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可能会等不及

情终流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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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世上只有亚力克斯和阿拉岗才知道格里斯的真正身份。亚力克斯晕迷不醒,阿拉岗又带队去找回春藤了。所以在别人的眼里,格里斯就成了亚力克斯的贴身护卫。毕竟随时随地都穿着铠甲,一直守在亚力克斯身边的他,怎么看都像一名护卫。

    形象威武,像剑士却又懂魔法,任何人都把格里斯的实力打上了深不可测的标签,没人会认为他是个脆弱的白骨骷髅,这副形象确定唬住不少人。

    即然是高手,又是护卫,自然要守着亚力克斯,所以学院的学生准备回国时也没谁算上他一份。而唯一知道他身份的小吉米也没有发言的权力,所以格里斯被人遗忘了。

    这五天来,格里斯一动不动的站在亚力克斯的床头,默默的发着呆,习惯了枯燥与寂寞,一般情况下,格里斯不会主动的去做什么,没有亚力克斯的命令时,他最多只是看看书,练习一下魔法,现在周围没有书,而房间里也不是练魔法的好地方,所以他只能够发呆。

    房内的桌子是摆着一份饭,不过早已经凉了,亚力克斯如今晕迷不醒,只能靠魔法来维系生命,自然无法吃饭,这份饭菜是为他准备的。德流仕府上的管家并不是什么刚毅果决的人物,但做为一个管家,他却是合格的,至少在最慌乱的时刻,他也能把众人的衣食住行安排的井井有条。

    管家当然不知道格里斯是不需要吃饭的,而他也没胆量跟连脸孔也遮得看不见,从来没出声说过话的格里斯交流,只能每天安排饭菜送上来,格里斯没吃,第二餐他又换个口味送过来,一连五天,顿顿不同花样,然后还私下感概‘五天不吃饭,真是斗气深厚啊’之类的话语。

    而这位老管家,几乎是此刻唯一还记得格里斯的人。

    格里斯习惯了枯燥的生活,所以站着五天一动不动也无所谓,不过特鲁特就不行了。这个魔灵,自从被格里斯用吞噬吓了一次后,沉默了一段时间,但随着相处的时间长了,它也摸清了格里斯的脾气,慢慢的便回复了它恬臊的性格,整天咕噜叽里个不停,整天让格里斯去给它找新鲜血肉,又吹嘘自己曾经的荣光,总之没一刻停止的。

    只可惜,以格里斯的心志坚韧程度,这种恬臊连噪音都算不上,全被习惯性的无视了。

    没有得到回应,特鲁特也不气馁,不断的转换着话题,慢慢的,它便发现,除非是切身关系到格里斯或亚力克斯这样的话题,才有可能引起格里斯的回应。于是它便慢慢的把话题朝这两方面转移。

    “伟大的主人,主人的主人气色不太好,呼吸不均匀,心跳也不规律,恐怕撑不了多长时间了。”特鲁特试探着把话题转到亚力克斯的身上。

    数天来一动不动的格里斯终于动了,他转过头看着躺在床上的亚力克斯。此刻的亚力克斯的脸色要比刚中毒的时候更苍白了一些,但是那些青色并没有消退,反而更加深邃,青得发紫。显然中毒更深了。

    格里斯点点头,默认了特鲁特的话。

    “如果两个月内他们找不到解药,主人的主人就危险了,主人,不如我们起去找解药吧,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特鲁特怂恿到。

    “两个月?”格里斯歪了歪头。

    “是的,伟大的主人,最多两个月。”特鲁特虽然认得这种毒,但不代表它能看出亚力克斯的情况,可是管它呢,只要能把主人骗离开这个沉闷的房间就够了。

    以特鲁特的性格,让它整天呆在一个房间里面对格里斯这样沉闷的主人,不用一个月它就要发疯了。

    格里斯不得不认真的考虑这个提意。他和亚力克斯的命运是连在一起的,如果亚力克斯身亡,那召唤法则就会把他强行送回死亡世界。在这个美丽详和的世界呆过,再让他回到那个枯燥又充满危险的死亡世界,当然不愿意。

    考虑了半晌,格里斯便转向朝门口走去。

    一路走出德流仕的府邸,都没有人拦阻,守护子爵府的护卫们早就知道亚力克斯身边有这样一样全身套在铠甲里的神秘护卫。所以经过各个岗哨时,站岗的守卫带着敬畏的表情向他敬礼,丝毫没有检查的意思。

