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青城山

日月星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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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思琦察言观色,看着陈凌不爱吃鱼,不由有些苦着小脸蛋,道:“哥,是不是我做的不好吃?”

    陈凌呵呵一笑,道:“那来那么多讲究,不过相比这种鱼,我倒喜欢我们那儿的鲫鱼之类的。”

    陈思琦轻声一笑,道:“可是这种鱼在我们国内,卖得老贵了,尤其是金枪鱼。过去的大多是罐头。”

    两兄妹吃着饭,说着话儿。陈思琦觉得欢乐无比,她就是喜欢有一个属于自己和哥哥的家,与世无争。

    陈凌想起什么,道:“陈思琦,难道尘姐对你很凶吗?为什么你总是怕她?你看她都因为你害怕,才没来吃饭。这样多不礼貌。”

    陈思琦顿时如做错事的小孩子垂下了头,陈凌立刻心疼起来,也不忍责怪她,正欲开口时,陈思琦道:“哥,难道你不觉得尘姐姐很····”

    “很什么?”

    陈思琦道:“很有威严啊,我觉得面对她,就像面对天尊一样,她再怎么跟我取笑,我都不敢放肆。”

    陈凌一怔,随即恍然大悟。因为沈出尘的大势是元始天尊,陈思琦则是凡人。凡人怎么敢不畏惧,敬畏天尊。而自己不觉得沈出尘的气势,是因为自己的大势是凌云大佛。那么与沈出尘之间,关系就是平等的,自然能觉得亲近。

    吃过饭后,林岚前来带陈凌与陈思琦去逛伊尔库茨克。开的是一辆军牌车,这儿主要街道上的治安还算是控制的很好,当然,这个好是相对来说。跟中国国内比就差远了。

    而且伊尔库茨克的建设也很不错,在这里,它的郊区乡下,还是贫穷无比,犹如刚解放的中国。但是城市上的建设又畸形的繁华。

    伊尔库茨克以山多,水多而闻名。森林覆盖面积是达到百分之七十五。而贝尔加湖的淡水是全球的百分之二十。

    林岚十分的健谈,陈思琦跟她也很亲昵,林岚带着两兄妹逛了不少热闹繁华的地方,向陈凌介绍了很多关于这边的历史文化。最后找了一间小酒吧,尝到了这边独有薄饼和鱼子酱,吃起来滋味酥脆中带着鱼子酱的独特风味,很是有趣。

    小酒吧的装饰充满了异国他乡的风情,外面是马路,夕阳照射着。

    吃完薄饼,再就着马林果酱喝茶水也是非常有意思的事情。

    直到傍晚,林岚才带陈凌和陈思琦返回。陈凌与林岚之间也在无形中觉得有些亲近。其实这也是林岚和沈出尘要的效果,不能让陈凌觉得他自己是外人。

    在晚上,陈凌睡在属于他自己的宽敞卧室里。一切都是崭新的,睡不着的情况下,起身下床,走到窗户前,拉开窗帘,看着天上的冷月,心中不无感慨。世事变迁,怎么会想到今天竟然站在了西伯利亚的这片天空。

    虽然白天炎热,但是夜晚却十分凉快。别说空调,风扇都不用。

    这一夜陈凌睡的很安稳。

    第二天还只六点,陈凌心中感受到了朝阳的澎湃,一跃而起,在卧室里运行起无始诀。

    其实今天并没有出太阳,是一个阴霾天。但是这种练法是将这个时段的心意。虽然太阳没出,但心里依然能感觉到朝阳的澎湃。

    练了整整一个小时候,身上再度浸出黑色的汗液。陈凌前去洗了一个澡,换下的衣服已经被陈思琦洗干净晾晒好,包括内内。陈凌有时想避忌,却又不好意思提出来。

    陈思琦刚起床,她梳洗完毕后准备去食堂领早餐。这时林岚前来,请陈凌去汇合。陈凌便与陈思琦告别,随林岚出了大门。

    一路从操场穿过,目标是沈出尘的办公室。

    天色阴沉,似乎在酝酿一场暴雨。

    林岚今天穿的是白色运动服,扎了马尾,这样的装扮倒是别有一番韵味。身上泛着淡淡的少女香味儿。

    “林岚,你今年多大?怎么会跟着尘姐?”陈凌与她并肩而行,忍不住问。

    林岚嘻嘻一笑,道:“干嘛,看我生辰八字和你合不合,想打我主意?”

