拈花一笑之突然想爱你

小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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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想爱你

    ——小锶作于2007

    这几天心情老不爽,因为天天和那死虫吵架,加上我的工资还没发,经济严重拮据,又不好意思问好朋友拿,尽管峰已给了我二百块。我有两个星期没喝牛奶,没买过新衣服,新鞋。唉,这样的日子生不如死。

    碰到街上长得丑又凶的人,我都有想揍他一顿的冲动。

    那死虫,最近炒股亏了,像他那么紧张钱的人,肯定吃不香睡不好,可要命的是,他竟赖我吵他,气得我天天和他翻脸窀。

    这不,今天也是如此,一早他就说我整晚咳嗽,吵他睡觉。我真想骂他"他妈的",气得我天没亮就溜出去了。

    上班到办公室,黑老板不知何故,换了按扭,看来为怕我上网,早有防备。无奈,只有等到下班。一下班,我就冲去网吧。谁知屁股还没坐热,那虫电话就来了,"准时回家,别去网吧了。"我说,"就一会儿,我要打文章。"他勃然大怒,说,"不要找我报销任何钱,我告诉你妈去。"我也怒,按掉电话,他又不停打来,我都气死了妲。

    回到家,奇怪,永远不会停电的小区(我们住在一个极高级的小区)居然停电了。问下面的老头子,他说是什么鬼节,规定停电,烛光晚餐,我晕!

    到了我们楼上,虫已在了,我们自然不到三句就吵,气得我一晚不理他。

    到睡觉时,我早早就SHANG床了。他进来说:"你可别吵我睡。"气得我马上搬被,要到沙发睡。他又心疼,说:"沙发上,会被蚊子咬死的,别出去了。"然后又说气话:"要走你就走,回顺德去。"我气疯了,说:"我要不是被你骗来,我不会在这住呀?我在顺德有吃有住,天天有钱花,来了跟你捱穷!"那是,我在顺德,物质生活的确更好。说着说着,我居然忍不住哭了。我一哭,他的心软了,彻底败下阵来。他说:"好了,好了,以后上网注意点时间就是了。"我说:"我还不是为写东西,你以为我想识男友?"他说:"写是好事,要有节制。"我说:"我有二十篇呀,一个钟头就打好了,还不是为早点回来,你又不买电脑!"唉,提起电脑,我猜因为他多半不肯给我买,他怕我上网,他知道我的魅力。因为当年他就是在QQ上爱上我的。他又是温言软语的劝,叫我吃消炎药,因为我前几天唱K,过后又有人请我吃麦当劳,这几天都喉咙痛。

    我无语,睡着了。

    翌日起来,他终于没骂我了,带我出去买早餐,撑着伞送我上车,然后他也上班去。

    望着他纤瘦的身影,我想,他一定是为我累的。忽然,我的心好温暖,很想好好爱他一次,我的老公。

    后记:再看这篇,感概万千,一切已成过去,两个人天天吵的话,还是铁定离婚的,就像谢霆峰和张柏芝,我在结婚那几年,不知道为什么,瘦得不成样子,而和小虫在一起的时候,我习惯了依赖他,直到真的决定离开了,我才迫自己一步一步的独立起来,曾经很多人似乎为我可惜,说那么好的老公,可是,不合适就是不合适,离开他之后,我才找到了我自己。曾经那几年,我真的走得好辛苦,好辛苦,回到母亲的家,更遭遇母亲患上了老人痴呆,而后来更经历了一段情殇,而因为母亲一晚骂我三个钟,让我晚晚睡不好,差点被车撞死,这种种种种,我全都挨过去了,现在,我遇到了生命中最爱我的人,和我志同道合的人,在我迷惘的时候,我总是咬着牙关一步一步的挨,我也明白到一个道理,每一段经历都是人生,挫折教你成长。

