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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星期。闹得不欢而散的林雅被盛家遣送回美国,而林大凡的案件则是遇到了棘手的麻烦。因为林大凡以前的身份缘故,他的死似乎引起了很多方面的关注,严重影响了聂谦的调查进度。不得以之下,盛国栋立即将林大凡这案件由明处转去了暗处调查,尽量避开众多耳目的熏染。
而与此同时,远在八千多公里的欧洲某一处。这是一座能够媲美英国白金汉宫的宫殿,用石料装饰了外墙以龙做雕琢,色彩绚丽使其绽放出异彩。宫前还有一座占地比广彻要宽敞的御花园,除了20英亩的平地草坪,周边还种满了为数众多的绿葱大树,以及上百种花卉种类,俨然就是一个皇家植物园丫。
十几米高的围墙将这座奢华到极致的宫殿藏在了一个外面的人难以窥视得到的世界当中,这里的美好就像是上帝所创造的“伊甸园”。而一些内部的知情人则是称这里为“它的家”。
一间宽大的书房内,可能是因为没有人的缘故,里面的灯全熄了,周围黑漆漆一片,只能看得出这书房很大,不寻常的大,但很难看得出里面有什么东西。那略开的落地窗微微透入薄弱的星光,淡淡地照在那刚好放在窗旁的一本《圣经》上,风一进来,一张张书页就顺着风势被翻开了,然后,渐渐停在了其中一张书页上,里面的内容如下——
造人,是上帝最后的也是最神圣的一项工作。最初的时候,天上尚未降下雨水,地上却有雾气蒸腾,滋生植物,滋润大地。上帝便用泥土造人,在泥坯的鼻中吹人生命的气息,就创造出了有灵的活人。上帝给他起名叫亚当。但那时的亚当是孤独的,上帝决心为他造一个配偶,便在他沉睡之际取下他一根肋骨,又把肉合起来。上帝用这根亚当的肋骨造成了一个女人,取名叫夏娃。
上帝把夏娃领到亚当跟前,亚当立刻意识到这个女人与自己生命的联系,他心中充满了快慰和满意,脱口便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啊!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媲”
男人和女人原本是一体,因此男人和女人长大以后都要离开父母,与对方结合,二人成为一体。
亚当的含义是“人”,夏娃的含义则是“众生之母”。他们是中东和西方人传说中人类的生命之初,是人类原始的父亲和母亲,是人类的始祖。
——以上,出自《圣经》。
后世的学者,诠释亚当与夏娃这种骨中骨,肉中肉的结合为“爱”,人类最开始的爱,唯一的爱。
这时,书房的门无声打开了,一个男人走了进来,透过门外的光可以看到这个男人长得非常地高大,身材结实,大约有个一米八五、八六左右吧。黑色的中长发,白种人的皮肤,以及拥有一双世间罕见的淡红色瞳眸,在黑夜之中,眼睛一闪一闪,犹如沉浮的夕阳霞光,透着一股蛊惑的色彩,配上那张帅到让人近乎窒息的俊脸,简直可算是勾魂夺魄了。如果说萧决是妖孽,朗白是天使的话,那么,这个男人必定就是神祗。
男人从走进书房的一刻,就开始脱衣服了,先是慢条斯理地脱下黑色西装外套,撤掉暗红色的领带,就这样散漫地丢在地上,然后优雅地解开衬衫口子,露出肌理分明、充满着力于美的白皙肌肤……
男人的每一个动作仿佛就像一部被拍摄好的电影,三百六十度全方位毫无死角,不管是从哪个角度看去,这个男人都是该死的完美,完美得让人惊叹究竟是什么样的遗传基因才能生出这样十全十美的人?他的动作带着随性,带着慵懒,甚至还带着漫不经心的散漫,可偏偏看上去就是该死地流畅、该死地性感、该死迷人!
男人的身上有一种特别尊贵的气度,仿若皇室的尊容。. 这种人,无论穿什么,凭他本身的气质,都让人觉得高高在上、尊贵无比。而且这人又长得俊帅,那卓尔不凡的气质往这一搁,你说这人是从中国古代穿越过来的一代帝王,也怕有人会相信!
