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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路目送着那稀奇古怪的丧尸消失在枇杷林宽大的叶丛中,才突然醒悟过来,自己虽然有异能护身,可冯臻臻却是个普通人,虽然说她站在有护栏阻隔的高高的山道上,但既然出现了一只丧尸,就说明周边还有它的同类。
王路连忙追赶上去,那丧尸再古怪,小刀扎入眼窝,照样了账。
丧尸走得并不远,王路很快追上了,只是,他再一次愣住了,因为前面丧尸突然站住了脚,然后站在原地像只老母鸡扑扑翅膀一样拍扇着双臂上的破蒲扇--它这样做,并不是突然抽风了,而是前方几棵枇杷树上,正有一群鸟儿正在啄食枇杷,鸟儿受到惊吓,朴愣愣飞了起来,却又盘旋不去,丧尸更卖力地扇动胳膊上的扇子,直到鸟儿远去,这才重新前行。
王路瞪得眼珠子都快掉了出来,这、这绝对是在驱鸟,这丧尸可比稻草人管用多了。
他好奇心顿起,一路跟着丧尸前行,果然,沿途如果看到有鸟儿,那丧尸就会扑打扇子,吓走鸟儿,只不过,这厮从树上打下的枇杷往往比鸟儿啄的还多。当真是惨不忍睹。
王路看得有趣,突然起了童心,想将这古怪的丧尸带给冯臻臻看看,一路来两人之间尴尬的气氛实在让他难受,这时能借这只丧尸搏冯臻臻一笑也好。古有周幽王,为褒姒一笑,烽火戏诸侯,今有王路戏丧尸引冯臻臻开怀,其荒唐之处不让古人专美。只不过,恋爱中的男女,都是这样傻的。
不过王路也不敢就这样冒冒然将丧尸带到冯臻臻面前,他不知道自己的异能已经进化到了何种程度,也正好借这只丧尸试验一下。
王路大步快跑,追上了丧尸:“那个那个谁,站住。”
还真站住了。
王路大喜,他以前的异能根本指挥不了丧尸,这可是重大突破,一时性起,就站在枇杷林里,兴致勃勃指挥起丧尸来,前进、后退、卧倒、打滚、啃泥巴、打自己耳光--种种恶作剧的指令层出不穷,丧尸一一照做。
只是令王路不解的是,如果自己一停止命令,那只丧尸就再度扇动着扇子在枇杷林里前行,看那样子,似乎它刚才驱鸟之行并不是无意识的。
王路正折腾得来劲儿,突然一侧头--后方又有丧尸来了。
哗啦一声响,枇杷叶丛后又钻出一只丧尸,一样的破衣烂衫,一样的胳膊上绑着扇子,只是那扇子更破,其中一把只剩下一根柄了,一样的看到鸟儿就驱赶。
王路皱起了眉,这如果不是刻意为之,自己打死也不相信--智尸,肯定是有智尸在指挥这些古怪的丧尸。
可奇怪的是,自己能感应到丧尸,却感应不到智尸。
王路不敢耽搁,匆匆向山道跑去,先得把冯臻臻保护起来。
王路跑回山道边,看到冯臻臻依着自行车站着,四周并没有看到异样,大大松了口气,翻上护栏,刚要说什么,冯臻臻已经眉开眼笑地递上了几只剥了皮的白枇杷,不由分说,塞到了王路嘴里。
好甜,好甜的枇杷,王路边吐着核边含糊地道:“有丧尸,小心。”又立刻半是安慰半是显摆地道:“别怕,我有异能,一定护得你安全。”
“到底出了什么事了?”冯臻臻心里好笑,别人怕丧尸,她可是丧尸的祖奶奶,但还是装出娇弱胆怯的样子,看样子封海齐并没有将自己有“异能”的事告诉王路--她却不知道,自己演得有点过火了,能在深山丛林里捕捉野兽近一个月,护卫昏迷中的王路安全的她,又怎么会是个听到丧尸就畏惧的弱女子。