    至于敬礼那完全是自发的,实在是因为格里斯的形象太有高手的风范了。全身重甲不说了,能套上这种铠甲的剑士本身的实力肯定不弱,只是没人能想到这是一件魔甲,看起来厚实,实际上去很轻。

    最主要是因为格里斯是骷髅,他走路的时候没有肌肉牵扯,下半身在走路,上半身可以纹丝不动,这种姿势在那些护卫的眼里看来就是实实在在的高手风范,因为他们都做不到。

    所以格里斯不但顺利的离开了子爵府,更从里面牵走了一匹雄壮的战马。虽然他可以用最高的速度毫不停不休的狂奔好多天,但两条腿怎么也比不过四条腿。

    格里斯的死亡气息很淡,就算是感觉灵敏的动物,也只有贴近的时候才会发觉,所以很顺利的给格里斯牵走了。

    帝王城外三公里处有一座小山岗,此地环境优美,鸟语花香,绿树成荫,远远看去像个休闲游乐的好去处。可是这里白天人踪罕至,晚上更是踪影全无,概因这里是帝王城的公共墓园,更准确点说,这里是乱葬岗。

    家境殷实的家庭可能还有能力给逝去的亲人置办棺木以便安葬,但是更多的贫民百姓或流浪者,大多是用草席随便一卷就挖坑埋了,有时候挖的坑还不够深,一到夜里就被流浪的野狗野兽之类的挖出来啃掉,啃不掉的骨头扔得满地都上。

    白天还有送葬的队伍壮着胆子过来,到了晚上,连墓园的守夜人都不敢上来。

    但是这天晚上,却有一个人影拖着一匹战马,闯进了墓园之中。

    来人当然是格里斯,虽然把战马牵出来了,但要骑上去却费尽了格里斯的全部努力。就算他把自己绑在了马背上,那战马也会被他身上的死亡气息吓得腿软,动都不敢动。

    无奈之下,格里斯只好想办法,代步的工具不能少,没有马匹,两个月时间还不够他赶路,更别说找解药。

    活着的战马不让骑,那就骑死的好了。身为一个不死骷髅,格里斯最喜欢的还是暗黑魔法,这种魔法与他的天生属性相辅相成,练习起来事半功倍。

    不过可惜的是暗黑魔法在人类世界是上不了场合的魔法,甚至会被南方的那些宗教狂热者斥之为邪恶的魔法,修习的人非常的少。

    亚力克斯的实验室里最多的是火系的魔法书,暗黑魔法寥寥无几,格里斯想学也无从下手。不过虽然少,但是一些经典魔法还是有记录的,比如亚力克斯把格里斯召唤过来的召唤术,还有转生尸体的献祭之术。

    不死献祭最好的方法是用自己的魔力提炼灵魂之火,然后用来转生尸体。但是不死献祭是五级魔法,格里斯根本无法施放得出来,自然提炼不了灵魂之火。

    格里斯是个很聪明的骷髅,亚力克斯从来不敢否认这一点,所以苦思冥想了好半晌,格里斯终于想到一个办法。

    灵魂之火以他的实力是无法提炼得出来,那干嘛不去找现成的灵魂之火呢?帝王城外的这个墓园就成了格里斯的目标。

    一进到墓地的范围,一点点幽暗的火焰凌空燃烧,随意飘荡,就如同一个个在暗处窥视的鬼魂。

    对这些鬼火,格里斯感到很亲切,虽然他并不喜欢死亡世界,但那里毕竟是他呆了二十个领主世代的地方,那里最多的便是这种随意飘荡的鬼火了。

    有鬼火,自然就有现成的灵魂之火。格里斯牵着战马,向着鬼火最密集的地方走去。

    忽然间,三双绿色的眼珠出现在前方,死死的盯着格里斯,一阵低沉的咆哮声响起。

    今晚乌云盖顶,遮蔽了星月,一丝光亮也没有,不过格里斯还是清晰的看清那些眼珠的主人,都是些吃尸体吃得眼珠发绿的野狗。此刻,三条野狗正从地里刨出一具新鲜的尸体,准备饱餐一顿,却被格里斯打扰了,一时间,愤怒的野狗把注意力转到格里斯身上,准备把这个打扰它们进餐的家伙撕成碎片。

    格里斯灵魂之火猛的一旺,掌心向上一伸,顿时一个西瓜大小,炽热的火球出现在他的掌心,这个火球已经是他倾尽全力所能施放的最大威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