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失双鹤

鸡丁爱马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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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灵州的冬天来得很浅。并无雪。也有些树木会落叶,但很多树木根本懒得落下叶子。

    它们只有到了春天,才会把老叶子换下。像爱俏的姑娘一样,披上嫩绿的新衣。

    冬天开的花确实不多。但那些浓郁的乔木就已经够美丽。若在大地彻底回暖的时候,各种植物争先恐后捧出各种花朵,一个比一个丰美、一个比一个艳丽。火灵州最美的时光正在这里。

    如今却还是冬。

    秋过尽后刚刚坐稳了的冬。

    植物收敛了轻狂。商旅还在忙忙碌碌的来往。铭瑭说得不错,先前那记雷罚,是场大战,但并不是战乱。

    愫以期借着查找妖魔的理由到这里来,其实只是为了对付一个不听话的郡王。

    他用火愫军旗吓走妖魔,叫妖魔们别来捣乱,然后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那郡王收拾了。

    如今他还在养伤。

    雷罚的威力太大了。施术者受伤太重。愫以期就在施术之地原地休养,从秋末养至初冬,不能挪动到其他地方去。

    “啧啧,你身体真好!”有人把吃喝端进来。

    “劳动了。”愫以期回头微微行礼。

    他肩宽头小,形像平凡,面色很深,如紫铜,眉毛是五官中长得最精神的,如鹰翅般朝两边长长延伸开去。眼睛不大,有时睁着也像半闭着。如今他坐在窗前,穿件绀蓝色万福留云大氅子,纽子扣到下巴,像个养老的地主,一点都不像个杀伐定乾坤的大将军。

    替他端吃喝进来那人。打扮得却是精神:一件玫瑰紫乌金绦薄棉袍,罩件黑珊瑚扣缎子背心,系条湖色窄带。长得也精神,目光明亮,黑胡子怪漂亮的翘着。

    人都知道,蜡城王的小黑胡子是出了名的漂亮。

    “郡王何必亲自端来。”愫以期道。

    先前的蜡城王,如今已经升成了郡王。

    愫以期击杀那不听话的郡王之后。蜡城王就地升级。成了蜡郡王。

    “应该的。应该的。”蜡郡王把画盘放下。盘上有瓜片、饮料。

    那瓜也是火灵州特产,名为“哈蜜”,瓜肉紧实。就是有些人嫌味道会太甜些。其实普通的西瓜也甜,然而说来怪也,普通的西瓜,越是甜。甜得如蜜沙,越是过瘾。而这种哈密瓜的甜法,若是吃太多,就腻人了。

    所以普通西瓜说“片”,那是横着切开两半、每半上再划个四五刀。连着绿皮那么一块,叫作“一片”。

    哈密瓜的一片,却是去了皮。细切为半寸来厚、一指来宽的一片,像豆腐干似的。小碟里摞得整整齐齐,吃时,以水晶的、银的小叉,只叉那么一小片。需得这般细嚼,才能保证最佳品鉴。

    蜡郡王以银叉取了一片,奉到愫以期唇边,愫以期就着那叉子品了一片。蜡郡王又捧饮料给他。

    饮料呈深橙色,看起来好像会很甜。

    如果在哈蜜瓜片边上,又配了太甜的水果饮料,那末口感就不好了。

    可是东西是由蜡郡王端过来的。蜡郡王就算自己不是个美食家,却知道怎么请个好厨师。愫以期对蜡郡王的用人知法是有信心的,知道饮料不会差到哪里去。

    那水晶杯中,杯底有很细很细的气泡。杯身一晃荡,就有气泡逸上来,光看着都觉爽目清心。

    气泡水。

    有些泉池,涌出来的水,天然会含着气泡。但那些泉池离蜡郡有点远。路远迢迢运过来,气泡会跑掉。用灵力护住的话,成本也太昂贵了。

    幸亏风灵州人懂得怎么把气打进水里去。想必厨下有个风州人,就地制气泡水了。

    水中含有气泡,就会抵销掉很多甜腻,给人清爽感。

    愫以期品了一口。

    是酒。

    酒精的刺激,使得甜味一些儿也不腻,而这酒精本身也不过分,配起瓜片来真是刚刚好。

    “怎么样?”蜡郡王道,“我们厨子刚学的。”

    “很好。”愫以期不吝惜赞扬。

    “听说火灵州的寂瞳心光又找了个好厨子。这个搭配,就是我们厨子跟他厨子学的。”蜡郡王介绍得更详细些。

    “哦,寂瞳心光。”愫以期不觉笑了笑。

    人都知道水灵州寂瞳、跟他们火灵州煜琉之间的别扭、还有寂瞳的贪吃。

    只有煜琉才会板着脸坚持自己是真的讨厌寂瞳吧!人们只觉得寂瞳很可爱、跟煜琉之间闹的恶作剧也很好先。

    “本来寻了两只鹤,想养一养,等愫将军回去时,给煜琉心光带去。养的人不当心,竟给鹤飞跑了。”蜡郡王苦恼道,“现在都没找回来。”

