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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都与人类城市规模无法相比,但在这片原始森林里堪称宏伟,而且造型瑰丽,令人叹为观止。
几乎所有建筑都依托大树,构成上下多层的奇异结构,点缀着可爱的小木梯,以及精巧栏杆与露台。
同时为了防火,城中分布着开阔纵横的隔离带,并筑有密集水渠,岸边矗立着压杆式喷水灭火装置。
所有需要用火的工作,也都在这些空旷处进行,包括冶金锻造,也包括日常烹饪。
女王宫殿就建立在一棵巨大古树上,谈不上富丽堂皇,只是更高,更复杂,也更优雅一些。
假如雨中攀上树屋,倚着小露台喝一杯茶,看林间白雾弥漫,听水滴敲打树叶,那是多么静谧悠然的人生!
常乐躺在柔软吊床上,闭着眼睛装死,但灵魂视野还是将周边看得清清楚楚,心中忍不住赞叹,甚至产生一个念头,将来假如完成全部志愿,到了退隐的时候,不妨来精灵族定居。
与此同时,精灵女人清脆悦耳的谈话声,正从隔壁不断传来。
常乐又是一阵感慨:
“精灵姑娘容貌精致,身材纤细,说起话来婉转柔糯好像唱歌,只可惜,她们血液是绿色,导致白中透绿的肤色,好像一具具僵尸,话再说回来,那也是非常美丽的僵尸啊!”
女王潘塔尼娅就在隔壁,向米拉娅询问着整件事的前因后果,母女俩声音虽小,常乐还是听得清清楚楚。
米拉娅从黑暗地洞里首次遇到常乐说起,讲到自己被死灵鸟抓获,常乐不但独闯魔渊救了她,还一举控制魔龙族。
之后常乐亲自送她回家,一起惊险飞行,一直讲到她与常乐共乘死灵鸟,从空中突袭卡延人的飞行机械。
种种奇诡转折与惊心动魄,听得女王啧啧称奇。
至于最后常乐冲入火海救人,挽救数千名精灵战士的生命,都是女王亲眼所见,不用米拉娅多讲。
常乐听着这些,嘴角边又露出微笑。
精灵小公主真够帮忙,将他种种功劳浓墨重彩地渲染,就连魔渊那一战,也说成为了救她而不惜生命,其实常乐闯魔渊只为温蒂,救下这丫头全属顺手之劳。
常乐希望建立盟约一事,已经不用自己开口,米拉娅早就化身为说客,拼命撺掇母亲与魔龙族结盟,
女王听了好一阵游说,忽然问道:
“听你口气,是不是爱上他了?”
“没有!”米拉娅毫不犹豫断然否认,片刻后降低了音量,又重复一遍,“真没有……”
常乐可以想象,这丫头此刻脸蛋上又浮现两抹淡绿,甚至连脖子都绿,羞成一个小绿人。
女王好像松了一口气,缓缓沉吟道:
“没有就好,你还小,没到婚嫁年龄。不过两族要建立盟约,最好能联姻,我只有两个未婚女儿,你既然不行……”
米拉娅没等母亲说完,马上接口:
“虽然我还小,也不想嫁他,可是,如果为了族人的利益,需要我牺牲……”
说来说去,还是她自己想嫁,脸皮太薄不肯承认而已。
女王立刻打断:
“不需要你牺牲,去,把你姐姐叫来。”
“奥黛西娅吗?她的伤很重……”
“伤重就不能走路了?别啰嗦,快去!”