不过唯一遗憾的就是,这男人的左手上戴着一长至臂弯处的黑皮手套,遮住了他的左手大部分的皮肤,似乎是烧伤很严重的缘故,需要戴着手套来作保护。
那人似乎很疲累的样子,懒懒地垂下眸帘,松松了脖子,长腿一挪,就放肆地将自己整个人摔在了书房正中央的一组长长的沙发上,那一双挺拔的长腿,修长得让人嫉妒。那人眯起了双眼假寝着,微风鼓动着他黑色衬衫的两边衣领,下一秒,那人的双眼已经睁了开来,淡红色的眸底掠过一抹沉静的锐光,眸色越发地血红了起来,睡意全无!
阵阵微风是来自那略开的落地窗,男人看见了,瞳孔的血红渐渐淡下去了,又恢复平时正常的淡红色。他同样也看到落地窗旁的那本《圣经》,他就这样静静地看着,眼神变得别样的深沉,在半黑的夜色中,简直会发光一般。随即,他从沙发上慢条斯理地站起来,迈着修长的步伐,步步走了过去,捡起那地上的《圣经》。搁手上一看那一书页的内容,他笑了,扯着透着野性美的薄唇,腼腆又迷人地笑着,森白的牙齿微微一动,低低醇厚的声音,仿佛冰块一般地激撞了起来。
“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夏娃,我的女人。”
男人斜倚在落地窗前,侧十全十美的俊脸,斜眸看向窗外漫天繁星的夜空,淡红的眸子闪了闪,喃喃低语:“快没时间了,你再不回来我身边,可不行。”
“呦!这么好兴致在赏星星啊?”穿着火焰色风衣的萧决就像一团汹汹烈火一般,妖孽得让人咋舌,心跳加速。他这次来欧洲是直接奔去总部找路西斯·亚当的,因为这次杀死林大凡的任务是亚当直接下达命令给他的,所以他自然要亲自过来一趟,汇报一下任务结果。
没错。这个十全十美的帅气男人正是路西斯·亚当,全球最帅的男人、欧洲皇室的公爵、以及是“它”新一代的领头人。
多重的身份,每一个背景的来头都足以让人目瞪口呆,象征的尊贵简直可以压死一大群人了!然而,没人知道这些究竟是不是路西斯·亚当的全部?又或者说,这些一个个身份,只是他的一小部分秘密?他的全部,远远不止这么简单?
但唯一知道的是,他是亚当,“它”里面最优秀的男人!
路西斯·亚当斜眸看了绝美妖笑的萧决一眼,也跟着淡淡地笑了,腼腆的笑意,依然是迷人的秒杀。这两个俊美得人神共愤的男人,两厢对望了淫笑了半响,又得瑟了一会儿,谁也没有先发话。最后,萧决觉得笑也笑够了,得瑟也得瑟够了,是时候开始进入正题,搞正事了。他上前走了一大步,在亚当面前,单膝跪地,手捂心口,以一种无比虔诚的姿势膜拜着亚当,一本正经地汇报道:“事情已经办妥了,林大凡死了,秘密再次保护住了。”
“那磁盘呢?”随意翻了翻手上的那本《圣经》,亚当问得很平静,丝毫不怀疑萧决的办事能力,只是循例问一下而已。
“毁了。”萧决回答得更干脆,妖孽的脸上又扬起玩世不恭的笑容。
闻言,亚当微微点头,笑了,接下来他的话是非常地残忍,但是语气又是非常地温和:“他还有个女儿叫林雅,把她也杀了。”
萧决一下子就笑了出来,看着帅到无伦的亚当,啧啧称奇道:“啧啧啧,你这个没有血性的男人,那可是林大凡唯一的血脉,你把他女儿也杀了,不就存心要灭他门吗?”