只不过王路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他如任何一个陷入热恋中的毛头小伙子一样,急于在爱人面前显摆自己的能力,他道:“你不信?等着,我让你看个好玩的。”他侧了侧头:“来了,离我们已经很近了,我让它们跑快点。”
说着,冲着密密的枇杷林高声吆喝了一声:“赶紧的,跑快点。”
冯臻臻其实也早已经感应到了,只是不说破,果然前方密林中枝叶一阵摇摆,一前一后钻出两只丧尸来,冯臻臻一看到丧尸,禁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这是搞什么啊。”
两只丧尸一边跑动一边还拍打着胳膊上的扇子,甚是滑稽。
王路笑道:“我在枇杷林里看到它们时就是这样子的,好像是用来驱鸟的。”他顿了顿:“这附近应该有智尸,咱们还是小心点。”
冯臻臻靠着他的肩膀,轻声道:“有你在,我不怕。”
王路得意洋洋,冲着山坡上的两只丧尸,一指冯臻臻道:“听仔细了,不许伤害她,敢动她一根头发,老子把你们削成人棍。”
就在这时,冯臻臻突然感应到了什么,她的脸色一变,但很快恢复了自然,只是不动声色地拉了王路一把,让他稍稍离开了护栏,随手握住了放在自行车篮筐里的打气筒--这玩意儿用好了,也是件致命的武器。
王路这时也已经察觉了异样,他厉喝一声:“是谁在哪儿?”
哗啦一声响,枇杷林里钻出一群丧尸,居中一个衣着整齐,戴着一顶旅游帽的女子道:“原来是远来的使者,我还以为有哪个胆大包天的幸存者团体来捣蛋呢。”
智尸,智商极发达,能流利说话交流的智尸。
王路不动声色地走前一步,将冯臻臻挡在自己身后,他猜到,那智尸也和普通丧尸一样,将自己误认为同类了,使者--这是智尸之间的称呼吗?
王路扬手打了个招呼:“这位使者,抱歉,路过这里有点口渴,擅自摘了些你们的枇杷吃,看到(王路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丧尸,只得含糊了一下)看到它们有趣,便逗它们玩了会儿。”
那女智尸随手拍了拍还在拍打着扇子的两只丧尸的头:“这些选民啊,呆头呆脑的,稍微复杂点的命令就理解不了,也只能让他们吓唬吓唬鸟雀。”
原来智尸称丧尸是选民,而这些古怪的选民果然是用来驱鸟的。
女智尸说话流利,但脸上却没什么表情,她板着一张脸对王路道:“远来是客,这深山里难得看到别的使者,两位到我家坐坐?”
王路紧了紧手里的小刀,如果是他一人,凭着异能,坐坐倒无妨,可冯臻臻她怎么办?不过如果现在就骑上自行车逃的话,想来那女智尸的手下肯定不止这几只丧尸,如果被大群丧尸围住了,自己可不敢保证能护得了冯臻臻不受一点伤害。因为自行车只能沿山道盘旋前行,而丧尸只要直接从山坡上冲下去,就能在前方拦截自己,自行车原本就没多少的速度优势荡然无存。
要不,趁那女智尸还不备,冲上去杀了她?没有智尸指挥的丧尸只是一群没头苍蝇,不足为惧。
王路的脚下动了动,微微摆成了个弓箭步,只待发力跃过护栏,就在这时,冯臻臻似乎出于害怕,扯住了王路的胳膊肘,紧紧挽在自己手里。
与此同时,远处的枇杷林里又是一阵枝叶晃动,一个男声高声嚷道:“老婆,出什么事了?怎么乡亲们都不捡枇杷了?”
又来了一只智尸,还是男的!
王路突然扬声道:“外来使者黄塞文,携妻子经过,向两位使者夫妻问好。”--冯臻臻是我老婆,你们总不能吃她吧?