    我歌故我狂

    ——小锶

    我喜欢狼,一直觉得自己像狼,写过很多关于狼的文字。

    狼是狂野的,不拘一格,狼害怕和道貌岸然的人类相处。只是这只狼好善良,每一次受伤,她只能偷偷躲起来,舔自己的伤口。

    我曾写过一篇《永远的女主角》,意思是指我每去到那儿都会成为女主角,我不喜欢那样,可命运偏偏是那样。

    我在街上,常被所谓的星探看中,这不,当了签约模特,尽管我心中不以为然。

    而在文学上,虽然我没靠它来赚过钱,可是在网络上,无论我去那个网站发展,我必会出名。

    以前在白鹿是这样,我曾是最受欢迎的写手,不过人红招人怨,我不久和糊涂站长闹翻,随后我再也没有回去过。

    曾经去过某些小论坛,如知音,书剑梅庄等,都是因为被某些人嫉妒,我很快就走了。

    直到找到西陆。

    我本来以为,西陆是片平和的地方。

    没想到,伴随着我的作品多上首页之后,麻烦一样会来。

    某些人给我的作品留言,活像鸡蛋里找骨头,反正没渣找渣,我当然不客气的回击,他们似乎在那论坛上很久,而我,当然是势单力孤。

    于是,我不想再串门。

    其实,我可以什么地方都不去的,就留在我的地头,留住美丽,留住我自己的美丽和朋友们的美丽就够了。

    甚至,不在西陆了,我还可以找其它地方。条条大道通罗马,我从来都知道这个道理。

    只是,我在想,假如我不是这么红,会不会就少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树大招风,这句话真正确。

    只是我惯了狂傲,我不怕任何人的冷言冷语,我是德狂侠女,我有我自己的能力。

    我歌故我狂,只希望,这不是一首独唱的歌。

    最爱男主角

    ——小锶

    我心中最爱的男主角,皆是武侠小说中的大侠。

    第一位--张丹枫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梁羽生的小说。如果读过他的小说,就肯定会看《萍踪侠影录》,看过了,就一定会为张丹枫而感动。他就如一片枫叶,永远鲜红,照耀着云蕾。他是典型的不爱江山爱美人的风流才子。不过,也跟他豁达大方的性格有关。反正,他不去争天下,把大明江山拱手送回。而且,还帮忙救脓包皇帝。他和云蕾家本来是世仇,为了他的爱,不知吃了多少苦,最后终于赢得美人归。张丹枫也是一个玉树临风,武艺超群的人物。反正,我最喜欢的主角就是张丹枫。

    第二位--杨过

    真的很喜欢杨过,一个有情有义的男子汉。他一生不知迷倒了多少美丽女孩,却一心痴爱小龙女。为了她甘愿被千夫指责叛逆。而且,不嫌弃她曾失贞。甚至,为了她跳下万丈深潭。终于,两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当然,杨过是一个英俊不凡,绝顶聪明的人,不然,不会有这么多人喜欢他,包括我。

    第三位--令狐冲

    令狐冲是典型的浪子.却是最痴心的人,任大小姐爱上他,皆因他对小师妹的一片痴情。令狐冲可以不要地位,不要金钱,不要爱情,却不能没有朋友。他是真正的侠。不求名利,一生如天上浮云,逍遥自在。金老先生曾公开呼吁现今青年,宁学令狐冲,勿学韦小宝。

    第四位--韦小宝

    嫁着韦小宝的最大好处是--你一生荣华富贵,包你无忧无虑。他的口就如沾了蜜糖,你不被他迷死才怪。虽然,韦兄不算很俊,却也不算很差。最重要的是,他有超人的智慧,在任何场合都能逢凶化吉,保护心爱的女孩子当然不成问题了。不过,就是韦兄太花心了点,这是我排他在第四位的原因,嘻!

    呵呵,说来说去,我还是最喜欢张丹枫。

    我的朋友,不知道你又会喜欢哪一个呢,或是另有人选,请告诉我好吗?

    谈诗歌重复之我见

    ——小锶

    那天,那个希拉拉在QQ上跟我说,你的诗歌我不讨厌,只是重复的太多了。

    哼,我想骂他TMD,因为我的诗都是有感而写的,他毫不理解,反而说什么重复。

    话说起,重复,从古到今,那么多诗人,有哪个没重复过?

    在元曲中,马致远的一首《天净沙》就沿用了《滕王阁序》中的"秋水共长天一色,落霞与孤鹜齐飞",那么,说马致远重复了?

    就算在什么名家的诗中,重复的也不在少数。

    因为,可写相同题材的太多了。

    例如写月亮吧,哪个诗人没写过?皎洁,明亮,等等词语,哪个诗人没用过?也说是重复?

    所以,希拉拉的说话,毫无道理可言。

    姑且念他不太懂诗,也就不批他什么了。

    只是诗歌,不忌重复,只忌抄袭。

    这是我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