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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向晴走了那么多个国家后我才明白人们之所以向往旅行,除了是为了逃避一成不变的日常,还有像我和向晴这样为其实居无定所的自己找一个可以落脚的地方。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旅途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事情让生活不再像昨日的单曲循环,有了新奇与惊喜后,时间虽然过得快,但能清楚地细数出每个不同的一天,而因为是旅途中不经意的巧遇,不用担心之后再次相遇后的尴尬和不自在,所以就变得直接而坦率的许多了。
是的,我说的是艳遇。
到了26、7岁这个年纪,对什么事似乎也全部看开了,迷迷糊糊的认知中,也丢掉了年少时的青涩和害羞,所以接受得就顺理成章多了,第一次有男人向我们俩搭讪的时候,我和向晴还有点不适应,看着眼前的金发碧眼,吓得忙说“sorry”然后迅速逃开,到了后来已经能自然地说出叫男人请客的要求,倒不至于来者不拒,或许就是因为这些陌生人,旅途才变得轻松愉快起来,或许旅行的目的当中,结识这些不认识来自各个地方的人,也是一个目的。
向晴第一次在别人那儿留宿的时候我担心地大半夜都睡不着,但是当事人却比我轻松地许多,扶着宿醉的脑袋回到房间,在我着急问起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的时候模糊回答显得有点敷衍,最后我也只能耐着性子等到她饱饱地睡了一觉后再问细则。
向晴却睁着明亮的眸子,望着我一脸无辜,说:“忘掉了。”
我瞬间无语。
也许就是因为这样偶然的相遇,怕留下遗憾,所以当场说出了自己的感情,其实有种夸张的成分,今晚还能开怀畅饮,如同多年一般的挚友一般,等第二天早上捧着宿醉的脑袋醒来,在如同蚁噬的疼痛中,别说那人的名字,连长相都记不清楚。
想通了这一点,我也开始不再在乎这些东西了,我已经习惯了一群不认识的人在同一张床上醒来,最后各自找个厕所,对着马桶狂吐。
其中唯一能让我感到庆幸的是,我的身旁还有向晴陪伴我。
只是这样疯狂酗酒的结果就是我的胃病一直没有好,在酒精的麻痹下,疼痛没有减轻反而变本加厉起来。
又是一天宿醉后,我吐完了漱完口,揉了揉隐隐作痛的肚子,拉开抽屉找之前买的胃药。
这场旅行给我最好的教育就是我已经能熟练地说出几种胃药的品牌,其中有一个牌子我用得最多,效果也最好,但是细看包装后我才反应过来为什么会这么有作用。
很不巧的是,昨天胃药就吃完了,我原本打算晚上散步的时候去买的,结果晚上散步的时候遇到了几个英国人,之后把酒甚欢,完全醉过去的我哪儿还记得什么胃药。
真是计划赶不上变化,旅行中什么计划都是白费。
但是这一阵胃痛却不是盖的,我简直站不住,只好抱着肚子缩在墙角,打算把这一段痛楚熬过去。
向晴站在门口喝水,看到抱着肚子的我,说:“筱筱,你不适合这样的生活。”
我忍着痛瞪了她一眼,说:“闭嘴。”头上连冷汗都出来了。
不就是你把我拉进这样的生活里来的,到了现在你还有什么资格说我不适合。
向晴耸了耸肩,趿拉着人字拖走到餐桌前吃早餐。
这段痛楚过去后,我扶着洗漱台站起身,拿了钱包出门,对向晴说:“我出去买药。”
“好。”向晴咬着土司跟我招手。
我按了电梯出了酒店,酒店外面就是药店,倒还是方便。
在能当镜子使的电梯厢里,我看到一个狼狈的自己,吊带背心一条牛仔短裤,脚上一双人字拖,样子实在难看,我把扎着的长发解开,整了整刘海,遮住满是疲惫的双眼,现在国内应该是最难熬的寒冬,但是到了南半球却是另一种风景,这个时候已经临近中午,日头很大,我穿得这么清凉,一出去还是出了一身汗,我一边想着换个清凉一点的国家好了一边穿过马路走向那个药店。
我熟练地报出了那个胃药的英文名,但是店家却告诉我没有这种的,只有两种给我选,我皱着眉看了会儿,其实这两种胃药我都有吃过,但是效果不怎么好,可是现在也别无选择了,我正打算掏钱付款,忽然一只手挡在了我的面前。
我听到这只手的主人对店家用英文说:“把我订的那份拿出来。”
店家点头,转身拿出了我要的那种胃药。
这不是有吗!