米拉娅不想让姐姐掺和联姻之事,可又不敢违抗母亲的命令,终于还是讪讪出门,外面木梯几声轻响,小公主不情不愿的脚步渐渐远去。
然后女王就来到常乐房间。
常乐也连忙收敛嘴角的笑意,仍然一副生命垂危的模样。
他带来大队死灵骑兵,本想以武力为后盾恩威并济,争取更优厚的结盟条件,现在看来却很难。
女王实力太可怕,是除了魔兽状态的艾格尼丝以外,常乐有生以来所见的最强者,她与艾格尼丝,都是无论常乐怎么算计,拿出多少神器,都铁定无法战胜的对手。
对这样的人,既然武力威胁无效,不如让她感动,所以常乐虽然早已恢复正常,还是继续演戏到底,毕竟这伤是为了精灵族所受。
女王先是轻呼一声,见没有反应,便走到吊床边,伸手来按他胸口。
片刻后,她温言细语地请求:
“魔龙族长先生,您的心跳很有力,应该没什么大碍,如果精神还好,能否和我谈一谈。”
但常乐如果此时立刻就醒,精神抖擞地与女王交谈,未免断送了此前的所有做作,于是轻哼一声,双眼仍然紧闭,只艰难吐出几个字:
“女……女王陛下……”
女王叹道:
“我很感激您出手,救了我几千个族人的命,可我不知道该如何称呼您。”
她停了停,笑着问道:
“我该称您勇敢的战士,还是尊敬的法师先生?您挥剑打败了战灵高手,又用火球术炸得敌方人仰马翻,最后还用冰暴术扫灭森林大火,您身上一定有很多秘密。”
说完,女王好像打算探索常乐的秘密,伸手解开了他胸前的衣扣,五指滑动着在他肌肤上轻抚,继而俯身下来。
常乐闭着眼睛也能感觉到女王的动作,见她向着自己胸口埋头,惊愕不已:
“难道女王要和我……她想以身相许来报恩?”
然而女王只是抽动鼻子,在常乐胸前袒露处嗅了嗅,便直起了身体:
“既不是魔兽幻化人形,也不是某种奇异兽人,您竟然是个人类,这就更不可思议!”
而此刻常乐的嗅觉也在全力工作,因为随着女王靠近和俯身,一股奇异气味也将他浓浓包围。
这一瞬间,常乐感觉自己好像离开小屋,置身于一片美妙天地,若要确切形容,大约是春天里,细雨中,开满野花的绿草地上……
这就是精灵族女王的气息!
于是他忍不住睁开了眼睛。
常乐已经见过三次女王,第一次隔着数千米距离,第二次只看到绿光流影一闪而过,第三次则是在火场浓烟之中,焦头烂额自顾不暇。
这回他终于看清了女王面目,看清了这个诗一样的女人!
所谓“绝世美人”,就是堪为世间巅峰,再难找出第二个媲美者。
女王是否美到“绝世”,常乐不敢下定论,但有一点很清楚,要想形容她的美,那种不限于容貌身材,还在于超凡气质、绝代风华之美,用普通言语根本做不到。
女王见常乐睁眼,微微一笑:
“醒了就好,我该怎样称呼您?”
常乐却反问:
“我能不能称您为诗人?”
女王一愣:
“我怎么会是诗人?”
“因为,要描绘您的美丽,普通语言不行,只能用诗歌,您是诗一样的女人!”
常乐还真不是故意奉承,完全发自内心。
女王看起来年轻鲜嫩,实际年龄过百岁,子女众多,但她听到这话还是略显羞涩,脸上浮现两团红晕,笑容比刚才腼腆了许多:
“魔龙族长先生,你不会打算一直躺着跟我说话吧?”
“哦……”常乐略带恍惚地起身,却由于不熟悉吊床性能,蓦然失去平衡,整个人翻了过来,面朝地板狼狈摔下。
“当心!”女王闪电般踏上一步,探臂接住常乐。
常乐也借着女王这一托,飞快撑地弹起,连退几步远离了对方,感觉自己脸上滚烫。
他很害怕与女王有肢体接触,当然不是因为对方的强大实力和尊贵身份,而是面对如此美丽的诱惑,惟恐稍一疏忽就会深陷进去。
绝不能忘了自己的初衷,来向精灵族寻求联盟,是为了去救芬妮!
