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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乔深的电影暂定名字为《乱世佳人》。(……!囧)
这部电影由ET、老谭和几个投资人联合投资,由ET做制片人和发行方,所以ET在电影的制作中拥有极大的话语权。
乱世佳人,……,呃,……虽然廖安编写的这个诡异的故事与玛格丽特·米切尔的旷世巨著《Gone with the Wind》没有丝毫亲戚关系,不过为了这个故事从一开始就有充足的噱头,投资方和导演全部属意这个干扰意味又异常直白的电影名称。
乔深与我演绎对手戏。
我演他爹妈给他买来的歌姬,当时的歌姬,是需要演唱昆曲的。
这是一大难点。
我老家那里是北方,即使再文绉绉、再具有传统的家庭,能听昆曲的古雅的辞藻就不错了,根本不可能会唱。据说,刚改革开放的时候,昆曲的演员都下海做演员赚钱去了,后来听说联合国评定的中国的世界头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昆曲,再加上这些人,有些人有钱、又有闲了之后,昆曲才逐渐被大家认可。
我只会唱一段,就是《游园惊梦》的皂罗袍,再多一点儿,就得再继续修炼了。我们的电影中有一大段需要演绎的昆曲,非常可惜,不是《游园惊梦》,而是《西厢记》。
乔天王是有档期的,电影也是有拍摄期限了,现在除了王家卫,没有人再用十年时间准备一部电影,再用三年拍摄一部浪费了大量胶片的东西。
在巨大的压力下,我用了三天的时间把电影中需要的片段唱熟,可天不遂人愿,到了拍摄的当天,我的嗓子倒了,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更不要说再唱戏了。
更悲催的是,这一天,正是ET执行总裁勋暮生到现场看拍摄进度的一天。
整个片场严阵以待。
鸦雀无声。
坐在监视屏后面的勋暮生冷淡的目光看着现场,不说话,他身边的导演额头上的汗都快要滴滴答答的落下来了。
“拖延一天进度,烧我多少钱,你应该知道,怎么办?”
他问导演。
导演在重压之下,脸色也很不好,他冲着片场摆手,“先休息一下吧。”
高层们在那边讨论。
我到休息区的小椅子上坐了一下,双手支撑住脑袋,又胀又难受。
乔深走过来,递给我一杯用西洋参和胖大海冲的水,还有金嗓子喉宝,他告诉我,“虽然不一定管用,吃一点吧,你可能是声带受伤了,先别说话。”
我吃着他拿过来的东西,自己也知道,这么下去不行。
也许,公司要临阵换角了。
果然,休息了30分钟之后,导演让乔深站位,并没有通知我上场,那边换装上来的是ET的谢逸然,她练习的童子功,正经的闺门旦,此时此刻,这个角色似乎正是为她天造地设的一般。
谢逸然演绎这个歌姬,可谓到了精妙的地方。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似乎都是对着镜子经过了千锤百炼,美丽而精准,镜头前是千娇百媚,可是导演一喊Cut,她马上恢复了那个坠落人间的仙女一般的高贵清瘦,凌然不可侵犯。
到了这一步,明眼人都看出来,我保不住这个角色了。
果然,第三天的时候,ET通知我,我可以不用再去片场,《乱世佳人》临阵换角。
从这件事情之后,我在ET的行情就算跌到谷底,虽然没有人告诉我,我被雪藏了,可是我所有的工作、通告一概全无,不用别人说,大家都知道我被雪藏了。
再加上我彻底惹翻了大老板勋暮生,他有三次在公开场合发作我;
第一次是我没有看见他的车子进来,我发短信从车库里面上电梯,被他遇到了,骂了我一顿。
第二次是《乱世佳人》因为换角而重新开记者会,不知道是工作人员的失误还是什么,让我和谢逸然撞衫了,谢逸然也开始穿奢侈品礼服了,这我也不知道,反正她是主角,所以一切以她为优先,我根本就没有机会出席记者会,可还是在酒店里面被勋暮生逮到,又刻薄了我一顿。
最后一次,则是公司一场酒会,我喝茫了,不能开车回去,乔深送了我一趟,第二天到办公室,勋暮生的怒火差点把我那一层都烧起来……
