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爱德华·修米罗

木子双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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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爱德华·修米罗。我是修米罗帝国的皇子。

    我的父亲,是修米罗帝国的第十五任皇帝:普罗索三世大帝。

    父皇一生总共有32位妃嫔,为他生下了27位皇子和49位公主,但拥有优先皇位继承权的,只有由皇后亲生的两名皇子:一个皇长子,也就是我的大哥:尼碌;另一个是四皇子,也就是我本人了。

    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之间,亲情疏远,一母同胞的兄弟,互相之间的关系应该更为紧密才对;但实际上事与愿违。正因为我和尼碌大哥都有优先继承权,所以我们都是立为皇储的最佳人选;而且实际上更加复杂,因为如果我和尼碌同时去世的话,那么剩下的那些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都有可能被立为皇储。

    然而皇帝之位只有一个,因此争端就在所难免。

    宫庭里的斗争,恐怖、血腥、残酷、悯灭人性,是身处高墙之外的人根本想象不到的。我一出生就面对阴谋、暗杀、诬陷。在我十六岁成年之前,就经历过317次暗杀,尼碌比我更多,他有476次。由于我们俩是皇后的亲子,而且母后的兄长又掌握着军中大权,所以这些暗杀无一例外都是以有惊无险告终;但是,其他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就没那么幸运了。连同我和尼碌在内总共76个兄弟姐妹,最后能活到成年的只有区区7人,其他的都因为各种不同的原因夭折了。

    我也不想搞得太清楚,在我童年时代遇到的暗杀,有哪些来自于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有些哪来自于一母同胞的尼碌大哥。我只知道自己很累,每天除了读书学史、练剑防身外,还要演习提防和猜忌他人;但是我感到自己跟其他兄弟姐妹不同,因为我觉得自己还有人性。

    这全赖于我的一生挚友:伍迪。

    在五岁那年,我第一次见到伍迪。我不知道伍迪的身世,他也从来不曾提起过,只知道他比我大两岁,是帝国的贵族子弟。

    不只是我,皇宫里所有年龄已达五岁、开始读书写字的皇子和公主身边,都会安排这样一名孩子培同。帝国每年都会从全国各地的贵族子弟中挑选优秀的男孩和女孩,集中进行了严格的训练和考验,当中最出色的人,会被选拔进皇宫作为侍童,男孩培伴皇子,女孩培伴公主。

    伍迪负责照顾我的起居饮食、陪我读书练剑,还贴身保护我的安全。我直到现在也无法知道,在一个不足七岁的孩子身上,到底经历过怎么样的严格训练和考验才能被脱颖而出,进宫成为侍童;我只知道,伍迪为我做的每一件事都完成得十完十美,没有半点差错;我甚至还知道,伍迪曾经为了保护我受过重伤,还暗中刺杀过曾想加害于我的兄弟。

    伍迪是我唯一的知己,我们几乎无所不谈,与伍迪在一起,我才深刻感受到什么是真诚。若没有了伍迪,我根本活不了;若没有伍迪,我也会在权力的斗争中迷失自己。

    出于安全考虑,皇子和公主平时是严禁离开皇宫的,但伍迪经常冒着被送上断头台的危险,偷偷地带我溜出皇宫,到坊间市井游玩。他让我看到了民间疾苦,看到了世间百态,更看到了在皇宫里根本不可能存在的--亲情。原来兄弟姐妹之间,并非只有暗杀和猜忌,还有互相扶持的手足之情。

    大概根本不可能有人相信,衣锦华食的皇子,居然会羡慕地位低下的平民。但这是毫无疑问存在的事实,至少我是这样。

    我对伍迪说:“外面的世界好精彩,我们离开皇宫就不要回去吧。”

    伍迪回答:“不行,我全家都会被送上断头台的。”

    我又对伍迪说:“我们的感情比亲兄弟还亲,我以后就叫你哥哥吧。”

    伍迪想了一想,说:“可以,但只能在没有其他人的时候。”

    有了这一层虚拟的兄弟之情,我和伍迪的感情就更深。两人肆无忌惮地追逐打闹、嘻笑怒骂,是那段惊心动魄的童年时光里,唯一快乐的日子。

    后来,伍迪越来越大胆,他带我溜出皇宫的时间越来越长,所去的地方也越来越远,甚至离开了帝都雷尔曼城那高大的城墙所保护的区域,来到了乡郊野外,我们更加无拘无束地追逐、练剑;或者到洞穴探险、爬树掏鸟蛋、用烟薰狐狸;又或者跑进村里,在某位小姑娘洗澡时偷走她的脱衣服,把一条活蛇偷偷放走某家厨房的锅里,然后悄悄地躲在没人看到的地方,听着村里发出尖叫和怒叫,而我和伍迪两人早已抱着肚子笑成一团……

