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三章凤皇何不归故乡(七)

若你安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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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王永眼眸深邃,深深的看了默璃一眼,久久没有说话,而手却放在剑柄的位置,像是在思考,如果这个时候动手会有多大的胜算。

    默璃也就静静的站着任他打量,反正被看两眼又不会少块儿肉。

    进入任务世界这么久,她早就被看习惯了。

    “慕容冲,皇上雄才伟略,征战四方,你为何要反?难道就因为大燕被灭吗?”

    “弱肉强食本就是生存定律,看看大燕那些不战自溃的将士,就算是没有大秦,也不会长久。”

    王永叹了口气,试图说服默璃。

    这一路走来,他们惺惺相惜,有几分兄弟的意味,若是可以他真不愿去选择兵戎相见。

    默璃摊了摊手,顺着王永的话说道“你也说的是弱肉强食,那他日我占上风岂不是另当别论。”

    “我想要的是这锦绣山河,尽归我手,而不是割据一方,做一个名不正言不顺的番王。”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为什么合的那个人不能是我呢。”

    默璃坦然自若的说道,以慕容冲的才学足以当的去一个帝王。

    王永心神大震,显然是有些惊讶于默璃的话。

    锦绣山河,尽归我手,这几个人不停的在王永脑海里回荡,以至于这一刻的默璃在的脑海中有了一个永久的画像。

    良久,王永才再一次开口说道“真没想到慕容氏还有你这等人,真是后悔了从皇上手中把你救下来,名声受损又如何,最起码也禁锢了你。”

    “看来想要做兄弟只是我一厢情愿罢了,以后我们只会是敌人。”

    ……

    和王永分道扬镳本来就在默璃的预料之中,王家忠于符坚,更不要说这个人还是王猛最看重的儿子。

    王永自小接受的教育就是忠诚,所以他们势必为敌。

    慕容家这一次的待遇远没有剧情中好,就算是清河公主入宫还颇为受宠。

    但是不管怎么说,慕容一族除了默璃以外其他人待着的地方还是不错的。

    不管符坚是为了泄愤,还是让她屈服,她就被符坚送到了一个远离长安,百年来作为流放之地的穷乡僻壤。

    默璃无所谓,于她而言哪里都一样。

    这样混乱的地方更有利于她建立自己的势力,徐徐图之。

    于是,默璃轻车从简的离开了长安,慕容一族没有一个人来送行。

    毕竟当日她顶撞符坚的情形,他们还历历在目。

    默璃挑挑眉,这样也好,了无牵挂,天大地大任她闯荡,每一次完成任务都比较憋屈,这一次就让她肆意一次吧。

    慕容冲也压抑的太久了,或许肆意张扬的做一次也不错。

    默璃的嘴角含着温润的笑意,使得那张本就绝色倾城的脸美得更加不可方物,令天地黯然失色。

    当然想也让路过的小姑娘失了芳心。

    谁说离别定要有愁绪呢,这样了无牵挂不是更好吗?

    默璃骑着一匹瘦弱的马,踏出了长安的城门。

    长安,繁华都市,她一定会回来的。

    到时候,这座留下无数次传说的城市怕是就会易主了,慕容冲,这个名字不错。

    凤皇二字,也足够霸气。

    默璃离去很久很久之后,城门旁的小茶摊里才出现了一个人影,王永。

    他双目注视着默璃离开的方向,久久没有转身。

    在王永心中,这慕容冲就是个异类。

    身为亡国之奴,过得依旧潇洒肆意,甚至是锋芒毕露令人侧目,也令人艳羡。

    说实话,有这样一个兄弟确实不错,只是从一开始他们各自的立场就注定了他们不会是朋友,只能是敌人。

    他隐隐有种预感,下次相见,这个曾经闻名大燕国的英才少年,必定会是王者归来,无人可挡。

    也罢,天道轮回,随父亲征战四方的这些年里,死在他手中的人不计其数,以后死在别人手中也算是一种报应了。

    王永知道,自己不会是燕国凤皇的对手。

    一路走来,他最是清楚凤皇的深不可测,仿佛这个世上的一切,他都了如指掌。

    没有害怕,没有畏惧,更何谈其他。

    凤凰,是个没有心的人。

    这是王永最深切的体会,或者说她的心已经不知道遗落在何方。

    明明是一个年方十二的小少年,却生生的给了他一种岁月沧桑,历经波澜的感觉。

    得知他要走,所以他前来送他。

    可是因为二人的关系,他又不可露面,此刻,他也只能对着扬起的风沙说一句各自珍重。

    他知道圣上不会这样放任凤皇离去,一路南下,定然是困难重重。

    但是他相信,凤凰定然可以逢凶化吉。

    不,更确切的应该说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从不曾敛去锋芒,又何谈银剑出鞘呢?他的剑一直都在身侧。

    从艳阳高照,到夕阳西下,王永这位名传诸国的小将军整整在城门口化作雕像,驻足半日。

    没有人知道他想了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在等什么。

    王永回到家,看到了书房墙上插着的一把匕首。

    一别十年,等本公子回来找你喝酒。

    字写的肆意洒脱,像极了锋芒毕露发那个人,就连匕首都好似张扬不已。

    王永的嘴角挂着笑意,然后把匕首别在了腰间。

    十年?

    凤皇是在告诉他,他们十年之后为正式为敌吗?

    ……

    默璃的南下之旅确实不怎么顺当,土匪,流民,强盗络绎不绝,一个个叫嚣着要把他抢回去当压寨夫人。

    默璃心中诧异,适逢乱世,有土匪是正常的,但是也不能一个接一个啊,就好似知道她的行程,提前在等着她一样。

    最最重要的是,土匪的质量一次比一次高,到后来更像是训练有素的军队,令行禁止,远非普通土匪可比。

    于是在下一次被劫时,默璃稍作反抗就顺从了。

    当经过重重哨卡上山看到坐在主位的那个人时,默璃有些傻眼了。

    虽然脸蒙的很严实,但是默璃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这个人是符坚。

    这可不是说符坚有多难忘,她才一直记得,实在是到了她这般程度,牢记的更多是一个人的神识。

    更不要说,她还有过目不忘的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