“灭他门那又怎么样?只怪他自己太弱了,我明明已经让他这么久了,却依然是毫无还手之力。我不喜欢对敌人仁慈,更不喜欢残留敌人的后人,这会给我们以后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趁早杀了她,省事!”在亚当的眼里,林大凡和林雅就像是一团垃圾一样,说杀就杀,说弃就弃,毫不可惜。
而且,林雅是林大凡的女儿,就算他手上那张磁盘已经被萧决销毁了,但不能避免林雅会知道一些什么事儿,亚当这个抉择明显是对的,只不过太冷血了。
“你这算是秋后算账吧?史黛拉一死,你就立刻将林大凡给杀了,她要是泉下有知,估计会更加痛恨你这个孽子了!”萧决舔了舔艳红的唇,不怕死地调侃着亚当,笑得更欢了。只要一提到“史黛拉”的事,他就突然有一股嗜血的冲动。
果然那个女人才是真正的妖孽,幸好已经死,不然的话……
路西斯·亚当看着萧决狭长的桃花眼,沉静地审视了他一会儿之后,就走了过去,那戴着黑皮手套的左手猛地出手如雷,用两个手指按住了萧决的头维穴,忽然用力!萧决想要摆脱,但已经为时已晚,他几乎听到自己的头骨发出了即将爆裂的声音,疼的几乎抓狂,妖孽的脸庞变得一片惨白,冒出了一头冷汗,整个大脑都不能运作思考了!
而路西斯·亚当却是面无表情,手指还是不断的用力,似乎想要将萧决弄死似的,声音淡淡地道:“母亲大人这一生一直都在保护着林大凡,她现在既然死了,那么林大凡也该要下去陪她,我这样做也算是对母亲大人的一份孝心啊。还有就是,萧决,你早就爱上我母亲了吧!?你应该比我很痛恨林大凡才是的。”
亚当的问的问题,萧决并不想回答,就算是回答也只会随便编个谎言糊弄过去。然而在这一刻,他却发现在这种脑部剧痛的情况之下自己根本没法思考,谎言漏洞百出,在令人无法忍受的剧痛中,萧决恨得咬牙切齿,死死地瞪了路西斯·亚当一眼,最后万念俱焚,只能认了:“是,我爱她!”
头维穴的剧痛是神经衰弱和大脑极度疲劳的症状,挤压头维穴可能造成大脑的短暂思维困难和疲劳假象,人在极度疲劳的时候会为了寻求解脱而放弃说谎抵抗,以求得安宁,美国cia的研究也表明对于**的折磨的效果不如对大脑折磨的效果,所以,现在疲劳逼供已经成为了很多地方的主要逼供手段,在电视里也能经常看到审讯室用灯照脸轮番轰炸。而在中国,使用穴位逼供也是古来有之的行为。
听到意料之中的答案,路西斯·亚当毫不意外的,下一刻,便就松开了手,不再按住萧决的头了,挽了挽手腕,很是暧昧地笑道:“那很好啊,我让你去杀林大凡,也是给你一个报复的机会。”
虽然亚当的手已经松开了,但萧决的头还是痛得厉害,他干脆就直接坐在了铺满地毯的柔软地上,一边揉着太阳穴,一边冷笑道:“你真够奸诈!”
“我不喜欢听谎言,而且没有事情能够隐瞒得了我,只是我不想要拆穿罢了。”路西斯·亚当不以为然地耸耸肩,腼腆地笑了笑,却又彰显出浑身难以掩饰的超绝自信。
这是一个非常厉害的男人,至少能够将萧决这一匹恶狼制服得贴贴服服的,路西斯·亚当是唯一一个!
“林雅的事情,你去派别人做吧,你给我的任务已经够多了!本来这一次我就能把盛婠给带回来了,结果又跑出个林大凡,坏了我的好事!”萧决的面色不是很好,显然还没从刚才亚当那一手法上恢复过来,心里暗暗记住了这个仇了!
路西斯·亚当坐在了沙发上,似乎觉得真的有点累了,也没再看萧决,自顾自就闭起了眼,头靠在了沙发椅上,似在思考:“可以,林雅的事情就让朗白去做。你只要负责好把盛婠带回来我面前就行了。”
“朗白?那贱人吃错药了?竟然还会主动接任务,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勤快了?”对于朗白这个千百张面孔的少年,萧决那一声“贱人”还真是形容得非常贴切。
像朗白这种人是最可怕的,他不轻易把自己的真面目暴露出来,但一旦暴露出来了,就是绝对没有回头可走,非常地偏激!