ET内部还是那样,A小主一失宠,各种奚落和踩踏纷涌而至,比月底发的工资还准时,让我活生生的见识到了,没有勋暮生的‘宠爱’,我其实TMD神马都不是。
我从勋暮生那里得到了那么多,可是却不能offer他那些他真正想要从我这里得到的,还让他那么痛苦,让我觉得很愧疚,也很痛苦。
我觉得,这样下去不行,真的不行。
我们必须在彼此看不见的时间和空间里,各自冷静一下。既然朋友没得做了,是各自向前再走一步,成为真正交往的恋人,还是彻底的老死不相往来,这些都需要好好想想。
我去公司法务部询问,如果这个时候解除合约,我需要赔偿公司多少钱。
没有想到,最后是Katie杨找到我,她说出了一个协商的数目,我算了算自己的存款,如果一切平账之后,我还剩下2万1千块人民币,还成,不多,可是在一段时间内,我也似乎饿不死。
Katie说,“这点委屈就受不了了,当时萧容比你爬的更高,跌的更惨,她也还在某个角落默默的活着。不过,你比她更聪明,得宠的时候没有那么明显的嚣张,也没有特别的狗仗人势,所以失势的时候,大家只是欺负欺负你,解解气,其实她们并不恨你。”
我,“不是那个原因。”
Katie杨端着咖啡杯子喝了一口,才说,“你这一走,也许就彻底得罪了勋先生,到时候不要再说回来混ET,就算娱乐圈都混不下去了。”
我,“我知道,想到后果了。”
Katie,“那你一定要走。”
我点头。
“好吧。”Katie杨站起来,把我签字的所有文件都收了起来,又拿了我填写的赔偿金额的支票,说,“人生就是山高水长,以后混的好了,别忘了回来看看我们,请我们在王府饭店开Party,如果混的不好,我们倒是很愿意看到你继续倒霉的样子,想必你是没脸回来请我在路边小摊吃爆肚、炒肝包子吧。”
我被她说笑了。
果然,穿着Armani,踩着红底鞋,拎着黑色Hermes Birkin包上班的女人都是千年修炼成狐狸精一般的贱\人,等闲苦难在她们眼中还不如今晚去哪里扫货值得上心。
我从银行中把所有存款都换成现金取出来,又把公寓打扫干净,最后把车子加满了油,还给了公司。
我看了看自己,还能剩下一个行李箱,里面装着我自己的衣服和鞋子,都是牛仔裤、球鞋还有外套什么的东西,刚好可以装备我离开这里。
我最后收拾钱包的时候,看到那张黑卡,本来想拿出来装到信封中邮寄回ET总部的勋暮生办公室,后来一想,我要去的地方上高水远,也没有地方刷卡,就留了下来。
到了北京火车站,我买了一张绿壳车的票,东倒西歪的进了山。
北京周边属于燕山山脉,当年明成祖会选地方,这里不像南京六朝古都当年被挖断了龙脉,这里龙脉一直都很坚\挺,所以这个地区从帝制时代到如今,一直风调雨顺的,山里有一些新开的农民B&B,俗称农家乐。
自从《北京青年》红遍大江南北,许多*青年忽然都想要抓住自己青春的小尾巴(其实从来没有过青春,更不要说还有尾巴了……),他们心中大骂老板是SB豪迈的果断辞职,犹如游兵散勇一般,三五成群,奔出北京城,跑向天南海北,四处游荡,唐突祖国大好河山。
山里的农家乐似乎也热闹了起来。
在这里,住宿一天住要15元,还提供两餐,饭钱另外交,素菜一天10块,有肉就是15块。
早饭就是馒头和小米粥,中午是他们吃什么我跟着吃什么。
这几天我已经吃过的午饭有:西葫芦薄皮大馅的饺子,玉米面的锅贴和炖鱼,烙饼和拌野菜,土鸡炖野蘑菇,还有香椿馅的饺子。
邻居是一个卖豆腐的小哥,他每天做出两块大豆腐,一块老一点的,一块鲜嫩的,然后推着自行车到下面的镇子上去卖,挣了当天的饭钱就回来招呼几个兄弟买扑克牌。
我跟着他们玩,一天居然能赚出30块钱,刨去住宿费,还有不错伙食费。
这里山清水秀,重山叠嶂,手机信号、网络神马的一概全无,通信全凭带绳座机电话,电视台除了县级地方台,就是CCTV那几个,完全让人提不起精神去看.这里是一个相对落后,却清新怡然的处\女\地,没有过多的人世纷扰,也没有爆炸般的信息、知识的发生和运用,这里似乎有一个天然的屏障,隔绝了外面的世界。
不过,这样的信息封闭时代的壁垒即将被打破。
