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五章 托比昂-林德霍姆

镜大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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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托比昂-林德霍姆

    旅途很无聊,尤其是对于麦克雷来说,所以在唐煜提出可以由克里斯汀娜来遥控驾驶的时候他果断拒绝了,嗯,虽然当时他正提着一瓶威士忌猛灌。好吧,进入俄罗斯荒芜的远东地区之后,应该不会有人查酒驾的吧?

    不浪费时间是唐煜现在最好的习惯,是什么时候养成的呢?唐煜有些不记得了。不过在T-1000找上门来之前,他确实是过得挺惬意的。之后跟世界末日赶时间,进入系统空间之后跟自己赶时间。虽然进入《守望先锋》之后他的时间还剩下两个多月,不过已经习惯了快节奏的他,总是有做不完的事情。

    唐煜给克里斯汀娜尽力做了一定的修复,但能源传输系统受到的损坏不小,算上能源的流失,现在克里斯汀娜剩下的能源不到20%了。此外,克里斯汀娜破损的胸口外装甲,唐煜只好拆掉了一台守护者三型机械蜘蛛的装甲板,进行改装之后安装在她身上。虽然他在韩国也有买一些板材,不过这些民用材料显然还是不如唐煜现在采用的初级钽合金的强度。

    在修理克里斯汀娜的时候唐煜也掌握了一些T-X所用零件的设计,不过其实没什么大用,因为太零碎了。

    AT-4唐煜也进行了修复,不过实际上AT-4的受损程度并不高,主要还是外装甲的破损。当然,如果要较真的说,AT-4其实换个人来开根本就是个铁疙瘩,只能使用唐煜的能力来驱动。

    AT系列的出现实际上是唐煜利用自己的能力作弊了,因为他的能力只要是复杂一点的机械都可以控制,虽然现在还不清楚原理,不过,只要把AT系列设计成带有机械性质的铠甲的话,就可以在能力的控制下跟机甲一样运动起来,而且灵活度远超普通机甲。

    所以,AT系列只需要传动装置、引擎还有火控系统就可以了,需要安装的东西比正规机甲少了很多,因此制造难度也低了不少。否则的话,哪怕按照《终结者》世界1994年的制造业水平和物价,3100万美元想搞定AT-4这样的机甲和80台守护者三型机械蜘蛛?做梦吧。

    吊丝玩变异,土豪玩科技,恒古不变的真理啊。幸好现在凯瑟琳的ZEIRA公司开始逐渐消化那些超前科技,比如核电池就是。守护者科技集团旗下三个子公司也慢慢会有拳头产品出现,唐煜现在勉强算是个土豪了吧。所以,现在他才更有底气的说,拒绝血统,拒绝变异,保持人类的身体,不跟漂亮妹子玩美女与野兽~~~

    不相信?你去大街上随便拉一个美女问问,看看她想跟布鲁斯-班纳(绿巨人)耍朋友还是想跟托尼-斯塔克(钢铁侠)耍朋友。虽然两人都是很厉害的科学家,而且真打起来绿巨人貌似还要厉害一些,而且绿巨人的丁丁很大。但99.999%的美女是作何选择的却不言而喻吧?

    所以也别说什么吸血鬼啊恶魔啊这些看起来高颜值的变异血统了,你连个人形都没了,只能上封面耍耍酷,就别谈爱了。

    最后的工程,就是修复那些被黑影的电磁脉冲击中,电子元件发生短路的守护者三型机械蜘蛛了。在更换这些电子元件的同时,唐煜还把其中装备激光枪的机械蜘蛛的核电池更换成在韩国购买的更高级的聚变核电池,并且调高了激光枪的发射功率。虽然这样会降低使用寿命,不过也总比打了半天对方却没啥伤害的好吧。

    这一周时间,唐煜一共只睡了三十个小时,平均每天四个小时。不过每天他睡前和醒来之后都会喝一支龙飞扬在守护者医药科技公司研究出来的药剂。这个药剂他在三角洲部队特训的时候就开始服用,一种可以提高睡眠质量,另一种可以在白天增强大脑的清醒。

    所以有时候药剂并不需要那种狂拽酷炫吊炸天,增加功力增加力量增加智慧。实际上很多时候一点小小的功能都可以发挥奇效。唐煜猜测这也是为什么在系统空间的交易市场里面直接提升能力的药剂根本看不见的原因吧,这样的药剂都是战略物资。也就是狐仙之前送给他几瓶,从《暗黑破坏神2》里面得到的只能使用一次的生命药水这种才相对普及吧。

    不过话虽这么说,唐煜还是非常期待守护者医药科技给自己带来的产品的,有机会喝口水就增加能力,谁不想呢?

    这时候,他突然想起了一个人——《生化危机:诅咒》世界里面有过数面之缘的生物遗传学、医药学的天才,卡拉-拉达梅斯。也许是受到可以变来变去的克里斯汀娜的影响,卡拉并没有像《生化危机6》的原剧情那样看到艾达-王之后精神崩溃然后给自己注射C病毒。而是坦然的接受了失败,正在监狱里面为消灭生化武器而工作。

    如果有机会,是不是可以把这个美女拉过来给自己打工呢……不过如何跨越不同的世界来做到这一点呢?结束《守望先锋》的历练任务之后,需要找系统好好聊聊。

    气温已经开始下降,往窗外看了看,渐渐的可以看到有积雪。距离位于西伯利亚的沃斯卡亚工业区,已经不远了。

    ……

    麦克雷并没有开车直接进入沃斯卡亚工业区,而是直接来到了附近一座城镇里面,这里是工业区里面工作的工人和技术人员的家属们居住的地方。

    “托比昂那老头没有回复通讯,好吧,那么我知道他在哪儿了。”麦克雷说着,带领唐煜走向一间酒吧。

    还在门外,就能听见酒吧里面传来一阵载歌载舞的声音。麦克雷毫不客气,咣当一脚把门踹开。

    “喀秋莎站在竣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一个头发蓬乱,一把大胡子分成两束几乎垂到腰上,身高最多只有一米二的老头子正和一个身高两米满身肌肉,短发染成粉红色,额头上有个十字伤疤的女人正在唱歌跳舞。呃,好吧,与其说是跳舞不如说是这个肌肉女直接把小老头提起来甩来甩去比较贴合实际。

    “啊,麦克雷回来了,让我们喝一杯!”老头儿一下子跳下来站在桌上,举起一大杯啤酒,肌肉女也哈哈大笑,拿起一个酒桶跟他碰了碰,然后两人也不理会麦克雷,直接一口一口地喝了起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