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6章 金弓银箭

步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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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灰色的轿车,在夜色中缓缓穿行。

    凌云很快就结束了闲聊,他皱眉说道:“像黑暗风暴这样的魔剑,区区一个陈建癸,是怎么能够得到的?”

    可惜这个问题,保罗和杰斯特都不能回答他,因为两人从来没有见过陈建癸拿着这把剑,他们也不相信陈建癸竟然能搞到这把魔剑,同样疑惑不解。

    凌云若有所思,喃喃道:“这样看来,陈家在美国的势力,肯定不小啊……”

    凌云绝不相信,仅凭陈建癸一个人,去美国一趟,就能把这么恐怖的一把魔剑搞到手。

    不过,这些已经不重要了,现在,这把魔剑,已经成为了凌云的囊中之物了。

    “估计他现在,肯定会心疼死了吧……嘿嘿……”

    这是毫无疑问的,丢了黑暗风暴,简直比陈建癸丢了自己的性命还要心疼。

    不过,要不是这把魔剑,凌云在空中那必杀的一刀,肯定也把陈建癸一刀两断了,他必死无疑,陈建癸等于是以剑换命。

    “只是,他既然拥有这把魔剑,为什么不用来给你们初拥呢?难道他不想把你们都变成他忠实的下属吗?”

    凌云很快就问出了第二个问题。

    “老板,他不敢,真的。除了您,普通的血族成员没有人敢做这样的事。这是自寻死路,会遭受到魔王迪纳斯特灵魂力量攻击的……”杰斯特喃喃说道。

    “可是。我并没有感觉到自己被灵魂攻击啊?”凌云疑惑道。

    “老板,那是因为您的灵魂力量和血脉之力都太强大了,要远远的超过了迪纳斯特……您是所有血族的克星……”保罗微笑着解释。

    蓦地,凌云忽然想到了一点,他愠怒道:“你们既然知道我给你们初拥的话,会遭受到迪纳斯特的灵魂攻击,为什么还让我给你们初拥?”

    杰斯特慌忙解释道:“不是您想象的那样的,老板,因为您不是血族。这把剑在普通人类的手中,只是一把普通的利剑而已,他只对血族成员具有震慑力……”

    保罗也紧跟着说道:“普通人的血脉够强的话,也可以用黑暗风暴来给血族再次进行初拥,只是,我们没有想到,您的血脉,实在是,实在是强大的无法形容了……我们真的都没有想到。”

    “原来如此。那看来是我错怪你们了……”凌云随口一说,再次问道:“什么等级的血族,不会害怕这把魔剑的震慑力呢?”

    “起码是大公爵的等级才可以,不过。那个该死的陈建癸,也许是因为他是华夏最为神秘的古武高手的关系,所以在子爵的时候。就敢把这把剑拿出来了,可惜也只能当做一把利剑使用……”

    保罗分析的很正确。陈建癸达到子爵,就发现自己敢碰这把剑了。他仗着自己会飞,以为自己面对华夏古武高手的时候,绝对立于不败之地了,就想拿着黑暗风暴,去震慑陈家的那些血族后裔,好让他们乖乖听令,更加小心的为他服务,却没有想到,还没等回陈家呢,就悲催的遇上了凌云,真是活该他倒霉。

    “那另一把魔剑神锋,现在会在什么地方呢?”

    凌云隐隐的,对两把魔剑之中的另一把,开始期待了起来。

    …………

    回到家之后,凌云穿过浑天迷阵,来到了地下室,跟曹天龙见了个面,见没有什么异常情况,就自行离开地下室,回自己的房间修炼去了。

    什么都可以耽误,唯独修炼不能耽误,他马上就快到达练气期了,自然是分秒必争。

    第二天一大早,凌云修炼完毕之后,直接给崔老打了个电话,让他想办法找个屠宰场,搞个百八十斤的动物鲜血过来。

    然后,凌云试着让保罗和杰斯特在阳光下走动了一会儿,发现他们确实能够接受阳光的照射了,顿时心中大定,高兴之下,专门带着他们出去吃的西式早餐。

    对于保罗和杰斯特来说,凌云不止是他们的主人,还是他们的再生父母,他们的心中的神,因为凌云给了他们新生。

    回到院子,凌云把苗小苗给他的金砖,拿了两块出来,琢磨着要尽快制作一把纯金的长弓。

    弓身是纯金的,弓弦自然是用乌金魔蚕绳,至于箭矢嘛,凌云是为了对付会飞的血族用的,当然要用纯银打造。

    金弓银箭,乌金魔蚕绳做弦,这绝对是极其奢侈的,但是对凌云来说,却根本不在话下。

    “黄金有了,但是还需要大量的纯银,这东西往哪儿搞去?”