    陈凌大窘,林岚继续道:“我可以考虑考虑哦,你脾气这么好,被骂也不还嘴,我觉得这个优点很好。”陈凌打了个哈哈,自家知道自家的狗脾气,如果他的脾气好,那就没坏脾气的人了。

    林岚见陈凌不接受调戏,便正色道:“我在国内掌握了一项科研机密,准备上报时,被一帮狗官知道了。他们绑架了我全家,想要夺过这项机密去卖给国外。我没有办法,只有将机密给了他们。但是他们那帮畜生却不放人,还要杀我和我的家人灭口。我是侥幸逃出去的,但是我全家都被杀了。”说到这儿眼中闪过刻骨的仇恨与痛苦。

    陈凌暗暗一叹,能够聚到这儿来的,几乎都是被命运的齿轮赶过来,都有刻骨的经历。

    林岚接着道:“后来是尘姐救了我,她还帮我杀了那帮贪官。在国内我遗失机密是叛国的罪名,国内待不下去了,我也不想待了,便一直跟了尘姐。”

    说话间,两人已经到了二层楼的走廊上。转眼就到了办公室门口,刚准备进办公室时,暴雨倾盆而下,并夹杂雷霆闪电。陈凌与林岚不由回头望了一眼,操场上训练的士兵却依旧在雨中苦练,丝毫无惧。

    而办公室里,沈出尘,朱浩天都在。还有一位看起来平平无奇的青年。穿着一身黑色汗衫,牛仔裤,有种西部牛仔的风格。不过可以确定,他是中国人。

    这么阴暗的天,这个男子很骚包的戴了一副墨镜。

    陈凌与林岚走进来,沈出尘,朱浩天,骚包男都站了起来。

    沈出尘望了一眼外面的暴雨,微微一笑,道:“龙王出行,风雨相随。我们今天团队正式成立,风雨祝贺,是个好兆头!”

    陈凌不禁暗自好笑,这样子也被尘姐解释的这么有道理,佩服!

    怕是其余迷信的人一定要说不吉利了。尘姐这么说也是取个好兆头。

    林岚关上办公室大门,办公室的灯全是开的,很是耀眼。

    沈出尘道:“立正!”

    沈出尘的话相当有威严,朱浩天,林岚,骚包男都收腹立正。

    沈出尘先介绍陈凌给众人,随后又一一向陈凌介绍。其余人陈凌都认识,唯独骚包男。沈出尘介绍道:“王贝贝,大家都叫他贝仔。”陈凌多看了眼王贝贝,觉得他不过是个化劲修为。不知不觉中,陈凌已经不把化劲修为的人当回事了,这就是所站的高度不同。这五人中,陈凌有些了解。朱浩天算是策划的军师,林岚是负责协调,执行,并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的····杂役。沈出尘是当之无愧的队长,自己嘛,可能是副队长。那么这个平平无奇的王贝贝又有什么特长,能被沈出尘看重呢?

    沈出尘看出陈凌的疑惑,道:“本来我之前是想让你来做我们团队中的狙击王者,但是现在看来,做狙击是埋没了你,我们需要你这样一个主力。所以目前的战斗主力是属于我和你。而贝仔····贝仔,把你的墨镜摘掉。”

    王贝贝面现难色,不过还是依言摘掉。陈凌立刻明白他为什么要戴墨镜了,因为他的一只眼睛有些发白,类似青光眼,很是难看。但另只一眼睛显得特别的亮,刺目。

    沈出尘道:“贝仔的左眼异于常人,视力非常的好,他是一个天生的狙击手。所以暗夜王者就是贝仔以后的身份。军师兼副队长,朱浩天!千面狐狸,林岚!中华龙,陈凌!陈凌你日后就是我们队伍中的战斗王者,冲锋陷阵皆在于你。”顿了顿,肃然道:“大家明白没有?”

    陈凌腰杆挺得,众人也都是如此,闻言齐声喝道:“明白!”非常的具有威势。

    “我们日后是一个团队,一个团队最重要的是什么,陈凌,你回答!”

