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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一大拨人,瞬间变得很八卦,在两千多年前的秦朝,千古一帝秦始皇和一个女性东王公之间,到底是存在着什么样的故事?
我在脑海里拼命搜寻着关于这种野史八卦的记载,我发现,历史上记载过秦始皇的书卷古籍实在是数不胜数,他后宫中的女人也是多如牛毛,扶苏公子的母亲是郑妃,胡亥的母亲是胡姬,千古一帝却一直都没有立下一位皇后。
因为秦始皇修建了一座阿房宫,很多现代的电视剧和小说中,都出现了一个叫做“阿房女”的美人儿,大家对于叱咤风云的帝王爱上一个平凡民女的爱情故事都是喜闻乐见的,可事实上,这个人存不存在都是个大问题,至少,在历代的正式书籍中,从来就没出现过这么一回事儿。
因此,秦始皇的女人中,最著名的倒不是某某嫔妃,而是一位骊山神女!
比如在《太平御览》之中,关于秦始皇骊山戏神女的事情,就记载的十分详细:
秦始皇在游览骊山的途中,遇到了一位面容姣好的神女在游乐,这位神女完全不同于凡间女子的气质一下子就吸引了秦始皇,使他一见钟情,情不自禁的接近神女身边。
神女自然和凡人不同,她不仅完全不买皇帝的帐,而且还向这个霸道的帝王脸颊上吐了一口唾沫!
秦始皇悻悻的返回了咸阳城,脸上居然生出了严重的毒疮来,他请来各种太医、药师,却都无能为力。无奈之下,有个方士进谏道,皇帝这是惹恼了下凡的神女,需得斋戒沐浴,回骊山请求人家的原谅才行。
因此,堂堂一个帝王,头一回向一个女人低下了头,他求得了骊山神女的赦免,脱光衣服在温泉中浸泡了几日,毒疮才渐渐消退下去。
那位神女在此以后,便不愿以原本的面目示人了,她打扮成了一副老太太的样貌,住进了秦始皇为她修建的骊山老母殿里。
“既然咱们多次提到了‘异于凡人’,而东王公一族向来都被视为神明,那么无论是龙女还是龙母,女性的东王公都可以被叫做‘神女’了。”我总结道,“我在想,莫非这一连串跟秦始皇有关的故事,故事中的女主角都是同一个人?”
“略有些狗血……”冬爷皱眉道,“如果那些‘异于常人’的女人,都是女东王公,那事件发生的顺序是什么?”
我心说果然老爷们儿对这种情情爱爱的感情戏不够敏感,我回顾了一下三段故事,整理道:“既然说到一见钟情,那骊山肯定是他们的第一面。”
我发觉自己以后有成为导演的潜质,绘声绘色的说道:“自骊山一别,陛下再也忘不了神女的容颜了,他扫荡了**戎马一生,见过的场面太大,见过的女人太多,但只有这位神女是与众不同的。”
“无奈神女对咱们陛下没有感觉,陛下辗转反侧想到了拜神求仙,如果自己从凡人的躯体中挣脱出来,不再受到衰老和死亡的束缚,是不是神女就能看他一眼了呢?于是秦始皇开始了前所未有的求仙活动,只要能长生不死,花费再多的人力物力也值得!”
“他扬起赶山鞭要填平通往蓬莱的东海,可惜愤怒的海神把工程摧毁了。在他决定再动用神鞭尝试一次的时候,他的神女出现了!”
“卧槽……龙女盗神鞭开始了。”耗子听得津津有味儿。
“我想了一下,什么样的女人能只在秦始皇的视线范围内走动一圈,就会被纳为嫔妃呢?要么特别漂亮、要么是老情人。”我接续道,“但是东王公全是白头发,如果这么一个人物突然出现在人堆中,一般人的第一反应,一定觉得她是妖魔鬼怪,不乱箭射死就不错了!所以秦始皇喜滋滋的收了手,会在洞房花烛夜会被灌醉、会被盗走宝贵的赶山鞭,是因为他日思夜想的神女回到他身边来了!”
