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8章 枪手

熊猫快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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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夜与大小翁蝶的同床,让秦安的心情豁然开朗了,那是一种很特别的意境,两个花一样的女人,只穿了少许衣物躺在自己身边,三个人真的如同是知己一般,缅怀思念着共同的亲人,最少秦安是心无杂念的,那样的感觉真的挺好!

    啊!生活还要继续,自己就开心一些吧,都这么大年纪了,还有什么事情想不开呢?

    在与青剑人接触后,秦安虽然没有受到热情的对待,但却是依然高兴的。

    这群老家伙,一个个都不知道几千岁了,却还都把他们自己当做小伙子,自己这才六十多,还不是如同新生儿一般了?

    对!心态放好,他还是朝阳呢,他还能一柱擎天呢!还有大把的未来,满满的幸福在等着他,绝对不能悲春伤秋,他要对自己有自信,也要对翁岚,大风,二河,香茗,雅娜有信心!她们所有人最终都会回到他的身边,而他的故事也一定会以喜剧收尾!

    走在热闹的街道上,秦安竟然看到了许多穿着靓丽的青剑族女人!

    仔细一听,原来从今晚六点开始女人禁足令就解除了!女人们出门甚至没必要给不认识的青剑族男人下跪,怪不得这群女人都如此兴奋,一群被释放出来的母老虎啊!

    秦安穿梭在人群中,只觉得自己自己好像回归了古代,人们的说话方式,穿着打扮,摊位摆设,看着都更接近古代人。

    秦安走了一会就知道了,原来今晚平民区是有灯会活动的。

    所谓灯会其实就是观灯逛街吃美食放孔明灯的活动。

    这里的孔明灯叫做夜空灯,释放夜空灯也是民众们的一种许愿仪式,因此如今街道上最多的商贩就是卖夜空灯的,女人们都去疯抢,她们都需要许愿,结婚的期望未来一年夫君能对她们好一点,未婚的祈求自己能有个善解人意的好夫婿。

    这就是有·性繁殖智慧生物的梗,即使女人们被男人歧视对待,她们还是希望去到男人身边,如同那扑火的飞蛾。

    “小姐!你看,他不是在那里吗?”

    “你这丫头,刚到地方就把人找到了,是不是一直派人暗中监视了?说说,你到底按的什么心?”

    “还能是什么心啊?当然是给小姐出气了!”

    “……可,可我已经答应不杀他了。”

    “出气不一定非要杀他啊,我们可以让他出丑,让他丢人,让他难受,等等很多手段都可以!”

    “嗯……那到底该怎么做?”

    “看看他会不会吃东西,我们可以在他的食物里放泻药,然后等他上公厕的时候主人就把厕所传送走,他不是看了你的身体吗?我们就让他漏屁股!”

    “……”

    秦安左脚踩到了右脚,差点摔倒在地,脸憋的通红几乎要笑出来。

    果然,过了许久之后,那位小姐才有些恼怒的道:“曾环,你这是什么注意啊?本公主真想撕烂你的小嘴!”

    “……”

    曾环估计是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发出了奇怪的呜呜声。

    秦安努力让自己平静的继续往前走,假装没有发现跟在自己身后十米远的主仆两个,打算以不变应万变,就在这时,在秦安身边有个小男孩开口说话。

    “妈妈,那夜空灯上好像有字!”

    “啊?哪一个?”

    “就是那个啊!”

    秦安下意识的顺着小男孩的手指方向看去,只见在距离地面大概三百米的高度飘着一盏夜龙灯,上面果然是有字的。

    秦安看过之后有些好奇,不经意间开口道:

    “那是唐代诗人李白的《将进酒》,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

    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

    啊,这是地球上的古代诗歌,没想到竟然传到了青剑族来,李白如果泉下有知也要得意一回了,他的墨宝如今都被外星人传送了!”

    秦安的声音不算大可也不算小。

    那位孩子的母亲看了一眼秦安,脸色立刻羞红,她还不知道如何与陌生男子搭话。

    可能是秦安的长相太俊郎了,害羞的妇人最终还是开口道:“先生好眼力!我的儿子是视觉异能者,他都看不清上面写的字,你却能一个字不落的读出来,想来你也一定是视觉异能者了?这么多的字在夜空灯上,估计是六个面上都抒写了,先生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应该只能看到灯的三面,可是你依然读出了整首诗,难道你还是一位具有透视能力的视觉异能者!”