    “无畏,无私,配合,服从!”陈凌答道。

    沈出尘眼中闪过满意的神色,道:“没错,你答得很好。所以我希望你日后也能记住你今天所说的话,一个团队,绝对不能出现个人英雄主义。我们不是在演电影,成就一个人,牺牲一个团队。大家明白?”

    “明白!”

    “从今天开始,我们的队伍正式成立。我们队伍的名字叫做,中国队!”沈出尘一字一字说道。

    这一刻,因为中国二字,五个人眼里都腾出无限的豪情。因为他们代表了中国。中国正式在造神基地里有了自己的队伍。

    虽然中国目前混进八强的有沈门的光明队,还有道左沧叶的道左队,但是他们都不会为国家效力,反而称之为国家的毒瘤。中国也因此在国际上变得尴尬,从而遭受嘲笑。

    很多人都会说,中国人一个人是龙,一群人是虫。看他们确实人才辈出,但光明队号称最强,却是对中国威胁最大,怎不可笑。

    “林岚,倒酒!”沈出尘意气风发。

    茶几上放了数个白瓷碗,并置放了一坛陈酿的女儿红。打开泥封,酒香四溢,林岚倒酒后,众人豪气冲天的端起碗,喝道:“干!”纵使是不胜酒力的林岚,也一口饮尽,喝完后,当场摇晃着睡在了沙发上,让众人窃笑不已。

    也许是酒喝多了,也许是沈出尘真的对朱浩天交代过。朱浩天今天对陈凌表现得很和善,甚至和蔼。陈凌微笑应对,不亲近,也不疏远。要他没心没肺的跟朱浩天称兄道弟,那他是万万做不到。要如何相处,得看日后的朱浩天的表现。

    “好,大家先下去准备,明早我们出发!前往中国内地青城山!”

    陈凌心中疑惑,造神基地不是在美国么,怎么又跑青城山去了?还是去青城山有别的事情?

    不过团队要的是服从,所以陈凌并没有问。

    陈凌本来准备先回住所,却一时兴起,向最后面,最矮的一栋教学楼走过去。那儿是流离失所的华人小孩收容处,也是沈出尘将来要培养成子弟兵的人选。其实沈门就是这样培养的,所以沈门的势力犹如铁板一块。但不同的是,沈出尘是收容小孩。而沈门是看到优秀的小孩,就夺过来,从小灌输效忠沈门的思想。

    暴雨纯粹是阵雨,这时候已经下的小了。屋檐上雨水似珠线滴落。陈凌看到了陈思琦穿着米色的小西服,正在很认真的站讲台上,给那一群孩子讲课。这些孩子们从小环境不同,所以知道事态艰难,也学的很认真。

    陈凌看的出神,妹妹真的很好,从来都是这么的懂事。那时候她才多小啊,穿的破破烂烂的,自己也不会洗衣服。就这样拉拉扯扯的,自己和她一转眼都长这么大了,她也出落得这样的明丽动人。陈凌抬头看向天空,在天上的爸爸妈妈,你们安息吧,我和妹妹,过的很好。

    尽量的不去想唐佳怡,想到就会痛到无以复加。有时候陈凌觉得,老天对唐佳怡太不公平,她的人生意义里,何尝真正幸福过。本来若还能跟着自己,在下半生里,自己愿意用一生的时间来呵护她,让她幸福,但是一切都被沈默然终止。

    陈凌想到沈默然时,心中澎湃出强烈的战意,沈默然,请你一定要活着,终有一天,你所给予的,我会百倍偿还!

    发了会呆,陈凌默默走开,他不想打扰陈思琦的工作。手机到了这儿没有信号,这个时候,从雨地里,林岚撑伞而来,看到陈凌顿时没好气的道:“你可真让我好找,这个你拿着,联系也方便。”递出的是一支小小的黑色卫星手机。这种手机造价昂贵,属于未对外开放的东西。

    陈凌接过,林岚又道:“我们几个人的联系方式都在上面,小天说晚上请你和贝仔,还有我一起出去喝酒,算是庆祝。”

    “好!”这种团体活动,陈凌自然不能拒绝,不然沈出尘肯定要忧心了。林岚又道:“对了,尘姐在学校外面等你,特意让我来喊你。”

