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风起

Loeva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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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风凛冽,天边阴沉沉的,乌云低压,仿佛伸手就能碰到。路边树上的叶子已经掉光了,夏季时叽叽喳喳叫个不停的鸟儿早已消失不见。青云手里牵着驴儿,顶着寒风走进后街,感觉到一阵冷意迎面袭来,不由得打了个冷战,忙拢了拢身上的夹棉袄儿,紧了紧手中的缰绳,低头冲进了曹家宅子的大门。

    曹玦明今日回来得早,大概是病人少的关系。他正坐在离大门不远的诊断室里,为高大娘的肩膀针灸。青云安顿好驴儿走进来时,他刚刚将最后一根针收回针盒里。

    高大娘笑问青云:“回来了呀?王掌柜他们好不好?上个月生意一定很好吧?我听说,如今西城门外就跟市集一样热闹,每天都有无数的客商来来往往的,连马大家的糕饼店也卖起了包子水饺,生意做都做不来呢!”

    青云掩下眼中的兴奋,眉眼弯弯地笑道:“可不是吗?光是我那份分红,就有好几两银子呢!王掌柜出租仓库的生意也极好,半个月不见,他越发胖了,红光满面的,我听人说有城里的人家托媒婆去向他提亲呢!”

    “哟!那小子如今也走起桃花运来了?”高大娘一听就乐了,“那我还真得去打听打听,看是谁家的闺女儿。王掌柜人不错,又有钱,可别叫不三不四的人家糟蹋了!”说罢就要起身。

    曹玦明连忙提醒她:“明儿您还得再灸一次呢,别忘了。还有我方才给您的药包,您记得晚上睡前拿水熬了泡脚,半夜就不会觉得脚冷了。”

    “知道啦!”高大娘笑眯眯地拿起桌上的两包药,跟青云打声招呼就出去了。青云有些好奇地问曹玦明:“曹大哥,您给高大娘开的什么药?”

    “泡脚用的,有行气活血之效。”曹玦明微笑说,“高大娘年纪大了,如今天气冷,晚上她总觉得脚象冰一样,睡不好,我就给她开了个方子,抓两包药让她试试,若是好,今年冬天让她每夜都泡一回,身体也会暖和多了。”

    “真的?!”青云的脑子立刻就转起来了,“这个方子好配不?材料价钱怎么样?要是便宜的话,不如就配成现成的药包,放在医馆里卖,县城里的人不管男女老少都可以来买,大家就再也不必为冬天脚冰而烦恼了!”

    曹玦明不由得失笑:“你这丫头,但凡是能赚钱的法子,总是比别人想得快些。”尽管如此,他也早已习惯了青云的思路,想法有了不小的转变,并且已经开始考虑起实际操作性了:“我给高大娘配的药,是在替她诊过脉后,根据她的身体配出来的,换了别人就未必好使了。但若只是想让人泡过脚后,身体能暖和些,不那么容易伤风着凉,倒也不难,略减几味药材即可,价钱都不贵,况且用于泡脚的药材,不必象熬煮时那么多,虽是小道,也能薄利多销……”

    “是吧是吧?”青云笑说,“除了这泡脚的药,还有一些止咳的药膏药丸、止血的药水药粉、治上吐下泄的丸药,等等,都可以事先配好了,贴上医馆的独门标签,放在店里卖。这样大家也不必一有点小病小痛就跑到医馆来求医,自己吃点药就行了。”

    “这可是胡说了。”曹玦明含笑看她一眼,“各人的病情不同,病体也不同,怎能吃一样的药呢?万一吃了相冲的药可怎么办?不过事先配好丸药也没什么,待病人诊过脉后,若有合适的,就让他将对症的药拿回去,省了熬药的功夫,倒更便宜了。”

    青云想想,没再反驳,只是两眼亮晶晶地盯着曹玦明看,看着他收好针包,看着他整理书案上的杂物,看着他拿出一本医书,对着角落里特地请人做的木制人体模型研究穴道,直看到他耳朵发红,面颊发热,手里的书开始微微发颤,再也无法静下心来时,得意地笑了。

    曹玦明无奈地放下医书:“有什么事吗不跳字。

    “曹大哥。”青云两眼含笑,直盯着他,“今日我去同福客栈拿分红的银子,遇到马大婶,跟我行礼问好呢!她以前可没对我这么客气,都拿我当亲戚家的侄女儿似的。”

    曹玦明挑了挑眉,温温地笑说:“你又不真的是她亲戚家的侄女,她向你行礼问好,原也不出奇。”

    青云掩口笑了笑,继续道:“我在客栈里还跟狗儿说了一会儿话,他跟我说了件奇怪的事。”

    “……什么事?”

