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提高一分干掉千人

老驴东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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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吵吵闹闹,纷纷扰扰,熙熙攘攘。

    耳边像是无数只苍蝇在嗡嗡嗡,搅得人不得安宁。

    为名为利,为梦想为*,喧嚣闹腾了一辈子,到头来都已成空……也真是够了,难道死了都还不让人清净。

    胡一飞愤愤然睁开眼,愕然。

    眼前有发黄的光晕在瞳孔中涣散,似一个水泡,视线中的一切都在水波中起伏荡漾着,溅起无数的七彩光斑,朦朦胧胧。透过光波,有无数张扭曲的面孔,影影瞳瞳,有熟悉,有陌生,这些面孔一张张在他面前浮现,嘴唇开开合合,音波冲突回荡,似乎不住地在说着什么,可惜他再努力也只听到一片吵闹。

    “飞哥,你真牛。睡了三节课才醒,昨晚又去‘龙骑士’通宵了?居然不叫我。”旁边胖子挤着笑脸打趣。

    一个声音一飘一荡得传入耳中,胡一飞的眼神渐渐清晰起来,有无穷的意识向脑袋里疯涌,然后瞬间传送到身体各处,身体诡异地坐直了,倒把小胖子吓一跳。

    “诈尸啦!吓死老衲了。”

    开门的声音响起,桌椅碰撞摩擦地板的嘎吱声此起彼伏。一个男子走入进来,周围一下子安静下来,像排练好的一样。

    胡一飞眼神茫然,他努力回想着脑中的信号,似要从这纷乱中理清头绪:我不是癌症挂了吗,眼前一切似是我的高中,刚才提醒他的是同桌兼舍友杜子康,这是他的高三课堂。

    这是重生还是夏洛特烦恼?

    “上课了,大家打开黄冈模拟题库,第八套习题试卷……”讲台上的是他高中语文老师,李厚宇。

    周围一片哗哗翻书声,小胖子又用胳膊撞他,“别睡了,老班的课也敢睡?!”

    这一下撞击,骤然让他清醒过来。身体触感和思维达成链接,他已经确定自己不是做梦。那眼前只有一种解释,灵魂回到了2002年,自己的高三时代。一抬头,看到黑板左侧挂着一块明晃晃的牌匾,上面豁然写着“距离高考还有”一行小字,下面用红色粉笔重重写下“99天”!

    虽然才到四月,天气已经酷热难当,六十多人拥挤的教室,更似火炉般煎熬,同学们一个个都被热的晕乎乎。

    他伸手摸在自己的胸口上,那颗心脏正强劲有力的跳动,似有无限生机。握了握拳头,胳膊上肌肉蝤起,力量的感觉传遍全身,哪有半点病变的迹象。

    真好,曾经失去过才知道如今是何等珍惜,全身充满活力的感觉几乎让他热泪盈眶。

    “同学们,现在是该警醒起来了!”

    老班的大嗓门打断了他的思绪,“距离高考已经不足一百天了,大家都已经是成年人了,未来是自己的,人生难得几回搏,搏一把海阔天空。我希望大家抓紧最后的时间复习,哪怕是临时抱佛脚。现在更应该抓紧每一分每一秒,不要把生命中最重要的时刻浪费在梦游里……最后拼搏一百天,大家有没有信心。”

    “有!”震天的吼叫把胡一飞吓一跳,刚刚灵魂归附又差点给吓出魂来。

    “好,很久没有喊过口号了,今天大家一起再喊喊我们的口号,一组先开始。”

    在李厚宇的指挥下,一组集体高声呐喊:“不苦不累,高三无味;不拼不搏,高三白活!”

    紧接着不用指挥,后面几组就自动接力了,二组喊:“拼一分高一分,一分干掉千人,一分成就终身!”

    三组接:“拧成一股绳,搏尽一份力,狠下一条心,共圆一个梦!”

    四组最拖拉:“为理想,早起三更,读迎晨曦,磨枪挫剑,不惧兵临城下!为目标,晚卧夜半,梦别星辰,脚踏实地,凌云舍我其谁!”