我抬头一看,才发现把胃药让给我的不是别人,正是方祈洺。
我看到他的脸一滞,连原本准备好的责问都没有说出口,匆忙别过了头。比起西装笔挺的他,我这个样子确实不能见人。
“好久不见。”
沉默中,方祈洺先跟我打招呼。生疏而客气的语气叫我不知道怎么回应,最后干干笑了两声,说:“是……是啊。”
方祈洺跟着我回到了酒店,在一层我和他找了个地方坐下,我要了温水吃了药,然后又点了甜点吃,我和方祈洺对坐,点餐的时候还好,不用在意他是什么表情,只顾着和侍应生说话,可是等侍应生走了我才发现我根本跟他没有话聊,我给向晴发了求救短信,一边跟他强颜欢笑,我问他怎么会来这里,他说是工作出差。
其实我也只是随口一问,他的回答对我来说根本没有意义,我只一心等着我的甜点,从昨晚就没有吃过东西,又被胃疼折腾到现在,我都觉得动动嘴皮子都是在浪费体力。
等了大概十分钟,我的甜点上来了,这下我有事做了,更加自然地把他晒在一旁,忽然方祈洺问我:“你现在还恨我吗?”
我一愣,其实跟他分开后那样的感情就淡了许多,时间真的会冲淡一切,我虽然无法把他当做朋友来看待,但是已经能把他当做一个路人,而现在的他也没有了威胁我的资本,那些我曾经以为过不去的过去,终于从我的人生里消失了,现在那些东西已经完全对我没有影响了。
我没有立即回答,其实大部分原因是因为我嘴里还满是蛋糕,根本说不了话,他这一问差点让我呛到,我喝了一口水勉强咽下,刚想回答的时候,忽然听到向晴的声音:“筱筱~”
这一声把我和方祈洺的吸引了过去,我刚酝酿好的回答也被我生生咽了下去,其实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向晴这个打扮简直叫我跌破眼镜,一身白色连衣裙,裙摆飘逸而轻扬,带着点夏天的味道,头上是一个草帽,帽檐很大,上面一朵粉红色的花作为点缀,足够抢眼却不觉得厌烦。
这样的装扮倒是没有多大问题,可是这样的打扮实在太过……young,不太看得顺眼。
可是向晴的脸配上这样的打扮也不算违和,这样靓丽的身影也吸引了大厅里的男性目光,我都能猜到今晚又要有多少陌生的人跑来搭讪了。
向晴如同一阵轻风吹到我们面前,问我们:“今天去哪儿玩?”
我一愣,向晴抱怨的拍了我一下,说:“你叫我下来不是说要带我们出去玩的吗?”说话的时候却一直看着方祈洺,这样一来方祈洺不带我们出去都不好了。
方祈洺倒是没有多不适,轻松地答应了,问到我的时候我默默点了下头。
“可是,我要不要上去换个衣服?”
我弱弱出声,向晴大笑,一巴掌拍过来,说:“这样不是挺好的!多清爽!正好今天特别热。”
挺好的你换什么换!我恨恨地想,但是我不记得我有跟向晴说方祈洺在,她怎么就这么机灵地换了衣服呢?
等我吃完了早餐后三人就出发了,其实和向晴来到了这个城市后,我和她还没有怎么出去过,因为天气实在有够热,还有就是反正酒店周边的娱乐设施已经足够我们玩,还没有想过要出去玩。
方祈洺有车,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我们出行,我和向晴坐在后座,方祈洺就变成了一个司机,但他也足够尽职,除了做个司机,还要充当导游的身份,意外的是方祈洺对这个城市很熟悉,带着我们去了几个很有名的地方,也有几个不容易被人发现却很有趣的地方。
一天下来玩得很开心,晚上在一家餐厅里吃饭,向晴对方祈洺赞不绝口,向晴依旧叫方祈洺为老板,一直说老板人很好什么的。
向晴这晚也喝了不少酒,最后实在累了趴在桌子上昏睡过去,还好向晴虽然喝醉了后满嘴跑火车,但是没说什么让人尬尴的事情,那段屈辱的曾经被我封印进了心底,也没有把它告诉任何人的打算,向晴知道我和方祈洺有过一点别样的情感,但是细节的她不知道,我们俩的态度意外地相同,她不过问我的过去,我也不去问她的过往。
原本,过往就没有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