    沈出尘开的是一辆迈巴赫,很霸气。

    本来就不能将沈出尘看作是柔弱的女子。陈凌上车后,沈出尘开车,她今天穿的是乳白色的休闲服,头发是齐耳短发,很知性的邻家姐姐。此时也少了一层霸气。

    沈出尘带着陈凌去了一家充满西部风格的酒吧,里面还种了绿色的树,感觉像是进了森林,客人大多都是俄罗斯人。

    入座后,由于两人都没吃早餐,沈出尘介绍了这里的意大利面很不错,当下要了两杯牛奶,两份黑椒意面。

    意大利面的味道很不错,沈出尘吃东西时绝不开口,她吃东西时都给人一种很优雅的感觉。陈凌知道沈出尘带他出来的意思。

    吃完后,安静的看着沈出尘。沈出尘也很快吃完,用纸巾抹干净嘴后,喝了一口牛奶,道:“如果对于我的安排,你有什么想法,现在都可以跟我说。这个时候,我希望你当我是姐姐,无话不谈。”

    陈凌摇摇头,微微一笑,道:“尘姐,你安排的意思我懂。”沈出尘正色道:“你的应变能力,机智,这一点我丝毫不怀疑。但是有时候,你会意气用事,你会冲动。所以,你这把出色的利剑,必须得到操控,否则会伤及己身。”

    陈凌心中不以为然,但是辩解也没有意义,只能保持沉默。沈出尘继续道:“之所以副队长不是你,而是朱浩天,是因为我们是团队,不是来搞官僚作风。指挥的人多,倒容易出错。而小天是军师,有时候我不在场,需要他来指挥和调度。”

    “尘姐,我知道你是怕我不服从他的管理,好,既然你这么信任他,我相信你的眼光,日后他就是要我去死,我也不会犹豫。”陈凌这话说的有一丝赌气的意味。但更多的是无奈。

    沈出尘也无话好说了,队伍刚建立,需要磨合。那样完美而没有瑕疵的团队,只在传说之中。只希望,能尽快磨合好。

    这一点,沈出尘愿意相信陈凌。

    只是她没有意识到,也许将来的问题不是出在陈凌身上,而是····朱浩天。

    “对了,为什么是去青城山?”陈凌想起这件事,忍不住问道。

    沈出尘正色道:“美国的基地是收容一般的队员。只有在青城山,才会有大收获。这个是道左沧叶特意交代过我的,不入青城山,永世都无机会战胜沈默然!”

    冥冥之间,一切都在朝命运指引的那条路上走。那么多的巧合,到底是巧合,还是注定呢?无为大师的话,天煞皇者,注定要杀戮无数,但你却是个好人?陈凌在回天纵军事学院的车上,一直在想这些。如果不是尘姐认识道左沧叶,知道了青城山的大秘密,恐怕日后即使进得造神基地,最后也还是要落个悲剧收场。

    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分毫不差啊!

    这样一想,自己也是注定要来对付沈默然这个天魔星的人。陈凌心中的信心更加坚定了。

    也许朱浩天在指挥方面,诡思方面真的很有才能。所以尘姐才会那么的信任,但是晚上的聚餐,陈凌却觉得这家伙对人际关系太不会处理。大家都是勉强笑着应付他,跟应付上级一样。而朱浩天却也签收大家的应付,没心没肺的!

    晚上回到军事学院,趁着夜色,陈凌去见了叶东。

    “叶叔!”开门的正是叶东,陈凌见到他,由衷而尊敬的喊。叶东打量了一下陈凌,发现了陈凌由里到外的改变,眼中闪过欣喜,将他引了进来。

    客厅里还在放着电视,但不见陈静。叶东一边泡茶,一边解释道:“怀孕的人贪睡,她早早的睡了。”

    陈凌不可自觉的想起了唐佳怡,心中一阵黯然。同时一凛,既然已经失去了唐佳怡,就不能再负叶倾城,她们都是自己所爱的人。一定要尽全力来带给她们幸福。

    叶东泡好茶,给了陈凌一杯,他自己一杯。两人分别在沙发上落座,陈凌先道:“叶叔,明天我会回内地,正式和尘姐她们进入造神基地。回来的时候,我会去接倾城。“

    叶东脸上满是欣慰,连连点头,道:“好,好,好!”他其实太明白女儿的心思了,女儿和当年的她妈妈一样,认定了一个人,那就绝不是什么扯淡的时间能够淡忘的。女儿这辈子若不跟着陈凌,断不会幸福的。

    圣人也会犯错,何况陈凌只是凡人。所幸的是,在他犯错或迷惘时,身边总会有人来点醒他。这也是属于他的气运。陈凌陪叶东聊了很多,以前当他是尊敬的大哥。现在却是老丈人了,这其中的心理变化是很大的。叶东是那种大度渊博的人,陈凌与他聊天,收获不少。末了,叶东道:“给倾城打个电话吧!”