    凌云郁闷了,心说要是唐猛那家伙在这里就好了,根本就不用自己费脑子,他保证妥妥的给自己搞来。

    虽然材料够奢侈,但这不是炼器,这只是制作普通的弓箭而已,因此凌云只能按部就班的来。

    凌云对弓的要求只有一个,那就是弓的拉力,因为这决定箭射出去的速度和射程的远近。

    至于准头,凌云拥有强大凝练的神识,和阴阳神眼,再加上他两只手的绝对稳定,根本不用担心。

    很快,崔老来了,他带来了一辆黑色的面包车,让两个人从面包车里,搬了四桶新鲜的动物血液出来,每一桶至少都有二十公斤,充满了浓浓的血腥味。

    那两个人把四桶鲜血搬到了院子里之后,立即就不声不响的退出了院子,开车离去了。

    凌云把保罗和杰斯特叫了出来,开口问两人道:“新鲜的动物血液已经弄来了,你们应该有办法让这些血液一直保持液体流动状态吧?”

    保罗优雅一笑:“是的老板,这对我们血族来说,是每个人都要在最短时间之内学会的必修课。”

    保罗说完,亲自来到了银灰色轿车的后面,打开后备箱,拿出一个精致的药瓶,然后打开药瓶,把里面的暗红色的晶体粉末,往四桶鲜血里面,分别洒入了一些。

    然后,他微笑着对凌云说道:“老板,这是用我们血族血液中的特殊物质提炼出来的,比人类目前研制出来的最好的抗凝剂还要好用,不但可以防止鲜血凝固,而且可以令它们永远保持新鲜。”

    凌云点头:“那好,那你们把这四桶鲜血,都提到地下室的门口去吧。”

    保罗和杰斯特开始忙碌了起来,凌云则带着目瞪口呆的崔老进屋。

    直到进了屋里,凌云把崔老因为震惊而僵直的身体按在沙发上坐好,崔老还依旧保持着不可思议的神情。

    “小少爷,这……这就是那两个血族后裔?保罗和杰斯特?”崔老震惊问道。

    凌云得意的哈哈一乐:“不错,不过崔老放心,现在他们已经是我的仆人了,最忠实的仆人,永远都不会背叛……”

    “可是……可是我怎么看到他们刚才,出现在了阳光之下?”这才是两名血族后裔,让崔老最为震惊的地方。

    “这个说来话长……”凌云很快就把昨晚的事情,跟崔老简略的说了一遍,他尽量少说废话,但还是讲述了大概半个小时,把崔老震惊的嘴巴都合不拢了。

    “崔老,现在曹家的人,就都在地下室里,您要不要过去看看?”

    凌云说完,对崔老说道。

    崔老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终于开口说话:“小少爷,没有家主的允许,我是不能够随便去见他们的。而且,是您救了曹家的人,这份恩情,自然要让曹家记在您的身上。”

    毕竟,现在凌云的地下室里,是曹家除了曹珊珊之外,仅剩的十一个人,里面有曹家老中青的三人家主,曹家落难委身凌家宅院,要见,也只能是凌家的家主去跟他们说话,崔老显然考虑到了自己的身份。

    凌云洒然一乐,并没有再提这茬,他微一沉吟,直接对崔老说道:“崔老,现在我有两个燃眉之急,我急需制造一把长弓和许多的箭矢;而且,还需要制作一些特殊的枪械,和银质的子弹,您看看有没有什么办法?”

    “长弓……小少爷制作长弓,是怕陈建癸飞上天空,够不着他,要用来射他对吧?”

    崔老立即明白了凌云的意思,呵呵笑着问道。

    凌云点了点头:“不错,他以为自己会飞,就牛逼了?我非要让他不好过……”

    崔老笑道:“这个好办,我现在带您去个地方……”

    “什么地方?!”凌云见崔老神秘兮兮的样子,顿时兴趣大增。

    “小少爷不用多问,跟我到了地方您就全明白了……”

    凌云临走之前,先去了一趟地下室,亲自把四桶鲜血提进了浑天迷阵里面,然后出来,叮嘱保罗和杰斯特看好院子,这才放心跟崔老离去。

    两人开着车,兜兜转转出了京城市区,一路往北,一直到了七环以外,然后来到了一家破旧的,非常不起眼的厂子里面。

    进了厂子,两人下车直接往厂房里走,凌云举目一扫,见厂子里冷冷清清,只有零星的几个人在那里忙着自己的事情,顿时更加纳闷。

    “崔老,这,这是什么地方啊?”

    崔老神秘一笑:“小少爷,这是我们凌家的兵器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