    当中自然有很多奇遇。在这些奇遇里,犹以我12岁那年遇到的一件事情最为重要。

    记得那年夏天,我借口肚子疼,与伍迪一起从皇宫的课堂里开溜。我们沿着老路线,从皇宫溜到城里,然后又从城里跑出野外,在蝉鸣不断的树林里,我们俩化身为两只快乐的小鸟;直到我脚下一绊,整个人往前扑倒。

    好痛--这是我当时的唯一感觉。当我爬起来时,整个人都惊呆了,连跑回来找我的伍迪也一样。因为把我绊倒的那个东西,根本不是什么树根,而是一个人,一个倒卧在地上的人。

    他是一个很奇怪的男人,看上去还不到30岁,脸色却异常的苍白,他身上穿着贵族的服饰,却像是被人用刀剑砍得破破烂烂。这个男人明显受了重伤,可是他的伤口很特别,没有流血,却冒出白色的青烟,还发出“嗞嗞”的声响。

    “这个人来历不明,咱们赶快离开吧。”伍迪这样对我说。

    “不行。他伤得这么重,扔在这里他会死的,得想办法救他。”我从伍迪身上学到很多东西,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善良。

    “可这里只有咱们俩人,怎么救?”伍迪听起来满腹不情愿。

    就在这时,树林里响起一声吵闹的声音,有马匹的嘶鸣声、莽汉的吆喝声、金属的撞击声。这些声音太熟悉了,我在皇宫里每天都听到。我对伍迪说:“听,咱们帝国的军队来了,我去找人来帮忙。”

    “不行!”伍迪拉住了我,“如果让别人知道咱俩偷偷溜出来玩,那就完蛋了。”

    对,我怎么没想到这一点呢?正当我踌躇时,一只手抓住了我的左脚踝。

    “不能……让这些家伙……找到我……快把……把我……藏起来……”抓住我脚踝的就是那个躺在地上的怪人,他虽然很虚弱,但并没有完全失去知觉。

    我和伍迪两人合力,将这个怪人拖到藏宝洞里--其实也就是我们俩平时用来存放不方便带回皇宫的有趣小玩意的山洞。然后我们一人拿着一簇草,蹲在洞口前伪装自己。我们震惊地看到,这支军队至少有上千人,除了骑兵、步兵和弩手,还有大量的牧师;他们举起两面军旗,其中一面我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那是我大修米罗帝国的军旗;另一面旗帜我以前根本没有见过--直到参加军旅之后,我才知道,那是来自教皇自治领的圣殿骑士团的旗帜。

    这些军人搜索了差不多两个小时,眼看快要天黑才撤离。然后那个重伤的怪人从山洞里出来。他的脸色显然比之前好了很多,伤势似乎已无大碍。

    “你到底是什么人?那些士兵是来找你的吧?”伍迪把我护在身后,满怀敌意地盯着那怪人。

    怪人笑着对我们说:“放心,我不会加害你们的。小伙子,你们叫什么名字?”

    “我叫爱德华·修米罗。”我想也没想就回答了。

    “闭嘴!”伍迪生气地朝我嚷道。

    “修米罗,这个帝国的皇族子弟?哈哈,真有趣。你们帮助过我这件事,连同这个名字,我会一拼记住的。”

    怪人说话的时候,突然刮起一阵怪风,飞砂走石,我和伍迪不得不闭上眼睛,等他的话说完,怪风停下了,男人也从我们眼前消失,像是他根本就不存在一样。

    “人呢?”我还很天真地四处查找。

    “你呀!”伍迪抓住我,以哥哥教训弟弟的口吻责备道,“没搞清楚对方的底细就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他,被军队追捕的肯定不是什么好人,搞不好这家伙是个强盗,或者是十恶不赦的杀人犯!”

    我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回到皇宫后,我一连几天都没睡好觉,生怕那个怪人真的是个坏蛋,他会回来找我。但是后来这个怪人一直都没有再出现过,我的生活也并没有因此而改变,于是这件事就被我渐渐淡忘了。

    在当时我根本就没想到,这件事将会成为我日后命运的彻底翻转埋下伏笔。

    我叫爱德华·修米罗。这是我童年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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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纪元1687年4月15日22时48分。

    波勒王国首都汉沙城皇宫。

    一个满头白发,身穿燕尾礼服的男子,正闭上双眼,站在空无一人的皇宫前院。

    在明晨天亮之前,这里都不会有士兵、侍女、仆人,因为,不久之后,这个地方将会成为上演最后戏剧的华丽舞台,那场争分夺秒的死亡游戏,最终获胜者也终将揭晓。

    过去只是人生的点缀,吸血亲王只是在缅怀,却不会去留恋;只有眼前的才是事实。

    血族那极其敏锐的听觉,为他带来了从远处奔驰而至的急促脚步。

    “终于来了。”吸血亲王的嘴角露出了不易察觉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