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莫子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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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门吹雪真心觉得可惜极了。

    ——鬼使神差之下,他既然为此,向叶孤城提出了赌斗的约定。

    不说叶孤城在一愣之后,欣然应下西门吹雪的赌斗,并且要了同样的赌注,却说另一边,宫九昨天午后便快马赶去张家口、亲身上演了一出好戏,一大早就又来带着阿伍出去,据说是要带他去尝尝昨日因为起晚了些、味道已经有所不足的李阿婆炸酱面。

    但就是那么巧,才吃了头汤炸酱面,一拐弯就见到一起公然发生在大街上的乱箭仇杀,然后又冒出来个不知道在哪儿蹭干净泥巴了的泥巴鸡。

    宫九刚才看到大街上发生的强弓利弩仇杀事件时,也没什么侠以武犯禁的愤慨,好像昨天看到那个可怜巴巴的男孩子时,想着反正天下已经快是他的天下、世人已经快是他的子民的那个人根本不是他似的,倒是在身上没什么泥巴了的泥巴鸡,高调用两枚铜钱就接连割断二十八张弓弦地高调出场时,还很没有天子做派地懒洋洋讽刺一句:

    “陆小公鸡也到京城来了?莫非是还想着那只老母鸡?”

    ——公孙兰容貌底子好,风韵又极佳,陆小凤初看她时,就被迷得根本忘了女屠户、桃花蜂、*婆婆这些要命的女人最早成名在何时,若非有熊姥姥胆大包天居然卖了糖炒栗子给宫九一事,这陆小鸡说不定还真要在岭南发展出也许不只一只的母鸡。

    ——当然,后来诸般原因,陆小鸡先前在岭南不只没能多发展一只母鸡,还连他去神针山庄拐出来的一只小母鸡也丢弃了。

    ——但不管怎么说,就算陆小鸡幡然醒悟得很快,宫九也仿佛是给了他面子才暂时放过公孙大娘一回,都不妨碍宫九在事后给了他狠狠一击:

    ¬——公孙大娘那诸多化名里头,最早成名的一个桃花蜂,是在二十一年前。

    ——桃花蜂之所以是桃花蜂,就是说她如女王蜂一般桃花运好、裙下臣多,而且雄峰和她□过后,总是死得特别快。

    ——宫九说这话时语气特别悠闲,他悠悠然倚着石台,告诉陆小凤:“公孙兰在桃花蜂时,就已经二十二岁。”

    ——那么陆小凤遇上公孙大娘时,她“芳龄”几何?入幕之宾几许?

    ——陆小凤是个浪子,他自己还未打算为哪个女人停留,对于女人的“阅历”和岁数原也不是很在意,给宫九用那样的语气一说,还是膈应得不轻。

    也许这也是陆小凤急巴巴离开岭南的原因之一。

    甚至也是陆小凤没敢跟着叶西两人,而是自己独自出去溜达了一圈后才进京的原因之一。

    但陆小凤肯定没想到,他都连叶西两人亲自酿的好酒都忍痛割舍了,特特绕开不与他们同路,结果还是才抵达京城,就遇上宫九1

    ——而且宫九居然一照面,就又提起“老母鸡”!

    哪怕没再想着在红鞋子里头发展母鸡,甚至陆小凤最近似乎对在哪儿发展母鸡都不感兴趣了,但不管怎么说,在习惯了各种损友口中“陆小鸡”的称呼之后,再听到什么老母鸡,总有一种想要辩驳说“我不是那家母鸡孵出来的小鸡”的冲动……

    当然,陆小凤不至于口无遮拦到真将这话说出口,但是宫九一句话,着实将他高调出场的帅气打击得丁点不剩。

    好在还有一个阿伍。

    阿伍是从来不喊陆小凤小鸡小鸭小混蛋之类的,他一向只对“阿三”这个称呼情有独钟。

    陆小凤也是第一次觉得,阿三这个称呼除了哄阿伍之外,还真心相当好听。

    但那位被陆小凤用两枚铜钱从二十八张强弓下救出来的李燕北,这位京城最有权力的几个人之一,与城南老杜“杜学士”并称京师双雄的城北“李将军”,人皆赞仁义满京华的李燕北,此时脸上那与陆小凤故友重逢的笑意还未褪去,就扭曲成十分有趣的模样。

