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三杯酒

落小伤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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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哥一应极乐王的赌局,惹得满场惊呼。六转魔道毒使黎毒之名有如瘟神一般,如果说苏小邪的刀只能灭身,而黎毒的毒可以灭族,当年无月森林一个三百多人小门派一夜之间尽数暴毙,几百具尸体无任何外伤,皆面目黢黑、七窍流血。整个部落真是鸡犬不留,甚至几天后经过其上空的飞鸟都会无缘无故的坠落下来。后来得知这场惨祸不过是因为部落其中一名族员路遇黎毒坚不让道,还恶言相向,最后黎毒仅仅靠擦肩一触,就让他祸及全族。

    看到狼哥拿出混世魔王碑,极乐王的目光也*起来,他一招手,曾不二急步上前,递出一个金盒,极乐王接过去将它丢在桌上道:“这就是本王和天驰船帮以前的契约!”,再随即往怀中一掏一抛,又是一块黑晶之物升腾而起,三块一模一样的黑晶在空中鼎足盘旋,一圈圈古老的符文光影在周围人的脸上流动,让人心驰神迷,极乐王道:“这就是当年本王从九幽谷中得来的混世魔王碑,我想你那两块魔王碑我也猜得到来历,一块想必是从九庙町手上夺来,另一块怕是当年李甘禅输出来的那块!”

    狼哥双眼弯弯,不置可否,只淡淡道:“好,那就开始了吧!”

    极乐王也不多语,向后一招手:“酒来!”

    黎毒阴沉着脸,用一银盘,端上三杯酒来。

    极乐王将手一推:“来,老黎,代我敬狼哥三杯!”

    “是!”黎毒应道,然后转身走向狼哥,将银盘奉上,声音如棺材里爬出来的一具干尸:“狼哥,请!”

    狼哥拿起第一杯酒,酒色碧绿,将他的青铜面具都映出幽兰之色。狼哥将面具掀开一半,露出满腮钢刺般的胡子,和一张棱角分明的嘴。一张口,将酒满杯饮下。瞬间,只见狼哥双手变得紫黑,青筋凸起,不停跳动。

    极乐王见得狼哥痛苦,倒是轻吁一口气,然后问道:“本王倒是有一问,混世魔王碑狼山想要得到,倒是意料之中,但天驰船帮与本王的契约为何狼哥也会感兴趣,区区一具玉檀清净体拼上狼哥的性命,怕是远远不值吧?”

    “玉檀清净体?”狼哥抬起头,咬着牙道:“人这一辈子,做什么事情,值得不值得,岂是外人说了算?自己喜欢什么就去做啰,凡事都要问个是否值得,人生岂不是太无趣了点!”

    极乐王抚掌大笑:“好,好,好,好答案!倒是本王入了俗彀!来,老黎,给狼哥再敬第二杯!”

    黎毒目光一冷,袖中溜出一只碧玉翡翠盒子,他用指尖挑开盒盖,里面有一白一红两颗药丸,劲力发出,那颗红色的药丸缓缓升起,落在酒杯里。杯中的酒立刻沸腾起来,汩汩的翻着气泡,红如岩浆、辛辣滚烫。黎毒双手捧杯,递于狼哥,道:“狼哥,请!”

    这杯酒看着都如此触目惊心,别说饮下了,可狼哥依旧半启面具,毫不犹豫的接过吞下。

    只听得狼哥闷哼一声,双手十指猛张,指尖顿时迸射出一团血雾,再抬头时,眼球突出,眼角竟然流出两道血线,蜿蜒的流过那冷冰冰的青铜面具。

    情景惨然,围观众人不由得发出一阵惊呼,就连心若冰山的苏小邪也不禁将刀柄一握。

    “祸事皆因强出头,从来刚强最先折,狼哥今日怕是你要输了!”极乐王桀桀的冷笑道。

    狼哥双手紧紧按着桌子,水晶桌面竟然慢慢被他压出蛛网般的裂痕,七窍慢慢的都渗出了鲜血,他强压着体内如恶龙般奔涌的血毒,佝偻的身子下由齿缝间发出一阵狂笑:“哈哈哈哈哈,好酒,好酒!第一杯春意盎然,第二杯热情似火,好些日子没有喝到这么带劲的酒了,极乐王,第三杯又是如何,倒是期待得很呐!”

    极乐王眉梢跳动,冷笑道:“狼哥好雅兴,边喝还边给酒起名字,这第三杯,怕是要叫做万籁俱寂,你喝下后恐怕什么声音都发不出了……老黎,狼哥已经迫不及待,还不快快敬上第三杯!”