怪人嘴里的肉干都忘了咀嚼,他拖着腮帮子听得入神,我一瞬间好像回到了大家在霸王宝藏里,第一次称呼我为故事大王的时光。
“然后,神女带着赶山鞭跑了,她扮成了一个老妇,隐居在邛都县的小河边。直到秦始皇打听到了某个消息,便遣派使臣带着一块玉碟找到了过着平静生活的神女。”我的思绪到这儿卡了一下,接着说道,“东王公一族在收集天下间的玉牒碎片,如果神女真的是那一族的人,自然会被使臣手里的东西吸引,秦始皇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他知道人家的心思不在他的身上,只有用玉牒作为引诱了。”
“所以,结果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神女带着玉牒跑了,那条小龙丢下一条尾巴淹了一座县城,秦始皇竹篮打水一场空,热脸贴个冷屁股空欢喜一场?”小王爷说话的语气像极了还在跟二毛说相声,俗语用的相当流畅。
“没错,看起来咱们陛下也是个情圣呢……这样,秦始皇手里的玉牒就一块都不剩了,几个老大臣在那个时期已经带着另一块跟随徐福去了蓬莱,他再也没等到三千童子们换回来的仙丹,所以,他三条长生法则中的第二条也没用了,他死在了第五次东巡的路上!”
我长出一口气,终于是把我们所遇到的所有关于秦朝的线索串联在了一起!这个世界太有意思了,这么渺小的我居然被卷到了如此复杂的长生之术的追寻路上来了……果然长生不老是所有人的共同愿望,玉牒这种极为抢手的物件,是决定很多重大事件的关键点啊!
“这下……可以跟老板娘交差了!”冬爷如释重负的也跟着长叹一声,弹了一下烟灰,他光顾着说话,点着的这根烟都烧到一半了,他还没吸上一口呢,他站起身来单手叉腰说道,“还算是不虚此行,咱们带着这么多劲爆的线索回去,大掌柜的如果不给我补工资,我带头罢……哎?”
他说的正激动呢,突然卡住了。我一看他的架势,他大约想表达自己被欠了工资还在为工作卖命的英雄气概,想吸完最后一厘米的香烟,然后把烟头掷到地上,再狠狠的说出“罢工”两个字呢,结果,那截惭烟已经自行熄灭了。
不给面子嘛……我替冬爷责怪着那颗烟,看到冬爷愣了愣,把烟屁股塞回嘴里,又使劲啜了两口:
“不对劲啊,这是我第一口,咋是吸不动的?”
他把烟头反过来,刚将外面一层烧焦的土耳其烟丝搓掉,我就觉得有个东西在其中闪了一下。
冬爷蹲下去,撕开卷烟纸,把烟丝全数抖落了出来——
这个东西既然能塞进香烟之中,说明它的大小不过也就相当于一粒黄豆,能是啥玩意儿?还不会是钻进去一只小潮虫吧?
可对着探照灯,我们能看到有一枚很闪亮的小光点正躺在那里。
“玻璃渣子?”我伸手去拨弄了一下,觉得它很坚硬,表面有许许多多个棱角,经过我这么一移动,它所反射出来的光面更多了。
耗子哥一个箭步冲过来,捏起那东西,对着探照灯神采飞扬的一阵打量,他的脸颊上都被映照的熠熠生辉了。
只见他突然扭过头来,目光逐一扫过大家疑惑的表情,慢慢在嘴角露出一个有点儿贱的笑容来:
“发了,冬爷,发了发了,小六一,这他妈是一粒钻石!”
“我……日!”
冬爷也跟着双眼一亮,凑过去把那东西接过来,摊在手心里给大家展示着。
我这种穷人家的孩子,压根儿不知道钻石长什么样,弄不清楚它在外面市场能值几个钱,但我知道这东西老珍贵了,既然耗子哥说我们发了,那我们有可能就是真的要发财了吧……
耗子哥又打开一只手电筒,从另一个方向照射了一下,这枚小小的黄豆粒瞬间闪亮成了一个刺眼的小光球,它晶莹剔透的质地被光晕包裹在其中,我一下子就明白,为什么女人都爱这么个败家的玩意儿了——它也太漂亮了,把这种东西佩戴在身上,是可以吸引全场的目光、是可以给自己添加争奇斗艳的资本的。
“我说……这个匣子的主人是要走私还是怎么着?为什么要把钻石藏在香烟里?”小王爷问道,他原本油光锃亮的脑门现在彻底的被比下去了。
耗子哥伸出他的小娘们那只青葱小玉手,用指肚摆弄着那个小光源,跟我们报告道:“摸起来,细小的分割面特别多,有一头故意凸出来一个尖锐的角,另一头在平滑的面上故意刻下了俩凹槽,不知道是想干嘛用的?”
“把匣子和戒指给我拿过来。”林医生支撑着肩上的高小雅,不动声色的说道。
我们不知道他要干嘛,但始终相信他的头脑。只见林医生打开匣子的翻盖,把那个挺丑的指环摸了出来,然后,他小心的捏起钻石来,往指环上一块光秃秃的小槽里一扣——
一枚大钻戒诞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