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七章 红斑是症结的所在

树静风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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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虽然唐安明的体态恢复了,但是离的近看,还可以看的出来现在他的皮肤上还不是像正常人那么光滑、舒展,还是有一些深深浅浅的纹路,就像我们现代见的一个肥胖纹和生长纹似的东西,但是这样他已经很满足了,最起码他现在看起来像是一个正常人了,具备了一个人的形状,而且如果离的不近是看不出来那些纹路的。

    “二,二叔!是你吗二叔?二叔,你回来啦,二叔,呜呜~~~,你回来啦,二叔,呜呜呜~~~~!”唐云成看到这个场景,一个二十七八的男子,此时居然像一个孩子似得抱着唐安明放声大哭起来,哭声里面带着喜悦,带着悲惨,带着向往,带着发泄,让夜离听了都不禁感觉一种复杂的情绪弥上心头,心里有些酸酸的。

    要说这屋里最不那么惊喜的就是夜离了,因为他对自家姑娘给的药水是很自信的,听姑娘说这药水能生死人、肉白骨,虽然他不知道具体能到什么程度,但是既然都能肉白骨,想来治疗唐安明那全身萎缩的怪病应该是可以的。此时见到果然是可以的,夜离也只是欣慰的点了点头。

    “噗通”一声,唐安明又跪到了夜离身前,后面唐云成也跟着跪了下来,唐安明深深的拜下道“多谢恩公再造之恩!”

    夜离赶紧用内力送了二人起来道“你们起来吧,你要谢,以后就谢我们家姑娘把,这药水是我临出门前,姑娘拿给我的!”

    “我等愿随恩公去拜见恩公姑娘,当面谢过姑娘的大恩!”唐安明说道。

    “可以是可以,我看你现在虽然身形是恢复了,但是皮肉上还是有一些纹路,想来最少还要再泡一次药水,才能恢复如初,到时候咱们就可以上路了回去了!”夜离说道,一想到回去心里也有些向往了,虽然他才离家短短几天,但是现在福园是他的家,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的一个温暖的、宁静的港湾,他喜欢这种感觉。

    唐安明闻言,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以为现在能恢复成这样就已经很知足了,没想到恩公还是会给他泡那药水,他虽然不知道那药水是什么,但是具有这么神奇的功效,那一定是非常非常珍贵的东西,恩公居然肯为他这么一个素昧平生的人使用这么多,这种大恩,他以后就是用自己性命也还不起啊。

    这唐安明要是知道他今天用的这十滴药水,便能救十个人的命,不知道还会作何感想啊。

    “多谢恩公,但是恩公这么珍贵的东西,就不要浪费在我身上了,能够成了这样我已经很知足了。”唐安明说道。

    夜离没有回他,只是问道“以你现在的状况,能做机关术了吗?”夜离比较关心姑娘交代的任务。

    “这,这,简单的机关术还是可以的,但是精巧一点恐怕就不行了!虽然恩公帮我恢复了皮肉和身材,但是我体内的诅咒之毒还在,现在只是因为恩公的药水儿变得迟缓了,但是终归还是不行的!”唐安明懊恼的道。

    “哦,这东西如此顽固?你怎么知道体内的毒没有解开啊?”夜离没想到那个诅咒之毒还在,不过转念一想也是,那个东西是下到体内的,他今天只是用药水给他泡了身体,是治外的,想来身体内部的那个毒应该是还没解开的。

    “恩公请看,我们唐家凡是病发的人,胸口都会出现一块铜钱大小的红斑,只要这个红斑不消失,这个毒就是还没解开啊!”唐安明指着自己胸口上的一块儿红印说道。

    夜离定睛一看,果然唐安明的胸口上还真是有一块儿铜钱大小的红斑,黑红黑红的,一看就是有问题样子。而此时唐云成也露出了他胸口的那块儿红斑,夜离看了看跟唐安明的那块儿一样。

    “这么说你儿子的胸口上也有这么一块儿红斑,所以今天你们才说他的毒没有解开呢?”夜离问道。

    “回恩公,正是的。”唐云成说道。

    “这么看来,只有把你们带回去给姑娘和银震先生看看了。”夜离思索了一下说道,然后转头看了一眼唐安明对他道“这事情等见了姑娘,我在帮你们问问,咳咳,要不你先把衣服穿上吧!”

