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吴哥窟拍真人秀综艺

念旧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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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哥在艺人之中人缘口碑都很好,他一出声,众人都纷纷跟他打招呼,一时之间对于去吴哥窟的抱怨也少了起来。bsp;

    重欢找到自己的座位号,坐下来,按耐住自己激动的心情。她出道四年,以前演的是路人甲,成名后还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真人秀,跟这么多大腕一起,去的还是吴哥窟。

    虽然落后荒凉,但是重欢也是受过电影《花样年华》荼毒的那一代,加上《古墓丽影》也是在塔布隆寺拍摄的,对于吴哥窟,重欢比其他艺人多了一份情结。

    “嗨,重欢,你在巴黎时装周上的造型堪称完美。”重欢才坐下,一个带着墨镜和帽子的男艺人上来,坐到她身边,热情地打招呼道,“我是小志,台湾歌手,很高兴认识你。”

    小志近距离看着重欢,眼中闪过一丝的惊艳,演艺圈里俊男美女多,像重欢这样漂亮,气质又出众的还真是有些少。

    “你好,我听过你的歌,很喜欢。”重欢微笑。

    小志潇洒地从自己的双肩包里取出一长cd来,笑道:“我的新专辑,这个月末发行,送给你一张。”

    重欢有些受宠若惊,这个剧组的人关系应该不难处。

    小志是个面面俱到的人,跟飞机上的艺人一一打招呼,带来的专辑分分钟送了十几张。

    陈然办理好行李托运,上来,从芳姨收拾的包里取出重欢惯用的毯子和枕头,眼罩,照顾好她,低低地说道:“重小姐,睡一会儿吧,飞机很快就到。”

    重欢点了点头,闭眼休息。

    吴哥窟,曾经一度被埋藏四千年,后来才出现在世人眼中,《花样年华》的最后,周慕云将心里的秘密告诉了吴哥窟的树洞,并用草掩埋,往后再也不会有人能记起那在窄小小洋楼发生的旖旎和悸动。不会记起旗袍女人和留声机吟唱的时代。重欢睡着睡着,眼角有些湿润,她心里也有一个秘密,她想将它葬在时光深处。

    四月的天气,飞机稳稳停在柬埔寨机场,热浪袭来,男艺人还好,女艺人们都纷纷取出眼镜帽子,嗲嗲地吐槽道:“怎么这么热。”

    “好晒呀,我的皮肤这一晒十张面膜都补不回来。”

    重欢垂眼笑,出了机场,看着破旧还小的机场大厅,众人的脸色都不好看了。

    “突突车马上就来,出机场开始就要拍摄一些简单的花絮,请大家拿出你们的热情来。bsp;”导演助理是中国人,拿着剧本拍着手,笑着鼓舞士气。

    因为前来拍摄,剧组的待遇是一视同仁,来接的车辆,没有私家车,全是当地的突突车,四面透风,敞篷的,犹如内地小县城的人力三轮车。

    大家分开走,拍着到达机场的状态,重欢看着镜头,只笑着说了一句:“我是来吴哥窟埋藏秘密的。”

    她做了一个不可说的动作,双眼弯成了月芽,细碎的阳光爬上她的剪头,肆意跳动着,带着光的剪影,神秘不可说。

    厉斯臣在出差,重欢的这段视频传到他手机上时,他坐在环球大厦四十九楼的会议室里,面无表情地听着海外智囊团的汇报。

    产业多,真他妈的烦。年轻时,厉先生也有很多的梦想,什么科学家、宇航员都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他要做顶尖的演讲家,极限体验师等等。后来老爹将家业都甩给他,带着妻子环游世界,老太太也说身体不好,南洋的产业尽数丢给他,厉先生就掐了当环球演讲家的小小梦想,成了最俗不可耐的资本家。

    厉先生早先还想当演讲家来着,年纪一大,话都懒得说,只拿眼神示意,让下面人猜呀猜。也有精明的,也有蠢的,重欢就是那个蠢得无可救药的,一点眼力劲都没有。

    厉先生勾唇,看着视频里穿着青色休闲长裤裹着白色防晒衫的漂亮女子,她皮肤白,穿青色和白色的衣衫,越发衬得人清灵出色,厉斯臣皱了皱眉头,什么品位,不知道自己白啊,还穿这么勾人的颜色。

    秘密?厉先生冷冷一笑,这蠢货还有秘密?厉先生想了想,脸色不好看了,他回国的时候都22了,要不是南洋出了事,他也不会将重点转移到国内去,那时候重欢多大来着?对,十七岁。十九岁跟了他,早些年也是若有若无的人,他也没当一回事,如今长大了,怎么可能没有秘密?

    厉先生伸手想去摸烟,想了想烟盒没有带,丢在家了,打算戒烟的。他年纪也大了,该戒烟要个孩子了。

    一想到这,厉斯臣生生压制住想抽烟的冲动,让智囊团们暂停会议,走到一边给陈然打电话。

    陈然接了电话,见厉先生兴致不高,懒得说话,来回两个“恩”,一激灵,跑到重欢面前,将电话塞给她,低低地说道:“厉总电话。”

    剧组一路拍摄到酒店,热风来袭,尘土滚滚的,一到酒店还得继续拍。众人一看这架势,这一期绝壁是被虐的份。

    重欢正脱了鞋,上了酒店楼梯,后面跟着摄影师和剧组人员,刚拍完就被陈然塞了电话进来。

    电话那边,男人也不说话。重欢也是个闷葫芦,对着厉斯臣就说不出什么好听的话来,支支吾吾的,那边低沉性感的男人冷冷一笑,说道:“舌头被猫吃了?”

    重欢:“......”

    人前那么寡言冷漠的人,私底下不要太毒舌,而且什么混话都说的出来,三分冷漠三分讥诮还有四分轻慢矜贵,重欢觉得厉先生变脸有时候比女人还快。

    厉斯臣在那边等了半天,只听到电话里细细的呼吸声,柔柔的,软软的,也不急着挂,等着她憋出话来。

    “你吃饭了没?”重欢糯糯地问道。

    厉斯臣很少给她打电话,她也从来没有给厉先生打过电话,一时之间,有些尴尬,不知道说什么。

    “点的外卖。”厉先生今儿心情不美丽,不出去吃饭,下面智囊团跑断腿,在米其林三星饭店排队排了一小时给带回了吃的,搁厉先生这里就是外卖了。

    “哦。”重欢低低地应了一声,瞄了眼在门外惴惴不安不敢走的经纪人,问道,“你找我有事?”

    妈的,厉先生一听这话,“啪”的一声挂了电话,脸色阴沉铁青。出差之前就该掐死这个白眼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