    ————————

    ——杜学士不是真的学士,李将军也不是真的将军。

    ——不只不是真将军,甚至不算真正的“燕北”。

    李燕北父系祖籍确实在燕北之地,青年之时也确实是在燕北起家。

    但他幼年之时,却是随母亲住在东部沿海的小渔村里头。

    在那小地方的方言里,阿三就是猴子。

    李燕北与陆小凤年岁相差不小,他最大的孩子,若非幼年夭折,论来该比陆小凤还要大些许。

    李燕北已经称雄京城十余年,十余年前,陆小凤还是只扑棱着翅膀的小鸡仔。

    但幸也不幸的是,十余年前,李燕北就认识了陆小凤。

    那时候的李燕北在京城的势力或许不如现在根深蒂固,但却未必不如现在会做人,是以虽身份悬殊,李燕北也不曾看不起陆小凤。

    所以几乎理所当然的,他和陆小凤成了朋友。

    甚至也是花满楼、司空摘星,甚至是西门吹雪的朋友。

    ——陆小凤的朋友有很多,但他的朋友之中,能够也是西门吹雪的朋友的,目前除了花满楼、叶孤城,也就是李燕北。

    ——不过现在重点不是西门吹雪。

    ——重点是:李燕北也是司空摘星的朋友。

    ——同时是陆小凤和司空摘星朋友的人,一定都听说过,陆小凤是如何称呼司空摘星的,就如同知道司空摘星是如何称呼陆小凤一样。

    ——陆三蛋、陆小鸡,和司空猴精。

    李燕北是个很会做人的人。

    他从来不喊陆小凤陆三蛋陆小鸡。

    哪怕只是调侃和亲昵,但他知道,不是每个人都会接受将调侃视为亲昵的。

    当然他也知道陆小凤不是个小气的人,只是他已经习惯了不用调侃去亲昵任何人。

    所以就算他觉得“阿三”更适合司空摘星,也从来不曾那般称呼过。

    可是现在,他听到了一贯喊司空摘星猴精的陆小凤被人喊“阿三”。

    作为曾经习惯了阿三就是猴子的人来说,那种心情,岂不是很惊奇?

    ——当然李燕北要掩饰自己的惊奇也很容易,但数年前他就曾偶然和陆小凤说起在他幼年居住之地,“阿三”这个发音的含义,此时掩饰,又何必?

    ——所以他把内心的惊奇,明明白白地扭曲在脸上,变成一个很想笑、又很努力不笑出声的表情。

    陆小凤正觉得猴子怎么都比想起老母鸡好些,就看到李燕北的表情,然后想起他那三十个公馆里头,年岁最大的一个也还不及公孙大娘,而最年轻的一个不过二八年华——李燕北却已经五十了!

    老公鸡和小母鸡就没人念叨,小公鸡和老母鸡哪怕没真有什么,也总要给人挂在嘴上!

    陆小鸡想到此处,便哼哼出声:“想笑就笑!刚刚还豪气冲天的李燕北,居然成了个笑也不敢笑的家伙,莫非当我陆小凤是笑不起的么?”

    宫九悠悠道:“陆小凤或许不是笑不起,陆小鸡的心胸却显然不怎么宽大。”

    阿伍就很认真地恍然大悟:“所以阿三被想做小母鸡的母老虎和阿七他们嘲笑的时候,才那么容易翻脸——明明大家笑的都是事实,他是真的翻跟斗输了六百多条蚯蚓——原来因为那时候他不是笑得起的陆小凤,而是笑不起的陆小鸡么?”

    ——陆小凤平时一大恨,就是翻跟斗输给了司空猴精!

    ——六百八十条蚯蚓不算大事,输给冤家猴精才是恨中之恨!

    ——更恨的是,那猴精又不是第一次和他比翻跟斗,却不过赢了一次就得意成那般,更得意到阿七阿伍阿九这样要命的家伙跟前……

    说起这回事,真心比知道“阿三”的含义更让陆小凤捶胸顿足。

    ——陆小凤捶胸顿足的样子还真像一只愤怒扑翅的小公鸡。

    ——但小公鸡再怎么愤怒,也只是小公鸡。

    宫九脸上的笑纹越发深了,那讽刺意味也越发□裸的。

    但他看着阿伍时却很宠溺。

    他很宠溺地为阿伍擦去嘴角一点儿芝麻酱汁:“不错,阿伍真聪明!”

    ——陆小鸡的脸扭曲得比李燕北刚才还厉害!

    李燕北这次没有扭曲脸。

    他直接大笑,大笑着用力拍陆小鸡的鸡翅膀,拍得陆小鸡咯咯咯越发扑腾,又大笑着对歪着头看过来、脸上没有表情也能表露出疑惑不解的阿伍竖起大拇指:“小公子果然聪明得很!”

