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新京人探桃园街,红毛鬼也就那样

赵百汇赵锦衣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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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新京百姓,就如同那商人一般,像是个害怕危险的小动物,不敢贸然四处走,只能不断轻轻的试探。

    当发现对方虽然很强大,感觉很恐怖,但是真的没有丝毫恶意的时候,才渐渐的加快探索的步伐。

    桃园街上一个饭店的二楼包房,四个穿着锦衣的男人围坐在一起喝酒。

    每个人旁边还站着一两个随从伺候着。

    这显然是四位老爷。

    “这龙城人过的才叫日子啊,舒坦!”一个人喝了一口酒,辣的面目全非,却不忍心吐出来。

    “这酒可真烈啊!舒坦!”

    100元一斤的神仙醉,能不烈嘛,不烈也打不响这么大的名头。

    饭店里这么一桌子菜才几十元,这两瓶酒就要两百。

    一顿饭下来,够吃几百顿快餐了。

    “我都想在这里长住了,可惜,这里只有酒店住,却没有房子卖。”

    “听说这这龙城人的房子只租不卖,你说这是为什么?想等价格再高了,再拿来敛财?”

    要是锦绣听到了,肯定嗤之以鼻。

    老爷的谋划岂是你们区区普通人能明白的?

    租房子的压力可比买房子小多了,而且没有房子的牵挂,普通人就可以四处跑,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工作生活方式。

    试错成本无限拔高。

    也避免了因高房价而造成的财富落差,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大家处于同一起跑线上。

    老爷是在打造一个前无古人的大同社会!

    “城外望京镇那边据说比这里还繁华,可以去那边看看啊,听说晚上还没有宵禁,多好的日子啊。”

    “不行的话,在紧挨着桃园街的地方买个宅子也行啊。”

    “万一碰到朝廷的丘八,就跑进这边来,那些丘八屁都不敢放一个,哈哈。”

    “是啊,我就看到那些凶悍的丘八,路过桃园街门口的时候都是绕道走的,恨不得贴着墙走。”

    “说的不错,那回头咱们就去望京镇看看房子,不行的话,就在这周边买,反正咱们也都不是差那几两银子的主。”

    新京的房价本来就不低,现在被很多人买的又涨了一波。

    几个人喝的酩酊大醉,侃的热火朝天,最后一个个趴在桌子上。

    外面已经开始宵禁,几个随从不敢带着老爷冒险,只好在旁边酒店开了房间住下。

    京师怎么说都是世间最富庶之地,虽然皇帝穷,但丝毫不影响这里的纸醉金迷。

    类似这四人这种情况,越来越多的在桃园街上出现。

    也逐渐有人选择去城外租房定居居住,这里多好啊,没有宵禁,灯光明亮,夜晚的生活也多姿多彩。

    很多夫人都爱上了麻将这项运动,而老爷们更爱洗浴中心。

    而小姐们更爱这里的红楼梦,西厢记。

    年轻少爷,和伙计们,更爱金瓶梅,插图版的。

    赵百汇发誓,这金瓶梅绝对不是自己弄出来的,这只是一个巧合。

    他只传播正能量的文学作品。

    这只是一个巧合!

    新京这里龙城文化渗透的快,北方京师也不慢,这里现在几乎是明心一手遮天。

    草原上总人口不过几十万,还没有中原大地一般的府城人口多。

    当年入关了八万,剩下几万还散布在草原上,你能把家里彻底丢掉了吗?

    显然不可能,不然万一哪天被汉人赶跑了,那可是连个退路都没有了。

    这次红毛鬼入侵,蛮子调动了五万大军回去,只留下三万人在京师附近。

    这甚至让一些汉人军队都有些蠢蠢欲动。

    毕竟现在军队数量是蛮子的十几倍,加上明心摄政王也是汉人,要是…

    最近拜访他的人很多,明心也是来者不拒,够级别和资格的,都愿意见。

    一些人隐晦的表达了来意,明心总说好啊,你们愿意干什么干什么,但龙城不参与!

    龙城是文明的,不喜争斗,只想和大家都做朋友。

    艹,龙城不参与,那还搞个屁,三万蛮子足够把他们杀光了。

    而蛮族也怕明心有什么异心,拼命笼络他,金钱美女土地,各种东西各种送。

    而明心向来是你敢送我就敢收,但是说话就是,我们都是文明人,不喜欢争斗,希望和平。

    行吧,这也算一种答复吧。

    皇宫里的太后,也怕明心闹什么幺蛾子,来明心王府的次数是越来越多。

    还有第二美,第三美的花…

    偶尔,彼此的轿子也会碰到,但大家都好像不认识彼此一般,错身而过。

    …

    草原人在草原上是无敌的,现在有些拉夸了,几十万草原人被追着打。

    幸好他们很能跑,暂时还支撑得住。

    没有办法,蛮子们只能调动手下汉军兵马进入草原。

    虽然知道他们废柴,但是总能产生一点作用吧?

    但是当一段时间之后传来消息,一股汉人军队被红毛鬼打败俘虏,然后调转枪头对准自己的时候。

    他们才感觉到曾经朝廷的无奈。

    猪还能杀了吃肉呢,这些朝廷的军队,却只能消耗粮食和银两,最后坑自己一把。

    这些都与明心无关,他此刻正在王府后院的教场上,盯着不远处的靶子。

    十件狼骑的铠甲绑在木桩上,几十米外,十个人拿着十把木头棍子般的火枪添弹,射击。

    “这些东西,射的有点慢啊。”

    十轮之后,明心摆摆手,旁边随从下令,十个人退到更远的地方继续射击。

    打着打着,还有一个炸膛了,幸好抢手防护做的比较好,才没有受伤。

    这就是北方红毛鬼搞出来的武器。

    草原人虽然有些疲软,可终究没有被一边倒的击败,多少还是有一些收获的。

    这些枪就是草原上的战力品,被送了一部分到后方来研究。

    明心摄政王想要搞几把,只是一句话的事儿。

    明坚拿着一把枪走过来,“二哥,测试结果也就一般吧。”

    “射程,力度,都不如我们的强弩,应该很难击穿狼骑的铠甲。”

    “这样我就放心了啊。”

    “知己治彼,方能百战不殆。”

    “知道了红毛鬼的底细,将来万一遇到,也好沟通吗。”

    明心起身,熟练的操纵起简单的枪械。

    “钢材比较差,差评。”

    “散装的火药,差评。”

    “铅弹头?打入身体会变形,很难救回来,好评。”

    “这种东西,龙城早就能造出来了,可威力连我们用的钢弩都不如,自然不会拿出来生产。”

    明心随手把枪丢给了明坚,对这东西失去了兴趣。

    赵百汇拿出来的钢弩是成熟产品,就算花大力气去研究,威力也提升不了多少了。

    现在龙城正在研究枪械,也有了一些成果了。

    但还要再次改进,才能列装。

    不然搞出来一批威力只比钢弩强一点点的东西,有什么必要呢?

    还是等完整品出来,再来惊艳这个世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