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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墨般的天空,一轮纯白的月亮挂在那里,直到看到这轮魔月,我才确信,这魔月跟月球实际上没有任何的关联。
不但如此,魔月的光辉洒下,甚至还能看到一丝丝黑气从大地升腾而起,慢慢朝着头顶汇聚而去,只是这些能量实在太过细微,一般人根本无法看到这种场景。
但是如果这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下去,想想都令人感到恐怖。
我明显敬畏的看了一眼天空中的魔月,身后张开斗篷,小心翼翼的伸出一只手,让魔月的光辉落在我的手上。
刹那间,一股酥麻从手背传来,只不过这种感觉极其轻微,如果不是我对身体感应程度已经到了一羽不能加的地步,恐怕也无法轻易分辨出是不是错觉。
不过随着在魔月下暴漏的时间增长,渐渐的, 我手背开始有种灼伤的疼痛,很显然,这魔月不但针对鬼物,对于其他生灵也一视同仁,也难怪即便骨坚强说起魔月的时候也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
显然,他早就领教过了。
同时,我也更加明白,为什么荒野中的孤魂野鬼会那么少了,在魔月下,他们只会死的更快。
也难怪鬼界会对魔月畏之如虎。
在领会了一番魔月的神威之后,我回到房间继续冥想,说是房间,实际上万鬼王的老巢是贴着山谷往里开凿的,说白了,就是石洞子,只不过被赋予了房间的使命而已。
在我冥想的时候,骨坚强忠实的执行着自己的职责,拎着骨棒守护在门口,然后便如雕像般寂然不动,如果不是他眼眶中偶尔跳动的火焰,恐怕任谁来都以为那只是一具金色的骷髅架子。
当魔月退去,鬼阳升空,也代表着鬼界重新恢复了生机,虽然在鬼界说生机两个字有些诡异,但的的确确是如此。
“主人,我们接下来就要去鬼都吗?”骨坚强浑身沐浴在鬼阳下,贪婪的吸收着鬼阳所赋予它的一切。
因为绝对信任的缘故,所以我并未对骨坚强隐瞒我的目的地,而且鬼界这么大,想找个能放心说话的可不多,而骨坚强绝对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
“不错,去鬼都。”我抬头望了一眼天空中的鬼阳,或许是我之前来的不是时候,所以直到现在才真正见识到鬼阳的真面目,最讽刺的是,所谓的鬼阳实际上是一团黑色的烈焰,仿佛魔月吸收的一切都在为它提供燃烧的养分,然后再赐予鬼界众生,不偏不倚,刚刚好。
听到要去鬼都,骨坚强兴奋的挥舞着手中的骨棒,也不知道他在兴奋什么。
接下来一路,有骨坚强这个开路先锋,自然没有什么孤魂野鬼敢凑上来,就算碰到一些其它城池的鬼兵鬼将,骨坚强那一身耀眼的金色也足以将他们震慑。
要知道,在鬼界,骷髅一族是最好认的,也最不容易得罪的,而通体金色,那是唯有金身境才能够达到的程度,骨坚强虽然还没到这种程度,但也是半步金身境的存在,已经相当于鬼帅了。
那些鬼兵鬼将虽不说早就练成了火眼金睛,但分辨出能不能招惹还是很容易的,而骨坚强,无疑属于那种不能招惹的类型。
所以,这一路倒也省去我不少的麻烦,在第二个鬼阳升起之日,我也带着骨坚强来到鬼都。
鬼都,就像是一望无际的平原上凭空拔起的一座巨城,那高大的城墙几乎一眼望不到尽头,而城门口,更是高二三十丈,两扇巨大的城门镶嵌在中心,而想要推动这巨门,没有万钧之力显然是不可能的。
在城门正上方,写着两个大字:鬼都。
这两个字一笔一划,苍劲有力,而且这两个字首重其意,其次为神,最后才是其形。
不过这两个字也显现出书写这两个字的人心何其之大也,欲以一小界自成鬼都,别的不说,光是这种魄力就不是一般人能够有的。
甚至,我从这两个字中看到了一个模糊的身影,不过就在我想要仔细看时,那身影突然头也不回的一拳打来。
顿时间,我眼前就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拳头,这拳头给我一种横扫**八荒,任凭前面是什么都无法阻止的感觉,一拳落下,通通都要化成齑粉。
“区区一道残影意志也想镇压我?”虽然表面不见动作,但我识海中却如同掀起滔天巨浪,灵魂小人更是长啸一声,身子豁然而动,然后一指点出。
拳头跟手指碰到一起,没有惊天动地的爆炸,只有不断的湮灭。
一指,两指,三指,一直到十二指,那拳头虚影才渐渐淡去,最终化为无形,消散在我的识海中。
同时,灵魂小人也浑身一抽,躺了下来。
而发生在识海中的这一幕,我就像一个看客,当然,我也明白,如果灵魂小人最终没有挡下这一拳,我也同样要跟着遭殃,甚至会更惨。
所以这场战斗虽然发生在识海,但凶险程度却远超以往,以灵魂小人现在的力量,都需要连续十二指才能崩溃掉对方的拳头,那拳头上蕴含的意志可想而知。
“恐怖!”