稍稍恢复清醒之后,常乐恭敬行礼:
“魔龙族族长,黑暗魔导师常斯勒尔,很荣幸能为女王陛下效劳。”
这是他早就准备好的台词,精灵族敬重魔法师,自己黑暗系天赋在戒指支持下又达到四阶,是最适合用来面对女王的身份。
至于使用“常斯勒尔”这个名字,是因为常乐不确定精灵对贱民的看法,用假名可以避免一些可能的麻烦。
其实这已经不算假名,在军校用了一整年,被芬妮每天亲密呼唤“常斯勒尔”,他对这个名字早就充满感情。
女王听到“黑暗魔导师”,并不显得吃惊,她见过常乐释放四阶暗系魔法“女妖尖叫”,而她的表情则充满好奇:
“您是暗系魔导师,但同时也是火系和冰系魔法师,也是实力达到四阶的战士!难道,您是全系修炼?”
精灵不用椅子,女王退后几步,径直坐到地面毛毯上,也示意常乐坐下说话。
她坐下时,为免淡绿长裙碍事,身体小幅而快速地一转,令裙摆飘扬起来,坐定后才缓缓落下,在地面铺成圆形,宛如盛开的喇叭花。
这舞蹈般的姿态动作,连同美不胜收的容颜与气质,令常乐心中又是狠狠一跳。
他也只能收束心神,在女王对面席地而坐,目光低垂着只看女王裙摆:
“我的修炼之路很奇特,很难解释……”
他的秘密并不想让别人知道,何况作为一位“魔导师”,身世背|景越神秘,就越受人崇敬,所以话说得含含糊糊,解释了几句又等于什么都没说。
然后,他瞥了一眼女王饱含笑意的双眸,以及她布满红晕的脸颊,急忙收回视线,并向对方提出了反问。
作为精灵一族的女王,为何她看起来不是绿色血液?
女王的回答倒是非常坦白,她有人类血脉。
其中原因还要从精灵族历史说起。
精灵一族并非凭空而现,最初正是北方日族兽人的分支,所以多数精灵仍然留有绿色血液。
“日族”之所以得名,就是因为他们的绿肤与绿血,能从阳光中汲取能量,全族人哪怕不吃东西只晒太阳,也能维持很久的生存。
可精灵族离开故土,来到南方已历数千年之久,他们要适应幽暗的丛林生活,文化也在悄然改变。
例如日族以宽大下颌为美,这代表强壮和力量,也意味着能够咀嚼坚硬食物,拥有更高生存能力,可以在北方苦寒地带坚强繁衍。
精灵族依靠箭术精湛,捕猎相对容易,不需要跟某些坚硬食物过不去,于是转而追求尖下颌与纤细身材,后者在丛林里通行时也更加方便。
林地里阳光稀少,精灵肤色也渐渐变白,只有类似米拉娅害羞那种时候,脸上浮现两抹淡绿,才会让人想起精灵仍有绿血。
但精灵族连头脑都比日族兽人聪明十倍,那就不是简单的“习惯改变”所能解释。
精灵族,实为日族兽人与人类血脉融合的产物,从第一代精灵便是如此!
就连“精灵”这个名称,也是他们最初的人类祖先之一,从人类传说故事里挑选而来。
几千年来,精灵族始终在寻找更优秀的血脉,改造自身体质,以便成为真正强大的种族。尽管自身脱胎于日族,但他们强烈鄙视日族,视之为“兽”。
常乐听到这里,忍不住笑了笑:
“听说有个别人族学者认为,人是猴子变的,结果被骂得狗血淋头,谁也不想要那样的祖先。”
“人怎么会是猴子变的?学者被猴子挠傻了吧?”