村委会那边的宣传时事的大牌子已经树立起来。随着中国移动成功投到了4G牌照,勋世奉的A-Tech Corporation负责在中国构架全新的第四代信息传输设备,原本的2G和3G网络设备可能需要全部舍弃。这将会是信息工业的一场革命性风暴,会席卷一切穷乡僻壤,把所有安宁与安贫乐道全部卷入‘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焦灼当中去。
可即使这样,4G工程仍然是一个功在社稷,利于子孙的工程。
虽然,这归根到底,将要为勋世奉的腰包厚厚的赚足一大笔。
怪不得,骄傲不逊如徐樱桃大公子,也要乖乖的跑到上海去为Arthur Hsun在中国的金融版图努力打拼,果然是‘alks’,万古不变的真理,比黄金还要真。
我顺着山区开始游荡,到第十二天的时候,我游荡到了燕城。
这里天空都是雾蒙蒙的,有时候,天气一冷,又没有风,容易形成雾霾天气,就好像一百多年前,狄更斯笔下的雾都伦敦。我在英国读书的时候,伦敦已经摘掉了雾都的帽子。在我眼中,她清澈、明净,性\感前卫又摇滚,难以想象的bitchy和吸引人,可这都取代不了燕城,这里有家的味道。
我刚去伦敦的时候总是水土不服而过敏,我爷爷给我装了一小瓶子家乡的土壤,他曾经告诉过我,——宁要家乡一培土,莫恋他乡万两金。
即使我以后的过敏症状靠英帝国主义的药物控制住了,那瓶土壤,一直让我留到了最后。
我熟知这里的大街小巷,每一片居民区,人们口中的方言、欢笑以及谩骂和哭泣,我闻着空气中的味道就能找到每一家拐角处的小吃摊位,不用看地图,或者看路,就能凭着感觉走到每一个在地图上没有标记的地方。
傍晚时分,喷泉小广场上,播放着《西游记》里面的《天竺少女》的快节奏的歌曲,伴随着李玲玉甜如蜜糖一般的歌声,一群大妈仿若老兔子一般摇头晃脑,想象自己就是玉兔公主,正在飞眼勾引那个宝相庄严的唐三藏,很久之前我看着她们感觉无比淡疼,现在居然很有亲切感。
我找到一家小旅馆,放下行李,在天黑之前,就回到了家,——万荷千峰园。今天是这个前私家园林最后一天面向公众开放,明天它就全面封闭,等候资本重新塑造。
这么久,我走过了前生今生,才走了回来。
家人却不在了。
这里说大不大,可是说小,也的确不小。
前面一个巨大的荷花池,中间是几进的大院,全是晚清时候留下的祖宅,后面则背靠林山,风水极佳,这是爷爷平反后用在香港卖画拿到的钱沿着祖宅圈的地建造的园林,仿照岳麓书院建造,重新构筑他童年的时光,也成为了我童年的天堂。
这里一株一株荷花,一块块青砖,一条条横梁,还有屋子中收藏的落实政策后被归还的不足十分之一的古董和字画,都是宝藏。这些东西,被我的家人用尽心血呵护着,经过了乱世,二战,内战,十\年\浩\劫,却终究无法躲过资本的窥伺。
那边有个小导游,带着几个人向这边走过来,她拿着一个小喇叭,边走边说,“这里原先是一个私家园林,这里的几间屋子就是这家主人祖宅。”
客人是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和他的家人。
客人问,“这家没人了吗?”
导游,“嗯,一家人想要出国旅游,结果车子没有到高速就撞上了对面来的大货车,就这样没了。”
那个中年男人的小眼睛看了看这里,一个劲的咂舌,“全家人都出国?腐/败!诶呀,现在谁都供的起这样的院子,这家主人肯定是腐\败了吧,不然哪里来的这么多钱?死了好,死了妙,死的呱呱叫!!活该!”
导游愣了一下,马上笑着回答,“不是,万荷千峰园的主人是一个画家,听说,等闲一副画作都要上拍卖会呢。”
“画个画能卖几个钱?肯定是腐\败了,要不就是他儿子腐\败,下面的人想要送他儿子钱所以买他的画。诶,导游小姐,这个园子既然都无主了,这片土地很好,刚好开发房地产,这块地什么时候挂出来啊?”
导游回答,“其实今天是园子对公众开放的最后一天,这片土地已经被这个家族的后人继承了,那是一个境外的财团,随后他们要怎么开发,我们就不知道了。”
中年男人咂舌,“还说不腐\败?把土地都卖给外国人了,太腐\败了!”
随后,他们就前面的荷花池为毛要种荷花,而不种小麦或者稻米而烦恼了,“这些土地,要是种上了小麦,都不用出去再买馒头了,这些荷花不能吃不能喝的,种它们作甚?”
