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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掉谢童山的电话后,谢春仑背着手,在书房内推磨般的来回走了几圈,心里是越来越紧张。
他隐隐的猜出,这事很可能和谢妖瞳有关,因为昨晚她主动要去调查楚家那几个小辈的。
唉,妖瞳,但愿这种没有脑子的事,不是你安排出来的。谢春仑心里长叹一声后,就拨通了谢妖瞳的电话。
电话一接通,不等谢妖瞳说什么,谢春仑就急急的问道:“妖瞳,楚玄武等人的车子失去控制,这事……和你有没有关系?”
谢妖瞳那边没有马上回话。
谢春仑的心渐渐的沉了下去。现在他可以肯定了,这事就是谢妖瞳干的。嘴里有些发苦的说:“妖瞳,我们昨晚虽说被楚家算计了一下,可你这次的行动太极端了!你有没有想过,两个政治局委员的孩子,在刚与我们发生冲突后就出事了,后果会怎么样?谢家,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压力和打击啊!”
……
“爷爷,他们不会找到任何的证据。”过了老大一会儿,谢妖瞳才说出了这句话。
上次在冀南大明湖时,谢妖瞳因为一个小偷而和楚铮发生了‘不愉快’。那一次,是她活这么大以来,第一次被男人削了面子。
要不是因为楚铮的身边有叶盈苏的人跟着,并已经对她产生怀疑,她也不会带着不甘的回到京华。
回到京华后,谢妖瞳也慢慢的忘记了这件事。
可昨天在富皇大厦,谢妖瞳却又遇到了楚铮。于是,她心里的复仇怒火再次燃烧了起来。巧合的是,等她刚弄清楚楚铮是楚龙宾的孙子,晚上她最疼爱的小弟,就遭到了楚某人的暗算。而且,正是楚铮的力挺凡静,再加上昨晚之事,才迫使谢家不得不让出很多利益。
这一切,都和楚铮有关。
都说女人恨一个男人,从不问什么理由,恨就是恨。
这种无缘无故的恨,会让一个精明的女人失去理智做出傻事,就像谢妖瞳指使红三局的人在楚玄武的悍马上做了手脚一样……
其实,在谢春仑还没有打电话来之前,她就已经得到了楚玄武的车子失控的消息。
在确定消息的那一刹那,谢妖瞳怵然惊醒:这事可能太过了!
而此时,听完爷爷的话后,她是后悔莫及,只是把希望寄托在了没证据上。
……
“唉!”谢春仑对着电话,重重的叹了口气:“妖瞳,你糊涂啊,你是想把谢家拖入万劫不复之地啊!这种事,还需要什么证据吗?妖瞳,你糊涂啊你,你太让我失望了!”
谢春仑摇着头的扣掉电话,接着又接连打了六七个电话,无非是指使手下人,要尽最大希望的,配合那辆车驶上外环高速。至于事后将怎么面对楚家……现在他根本没空去想,唯有在心里为那辆车祈祷。
……
谢妖瞳听到爷爷接连说了她两次糊涂后,再仔细一想后果,顿时就如坠冰窟。
呆坐了小半晌,她才想起不能这样干坐着,必须得把那三个负责此次任务的红三局的人,灭口!
不管楚铮等人最终是死是活,那三个人,绝不能留在世上!
其实,就算把那三个人全部灭口,也挡不住别人对谢家的怀疑,因为昨晚楚谢两家的碰撞,在京城内根本不是秘密了。
尽管这样做于事无补,可现在谢妖瞳在极度后悔中,脑子里已经呈现疯狂的状态。
男人疯狂了会骂天骂地拿着刀子去砍人。但女人疯狂了,却有可能会毁掉整个世界!
……
谢妖瞳绝不是后悔的唯一一个人,还有商离歌。
商离歌现在,甚至比谢妖瞳还要后悔,而且还自责:我真是该死,为什么在那些人一跟踪时,没有在第一时间将他们干掉呢?为什么没有想到他们会在车子上做手脚呢?