    黎毒也神色大变,要知道他这前两份毒酒,都是精心调配,特别是第二杯,那红色丸药是无月森林七毒——红蜘蛛、红蜈蚣、红蛤蟆、红蜥蜴、红刺毛、红隐翅、红蛰蜂晒干碾成粉末,和鹤顶红、赤练蛇一起熬制七七四十九天才得来,光收集这七毒,都怕要花上几年的时间。如今狼哥居然还能强撑不倒,简直匪夷所思,无妨,他是绝对挨不过这第三杯酒的。

    黎毒面前翡翠盒子中那粒白色的药丸缓缓升起,掉入最后一盏金杯之中,没有激起半点涟漪,静静的化成无形,融入其中。这粒白色药丸乃是什那海深处的四大毒物——白方水母、白海眼镜蛇、白刺鳐、白环章鱼的毒汁,加上冰川蚀谷水熬制而成,十几缸才凝成这一粒药丸。刚才那粒红色的代表阳毒,那这颗就是纯粹的阴毒,若先吃了红色丸药,再服这颗白色丸药,毒性猛烈会更强上三倍,神仙也是死路一条。

    狼哥伸出满是鲜血的手,将杯接过,慢慢掀开面具,一饮而尽。

    四下顿时静静无声,默默等待,连针尖落地都能听个一清二楚,真应了刚才极乐王所说的”万籁俱寂“。

    狼哥半天僵坐不动,毫无声息,身上慢慢结满白色的晶体,彷佛已经凝固成了一个冰人。唯一还在动的是桌面上那三块混世魔王碑,它们安静的旋转着。无论谁都抵不过黎毒这三杯酒的,大家都认为狼哥已经成为了历史了,在这片大陆,无论多么辉煌,多么有名,一旦成为了历史,就会被人们慢慢遗忘,不再提起。如果人够聪明,就该分清楚哪些是你死后还思念,还惦记,还念念不忘的人,在有生之年要尽可能的对他好一些,其他的真的不用那么在乎。

    但,怎么渐起风声?混世魔王碑的旋转速度也越来越快,一阵一阵来自不明世界的刺耳啸唳声,也骤然响起!只见一缕一缕的黑影从帐门、窗棂处迅速窜入,急速的往僵硬的狼哥身上钻去,消逝不见。慢慢的狼哥周身散发出黑色的光芒,纯净的黑色将他完全包裹,死亡和寂灭的寒意在急剧扩散,吓得围观的人连连后退,惊慌失措。

    忽然那片黑暗中心一声巨响,水晶桌子、桦木椅子,全部炸为粉末,飞洒出来,暗影收缩、消散,刚才一动不动的狼哥缓缓的站立起来,一双眼珠子没有任何眼白,漆黑深邃,精光闪烁,盯着这双眸子,就像掉落到冥界无尽的黑洞里,永远没有尽头,永远都在堕落。

    极乐王也脸色大变,他紧握双拳站起,长髯颤动不止:“你,有魔界之血!你是魔种!”

    狼哥黑色眸子扫了扫极乐王,并不答话,但谁都感觉得到那森寒的杀气,他彷佛已经不是一个人,而变成一把嗜血的武器。他一招手,还停留在空中那三块魔王碑和船帮的契约金盒就飞入袖中,再也不看众人一眼,一步一步,艰难的往帐外走去,在地上留下一串带血的脚印。没有人敢询问,没有人敢阻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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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影幢幢的各色面容从狼哥的眼前闪过,或惊惧,或鄙夷、或愤怒、或贪婪、或怜悯……置身人群反而让狼哥感到阵阵的寒意和危险,像是闯进陌生领地的孤狼。他热爱黑夜,而非白昼;他喜欢孤独,而非喧闹;如今这涌动的人流,让他感到莫名的焦躁和狂怒。

    他催动着“噬魂大法”,强行在体内收刮毒质,但收效甚微,乱涌的气血,散乱的经脉,让他的本体已频临崩溃,仅靠坚强的魂识苦苦支撑起自己的肉体。

    他低估了黎毒毒酒的力量,自小他在野外捱过太多虫蚀蛇咬,炼就一身百毒不侵的血肉,可未想人的酒远比兽的牙恐怖得多,狠毒得多,他第一杯酒利用体质强行吸收,第二杯酒用内力将它从指间排除,第三杯酒则彻底侵入了他的肠俯骨血,他必须寻找一清净之地,看能否能慢慢化解。

    可这挥之不去的人流,像附骨的蛆虫,一层接一层,狼哥毫不怀疑,一旦他倒下,这围观的人群将会争先恐后的奔出,生拉活拽的他的尸体,扒下的他的皮,扯掉他的毛发,喝光他的血,啃食他的骨头,这就是人,他们本性残忍凶恶,对待非类,无所不用其极;他们本性麻木懦弱,但一旦成群结队,就会对落单的孤独者群起攻之,分而食之!但狼哥却永远也避不开这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