    阿伍理所当然地点点头,别看他科举上不顺,他却真心是斯科伊洛斯五百年来最聪明的一个幼崽——

    虽然斯科伊洛斯因为寿命太长、生育率便低的缘故,有时候整个种族百年都添不上一只幼崽,而阿伍在五百年前就是幼崽里头年岁最大的一个,其他十几个幼崽里头,和他年龄最接近的也比他小了一千来岁……

    ——但不管怎么说,阿伍在科举之前,也已经一千五百多年没尝试过测试不过关的滋味,也是事实。

    ——这样的战绩,怎么说也受得起“聪明”的评价。

    ——何况这个评价最先还是出自宫九之口。

    ——宫九说的,自然肯定不会错。

    阿伍在不知不觉间,已经逐步开启了斯科伊洛斯成年雄性必备的——伴侣说的都是对的,觉得不对的肯定是别人眼瘸耳聋脑洞大弄错了——模式。

    阿伍心里的斯科伊洛斯幼崽已经得意得围着自己的大尾巴绕成一个绒毛风车团子。

    但他面上不曾有丝毫显露。

    所以宫九看向李燕北那赞许的眼神就尤其碍眼。

    陆小凤忿忿:你才陆小鸡你全家陆小鸡!

    阿伍认真纠正:阿九不可能是陆小鸡——他就算是小鸡,也只会是伍小鸡宫小鸡甚至是叶小鸡,绝对不可能是陆小鸡!

    宫九笑眯眯的:阿伍是什么,阿九就是什么。

    陆小凤默默转头,他忽然发现和这两人较真的自己真是头猪!

    陆小猪决定,以后不管是对上奇葩伍还是毒舌九,他要是再和他们说话就做一头自己躺上屠户案板的猪!

    陆小猪抿住了嘴唇。

    他决定再也不在九五两个跟前发出任何声音。

    ——他的嘴巴确实抿得很紧,可惜肚子却不给力。

    ——或者说,太给力了。

    那一阵轰鸣咕噜声,居然比阿伍昨天遇上的男孩儿还大声许多!

    宫九哼笑:“陆小鸡多久没吃上蚯蚓了?莫非存粮都还了赌债?”

    ——蚯蚓!又见蚯蚓!

    ——陆小凤决定,下次如果有机会,不只要让司空猴精为他挖上一千二百六十条蚯蚓,还要让他喂到毒舌九肚子里头去!

    ——不过陆小猪依然抿紧嘴,更用力地抿紧嘴!

    阿伍认真看宫九:“陆小鸡可能没有存粮,不过阿三似乎鱼肉酒菜都吃——鸡肉也吃,所以应该不是因为存粮问题饿的。”

    然后又歪头看陆小凤:“阿三饿成这样可真厉害。”

    ——陆阿三比用力更用力地抿紧嘴。

    ——他绝对不要去问阿伍饿成这样有什么厉害的。

    但陆小凤不问,宫九却很捧场地问了。

    阿伍就很老实很认真地说:“昨天那小可怜饿了两天半,肚子叫的还不够阿三现在的一半大声——一般来说,以这里人的身体素质,七天不吃饭、三天不喝水,就能饿死渴死,阿三五天不吃饭,却居然还能跳那么高、扔那么准,可不是厉害得很?”

    宫九就更加捧场地做赞许状:“不错不错,果然很厉害!”

    ——陆小凤额头青筋蹦到他嘴角都没地儿抽了。

    ——但他还真能忍住不说话。

    李燕北哈哈大笑:“我肯定陆小凤没饿两天半——这小子从小肚子饿时就叫得特别响,他现在这样,顶多饿上小两顿!”

    阿伍依然认认真真的:“那阿三饿的时间不够小可怜久、却能叫得比他大声,也是很厉害的啊!”

    李燕北就笑得更大声了:“是,果然厉害极了!”

    他自然不会和一看就是富贵乡里宠溺出来的、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尝到饿肚子滋味的阿伍,去解释肚子叫得大声绝对不是什么厉不厉害的问题。

    那种饿到恨不得将自己的血肉也咬下来、吃进肚子里头去的滋味,李燕北一回想起来还是不寒而栗。

    但现在李燕北只是对着阿伍笑:“春华楼的小鸡炖蘑菇堪称一绝,其实城北孙阿婆的棒棒鸡也是一绝——小公子可愿同往一试?”

    阿伍看宫九,棒棒鸡听起来就很棒,但今天他是和阿九出来约会滴!

    宫九无所谓:“阿伍喜欢,那我们就去。”

    ——蚌壳陆终于忍不住忿忿开口:“为什么你不问我喜不喜欢?”

    陆小凤只看着李燕北,他觉得不和九五两个搭话应该不要紧吧?

    李燕北却只是笑,笑得好像刚才袖手旁观的不是宫九阿伍,以两枚铜钱割断弓弦的也不是陆小凤似的:“难道你还好意思和小孩子争着点餐?”

    陆小凤越发不平:“有什么不好意思?那哪里是个小孩子?那就是个一千七百九十三岁的老妖怪!我就是想吃豆汁炒肝火烧馅饼——谁乐意迁就那个小妖怪吃鸡!”