    “嗯!”陈凌早有这个心思了,不过要娶叶倾城,怎么也要先跟叶东解开心结。出了叶东的楼房,他一路往住所走。这个学校里,到处都是巡逻警戒,乱逛是要出乱子的。所以陈凌必须回到住所,安静的打给叶倾城。

    回到住所时,陈思琦还在等待他。电视里放的外国的这些台,基本上是看不懂的。陈思琦以为陈凌会喝很多酒,给他熬了一碗浓浓的醒酒汤。见到陈凌回来,她立刻打了个哈欠,道:“哥,你把汤喝了也早点睡,我先去睡觉了。”

    “陈思琦···”陈凌犹疑一下,露出一个很淡的笑容,道:“我明天要回内地一趟,过后把倾城接过来。”

    “嗯!”陈思琦立刻欢快起来,道:“倾城姐以前的愿望就是当幼师了,她来了和我一块教书,太好了。”随即又黯然道:“哥,你要去多久啊?”

    “最多一个月吧!”陈凌道:“主要是去接倾城,你想她在她外公那儿,不是说走就走的。”

    “嗯!”陈思琦点头,表示理解明白。

    喝了汤后,陈凌先洗澡。洗完澡后回到卧室,拿出卫星手机,拨通了那个烂熟在心的号码。他知道叶倾城是断不会换号码的。

    叶倾城有时候很偏执,陈凌说要她忘了他。即便她心里做不到,她也不会去试图打扰。她有她的骄傲。

    当陈凌电话打来时,她正在书房里陪着爷爷叶经纬练习毛笔字,红袖夜添香虽然不算恰当。但祖孙之间,那种温馨亲情却是不假的。在洪门里,叶倾城不喜欢那些奢华的锦衣玉食,却沉溺于叶经纬与道左沧叶所给予她的亲情。

    可是叶倾城终究是不快乐的,这一点,叶经纬知道。也大概从道左沧叶口里知道个梗概。既然叶倾城从不去提那个人,叶经纬自然也不会主动去揭这个伤口。

    手机响的时候,叶倾城停止了磨墨,她有一种感觉,是陈凌打来的。身子微微颤抖,而叶经纬却一丝不苟的继续写着。

    几乎是没有犹豫的,叶倾城拿着手机出了书房,到了一个僻静的角落,接通,清淡的一声喂。

    “是我!”陈凌听到她的声音,心里有一种火热。叶倾城嗯了一声没有说话。

    “我明天回内地,先去青城山进造神基地。然后再来洪门接你。”陈凌觉得这样说很混蛋,你说要她忘,她就忘。你说要来接,她就没有怨言的跟你吗?可是这一刻,陈凌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满腔的情感却说不出来。

    但意外的,叶倾城轻轻的道:“好!”这一声好字让陈凌欣喜若狂,却又觉得在情理之中。她是最了解自己的人,根本不需要那么多的解释。

    她不需要,并不代表陈凌就真不用解释。陈凌道:“倾城,等我到了洪门,我会把我和唐佳怡的事情解释给你听。”

    叶倾城道:“嗯!”一行清泪却忍不住流下。是高兴,与其他的情绪无关。

    “我之所以说让你忘了我,是因为····”

    “我知道!”叶倾城道:“你是怕保护不了我,就像保护不了唐佳怡一样。我知道你心里一定很难受,其实我不怕的,就算跟你在一起会有事我也不怕。我更希望像唐佳怡一样,一直能跟你在一起,哪怕是要死,我也不怕。”她说的有些语无伦次,这都是因为内心蓄积了很多情感,一直得不到述说。

    这样的女孩儿,能够做自己的妻子,是自己天大的福分。陈凌在心里再一次发誓,要永生永世的对叶倾城好。

    叶倾城与陈凌结束了通话后,进入书房。叶经纬将写好的字给叶倾城看,道:“看看爷爷写的怎么样?”

