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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以为荒凉的大漠里只有无尽的黄沙,跟肆虐的风暴,那你就错了!
大漠里不止有这些,还有女人——很美的女人。
凡来到大漠向叔叔挑战的高手,都会在挑战的前一天,慕名去一个地方,一个有美人的地方。
叔叔到底是个什么样的高手?没有人知道。
他到底多少岁了?长的是什么样子?为什么是叔叔?他到底有多厉害?更没有人知道。
只知道,叔叔偶然得了一把剑,一把名为“龙呤剑”的长剑。
就是这把剑,使他突然从寂寂无名的小卒,一跃成了名扬天下的“天下第二剑”。
那么,谁是天下第一?
答案是:没有人!
自从叔叔这个“天下第二”把曾经的天下第一一剑枭首后,天下第一就空了下来。
叔叔说,他是叔叔,所以只能做第二,也只会做第二。
尽管这解释不像解释,但既然身为这样的高手,当然有权利表现一些怪癖了,不然当高手有什么意思?
天下其它高手立即对这个名头排第二的人产生了兴趣:既然他是天下第二,老子若将他单挑了,岂不顺理成章当了第一?
于是,来大漠单挑叔叔的人络绎不绝。
于是,大漠那间最大的“恶魔客栈”从来不缺客人。因为,这家客栈有世上最美的女人。
在单挑天下第二之前,来见一见天下第一的美人,无疑是一件快事。
天色将晚,夕阳如老鸦的残血,风沙如苍凉的秋歌。
远处来了一个剑客。不用问,看他的样子就知道,这又是来挑战天下第二剑的。
恶魔客栈里的人都是淡淡一笑:天下第二真是这么容易挑战的,那不是早就死了吗?怎么还活到现在?
他们难道不知道,叔叔的那把“龙呤剑”会将他们全身刺得像筛子似的?
这些人就是喜欢追求一些连傻子都知道的答案,甚至不惜赔上性命,何苦!
当然,有人来,就有银子来,客栈的宗旨是赚钱,哪管你为什么急着要去送命?
李十三一脸的风霜,进了客栈,脱下风帽,扯着嗓子喊道:“我要这里最漂亮的姑娘!”
客栈里有姑娘?对,客栈里有姑娘,有大漠最美的姑娘!
不待客栈老板娘海带讲出价格,李十三便扔了一袋子金子过去。
大漠里的客栈,其老板娘竟然名叫海带,这也不得不称奇了。
接住金子,掂了掂,海带露出满意的笑容。
她知道,眼前这小子死定了!一个死定了的人,才会将所有的身家都这样随意就扔过来,起码在死前看一眼美女,也值了。
因为过了明天,金子、美女,都看不到了。
海带朝着楼上尖着嗓子喊了一声:“水银姑娘……”
楼上立即有人娇声应了一下。
只要听这样娇滴滴的一声回应,就能想象出,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美人。来挑战天下第二之前,能见一见这样的美人一次,当然值!
微香袭人,环佩丁当,水银姑娘袅袅下了楼。
一步,一步。
仿佛不胜娇弱,无法站立似的,走了下来。
南方的人都见过柳随风摆,知道那是怎样一种婀娜风情,但这里是大漠。
竟然有这样的美人,在大漠这种地方!
李十三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样的美人,完全值得付出那样一袋金子——那是他在凉州,杀了一个恶誉十八州的采花大盗所得的报酬。
与这样的美人比起来,杀采花大盗所付出的代价完全不值一提,尽管这代价几乎相当于他半条命。
水银姑娘盈然坐下,倒了一杯酒,柔若无骨的偎在李十三的身边,眼波流淌,声音妩媚撩人:“公子,这酒名为‘恶魔’,你敢喝吗?”
客栈名为“恶魔客栈”,便是因为酒而起。
“恶魔”不是别的,只是酒名而已。
李十三看着水银姑娘欲滴的红唇,美人身上的淡香悄然吸入肺腑,他一语不发,将杯中酒喝了个干净。
“哈哈哈哈……”水银姑娘笑得花枝乱颤,这一颤,才让人留意出,她不但人美,身材更是好到极致,胸前那一抹亮色晃得耀人的眼睛。
而她并不在意被这客栈里的人这么直勾勾的盯着看。
“咚!”李十三趴到了桌上。
又一个色鬼上钩!海带摇头叹息,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人自迷!
再一次掂了掂手里的钱袋子,她由衷地笑了起来。
这酒名为“恶魔”,他们却想都不想就喝了下去,岂不是活该?