在那辆蓝色商务车跟上楚铮时,商离歌就发觉了。
不过,她当时也是存了和楚铮一样的心思,以为这些人只是追踪楚铮。尤其是到了八达岭长城上后,楚铮还曾经给她打了两个手势。
那两个手势,一个是‘先别打草惊蛇’,一个却是告诉她‘晚上我要去你那儿’。
都说女人在恨一个男人时会失去理智,实际上女人在爱上一个男人时,智商也会变低。
商离歌的那颗心,已经全部装满了楚铮,在看到他第二个手势时,她真的忽视了很多杀手在撤离前该做的事。
检查来时的车辆是否安全,这就是杀手在安排后路时必须要做的。
可这次,正是因为前后两届杀手之王的共存,使他们的自信心空前的强大,再加上商离歌陷进了爱情、楚铮根本就没看起、或者说根本没想到谢家的人敢对他起杀心,所以才造成了这个局面。
当眼睁睁的看着楚铮的车子以二百迈的时速,找死般的冲过路口后,商离歌在极度震惊、后悔、自责之余,并没有驾车去追那辆车。
商离歌不去追那辆车,原因有三。
一:她这辆最高时速140迈的帝豪轿车,要想追上那辆疯了的悍马,没有可能。
二:她不敢追,怕会看到车毁人亡的那一幕。
三:她不能放过那辆蓝色商务车的人,一个都不会放过,绝不!
……
那辆尾随悍马的蓝色商务车,在看到悍马失去控制的闯过路口后,知道他们的计划已经成功,再也没有必要跟下去了,马上就从路口拐弯,向市区相反的方向失去。
高新,是本次任务中的组长,他命令开车的周志:“顺着黄堂路去小龙湾,先把车子处理掉。”
小龙湾,是长城脚下的一个小湖泊,那个地方频临京华闹市大约有二百多公里,完全处于荒郊野外,实在是江湖众好汉作案后,毁尸灭迹的上上之选。
周志答应了一声,加大油门的向小龙湾方向驶去。
负责给悍马车做手脚的王朝伟,在车子听到一个红绿灯路口时,忍不住的问:“高新,那几个年轻人是干什么的?”
“王朝伟,不该咱知道的,就不要去问,你只知道他们是谢大小姐要杀的人就行了。”
周志看了一眼红灯:“高新,我觉得那个对着我们伸中指的人,不是简单人。他明明已经看出是我们跟踪他了,但却好像一脸的不在乎……”说到这儿,他忽然有些担心的问:“你们说,那个人在撞车之前,会不会想起给别人打电话,描述我们的长相?如果那样的话,我们岂不是危险了?”
“就算知道又能怎么样,反正只要我们把车子销毁,在从外地躲……”高新刚说到这儿,就见一个人来到车前,伸手拍打了一下周志那边车窗。
那个人,从窈窕的身材上来看,应该是个女人。
她上身穿着一件黑色的长袖带帽体恤,帽子严严实实的拢住了发丝,脸上架着一副蛤蟆墨镜,露出的嘴唇上没有丝毫的血色,尖尖的下巴莹白如玉,在黑色服装的衬托下,透着一股子妖气。
周志和同伴对视了一眼,然后落下车窗,有些奇怪的问:“有事……啊!”
在车窗刚落下时,那个女人藏在背后的左手忽然一闪,一把黑色的军刺,就直接刺入周志左边的太阳穴,刺间从他的右边透出。
一刺,只一刺,就贯穿了周志的头颅!
能够入选红三局的,手底下也都是有几下子的,周志之所以在一个照面就丧命,完全是因为他根本没想到这个女人,会杀人!
其实,周志死的一点都不冤。在看到这个人是女人后,他心里就放松了警惕,却忘了那个指使他们给悍马车做手脚的人,也是个女人。
周志的突然丧命,坐在车里的高新和王朝伟就是一呆。
他们只是呆了一下,最多也就是零点几秒的时间。
可就是高新和王朝伟的这一呆,却给了那个女人拔出军刺并顺势插如高新胸膛的机会。这时候,才有也红也白的血箭从周志的创口中喷射而出。
从刺杀周志到拔出军刺刺入高新的胸膛,期间的时间最多也就是高新发呆的那零点几秒。
如果把外面这个女人换做世界上任何一个别的女人,她们也做不出这么快的动作。
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手持凶器,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连杀两个红三局成员的女人,世上只有一个,她只能是曾经的杀手之王---夜枭,商离歌!
夜枭在科学上来讲,它与猫头鹰同属一科。它的听觉敏锐无与伦比,能在黑暗的森林裏自由飞翔,不需依赖任何的光线。它的视觉百倍优良於人类,夜间猎食百发百中,从无任何猎物能够逃过它的追捕。
人们总是把夜枭与人们将它与黑暗、病毒、恶魔、巫术连结一起,实属最不欢迎鸟类。
可一个人,尤其是一个被孔夫子说成与小人同类的女人要是叫这个外号,夜枭就代表了死亡。
……
夜枭,商离歌!
……
“啊!”在商离歌将军刺刺入高新的胸膛后,已经反应过来的王朝伟,啊的一声大叫,也没有掏武器,而是一把推开车子另一侧的车门,飞快的向路旁跑去。
在路边,站着一个正在路口执勤的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