    在这震天的口号下,哪怕再多梦魇,也要瞬间吓跑。大热天的,胡一飞愣是吓出一声冷汗,要命啊,竟然还要高考。

    “好!”李厚宇满意的点头,“现在开始上课,大家看看分析题第二题,必考题。前几年没考,今年必考。背不背看你们自己,反正五分摆在那里。”

    胡一飞低头一看试卷,两眼一瞪,反正是它不认识我我不记得它。

    高考,多么久远的记忆,当初那点知识早就忘得七七八八了。幸好这还是语文,写了多年的网文,也出过那么几部半红不红的,后来同行介绍改行当了编剧,照样跟笔杆子分不开,文学底子还算扎实。可翻开桌面上那堆积如山的数理化课本,那真是只觉两眼一摸瞎。

    想当年,他中考考进县一中,也是凭真本事考进来的,没多花家里一分钱买分,高一时成绩也是名列前茅,只是高二时染上了网瘾,从此蹉跎在“传奇”的世界里,成绩一落千丈。如今进入高三,偶尔通宵更是常事,成绩落在中等已经很不错了。

    就算没有这些颓废,如今的他也真如文盲一般,恐怕除了文科还算凑活,理科简直比初中时亦有不如,一时竟有些茫然。

    魂不守舍地胡思乱想,整整一节课竟不知不觉过去,下课铃响。

    “放假路上注意安全,下周上课不要迟到。”

    教室里顿时一片嘈杂,“飞哥,传奇走起?听说你昨晚挖矿挖到屠龙了,真的假的。”胖子杜子康老实了一节课,再也坐不住了,嚷嚷着就要奔网吧。

    自进入高三后,便是一个星期只放半天假,为了照顾走读生,也只有每个月月末才放假两天半,好让大家回家拿生活费。今天正是月末的周五,上完课就已经放假了。有些住校生,生活费早带够了,这种强压下仅有的假期自然是敞开了玩。

    “不了,今天要回家。”

    “扫兴,下周赶早过来通宵啊。”

    茫然从学校走出来,外面都是迫不及待归家的学生。校门口已经等候了一排巴士汽车。司机吆喝着地名,不断有学生钻进车里,挤满了也要多拉两个站票。不少人相互道别,也有不急着回家的学生约好去玩耍的,喧嚣得像个雨后池塘,群蛙呱噪。

    胡一飞一时还无法融入其中,他想着,重生前自己该是挂掉了,只是留下伤心的父母在病床边白发人送黑发人。在那个世界,为了自己的病,家里已经一穷二白,如今还不知是怎样的悲伤。这么想着,他有些迫不及待想要回家看看。看到一辆空车,低头钻了进去。

    摇摇晃晃三个小时的车程,到了小镇时已经七晕八素,寻着熟悉又陌生的道路,总算不至于找不到家。

    推开那道小院门,一眼便看到一个忙碌的身影,眼睛瞬间有些湿润,“妈,我回来了。”

    “回来了,吃了午饭没有?”

    ……

    家里并不富裕,父亲还在外地打工,一个人养五个人,家里只有母亲照料他们兄妹三人。弟弟妹妹年龄还小,正在读初中,成绩也不好,前世都没能读到高中。妹妹倒是读了一所职业中专学校,弟弟后来更是早早出去打工。作为家里唯一的高材生,他每个月才能回家一趟,自然少不了一通殷勤伺候。

    听着熟悉的唠叨,品着熟悉的菜肴,他真想要一辈子都停止在此刻。

    吃完晚饭,胡一飞躺在自己小屋软绵绵的单人床上,看着周围墙壁上贴上去的小龙女李若彤明星海报,舒服的长出一口气,“真好!”