    “他说……你亲口答应了马大婶,只要马小刀可以认出一百种药材,又学会读写一百个简单的字,你就收他进医馆做学徒,还会把家传的高明医术传给他,让他将来能做个厉害的大夫!你还将那一百种药材亲手包成小纸包,上面写了药名,让马大婶带回去,那一百个字也亲笔写好了,做成小册子。”

    曹玦明微微一笑,瞥了她一眼:“这不是好事吗?我见你与那些流民十分亲厚,马家的糕饼店又有你的分子,能帮他家一把,也是好事。”

    青云却好笑地看着他:“是吗?可狗儿告诉我,自打你中秋前答应了这件事,又把药材和小册子给了马大婶,这两个多月里,马小刀一个药材也没背下来,总是把药名给记混了,连那一百个最简单的字,也只记住了一、二、三和人,连四五六七八九十都没记住怎么写。马大婶伤心极了,骂了儿子好几回,说他辜负了自己的期望,恐怕一辈子也出息不了!”

    曹玦明神色无异,青云走近两步:“这倒罢了,狗儿还跟我说,马小刀向他哭诉来着,说他娘开始给他寻媳妇,都是流民里头穷苦人家的女儿,要人能干泼辣的,他不愿意,问为什么不找我,说我对他很好,他娘就骂他,癞蛤蟆也想吃天鹅肉,他叔叔婶娘还给我们家做工呢,他也敢肖想东家的小姐?”青云冲曹玦明一笑,压低了声音:“曹大哥,你是故意的吧?故意雇了马二叔来做活,故意答应收马小刀做学徒,省得马大婶打粮行、商行的主意。如今马大婶是真死心了,已经打点了礼物,准备让马小刀拜马二叔做徒弟呢!”

    曹玦明只是笑笑:“我怎么会是故意的呢?我是真心想要帮他家的,只是事实胜于雄辩,马小刀连药名都记不住,还做什么医馆学徒?更别说做大夫了。其实泥瓦匠也不错,有门手艺总是好的,能让他养活自己。至于雇人的事,你盖铺子时,不也一样雇的尤师傅和马师傅么?不过那时候他们只当你是好意让他们挣点钱,没想到你也是东家罢了。如今他们能认清这一点,是好事。”

    青云咬着唇睨他:“曹大哥,你就是嘴硬!当初你都向我抱怨马大婶了,怎么会忽然想帮她?你就是故意的!”

    曹玦明神色一缓,微笑说:“好吧,我承认,我就是故意的。我看不惯那个妇人的言行,若她儿子果然出色也就罢了,明明是个呆子,还敢肖想我妹妹,我心里不痛快!”顿了顿,“不过我也知道,你不希望跟他们翻脸,因此就用了个迂回些的法子。总之,这法子奏效了,他们能自觉地认清自己的身份,不再来打搅你,这样很好。”他抬头看向青云,“妹妹可生气了?”

    青云摇摇头:“不生气,我很感谢你。我确实不想跟他们翻脸,但如果是依我的性子,可能只会委婉地暗示她,她却听不明白,或者装听不明白,等到再也装不了糊涂时,我肯定会硬帮帮地拒绝她,让她生气埋怨的。现在这样很好,她死了心,什么不该说的话都没说,也给儿子选了个适合他的前途,一切皆大欢喜。”她伸手轻轻扯住了他的袖角:“谢谢你了,曹大哥,如果没有你,事情一定不会如此顺利。”

    曹玦明颊上微红,有些不自在地咳了两声:“这有什么?你是我妹妹,我自当护着你。”

    “我知道,可我又不是你亲妹妹,只是远亲家的表妹,你还对我这么好,我心里真的很感激。”青云眨眨眼,“曹大哥,你想吃什么菜?我晚上给你做,随便你点!”

    曹玦明低头一笑,抬起头来正想跟她提要求,忽地脸色一变,很不自然地说:“不用了,随便家常菜就好,我……我去医馆瞧瞧。”说罢便从她身边走过,出了房门。

    青云只觉得莫名其妙,回身正好看见他匆匆走近站在院中的麦冬,两人不知说了什么话,似乎脸色都不大好看,然后一起出门去了。

    是医馆来了什么麻烦的病人吗?

    这个念头在青云脑子里打了个转,就被她抛开了。她忽然想起给曹玦明做来过年的新衣裳还没完工呢,就回了自己的院子,打算再做半个时辰,然后就是做饭的时候了。

    只是当她拿起衣裳时,却发现没有了针线盒,猛地想起是钟胜姐喜欢那只木制针线盒上的雕花,连里面的东西一并借了去描花样子,便去厨房拣了几块糕点,油纸包了,装进盒子里,往钟县丞家走去。

    钟家如今仍旧住在县衙里头,与曹宅不过就是百多尺的距离,青云很快就找到了钟胜姐,要向她讨针线盒。但钟胜姐今天却显得很兴奋,拉住她的袖子,神秘兮兮地道:“你可听说了?周大人的家眷要来!”

    “咦?”青云很是惊讶,“真的吗?今儿早上干爹没过来吃早饭,我还没听说呢。周大人的夫人,不是侯府的小姐吗不跳字。

    “正是呢!”钟胜姐的呼吸声都粗了,“侯府的千金,会是什么样子?我还从没见过贵人呢,顶多也就是见过淮王府的嬷嬷们,还是隔了老远看见的。对了,听说周大人家的少爷小姐也要跟着来,我爹说,他听周大人说,周家小姐跟我是一样的年纪,让我好好跟她相处呢!青姐儿,你说,周家的小姐会是什么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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