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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睁开眼的时候,四周的环境已经变了。
不知道是应该开心还是应该悲伤,我长长的呼了一口气,所有的猜测都是对的,我们两个人果然是来到了古战场中,只不过这处位置离我曾经呆过的位置很远,我只能隐隐看到我曾经爬过的那处最高的山坡,大概还可以隐隐的看到我曾经插在山坡上的旗子。
这些都无所谓,在山坡那里还是在现在这里,对于两个完全不知道怎么出去的人来说,都是一样的,起码不用发愁怎么一路奔袭到山坡那里。
大角虫躺在地上,四肢舒展着,比睡在自己家的大床上还舒坦的样子,他的呼吸很弱,这种人的防备心理极强,正常的睡眠时,外界的任何微小声响都会引起他的反应。
我实在无法想象一个看起来比**丝还要正宗的极品**丝,会是这么一个谨小慎微的人,更看不出来这个大角虫到底是在装傻还是真傻。
看着他像猪一样躺在地上,我心里很烦躁,突然觉得自己好孤独,我又想起了老黑,如果老黑在这里,我一定不会感到这么寂寞。
什么才是兄弟,什么才是朋友,在此刻立竿见影了。
兄弟是无论他在哪里,都永远会在你心里的人,而朋友,他就睡在你的$一$本$读$小说 .)身边,你却永远都无法感觉到他的存在,甚至无法在他身上找到自己的存在。
或者,我从来就没有拿大角虫当过朋友,我不喜欢心机太重的人,因为我玩不过他们还害怕他们玩我,与其提心吊胆,不如彻底远离。
可惜在这个空间夹缝中,只有我们两个人类,如果我就此抛弃他,我想用不了多久我就会发疯的,有那么一个人在我身边被我调侃,想来也是不错的。
想到这里,伸脚在大角虫的屁股上狠狠的来了一下子,这一脚踢的那叫一个爽快,脚背都麻了,心里暗道:“这一下子是小太爷替老黑踢的,你们两个的帐也就此打住吧。”
大角虫迷迷糊糊的吱了一声,眼皮像是粘了双面胶一样,连连睁了好几次都没有睁开,我只能学习一回雷锋用手帮他把眼皮掰开。
“喂,醒醒,太阳都晒到屁股了!”我喊了一声,转头向天边看去,那里有一抹像夕阳一样的残阳,这里怎么会有太阳的存在呢,如果那抹如同夕阳一样的鸭蛋球不是太阳的话,会是什么东西?
大角虫愣了一会儿,也不动弹,直勾勾的盯着我,我来回揉了揉他的眼皮,他这才“呀”的一声坐了起来。
我把玩着从地上拔起的一杆长枪,大角虫坐在那里发愣,也许是对这个奇怪的世界感到陌生吧。
我想,任何人到了这种环境下都不可能不惊讶的,狼烟四起的沙场,无数的兵器插在大地之上,一望无际是丘陵,放眼望去就像一座座战争的壁垒,脚下是黑色夹在着黄色的沙,偶尔有微风吹过就会带起一个小的漩涡,这个漩涡不断的打着转向远处飘去,直到消失不见,最远最远处的地方,斜挂着一轮夕阳,那夕阳有些暗红色,又有些淡黄色,形容不出来像什么,如果非要形容的话,我只能说它是台被黑布遮住的探照灯。
手中的长枪很沉,来过两次古战场,这些兵器我也没少用,可是从来没有细细的研究过它们,这究竟是谁的兵器,这古战场上少说也有几万把残存兵刃,那些迷失在这里的人都去了哪里,难道死了连尸体都没有了吗?就算尸体会腐化,可是这里除了我和大角虫两个人,当然了如果大角虫不算虫子的话,那么古战场就连一只虫子都没有,没有虫子的腐蚀,尸体是怎么消失的,正常情况下是应该风干的吧。
我摇了摇,把长枪插在地上,枪杆上写着四个字:“以杀止杀”,是繁体的,想来年月也不会太久,不过这个人也蛮搞笑的,明明自己要以杀止杀,最后却被人杀了,不过这也算是另外一种止杀吧,毕竟这个世界每天都会死人,如果不是意外、疾病,那么死的人多半是凶悍、好勇、斗狠之人,这样的人死了比活着更好。
大角虫愣了许久,终于开口问道:“这里就是空间裂缝了?”