    ————————

    李燕北越发笑,他发现陆小凤现在简直和十几年前,跟司空摘星抢糖葫芦时的样子差不多。

    阿伍却很认真地纠正:“一千七百九十三岁那是几年前的事情了,现在我已经快要一千七百九十七岁了!”

    字正腔圆叹口气:“阿三的数学真不好使。”

    想想又补充:“逻辑也不够用,一会儿老一会儿小的,居然连老小都分不清——莫非真是饿晕头?”

    宫九悠悠道:“他本来就分不清老小,不然爷不会险些给只老母鸡叼回窝里去——和饿不饿的,可没什么关系。”

    ——于是陆小凤发现自己又成了陆小猪。

    ——还是自己走到屠户案板上的陆小猪!

    好在大家议定的菜单是先吃棒棒鸡,做陆小猪总比做陆小鸡幸福一点点。

    ——才怪!

    陆小凤吃着鸡肉,脸色阴沉得简直能滴出水来。

    阿伍却似乎完全没注意到他的表情,正很专注地和宫九分食一片鸡肉,陆小凤呲了呲牙、又呲了呲牙——连李燕北都自顾自品着小酒,好像这里根本没有一只陆小鸡、不,陆小猪,也不对,是陆小凤!

    ——忽.视.得.好.彻.底.啊!

    被忽视得彻底的陆小凤,心里那滋味啊,真是比棒棒鸡的味道还复杂,酸辣咸甜鲜麻香,酸甜苦辣郁闷气,终于让陆小凤再次爆发了!

    筷子上夹着一块鸡肉,汤汁滴滴答答的,筷子尖指着阿伍,汤汁几乎滴到他碗里去:“混蛋!就算李燕北存在感不够,难道没看到我老大个人在这里吗?和你哥感情再好,吃饭都要互相喂是想闹哪样啊?阿伍你个重色轻友的混蛋!”

    ——自觉是因为阿伍才连薛冰都丢开的陆小凤,想想自己只能自己喂自己的样子就凄凉,臭阿伍还好意思秀恩爱!

    ——不,好像有什么不对?

    陆小凤怔怔想了一会,看看宫九那张虽然讨厌、但确实无法否认极其精致美色的脸,再确认一下自己身为阿伍朋友的身份——没错啊!他虽然不参加科举,但不可能连话都不会说的。

    于是继续理所当然地瞪着阿伍。

    阿伍吃下宫九喂过来的半片鸡肉,又自己夹着一片鸡肉喂过去,等宫九吃下半片了、再细嚼慢咽掉剩下的半片之后,放下筷子,手一翻,也不知道从哪儿摸出来一块手帕,仔仔细细擦了嘴之后,才看向陆小凤:“阿三?”

    陆小凤哼了一声,他的筷子上还夹着鸡肉,但鸡肉上的汤汁基本滴光了。

    阿伍看看桌子上黏黏腻腻不黄不红的一滩汤汁,字正腔圆地叹了口气,却转头看向李燕北,用一种吾家有鸡不成器的口气道:“实在对不住,阿三有时候就是特别孩子气,阿七也常常拿他没法子。”

    ——还别说,就算阿伍脸部肌肉依然面瘫,但他脸颊胖嘟嘟,下巴足三层,眼睛更是又黑又亮,因此连面瘫都透出几分小孩儿学大人做严肃认真状的可爱来。

    这样的可爱或许不足以所向披靡,但李燕北显然想起了他自己那几个小儿子,眼底的笑意就带上几分慈爱,但回答得却很认真:“没事,我习惯了。”

    他是真的习惯了。

    虽然陆小凤近几年越发越有样子,但李燕北第一次见陆小凤的时候,他正和司空摘星争抢一串糖葫芦,挣得抢着往糖葫芦上吐口水都无法击退对方——

    话说李燕北也是苦过饿过的,他自然知道那种真饿急了的时候,别说是带着别人口水的食物,就是老鼠野狗咬过的都会抢过来填肚子……

    李燕北只是一直想不明白,既然吐口水都击不退对方了,那为什么不抢着将糖葫芦先咬下来吃?还要浪费口水一直和对方比着吐?吐得面红耳赤、不是就要转头从小竹筒里喝水、但喝过还是继续?李燕北已经不敢去记忆那串糖葫芦凄惨的样子了,但他一直记得自己当时抽搐这嘴角,猜测“这两个小子总不会是为了赌一口‘谁吐的口水更多’、或者‘谁先将对方吓着’的闲气吧?”时的心情。

    李燕北也是不争馒头争口气的那种人,但他真心挣不来口水多寡的气……

    ——所以就算现在陆小凤已经是江湖闻名的侠探,连司空摘星都不是小偷是大偷了,李燕北对于这两个偶尔那简直不只是孩子气的言行,也还挺习惯的。

    ——真心习惯,不只是和阿伍说的客气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