女王掩口而笑,继而起身,示意常乐跟着她,到窗口指了指下面走动的精灵男子:
“几千年了,精灵族男人还是和日族很像。”
精灵族男女确实差异巨大,男人与日族更相似,庞大,强壮,而且据说脑袋也笨。
精灵女人却个个漂亮,尽管相互间也有差异,但下限很清楚,至少没有丑女,不像人类女人那样,美的可以赛天仙,丑的却如母猩猩。
“这倒和魅族差不多。”常乐喃喃自语。
蓝月介绍过,西大陆魅族女人无一不美,但她们的血脉拒绝与异族融合,她们与兽人男子所生的孩子,女儿只会是纯正的美丽魅族女孩,儿子则必是百分百丑陋兽人。
“魔导师果然渊博,连西大陆的魅族都听说过。”
女王赞叹的目光向他望来,也就不再隐瞒。
精灵族果然拥有魅族血统,尽管魅族的血脉隔绝能力超强,但在精灵族改造自身血脉的征途上,不知哪一代,的确取得了一次重大成功。
女王望着远方笑道:
“从此,精灵女人都有了魅族特点,美丽,聪明,而且……”
女王没有说完,常乐虽未吭声,但在心里帮她补充:
就像魅族一样,精灵女人“那方面”格外厉害,让男人欲罢不能,而且习惯于一个女人控制很多男人,精灵王国法律明文规定“一妻多夫”。
以精灵男人偏笨的头脑,的确家事国事都不能让他们做主,只管做苦力便是。
不过常乐再瞥女王一眼,又感觉此事合情合理,哪怕换成一个传统观念强烈的人类男子,见到女王之后恐怕也会甘为裙下之臣,做她的男宠之一。
想到这里,他的疑问终于脱口而出:
“女王陛下,您的……呃……米拉娅有几个父亲?”
“父亲当然只有一个,你想问什么?”
女王大约明白常乐真正关心的问题,笑眯眯继续解释:
“精灵一妻多夫,但女人每月只能和一个男人亲近,以免将来搞不清血脉。我身为女王,又是巅峰战灵,寿命几乎无限,可最多的时候也只有十二个男人,不能再多了。”
常乐忍不住叹了口气,“最多十二个”,那是指“同时”,而以女王漫长的生命来说,恐怕经历过的男人早已不计其数。
明知道精灵习俗如此,女王又拥有一大堆子女,但这诗一样纯美的女子曾有过这么多男人,他还是有点难过。作为人类男子,这种心理很难避免。
“为什么叹气?”女王饶有兴味地望着他。
常乐不方便说真心话,苦笑答道:
“那些男人真可怜,守着您这样的绝代佳人,有十一个月都不能碰!”
女王笑了起来,承认常乐说得有理,但那十二个男人都很快乐,对此毫无不满,倒也不需要他来同情。
说着说着,女王的神情变得黯然。
原因很简单,十五年前,一个卡延人类战宗来袭,尽管女王当初就已达到巅峰战灵,在战宗面前仍然难以抵挡,尽管最终靠精灵箭雨迫使对方负伤而退,但女王的男人们,都为了保卫女王而死。
“从那以后,我就成了一个寡|妇,整整十五年。”
女王神态哀伤,在窗口俯视着精灵王都,回味着那惨烈一战。
“您可以……可以续弦再娶啊……”常乐自然而然地提出疑问。
女王摇摇头,指指那些精灵男性:
“这些人我看不上,和他们生出的孩子,最多也不过就是米拉娅那样。”
“米拉娅有什么不好?”常乐忍不住为自己的新朋友不平,“她的箭术,天下无双!”
“但也仅此而已。”
女王继续深入解释,日族兽人的体质天赋不适合修炼,精灵也继承了这一点,并非完全无法修炼,可是很难入门,进境也慢。
只有女王本人和奥黛西娅,靠着人类血脉比较浓郁,可以快速修炼,顺利成长。
而米拉娅以精灵血脉为主,练了十几年,现在也不过是个初级修士,源力吸纳无比艰难,下次突破还不知何年何月,只能凭天生强悍体质来作战,将来成就一定很有限。
“所以,我的下一个男人,必须是个人类。”
女王说完,目光略带羞怯,向常乐望了过来:
“而且一定要强,至少战灵,最好……最好是个魔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