    愫以期也觉得很可惜:“算了。真的找不回来,也只有罢了。”

    蜡郡王为愫以期拭一拭他唇边不存在的酒渍:“幸亏还有这新酒,可以贺喜将军伤势复原。”

    愫以期只不过是自己从床边走到了窗前。

    寻常人的一小步,对他这伤者来说,是一大步。

    这一大步,就表示他可以坐车辇回去了。

    “煜琉心光见到将军,也可以放心了罢。”蜡郡王道。

    愫以期笑笑,不说是,也不说否,但道:“多谢郡王护法,及多日相待之情。”

    愫以期行雷罚、受濒死后果,竟是蜡郡王护的法。

    当时他还是城王,能护住愫以期,修为殊不寻常。

    这样的能耐,升郡王,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边境往往多事,”愫以期道,“有郡王镇守,州主也能更放心些。”

    说到边境,蜡郡王道:“传鹰洞一事,还要讨将军主意。”

    两人絮絮商谈。

    曼殊在水灵州楞寨,看远远的不薄山,被松华弄塌之后,矮了一些,山容倒更险峻好看了。她望过去时,崖腰正起了一团云雾,也许是日影的作用,隐隐泛起紫色,微微飘闪。

    “怎么?”松华过来问她。

    “不知道名刺夫人是不是在那里。到底她在搞什么鬼?”曼殊道。

    “谁知道呢。灵军都很注意了,料来她也反不上天去。”松华道。

    曼殊不得不同意他的见解。

    “万一真打起来,”松华乐观道,“那也好。说不定我们乘机又可以把寨子扩一扩。”

    “是。到时候你做城王!”曼殊取笑他。

    “真的。”松华道,“那时候你——”

    曼殊看着他。

    松华老脸微红,“你也大大的有功。”

    “有时候我想,妖魔变回人的话,能有多好呢。”曼殊掉转目光去看妖魔部队藏身的树林,“他们都给你做手下。合在一起,就好了。省掉操多少心。”

    “……”松华欲言又止。

    “我最近都还好。”曼殊主动道,“可能黑铠统领帮我稳健了身体,福左的元婴没再给我捣乱,我连感觉都感觉不到牠。暂时可以太平一段时间了吧。量斗也真有用,把我的妖力控制得好好的。我自己是觉得没什么问题了。不过,到底跟你们修灵者不一样。”

    松华一声叹息。

    “其实光是这样的话,也好啦!”曼殊道,“我觉得你们都是单件的乐器,就我,高兴的话可以合奏。多好!如果永远不失控的话。唉这力量,就是会失控不好。”

    “谁说不是?”松华长太息,又道,“你真的失控的话,我陪你做妖魔好了。”

    “喂,不应该是把我杀掉吗?”曼殊骇笑。

    “总觉得你死不了。”松华道。

    曼殊感动。

    松华看着她,是觉得她没有死的道理,但说出口来,又忽然觉得她没有活的道理。心事交战,一颗心突突的跳。他找个借口,先避开了。

    真要命!不见她就想她,见了她又像饮了太浓的酒,不想失态的话只能保持距离。远不得近不得,长此以往,岂不被折磨成神经病吗?他很惶恐。

    “松华!”曼殊在后面叫他。

    远远有砍柴人唱着古老山歌。看不见人影,但听斧声,还有那苍老而古怪的歌声断续道:“祈祷!……向水灵的信仰!我们已经渗入到土地、树林、石头和房架中,永远被禁锢着。春天的白骨……流过去的巫婆。”

    松华转身,对曼殊脱口而出:“你怎么不叫我松大哥?”

    “你又不是我哥。”曼殊讪讪的。她也知道他部下会管他叫哥。但她又不是他部下。他们之间也没有血缘,叫什么哥啊妹的,她觉得别扭。

    “那换个叫法?”松华道,“都这么熟了,还连名带姓的。”

    “那叫什么?”曼殊取笑,“松松?”

    松华心跳如捣:“好!”想叫她再叫几声来听听,不敢开口。算了算了,时间还长着。有的是时间听她的。他搓了搓手,问:“你刚刚想跟我说什么?”

    曼殊想了想:“忘了。算了。应该也没什么要紧。你有事先回去吧。我一会儿就来。”

    松华高高兴兴的走了,一路都还在兴奋,自己念叨着:松松。唉呀,多好的昵称!她叫我松松……呃?

    走出半里地,才忽然发觉,这个叫法会不会太肉麻?

    肉麻也不管了!总之好听。他继续咧开嘴笑着,看着前方收拾得越来越整齐的寨墙,心旷神怡。(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