水银姑娘将李十三扛了上去。
没有人想得通,刚才下楼时那么娇弱不堪的水银姑娘,就这样轻轻将一个大男人扛上了楼,还走得很轻松。
客栈的客人开始臆想着,二楼即将上演什么样的绮丽风光,这仿佛已经成了他们的下酒菜。
大漠的天总是亮得很快。
李十三步履艰难地下了楼,一如昨晚水银姑娘下楼时,那样酸软无力,如弱柳扶风。这又引起了楼下一阵哄笑。
叔叔早已如约来到了决战点:银潭。
这里没有银,也没有潭,却叫银潭,岂不好笑?
大漠里虽然有美人,却始终是大漠,终日有着无尽的黄沙,跟肆虐的风暴。
叔叔是个中年男人,严格来说,还算帅气。渣拉的胡子让他在狂风呼啸的大漠里显得狂野而有味道,几缕乱发在他眼前随风飘飞。
他双手环抱,那把“龙呤剑”就在他的两臂之间。
李十三看着他,好奇地问道:“你为什么要呆在大漠?”
骄阳射得刺眼,叔叔微眯眼睛:“这么远你们还不是天天来!”
“你为什么是天下第二?”
“因为……世上有天下第一!”
“是么?难道即将就是我!”
“当然不!”
“那是谁?”
“水银姑娘!”
“为什么?”
“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叔叔说完,拨出了传说中的“龙呤剑”。
冷兵器在烈日下发出耀眼的寒光,一股“呜呜”的剑气随着大漠里呼啸的狂风,让人不寒而栗。
呼啸声竟然越来越大。
“龙呤剑”不是凡剑,只要出鞘,就会发出绝响,与此同时,九道金色剑光随着剑意飞出。
龙呤声所到之处,金色剑光便在那里!
九道剑光随着龙呤声声,漫天飞舞,周围一片寒光闪闪。
好一把“龙呤剑”!
叔叔持剑而立,却并不预备出招。
龙吟剑已出手,根本不用再出什么招。
看着漫天飞舞的剑光,叔叔眼前仿佛看到那一张鲜艳欲滴的红唇,轻轻在李十三的耳边说着:“你怎么不问问,我为什么要叫水银姑娘?”
然后,那个弱柳扶风一般的美人,从一个瓶子里倒出一股灰色的液体,这液体缓缓流入了李十三的双耳。
龙呤剑是天下无双的宝剑,不需要招式,只要拨出剑来,九把会呤的剑意自然会追敌人而去!
而天下无双的宝剑,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龙呤声会暴露剑意的地方!
举凡练剑高手,耳力无不敏锐,凭着听觉,便已知晓剑意在哪里,龙呤剑岂非失去效用?
但,有了水银姑娘,那就不同了!
所以说,叔叔排第二,水银姑娘排第一——貌美第一,妙计第一!
现在,他只要等着李十三被剑意杀死而已——九道剑意会将他刺成筛子,收尸的人会四处宣传天下第二剑有多么高强的剑术!
没有人会在意一个死去的高手,他的耳朵是否已经被灌了水银。
但是,意外的,他看到李十三竟然准确无误的躲避开了每一道袭来的剑意!
这不可能,他的耳朵不是灌了水银吗?怎么还能听到?
不仅如此,李十三还使出了一套漂亮的“寒梅剑法”来克制龙呤剑。虽然并没有起到作用,但大漠之地竟有人使出了“寒梅剑法”,这本身岂非很有意思?
李十三无法胜过龙呤剑,但他想出了克敌之法——主剑入鞘,剑意自消。
叔叔慌了——天下第二的本来是这把剑,他本人根本不会一招半式!
李十三身形矫健,如天上的苍鹰一般疾掠了过来,一剑斩断叔叔的胳膊,并将那把剑夺了过来,将剑入鞘。
这本来就很容易,因为叔叔连躲都不会躲。
没有了龙呤剑的剑意,世界似乎一片清静。
“这怎么可能?你昨天没有喝‘恶魔’酒?”叔叔扶着流血的断臂,颤抖着嘴唇问李十三。
“喝了!”
“那……”
“醉人的不是‘恶魔’酒,而是水银姑娘身上的‘合欢’香味!我的耳朵,也的确被灌了水银!”李十三看着败在自己剑下的天下第二,冷冷的说道。
“那……”曾经的天下第二,此刻无法理解。一个被灌了水银的人,怎么可能还听得到龙呤声?
“我本来就听不到!”李十三看着叔叔的嘴唇,一字一字地说道。
这世上有一顶技术,叫读唇语。
李钰的双耳被刺聋,就是拜那位恶满十六州的采花大盗所赐。
会读唇语后,竟然没有人发现,他其实早就是个聋子。
失去听力的他,苦练了一项绝学:“梅花剑法”。
当然,最关键的,并不是剑法有多出众,而是他不用乍然失聪就面对天下第二,所以也不会突然慌了神,失去判断力。
他并非乍然失聪,所以他不会心生恐惧,不会在意龙呤剑是否发声,只要平心静气,随着剑光,他就能想出破解之法。
人本来就应该比一把剑聪明,难道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