一群丧尸拥着一个强壮的的智尸分开枇杷林走了出来,那男智尸看到王路和冯臻臻高声道:“欢迎欢迎。”
很好,是欢迎,并没有说想吃人。王路心下稍定,他感觉到冯臻臻的挽着自己胳膊的手微微有些颤抖,抬起手,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示意她不用害怕。他却不知,冯臻臻是听到王路介绍自己是“妻子”,心情一阵翻江倒海。
一男一女两只智尸已经翻上了山道,男智尸大步走过来,向王路伸出手,握了握:“潘静峰。”
王路摇了摇手:“黄塞文,草头黄,边塞的塞,文化的文。”这个名字,却不是王路瞎编的,自有出处,他所在的编辑部,经常有一些旅游公司请他们去游山玩水,回来后,要写些游记类的软文帮对方鼓吹鼓吹,王路多少有些爱惜羽毛,写这类软文时,就多用“黄塞文”这个名字,权当是笔名。
女智尸冲着王路点了点头:“谭樱。”
王路用力挽住冯臻臻的胳膊,似乎想给她更多的勇气,道:“这是我爱人,她叫………”
冯臻臻脆声道:“孙美萍。”
王路紧张地盯着潘静峰和谭樱,看着他们打量冯臻臻的眼神,只要发现一丝嗜血和贪婪,他就准备扑上去以死相拼,用自己的生命,掩护冯臻臻骑自行车逃跑--只不过,潘静峰和谭樱的确打量了冯臻臻好几眼,似乎对她很好奇,却并没有别的举动。
王路松了口气,自己这个假智尸伪使者,看起来还有点威信,智尸以智商等级为高下,看起来,自己的等级还在潘静峰和谭樱之上。
潘静峰对谭樱道:“你带两位客人才走,我安排乡亲们干完活就回家。”
谭樱应了声,招呼王路和冯臻臻跟自己走,王路瞟了眼潘静峰,只见他带来的丧尸群手里肩上或拎或扛着些小兽,似乎是打猎归来,这时他又呼喊着,指挥丧尸们捡拾地上掉落的枇杷,只是丧尸极笨极愚蠢,常常连石子也搂到了怀里。
但也并不是一无可取之处,王路暗自留心,发现这些丧尸的动作较为灵活,四肢协调性较高,爬高伏底居然有模有样,白枇杷以皮薄汁甜闻名,手脚稍重点,就容易磕伤弄破,有几只机灵的丧尸在捡拾过程中,居然能不伤着枇杷外表,实属难得。
王路瞟了潘静峰一眼--这一对智尸夫妻,不简单。
他在打量人家,却不知道人家也在打量他,潘静峰和谭樱对这对自称黄塞文和孙美萍的使者抱着极大的戒心,无他,两人的进化等级太高了,可此前在这一带根本没听说过有智商这样高的使者存在过。潘静峰更是隐隐听说过一些不好的风声,所以对这些高等级智尸抱着极大的疑虑。
谭樱忙道:“两位客人,请跟我来,我们家就在不远处。”
王路点了点头,牵着冯臻臻的手,大步跟上。
潘静峰和谭樱的家真在不远处,就是王路和冯臻臻刚才经过的那个山道边的小村庄,只是潘静峰和谭樱所住的小楼并不在道旁,而是位于一处较高山坡上,王路搜索得并不仔细,所以才没发觉。
其实就算是王路前来搜索,也发现不了异样,因为这幢楼里也一样空空荡荡,除了家具,别无他物。
谭樱虽然面无表情,但说话却很流利,请王路和冯臻臻在堂屋里坐下后道:“真是对不起,这儿荒山野岭的,难得有客人上门,也没有什么好招待的,等我老公把打了的野兽带了回来,再好好款待两位。”
王路道:“相见就是有缘,倒不在乎吃喝,那些野兽是你老公辛苦打来的,我们怎么能沾你们的便宜。”