“他上个星期打了个电话来,要和我做了一个交易,他帮我做一件事,我帮他……在这世界上弄消失一个人。”亚当慵懒地打了个哈欠,干脆直接就斜躺在柔软的沙发,衣扣大开的黑色衬衫因他的动作扯开了一大片春色,白皙的胸膛,结实又性感,这是一种带着侵略性的男人魅力!
定力不够的女人,估计只稍一秒就被亚当勾掉了魂!
“弄消失一个人?”萧决拧了拧双眉,声音略略拉高了些,是疑问!“那贱人想弄谁啊?”
“弄消失一个人”是他们这些人之间的术语,不是说要把这人弄死杀死的意思,而是把这个人的户口、身份证、以及一切一切的存在痕迹,全都抹杀掉。就像这个人一夜之间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样,谁也不可能再找不到这个人,就像失踪了的流浪狗、流浪猫一样。
当然,人要比流浪狗流浪猫来得麻烦多了。所以就算是以朗白的能力,也难以做得到这么绝!除了亚当之外,盛家也有这个能力做得到,只不过唯一的要求是,这个要消失的人,来头一定不能太大,如果只是个普通人的话,那就容易办多了。
你要弄个来头大的,那估计就得从长计议,慢慢计划才能成功,不然,一下子就失败了!
“苏萌。”路西斯·亚当不认识苏萌是谁,不过他的记忆力是极好的,凡是他听过的名字,看过的书籍,只要一次,他便能牢牢记住。上个星期,朗白在电话里提到的人,就是叫做“苏萌”。
萧决一听,顿时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撇了撇艳红的唇,冷笑地鄙视道:“**!我说他是个贱人还真是个贱人,弄死了人家的老公还想打人家的主意,真不知道他是不是脑子坏掉了,不就是救过他一遍,犯得着这么死心塌地么?”
“这话,也挺合适你的。”亚当淡红色的眸子闪了闪,别有深意地笑了笑,然后便从沙发上站起来,估计是想要回房间休息去了,临走前,他对萧决下了最后的通牒:“盛婠的事情,你必须要在她18岁之前带她回来,不然,我就叫那人杀了她。”
亚当说的那人是谁?估计就是当年杀死盛婉那个真正的凶手吧!
“你确定?你舍得让她死吗?她可是最后一个夏娃,你要失去了她,就没有配偶了。”萧决一骨碌地从地上站了起来,估计也恢复得差不多,面色没有向之前那么差了,挡在了路西斯·亚当面前,似笑非笑道:“我以为你是很爱她的。”
“我,不能让‘它’出一点差错!18岁之后的人,思维、想法、以及观念都已经长得很足够成熟了,有了自己的分辨能力,到时候你才将盛婠带回来给我,那就没有必要了。因为我很难再改变她之前那18年的人生观念!我希望在盛婠还没完全成熟的时候带回来给我,这样我能够改变她,让她真正脱离盛家,成为我的女人。”亚当笑得傲慢自信、沉静成熟,那种因为时间和阅历沉淀起来的气势,简直任何事情在他眼里,似乎都已经被分析得很透彻了,什么对他有好处,什么对他是坏处,他心里已经有一把尺了。“总之,现在离她18岁还有一段日子,以你的能力绝不是一件难办的事情。当然,你要失手了,我也不会手下留情。”
知道路西斯·亚当说的话不是开玩笑的,萧决摇头失笑,也没再劝他,反正劝不了的。颇有一番个人的感慨:“亚当,你是真够冷血的,难怪史黛拉会这么不喜欢你。”
路西斯·亚当的嘴角扬起了一抹自信而腼腆的笑容,紧盯着萧决,他慵懒地说道:“我们本来就是一个冷血的家族,只不过是母亲大人太过天真了,一直都不肯面对现实而已。”
既然是生到这个家族里面的人,那么,冷血就是他们这种人就必须要具备的“感情”,他不认为这样做有什么不对的?将一切有利于自己的人与事物收藏起来,将一切不利于自己的人与事物摧毁,很简单的生存规则。
萧决双手环胸坐在了沙发上,抬眸想亚当看了过去,妖血的唇邪邪一勾,好奇道:“那么,盛国栋的事情,你打算怎么做?”
23年前的那场任务,就只剩下盛国栋一人还活着了。
瞥了萧决一眼,淡红色的眸子闪过一丝玩味,亚当淡淡地说道:“不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