这是我对留下这两个字那人最直观的印象,一个不知道多少年前留下的一丝意志,如今偶然被我引动,居然还差点要了我的小命,除了凶残,我想不出别的词来形容他。
而且我甚至都不知道他是谁,只有那一身白衣,那只拳头,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底。
说来虽慢,但实际上就是一眨眼的功夫,骨坚强原本正趾高气昂的准备入城,突然发现我不动弹了,作为自封的贴身护卫,自然不能独自离开,并且还要寸步不离的守护在主人的身旁。
可还没等他有所动作,就看到我重新‘活’了过来。
骨坚强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用活这个字眼,但事实就是如此。
“主人,您没事吧?”
我睁开眼,就听到骨坚强小心翼翼的问候声。
“没事。”我摇摇头,强忍着大脑的晕眩,快速交待道:“用最快的速度带我进城,然后找地方先安顿下来,我需要安静的环境。”
说完之后,我就眼睛一闭,身子也不由的朝后倒去。
骨坚强吓了一跳,赶紧将我扶住,如果我摔着了,那还了得。
当然,骨坚强也没有忘记我先前的交待,将骨棒往背上一插,也不知道他插到哪里去了,反正没有掉下来就是了。
“让让,让让。”在骨坚强的字典里从来都没有排队这个字眼,仗着自己身高的优势,强行穿插到了最前面,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
但实际上还是他那一身金灿灿的太惹人注意了,稍微有点见识都知道惹不起,于是前面的赶忙让路,至于后面的如何想,就不关他们的事情了。
今天守城的是一名鬼将,快要达到鬼帅的那种,平日里,他们这些鬼将就指望着城门口这点油水过日子,所以谁敢在城门闹市,就是打了他们的饭碗,不给他们面子。
当然,也没有谁不开眼的在鬼都大门前闹事,那根本就是找死的行为。
但今天,后面的骚乱引起了守城鬼将的注意,他心想:吆喝,这是赶着给大爷找刺激啊。
不过还没等他发号施令,前面的人便齐刷刷的分开,直接将骨坚强高大的身板给露了出来。
当看到一身金灿灿的骨坚强时,这名守城鬼将心里本能的咯噔一声,不过随即他就注意到,骨坚强并没有彻底跨出最后最后一步,多少让他松了口气,一个金身境的骷髅跟一个半步金身境的骷髅可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虽然鬼界号称三十二王,但谁也知道,这些鬼王全都是高高在上的存在,平日里想见一面都难的很,而且鬼界这么大,那些鬼王都有自己的封地,谁没事会瞎逛游啊。
“进城需要缴纳··”守城鬼将刚刚开口,就见一个口袋朝他飞了过来,本能的接过一看,里面全都是灵珠,这些灵珠别说两个人进城,就算二十个人进城都足够了。
所以,守城鬼将后面的话很明智的咽了下去,至于刚刚的插队,嗯?有吗?哪里有插队的?
骨坚强一进城,就沿着大街直奔,一副熟门熟路的样子,很快,骨坚强就带着我进入一家客栈,不错,就是客栈。
这鬼都,实际上跟人类居住的城市没什么两样,如果非要说什么不同,那么就是这里依然保持在古代,至于朝代,在这里有用吗?
在将我安顿好以后,骨坚强再度忠心耿耿的守护在门口,所以,此刻他并不知道,他的入城已经吸引了一些有心人的注意。
毕竟一个半步金身境的骷髅,除了那些高高在上的鬼王,已经算是属螃蟹的了,尤其是这个半步金身境的骷髅看上去这么陌生,如果能拉拢到,绝对是一大助力。
而且万一将来他再做突破,成为跟鬼王平起平坐的金身境骷髅,那这笔买卖绝对是赚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