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1章 雨夜奔袭2

鹰隼展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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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冯和老丁都被震撼了,这不正是他们梦寐以求的生活吗?他们折腾了大半辈子都没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估计这辈子也没什么希望了,但他们可以用手里的枪去为自己的后代拼杀出这样的好日子啊!老冯看着老丁问:“老丁,你觉得怎么样?”

    老丁捋捋胡子说:“我觉得是这个道理。”

    老冯咬咬牙对那名侦察兵说:“好,我加入你们!不过我有一个条件。”

    那名侦察兵扬了扬眉毛问:“什么条件?”

    老冯指着老丁说:“让他回家。他年纪比我大,已经打不动了,不要再拿它当炮灰。”

    老丁急了:“老冯你犯什么傻,我们是一起出来的,当然要一起回去,我扔下你自己跑回去算什么啊?”

    老冯说:“你打不动了,我还打得动,当然是你先回家……别说了,总得有人拿起枪去打仗的,帮我照顾一下我的老婆孩子,告诉他们,如果三年之内我还回不了家,就别等我了。”

    老丁大叫:“老冯!”

    那名侦察兵笑着打断他们:“好了,别搞得那么煽情,跟生离死别似的。”他对老丁说:“你这年纪确实不适合上战场了,听他的安排,去拿遣散费然后回家吧,我保证三年之内他就回到你们老家,跟你做到一块喝酒了。”

    老丁当然放心不下,在战场上混了这么多年他知道,八路军所要面对的对手绝不是军阀混战时那些臭鱼烂虾能比的,跟日军硬碰硬的交锋可谓九死一生,你让他怎么放心的下。但这时侦察兵已经将草棚里还活着的伪军都给押出来往后面送了,他也只能跟上,一路频频回首看着老冯,像是要将他的样子深深的刻入自己的脑海里,因为他知道,这次说再见就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面了。

    目送俘虏被押走之后,那名侦察兵笑着对老冯说:“你们的交情倒是挺好的。”

    老冯说:“我们是同一条村的,他比我大几岁,在我十六岁那年我们一起被北洋军阀抓了壮丁,这么多年我们一起出生入死,是他一次次把我从死人堆里背出来的,如果没有他,我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回了。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在我心里他就是我的大哥,比亲哥还亲的大哥。”

    那名侦察兵说:“所以你更要拿出你的本事啦,帮助我们打赢这场战争,早一天结束战争,你就可以早一天回家,去见你的大哥了……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老冯说:“叫我老冯好了。”

    那名侦察兵说:“老冯是吧?我叫陈宇杰,是第13团侦察连的连长。你年纪比我大,叫我小陈好了。”

    老冯紧张的说:“我还是叫你连长吧,你官比我大,叫你小陈显得不尊敬你。”

    陈宇杰说:“不用,你随意就好,我们人民军队没那么多讲究。”从地上捡起那只被他一枪打落的步枪看了看,有点惊讶:“英七七?很老的枪了,在战场上挺少见的,你居然用这玩意?”

    老冯说:“这枪不错,打的远,打的准,射速也快,我很喜欢用它。”遗憾的叹了一口气,“可惜的是子弹不好搞,它射速再快也没用,打上三五枪就哑火了。”

    所谓的英七七,其实就是大名鼎鼎的李恩菲尔德步枪,这款步枪是1896年开始装备英军的,到现在都快半个世纪了,可谓历史悠久。它性能可靠,精度也不错,最重要的是射速非常快,英军老兵可以用它在一分钟之内打出40发子弹,数百上千只这样的步枪同时开火……不难想象这是何等凶猛的火力。德军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就尝到了它的厉害,双方第一次交手,英军火力全开,以每分钟40发的速度朝德军疯狂倾泻火力,把德军打的尸横遍野,还以为遭到了重机枪扫射!这样的射速是没有办法维持太久的,顶多一分钟,但仅仅是这么一分钟也把德国佬给吓尿了,战斗结束后心有余悸的称之为“疯狂的一分钟”。

    中国没有自己的军工业,只能到处买买买,或者接受其他国家的援助,直接后果就是中国军队的武器装备成了个大杂烩,在一个连队里你可以找到五六种不同口径的步枪,这一点都不夸张……是不是有点眼熟?没错,目前仍有一支军队也是这个鬼样的,那就是三哥。英七七步枪同样通过种种途径流入了中国,并且被中国士兵所使用。不过这款传奇步枪在中国似乎有点水土不服,它最大的优点就是射速极快,但是在弹药奇缺的中国军队,这个优点反而变成了它最大的缺点,甭管是国民政府军、八路军还是新四军,一名普通士兵子弹袋里的子弹往往都是个位数,打了几枪就得在上刺刀或者撤退之间做一个选择了,李恩菲尔德步枪那超快的射速有个鬼用!所以不管是八路军还是国民政府军都很少使用这款步枪,倒是那伪军用的比较多,因为他们压根就用不着为打完子弹后是上刺刀还是撤退而纠结————必然是向后转撒腿跑啊!