    白色宣纸上,黑色大字苍劲而醒目。“以道修身,以佛修心,以儒治天下!”这字看着就给人一种沈出尘致远的感觉。没有那份沈出尘的心性,断写不出这样的字。

    叶倾城仔细的点评,道:“爷爷,您二十年以前的字我在墨宝里看过,很豪迈霸道,都是类似勇猛精进的意思。一年前的墨宝显得很萧索,无奈。我记得您写的一叶而知秋,就像已经认命了。但是现在,您的字,已经是大家风范了,有自己的底蕴,有了宽广的胸怀。”

    “哈哈····”叶经纬听的笑呵呵的,道:“你这丫头,今天是我头一回看你说这么多话。你说的没错,二十年前,你妈妈还在我身边,那时我志得意满,要把叶家,要把洪门发扬光大。所以豪迈霸道。但是自从你妈妈跟你爸爸走后,我突然觉得什么宏图霸业都是假的,都是空的。”

    叶倾城轻轻吟道:“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皇图霸业转头空,不胜人间一场梦!”

    叶经纬听到这几句诗很有感触,想起怜月,眼眶泛红。道:“倾城,你妈妈的死说到底,都是爷爷害的,你不恨爷爷吗?”

    叶倾城明眸望向叶经纬,摇了摇头,道:“如果妈妈知道,她肯定也不希望我恨您。”

    “好孩子,你是个好孩子!”叶经纬觉得叶倾城不像是十七岁的女孩儿,太早慧了。她有沈出尘的佛心,有洞彻的慧眼。

    “倾城,刚才是你喜欢的那个人给你打电话的吧?”叶经纬道:“就是那个陈凌吧?”

    叶倾城脸蛋微微一红,道:“嗯,爷爷,我很喜欢他呢,您看了也一定会喜欢的。”

    叶经纬微微一叹,道:“谈不上喜欢,他再好,再优秀,爷爷也不会喜欢。”叶倾城顿时急了,恨不得撒娇,但她还真做不来,只能微微的急声道:“爷爷,您····”

    叶经纬呵呵一笑,道:“傻丫头,爷爷是舍不得你啊!不过你放心,爷爷相信你的眼光,那怕他就是个叫花子,只要你喜欢,爷爷都不会反对。你和你妈妈都是聪明的孩子。”说到这儿,叶经纬眼眶泛红,每每想起怜月,他都会悔恨不已。想起那个雨夜,他怎么想得到,那竟然是最后的一面。最后的一面,她对自己这个父亲只有恨····

    这才是叶经纬感到最遗憾的。

    最聪明的永远都是人类,武学上可以到达巅峰,移山倒海。道家上,修身养性,镇魂安魄,超度亡魂。佛家上无论是佛家六印,还是各种心经,都有镇魂,驱鬼的功能。当然,那些心经,金刚经一般人练来肯定没什么效果,必须有真正的修道高人,以深厚的念力念出。

    而在发明上,拥有火箭,飞机,真正达到一日万里。今天早上还在西伯利亚的国际机场,次日的早晨就已经到达了四川的成都国际机场。

    阳光灿烂,出机场时,陈凌呼吸着属于国内的空气,觉得迷醉无比。终于能再一次堂堂正正,不需要掩饰身份的出现在国内,他怎不感慨万千,怎不欣喜。

    生是中国人,根在中国,所以,陈凌无论在那个国度,都不如踏在这片土地上来的踏实。也不用担心沈默然袭击其余队员。因为造神基地的首领给人一种求才若渴的感觉,谁若在这个节骨眼上破坏,首领绝不饶恕。这个首领,没有人见过,却始终给基地的人一种他无处不在,洞察一切的感觉。

    一辆超强性能的路虎车已经被国安人员开到了机场外面,本来这事交给林岚也没问题。千面狐狸的能力可不是假的,但是陈凌觉得没必要麻烦,况且在国内,国安给的各种证件都好使。