    唐安明不禁惊觉自己因为太过激动,从浴桶里出来就一直光着身子在跟恩公说话,此时低头看了看自己赤/裸的身子,一下子羞的老脸通红,赶紧不要意思的抓起床上扔的衣服七手八脚的往身上套。

    等着唐安明穿好了衣服,夜离就让他们把洪氏和唐步坚叫进来,然后当着所有唐家人面,郑重的问他们愿不愿意跟自己去苏州。

    唐家人哪里有不愿意的,立刻纷纷表示非常愿意,这是可是他们唐家一次活命的机会啊。反正他们家现在就剩下这几个人了,而且洪氏也是孤儿,她是从小被唐家人收养的,教她武功,所以她没有娘家,唐家就是她的家,为了自己唐家跟去苏州她是百分百的同意的。

    说定了这事情,夜离便决定明天再给唐安明泡一次药水,后天就出发去苏州。趁着明天的功夫也让唐家人收拾收拾东西,安置安置家产什么的。

    而另一边,福园这里,若云等人今天晚上打算去看花灯。

    正月十五看花灯,这是各地都有的一种习俗,本来苏言是邀请若云去苏州看花灯,苏州的花灯肯定是好看很多。

    但是若云觉得正月十五就是一家人团聚的时候,为了看到花灯一家人舟车劳顿的赶到苏州,而且说不得还要在苏府住一晚上,实在是有些麻烦了,她听说水仙镇上的花灯也不错,便决定还是去看镇上的花灯吧。

    这样他们可以一家子在家里吃顿团圆饭,然后在轻轻松松的驱车到镇上,看完了花灯就回家睡觉了,很方便、很自在。

    今天早早的吃了晚饭,众人就坐上了去镇上的马车,一路上好多人都往镇上赶呢,有的人是坐着牛车,有的人是三五结伴的步行,偶尔也有想若云他们这样的坐马车经过。

    大家都是挺愉快的样子,有说有笑的,看来心情都很不错样子。也是,平时百姓们都没有什么娱乐,好不容易碰到一年一度的花灯会,可都不是欢喜的去看热闹啊。

    进了镇子,夜幕已经降了下来,平时就挺喧闹的小镇,今天更加的热闹非凡了,从马车上往外看,真的人头攒动,处处喧哗。

    这么多人的人,马车看来是进不了镇了,万一人多惊了马,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在镇口找了一块儿空地,众人只能从车上下来,步行进去。马车就留在镇口,留人看着,看车的几个人可以交替去里面转转。

    此时镇上的那条主街道上已经挂满了各式各样的花灯,若云拉着天儿和明哥儿,若云虽然前世去过各种高档的展览、博物馆、拍卖会等,但是却没有参与过这样的花灯会。

    进了镇口,看到这样一副天然的古香古色的画卷徐徐在自己眼前展开,不免好奇的一个个摊位看去,她不得不感叹劳动人民的智慧,要知道现在没有机械的纯手工时代,一盏盏花灯居然造的这么漂亮、这么生动,尤其是一些看着工艺十分复杂的花灯,真的是太令人惊叹了。

    天儿和明哥儿好像很兴奋的样子,两个小脑袋虎头虎脑的四处乱瞄,要是不是被若云死死的拉着他们的手,指不定早跑到那去凑热闹去了。

    若云跟他们说看到喜欢的花灯可以卖给他们,但是就是不允许他们自己乱跑。两人这才好好的拉着若云的,不在蠢蠢欲动的想撒欢了,不过那个兴奋劲还是不减的。

    最后天儿看上了一盏鸭子灯,明哥儿更奇怪看上了一盏元宝灯,若云笑了笑就让人付钱买下来了。还别说这两人一左一右,一人提了一盏胖乎乎的黄鸭子,一人提了一盏圆滚滚的黄的的元宝灯,肉嘟嘟的小脸上都一脸新奇的样子,跟他们还真挺相配的,别提多可爱了。

    又走了不远,若云远远的就被一盏高高挂着的蝴蝶彩灯给吸引了,这彩灯做的相当的精巧,蝴蝶上面的翅膀使用橙黄的颜色,而下面的却渐变成了墨绿的颜色,用黑色在翅膀上勾勒出一幅振翅高飞的模样,在中间的身子上点上灯,衬托着两个翅膀的颜色更加鲜艳了,远远看着真的仿佛是一只振翅欲飞的彩蝶一般,非常的让人惊艳。

    若云一眼就喜欢上这这只蝴蝶,拉着天儿和明哥儿快步走过去,指着那盏彩蝶问那摊子的老板道“老板,这盏灯多少钱,我想买下它。”

    “呵呵,这位姑娘,咱家这只彩蝶灯是不卖的,如果姑娘想要的话,可以来猜谜,只要五个铜板猜一次,猜对了灯谜这盏灯就是姑娘的。”这花灯摊子的老板是个中年的男子,长的白白胖胖的,圆脸笑起来很和蔼的样子。

    若云闻言,抬头果然见这花灯下面的竹竿上贴着一个字条,想来就是灯谜了,再一看四周站着好几个人正在冥思苦想的样子。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