他老婆提醒他,“烂泥里面可以挖藕。”
中年男人想了想才说,“藕?那又不能当干粮吃,种它作甚?!要不说,这里的人腐\败嘛,真腐\败。”
我绕开了他们,慢慢在园子里面安静转着。
快到晚上8点,万荷千峰园最后一次清场,明天,这里就是别人的地方了。
人群逐渐散去。
我绕到祖屋后面的晚枫亭,最后一次仔仔细细的看着这里,似乎要把这里全部装在眼睛中,带走一般。我不敢照相,我怕这些照片又一次引起致命却无法阻挡的波涛。冯伽利略告诉我,人死liao,死liao,人一死就一了百了。
现在的我,已经不属于这里了。
只是,再怎么留恋,再怎么不舍得,终究要曲终人散。
周围的广播中已经开始播放‘难忘今宵’了,人们纷纷走向大门,然而园子中的灯一直亮着,似乎预示这夜晚并不是全部的终结。
游客离开,整个空间安静了下来。
伴随着黑夜的到来,十余辆汽车悄然而至。为首的则是几辆黑色奥迪车A6,都是小号车,后面则是几辆黑色梅赛德斯。他们不像游客一般,在大门外的停车场停下,而是打开了大门,直接开车进入万荷千峰园池塘前面的草地上,压碎了刚要发绿草坪。
司机打开那几辆奥迪的车门,下来几个人,园子中的灯光无比辉煌,我看的清楚那几个人,都是地方台新闻上的熟脸,而其中一个男人,戴着金丝眼镜,穿着尼克服,就是燕城勋家五老太爷的孙子,勋暮生的‘大堂哥’。
随后,后面的人也打开了其中一辆梅赛德斯的车门,勋世奉从车子里面走下来,这次有些不一样,他没有带他那些白人保镖,而仅仅是带着司机和助手一般的人物。
果然,‘大堂哥’镇得住场面。
燕城毕竟是共\产\党的天下,这里又偏远,似乎都没有经过改革开放的洗礼,实在不适合那么嚣张开着迈巴赫,带着等同于王室成员保镖一般的安保人员招摇过市。
勋世奉的举止依然很沉静,只是他修长挺拔的身材和身上万古不变的深色手工西装,以及国王般的存在感,让他和周围的官员立刻泾渭分明,说鹤立鸡群也不过分,因为他没有官员们那种‘公仆’的朴素感。
为什么会是他呢?
万荷千峰园的主人为什么偏偏就是他?
那份‘苏离’和‘勋世奉’之间的、长辈们订下的单方面的婚约,对于他,除了是资本扩张的手段之外,还算什么?
这个园子里面的所有东西,一草一木,对于我都是稀世之珍。
更不要说爷爷拼命呵护下来的瑰宝,这些经历了乱世、抗战、解放战争还有文\革而保留下来的古董字画,虽然曾经是苏氏家族的私人收藏,可终究还是属于整个世界的。
我爷爷生前一直想建一个博物馆,可以永久无条件向公众开放,展示这些民族文化的遗产,可是目前,它们都属于一个财雄势大的资本家,也许,终此一生,再没有面向大众的机会了。
在英国的时候,勋暮生曾经告诉我他哥哥向一个教堂收购一副被纳粹杀害的艺术家的作品,人家不卖,他们给的回答就是,这些画作应该被人们看到,如果挂到你的城堡里去,它们将永远无法面对大众。人们需要看到这幅画作。
勋世奉的回答:Let them buy it, let them bid me. (让他们买下它,让他们出的价格比我还要高。)
也许他外表彬彬有礼,冷淡又自持,其实骨子里,他是一个具有极强独占欲和征服欲的男人。普林斯顿的毕业生有很多,MIT的博士也不少,只是在最黄金的年纪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却是凤毛麟角,我想,性格才是勋世奉成功的最重要的原因吧。
他们进入祖屋的院子。
不能再看了,我收了心从晚枫亭下来,向外走。
其中一辆奥迪车的司机问我,“谁?怎么还在这儿?”
我,“游客。”
“游客?快走吧,这里不对公众开放了。”
“好。”
祖宅外面有一座古香古色、雕梁画栋的大门,虽然早已经没有了摇曳着的烛火,不过夜幕总是把不那么明亮的灯光压的若明若暗的。
我在大门外面。
我看见勋世奉在这座大门里面。
他听见了声音,停下脚步,慢慢转过身体,有些面无表情的看着我,似乎我是一个跑错了场的演员。
至于我,只是觉得眼前的心情异常复杂。
这里原本属于我,今天却属于他。
我在门外,他在门里。
可是,我却似乎是走过了千山万水来到这里,与他相遇。
……
然而,我什么都不能说,最后,也只是冲他笑了笑,终究还是离开了这里。
我到外面,过了上下班的高峰,燕城的道路上显得有些冷清,我的手机有震动,我低头看着来电显示,划开了屏幕。
“Alice……”
“是我。”
“既然到了燕城,一起吃个饭吧。”
……
很久很久,我没有说话,电话那边的勋世奉也没有说话,就这样安静着,似乎我们的通话已经结束。
可,并没有。
终究,我回答,“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