“我不知道这里是不是空间裂缝,我一直管它叫古战场,你眼睛如果还能用的话,我想你应该看得出来这里是一处战场。”我大手一挥,颇有君临天下的感觉,如果我真的是王就好了,也感触一把带兵打仗的激情。
大角虫擦了擦脸上的沙子,又向四周望了一圈,才郁郁的说道:“没想到这里竟然有文明出现过。”
“我也没想到这里会有文明,我一直以为这个地方是魔婴幻化出来的,之前还以为是地狱呢!”我再次抄起长枪,看来我要在这个世界里继续以杀止杀了。
“如果这里真的是空间裂缝的话,那么世界就会有尽头,咱们可以破开世界的隔膜,穿往另外一个维度空间。”大角虫说完,又补充道:“这里毕竟是裂缝,四周肯定是各种各样的维度空间,随便穿都穿的过去了。”
我用长枪指着他的鼻子:“你这个傻孩子,你万一穿越到别的维度去了,瞬间变成一幅不能动不能吃也不能喝不能笑的油画可怎么办?我看你是让摔傻了吧?”
摔?我们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我仰头看了看天空,顿时呆住了,这哪是星空呀,这明明就是我们穿越过来的时候,无数的光点组成的夜空,要是不仔细看还真以为是漫天的星星在眨眼呢!
大角虫也随着我的视线看去,并没有什么吃惊的,又低下了头,一声不吭的站在那里,想一块木头戳在地上。
这家伙又在思考了,我也懒得打扰他,说不定他就能想出什么鬼主意,然后把我们两个人带离出这个世界,虽然这里的景色很迷人,大有“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风情,可惜注定不是我的家,这就像出去旅行一样,外面的风景再好,游人也是要回家的,除非孤身一人四海飘舞无依无靠,那么这样的人活着也太可悲了,生前没人认得,死后没人记得,这一辈子在世界上除了留下几堆粪便,别无活着的痕迹。
不禁自己打了个寒颤,我宁愿死,也不愿意做那种人。
大角虫打断了我的思绪,说道:“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可是说不上来。”
“你是不是渴了?还是饿了?你说的不对劲是不是天边的那处太阳?”我指着天边的夕阳问道,虽然想要和他斗嘴,可是这个家伙完全没有老黑好玩,我说了两句,就是在说不下去了。
如果老黑在这里,一定会说:“待本大王打探他一番。”
想着想着,鼻子一酸,眼睛就湿了,兄弟,对不起,二哥没照顾好你,你在下面等着我,我很快就会来找你,到时候咱们兄弟再笑傲地府。
大角虫随时会处于断电的状态,我说夕阳的时候,他望着夕阳就断了电了。
百般无聊,我只能在一旁收拾兵器,这些东西如果带出去,老黑一定会开心死吧?……我特么怎么总是忘不掉老黑!
人是一种感性的动物,他之所以成为万物之灵长,绝对不是因为他有感情,他有智慧,而是他们懂得舍取,不知道是谁说过:舍得,有舍才有得。
为什么大角虫活生生的站在我面前,我却不断的怀念老黑,这就是一种舍得,也许正因为这样,人类在不断的舍得之中,才慢慢的进化成了今天这样。
也许神仙也是如此。
有些人舍的对,得到的也对,就成了仙。
有些人不舍,就得不到,所以注定一辈子就是个凡人,如同蝼蚁一般被地下世界的那些人圈养着,他们自己还不知道,并且津津乐道的活在梦中。
“二哥。”
一个声音传来,我的脑子轰的一声,仿佛被雷击中了一样,是老黑的声音,我慌忙扔下手中的兵器,哗啦啦一阵乱响,四处转身寻找着声音的来源,可是找了许久,除了立在那里像块墓碑一样的大角虫,什么都没有看到,仿佛那一声二哥是来自虚无缥缈的天空之中,难道是我产生了幻觉?
我仰视着天空,无数的光源在黑暗中闪呀闪,这让我有一种熟悉的感觉,那些闪烁的光,似乎就像神仙姐姐的眼睛,我的脑海中不断浮现出很多方块,这些方块在脑海里慢慢组成一幅画面,那画面里是长衣飘飘的神仙姐姐,她的衣袖如雪,双鬓如瀑,可是另外一个声音告诉我,那是前世的女人。
我的心顿时碎的像玻璃一样,很痛。
我仿佛已经爱上了她,是那种跨越了亿万年的爱,似乎一想到要失去她,内心深处就如同被千刀万剐一般,她不属于我,她属于另外一个男人,我仅仅是那个男人的躯壳而已。
世间还有比此更痛苦的事情吗?她就在我的面前,可是我却无力去爱她。
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挪开自己的视线,把那些不断闪烁的光点狠狠的从脑海中剜除,她不属于我,她是别人的爱人,我是个没用的人,我也不配爱她,我保护不了自己的兄弟,保护不了自己,连自己最爱的人都没有办法去爱,这一生我究竟做了什么,除了在工地上我能够把各种仪器玩的提溜转,我还做过任何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吗?
“二哥。”
又是一个飘渺的声音传来,这次声音很清晰,我可以肯定那绝对不是我的幻觉,一瞬间我的脸庞湿了,老黑,是你在地狱之间呼唤我吗?
是你要我来陪你吗?
老黑,二哥这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