    万籁俱寂,他才开始整理思绪,思考今后的人生。

    重新复习初中高中知识,认认真真学习应付高考,这个想法也只是想想。他知道自己并不是聪明人,哪怕经历几十年的人生阅历也未必能有多大帮助。而且心野了,要重新坐回课桌上学习,自然是事倍功半、吃力不讨好。纵使重生了,他也不记得当年的高考语文作文题目,如此,重生的优势与高考这一关算是荡然无存。

    若要以正常途径在高考中考出好成绩,越过“三重门”的最后一关,自然难上加难。可一本大学,他并不在乎。出人头地有很多种,这辈子不求多伟大,至少平平安安健健康康活到老。

    心里有些内疚,上辈子好歹上了二本,这辈子竟然不如从前。可天意弄人,只能辜负父母的期待了:不过儿子是不会给你们丢脸的。

    “唰”的一下从床上蹦起来,来到镜子前,对着脸蛋左捏右照,“还有点嫩,不够男人味。牙不太齐,小时候吃甘蔗掉了两颗牙,后来长歪了。正一正牙,算得上帅哥小鲜肉一枚。”

    他身材高大,十八岁正是长身体的年龄,如今已经一米八三。记得也就在这几个月,他的身高猛的往上窜,待高考结束后,就已经一米九了。加上爱好篮球,平时偶有锻炼,胸脯虽说无法跟蝙蝠侠、超人两个d罩man相比,站一块是不显矮的,腹肌和人鱼线亦是清晰分明。

    可就这身材,一旦染病,一个月之内瘦成皮包骨,那副惨像……再也不愿经历了。

    至于金钱……上辈子虽说不富裕,也算不上穷。

    再世为人,就更加看淡这些。他信奉的人生意义,金钱并非唯一的衡量标准。金钱确实能满足很多人的自私想法,人类终究是一个群体,对金钱的渴望越多,自私的人就越多。但金钱真的不能衡量一个人,却可以根据对金钱的渴望来认识一个人的价值。

    至少,目前为止,他需要一笔启动资金来施展人生抱负。

    股票、it、金融均在脑海中闪过,最后甚是无奈,他发现现阶段能起到帮助的,依然只有重走老路,写网文。

    网文现在还在黄金时期,可真正走红的并不多,多数都是过度文青,要么内容死板。后世那些大火的小说,具体内容他自然是不记得的,却对自己的文笔有信心。不管怎么说也是看过几百本小说的,写过上千万字的老鸟。只要大纲齐备,那些吸引读者的关键要素不至于丢失,再加以愠色,相信不会蒙尘。

    端坐在书桌前,水性笔在手指间不断转动,却迟迟无法下笔。

    写什么,是原创还是文抄公?

    他没有过目不忘的记忆力,哪怕是抄,其难度也不亚于原创。

    下定了决心,也底气不足吗?如此,就更应该妥当行事了,先打响名头再说。

    原本打算写自己的那本成名作,如今自是毫不犹豫排除掉,提笔写下书名,“《诛仙》!”

    书法还是很不错的,标准瘦金体,看起来骨骼清奇,笔法老辣。铁画银钩的两个字落下,心里踏实多了。

    慢慢回想着《诛仙》的情节,这本书他追读过,只是作者太拖了。

    前后数年,中间还断过好一阵子,直到热度都快消退又跑出来续尾,以至结尾多少让很多人不满意。中间也有些地方断层严重,处理不够谨慎,导致前面“笑傲江湖”后面“还珠楼主”,境界划分也很模糊,以他后世人的眼光看自然少了升级的快感。

    但作为一部被誉为后金庸时代武侠圣经,还是毋庸置疑的经典,犹记当年,那些一起追诛仙的男孩子们,这本书,真是中学时代的一个脚注。不知有多少男生,都会幻想着自己是张小凡,被美丽的碧瑶所喜欢?虽然现在看来,一句话概括为**丝逆袭的故事。可是书里面可爱的配角,被抄在语文书皮上的合欢咒,为心爱的人物争执的场景,都让记忆中的诛仙那么美好。

    他想要还原甚至完善这部经典,难度可想而知。

    好在大纲都是清晰的,记忆也很深刻,他也看过改编的大热电视剧。

    后世各种知名ip被炒的很热,男性向大热网文改编电视剧的工作总是非常艰难的,因为小说内容是无比庞大的,电视剧却要精简再精简。他既然决定写《诛仙》,自然也幻想过有朝一日改编出现在银幕上。但也明白剧本与小说的区别,要避免不必要的臃肿,也要保证文字的无穷韵味……

    看来有的忙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