    这辆路虎的车牌号码开上路后,起码就没人敢来查。在飞机上已经吃过早餐,当即便上路,由贝仔开车。

    贝仔开车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凌哥是牛逼的主力,不能要他来当司机。林岚是优雅的女士,另外的沈出尘和朱浩天就更不用说了。

    不过贝仔开车也让人无语,有些跑偏,这跟他青光眼有很大的关系。成都是一个美丽的城市,不过此行对大家来说至关重要,所以谁也没有旅游的心思。沿途风景不断倒退,开出繁华的成都,渐渐行驶上了国道。

    目的自然是四川都江堰,青城山。

    四川似乎总是与神秘的事情有关,赶尸之类自不必说了。四川山林中更有不少恐怖诡异的事情。但是神佛之说也多,都江堰的青城山就是道教圣地,另外二郎神杨戬的传说也是在这里起源的。

    青城天下幽,这是历来赞美青城山的。青城山与剑门之险、峨眉之秀、夔门之雄齐名。其背靠千里岷江,俯瞰成都平原,有三十六峰,八大洞,七十二小洞。

    而造神基地的秘密基地就在这其中一小洞里。

    洞外有道家的阵法,没有专人引导,是绝对进不去的。道家的阵法是正宗的玄学与术数,倒不是胡乱吹捧的迷信。

    中午十二点,路虎开进都江堰。

    随后朝青城山方向开去,一路开去,已隐隐可见奇峰险峻,葱葱郁郁的绿色山海。另一边则是宽阔的镜湖,阳光映照湖水,波光粼粼。风儿吹拂山海,绿意盎然。还未进青城山,陈凌已觉得这儿的风光醉人,心中下定决心,等得空了,一定要带妹妹和倾城到这儿来好好的游玩一番。

    贝仔开车很稳,稳得过了头,慢得大家想吐槽。六十五公里路开了三个小时,能不吐槽吗。而且每次跑偏,总是在危机关头才算开正,搞得大家坐车都很没安全感。对此,沈出尘狠狠下达命令,回去以后贝仔必须好好练车,这车技说出去都不好意思见人。

    贝仔脸红耳赤,这家伙还是有些害羞的,尤其是对沈出尘,那是又怕又羞。

    林岚忍不住道:“贝仔,前面那老伯都在鄙视你。我在五分钟前看到那老伯在前面走着呢,这五分钟你开车的速度连那老伯都没超过。人老伯是用两条腿走路的好不好?”

    林岚这么一说,顿时引起了沈出尘与陈凌的注意力。朝前看去,别说,真有一老伯,一身农家汉的打扮。走起路来,悠闲至极。

    沈出尘微微凛然,道:“人都说青城山道家高人辈出,前面这人看似走的慢,但有种缩地成寸的感觉。”

    贝仔顿时遇到了知音,道:“是啊,尘姐。俺····俺就算开得慢,好···好歹也比人走路快啊!”他只要一跟沈出尘说话,舌头就打结。林岚取笑,道:“哎哟,贝仔,你真的好快哦,开这么霸气的路虎,比人走路快。哈哈···”

    贝仔更加脸红了。

    陈凌正色道:“尘姐,这个人看起来没有修为在身,但是速度确实很快,而且不着痕迹,太古怪了。”

    沈出尘道:“道家的神奇,有很多是我们不能理解的。”顿了顿,道:“贝仔,提速,今天追不上这人,你晚上不许吃饭。”林岚扑哧而笑,不止林岚,陈凌与朱浩天都是失笑。有时候他们也觉得贝仔在队伍里是个开心的调味剂。反正怎么说他,他都不会生气,就会脸红。

    贝仔终于争气了一把,将油门猛踩,车子跟火箭似的彪飞出去。笔笔直直的跑偏,不是及时把住方向盘,众人今天就都翻到湖里,全成了落汤鸡。

    车子终于赶上了老伯,陡然刹停在老伯前面。沈出尘探头出来,对着老伯微微一笑,道:“老丈,我们捎您一程吧!”

    陈凌这才看清这老伯,就似一普通的农家翁,而且有些邋遢。与印象里的邋遢道士还是太不同了,再则,他这打扮就像是乡里慈祥的爷爷,没一点儿的仙风道骨。

    老伯年岁看起来六十多,仔细看又觉才四十多。总是看得越仔细,就越觉得看不懂他的年岁。(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