王路此话原本是客套,可没想到,他却感应到谭樱身上传来一阵恐惧感--那应该是她脑电波发出的,谭樱虽然依旧面无表情,但话中却满是恐慌之意:“两位是不满意我们用野兽招待吗?对不起,对不起,你们进化程度这样高,肯定看不上吃喝野兽这些低等动物的血肉,只是这里实在是没有活人血肉来供应两位。”
王路刚想脱口而出老子不吃人肉,可转念一想,自己如今是什么劳什子使者,直接说不喜欢吃人肉太不正常了,于是自以为聪明地道:“我答应过我爱人,不吃活人的,所以你不用担心招待我们的问题,我倒觉得白枇杷挺好吃的,等会儿你老公潘静峰回来,我们就吃点枇杷好了。”
谭樱没想到两个高等级使者居然这样好说话,忙又匆匆打了水来,请两人洗脸,看到他们身上的尿素服,忙又跑上了楼,不一会儿,带回了两套男女衣服:“这是我和我老公的衣服,两位试试看合不合身。”
王路和那潘静峰个头差不多,衣服倒能穿,冯臻臻却比谭樱高了半个头,衣服穿着有点紧,谭樱当场拿过针缝剪刀,给冯臻臻改起衣服来。
谭樱虽然殷勤,王路却并没有放松警惕,他并不知道冯臻臻真实身份,一直以为是自己假托冯臻臻是自己的妻子,才没有让谭樱攻击冯臻臻。
王路的这一警备态度,自然被谭樱察觉了,态度越发的恭敬。
不一会儿,潘静峰回来了,王路留神了一下,皱了皱眉,因为他发现有百多只丧尸跟着潘静峰一起回来,如今它们就在屋外,隐隐将屋子包围了起来。
王路再度握紧了小刀--怎么,潘静峰和谭樱想依多为胜现在动手?
潘静峰冲着王路和冯臻臻点了点头:“两位稍等,我把乡亲们先安顿好。”
王路点了点头,盯着他的一举一动,却见潘静峰取了把菜刀,大步走出屋外,就在前面的空地席地而坐,用刀将猎来的野兽一一剁开,然后分给等候在旁边的丧尸们,嘴里还念叨道着:“老李头,你牙口不好,假牙也早就丢了找不到,弄点肠子吃吧,史大妈你和你孙子分吃这条后腿应该够了,吴家阿四,这张皮子归你了,回家慢慢啃去吧,马小妹子,这只麻雀就给你了,反正以前你吃得也不多,就当减肥美容……”
当场一一瓜分,那些丧尸有的当场就吞下了肚,有的还真将滴着血的鲜肉藏在怀里,打算回家慢慢吃,潘静峰又叫住了众丧尸:“等等,每人带棒枇杷回去,吃东西营养要全面,不能光吃肉,新鲜维生素可是好东西,别浪费了。”
看着百多只丧尸蹒跚着分散到民居中,王路可真看傻了眼,这可真是老有所养幼有所依啊。
潘静峰带着几块剩下的肉回到屋内,手上菜刀还在滴着血,他问王路道:“不知道是要生吃还是熟吃,要吃熟的话,我这就让爱人去厨房烧火。”
王路忙道:“不用不用,我们不吃这种玩意儿。”
这话再次引来误会,潘静峰立刻道:“你是想吃人肉吗?真是对不住,我们这儿没什么活人来往,就连我们夫妻也吃不到新鲜人肉。”
王路无语,只得再次声明:“我不吃人肉,你拿些白枇杷来就行了。”
潘静峰还在不知所措,谭樱此时倒是确认这两个高等级使者果然不吃血食,忙去挑选了一把完好无损的白枇杷来,在水缸里洗了洗,拿了个碗装了捧上了桌子。
冯臻臻捡了一颗剥了皮,含嘴里一笑:“甜,还是这个好吃。”
这一笑,一声甜字,对潘静峰和谭樱的冲击是无与伦比的,两人从来没想到过,智尸,居然也能笑,而且,还能感受到甜味!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