    妇人话音落下,秦安还没等开口解释说自己能够背下来这首诗,就听见身后那位公主竟然发出了一声压抑的低声吼叫。

    “恶人!”

    “小姐小姐,你怎么了?”

    “他……他很可能是具有夜视和透视能力的视觉异能者!”

    “哦,那怎么了?”

    “笨蛋!我那夜是在水中的,原本想着黑灯瞎火又有湖水保护,应该没被这厮看去多少,可如果他是视觉异能者的话,那我……”

    “天啊!那不是被他看的毛都不剩了?”

    “毛……?毛你妹啊!真真的羞死了!”

    “小姐!要不我去把他干掉吧!”

    “哼,没怎么便宜!继续让人跟着他,我们回去,我一定要好好收拾他!这个流浪!坏人!色痞!大色狼!”

    公主在辱骂秦安的同时,羞愧难当的跑了,丫鬟立刻跟了上去。

    秦安站在原地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

    尼玛!祸从口出,古人诚不欺我啊!

    接下来,秦安在没心情继续逛街了,于是灰溜溜的跑回去睡大觉,哪里还有心情理会什么灯会,他要好好想想该如何应对这个公主。

    ……

    在青剑人领地待了两天,明天就是神元节了,在领地中心主广场上,会有盛大的节日开幕仪式,也会有许多表演。

    最少如今民众们是依然充满激情的,他们并没有考虑太多被困迷宫世界的事情,这是王者和管理阶层应该去考虑的问题。

    那么在神远节开幕式前一天的下午,领地中心广场上人头攒动,玲花公主选夫大会的第一场淘汰赛开始了!

    这个气氛也是有些热闹的。

    中心广场被巨大的布匹围绕了起来,然后所有参加选夫会的人们全都进入封闭的会场。

    在比试正式的开始之前,考官出来宣布比赛规则。

    第一,比赛为写诗会,在场的每一个人都会获得笔墨纸张,要求所有人各自写诗一首。

    第二,诗为藏头诗,每行第一个字连起来后必须是“玲花公主”。

    第三,要使用人族通用语也就是汉字抒写。

    第四,选拔截止时间为当天的午夜十二点!

    这个比赛题目一出,

    有四分之一窃喜者,不就写诗吗?轻松加一块;

    有四分之一郁闷者,他们虽然会写汉字,但尼玛的却不知道到底啥叫诗?

    有四分之一懵逼这,他们虽然学富五车,但他妈的不会写汉字啊!

    剩下四分之一就更傻了,他们连字都不会写,本族也是只有语言交流,没有文字这种东西流传的,这可怎么办?

    那么当秦安在广场上听说了这个题目后,嘴巴差点没笑歪,这对于他来说简直是没有任何难度啊!

    于是,当工作人员把纸和笔发下来后,秦安半分钟不到直接就搞定了。

    那么既然完成了任务,秦安打算把答卷交给场外考官,然后回萧家睡大觉。

    他刚刚走出几步,忽然从旁边窜出来一个老头将他拦住。

    “这位先生,我看你抬手之间就把一首诗写完了,显然你是此中高手!老夫是蛮荒人,根本就不识字啊,不知道兄弟可否帮我把诗写出来?反正这边人多混乱而且没有考官巡逻,你帮我是不会有人发现的!”

    “你也是来参加选夫大会的?”

    秦安真是意外极了,因为这老头也太老了,看着脏兮兮的,如果玲花那美人跟了这老头,可就是地地道道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老头发现秦安似乎有所顾虑,急忙道;“兄弟放心,绝不让你白白帮忙!”

    说话间,老头拿出了一个布袋递到秦安面前打开,秦安一看眉毛上扬,那里面竟然有十颗剑魂石。

    这可真是大手笔,竟然拿出了10颗剑魂石!

    只能说这边的人果然都是有背景实力的,一个其貌不扬的老头都这么阔绰。

    秦安也没犹豫,有钱不赚王八蛋,他快速把剑魂石收起来,然后提笔在纸上刷刷刷写出一首诗递给老头。

    老头一看愣住了,这也太快了吧?难道所谓的藏头诗如此好写?那自己不是吃了大亏?

    就在这时,旁边又过来两个小子,他们同时把各自的十颗剑魂石塞到秦安手中,也是要请秦安做枪手。

    秦安笑了,正所谓一个羊也是放,一群羊也是赶,十颗剑魂石可是不小的财富,为了赚钱他出卖一下知识产权又如何呢?

    于是乎,秦安开始为了自己的发财大计而笔耕不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