    陈宇杰把手指头塞进枪口,往里面探了探,摇头说:“膛线都快磨平了,不能再用了。”

    老冯有点紧张:“不用他那我用什么?总不能让我赤手空拳的上战场吧?”

    陈宇杰有点好笑:“你的加入我们侦察部队了,还愁没有枪用?”招了招手,马上走过来一名侦察兵,把两只备用的步枪递给陈宇杰。陈宇杰把这两支枪递给老冯:“自己选一支。”

    老冯借着手电筒的光看了看,第一只枪管比较短,下面装着一个弹鼓,这是冲锋枪,一个弹鼓里面装有六七十发子弹,火力那叫一个凶猛。第二次则是一支中规中矩的步枪,不同的是它的弹仓做了改进,变成了一个固定弹匣。

    陈宇杰解释:“这是水连珠步枪,打得远,打得准,性能可靠很好用。不过我们侦查部队往往都是在一百米几十米距离跟低军短兵相接的,所以对火力的依赖更大一点。为了提高它的火力,我们绞尽脑汁终于想出了这么个改装的办法,就是给它加装一个十发弹匣,可以连续射击,打光了十发之后把弹匣取下来,换一个新的上去,又可以继续开火,大大提高了火力密度,同时也兼顾了射程和精度,两全其美。”

    老冯不由得赞叹:“居然能这样改枪?你们真厉害!”

    陈宇杰说:“其实这枪也就这样了,再怎么改也不会有质的改变……”说到这里,他露出一丝遗憾的神色。他知道有一种步枪叫81式,拥有步枪的精度,机枪的射速,只需要一两支就能压得二三十名拿栓动步枪的士兵头都抬不起来。本来他们第13团侦察连很有希望用上这种步枪的,但是……

    但是,随着那位神通广大的薛先生被司令员拐走,他们正常人也就与这种极其先进的步枪擦肩而过了,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机会重新见到这种步枪。

    才见识过81是自动步枪这么先进的玩意之后,再看看以前眼馋得不行的水连珠步枪,他都有点看不上眼了。不过老冯没有这么高的眼界,一支波波沙冲锋枪,一支崭新的水连珠步枪,就让他欣喜若狂了。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改装过的水连珠步枪:“这支!”

    陈宇杰有点意外:“为什么不选择冲锋枪?冲锋枪不是更好用吗?”

    老冯憨厚的笑笑:“用惯了步枪,用冲锋枪不习惯。”

    陈宇杰直摇头:“你呀,就不是享福的命……拿着!”说着,就把一包沉甸甸的东西递了过来。老冯接住一看,那是一大包子弹,看这份量,起码一百发!他问:“这是我们班的弹药吗?”

    陈宇杰说:“你自己用的!”又把两个空的弹匣递过来,“有空的时候往里面压满子弹,别偷懒,不然等到战斗爆发,你可能永远都没有机会压子弹了。”

    老冯一个劲的点头:“我一定会把所有弹匣都压得满当当的!”

    一名侦察兵走过来,说:“连长,这个前哨站处理好了,可以实施下一步的行动了!”

    陈宇杰拿出一台对讲机一连拨下好几个号码,用暗语询问其他小队的进展,两分钟后他结束对话,满意地说:“其他四个小队也顺利解决了敌军的前哨,通知大部队,可以行动了。”

    那名侦察兵问:“那接下来我们该做什么?”

    陈宇杰说:“换衣服,过河!”

    老冯这才注意到,有好几名侦察兵从草棚里抱出一撂黄狗皮……这些衣服从哪来的就不言而喻了,说真的,他挺同情那帮被扒得只剩下一条裤衩,还得淋着雨被人押着往后送的可怜虫。由此可见,选择加入八路军是很明智的,不然的话,此时在那帮光着屁股淋雨走路的俘虏队伍里,肯定少不了他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