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他的名已是符号

极世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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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后时分,红枫城北面农场区的护栏外,文铭看着里面熟悉亲切的田地,心里一阵激动。

    却说他怎么会跑到北面来?滨海城可是在红枫城南方的。

    只因他带着小猫去了趟它老家,小猫越是靠近就越兴奋激动,文铭想着反正也就多绕个十几二十公里的路,几下子的事,就干脆带着它先去了那棵大树。

    到大树后他才发现,下面竟然又长满了碧光草,但几乎都只是将头冒出地面一点,最长的也只有半指长,要等它们长大还不知道得多少年呢。

    ……

    哨塔上哨兵宋毅正放眼四顾着,若看到有猛兽妖兽冲过来了,他要提前通知执政府雇佣的护场战士,若兽类太多或太强大,还要通知大户庄园的镇守战士。

    其实他若愿意,是可以不必做哨兵这份辛苦活,因为他救过红枫城有史以来最出色的天才战士之一——文铭。

    没错,当初文铭被追杀林其昌的金光虎一爪击成重伤,正是宋毅带人赶到,否则现在文铭坟头上都该有青苔了。

    虽说这算是他的职责范围内之事,但救命之恩却是假不了。

    而当时文家就给了他不少的钱财做为酬谢,不过那时候文家虽然是执政家族,但权力很弱,除了钱财也没能给他更多了。

    直到后来文铭竟然考上了三大学宫,文家的权势立即水涨船高,而宋毅对文铭有救命之恩也被他的几个同事传了出去。

    文若虚对此并没做什么表示,不过执政府的书记官徐文亮却是找宋毅谈过话,看他喜欢什么工作。

    让人意外的是,宋毅竟然并不想换个轻松的工作,他说当初救文铭是他份内之事,他们文家也早已感谢过了,并不能因为文铭身份不同,就让他得到不同的待遇,这对其他同样帮助过、救助过不少人的哨兵是不公平的。

    而且他已经习惯并热爱哨兵的工作。换个工作怕是反而会做的不开心。

    总之,最后宋毅是还继续干着他哨兵的活,而他的决定让家人有些惋惜的同时,也是骄傲不已。他的品性更是得到了许多人、包括战士的敬重,要知道他可只是普通人!

    就在他四处探望时,突然发现一个似乎有些熟悉的身影,他正要仔细看时,却看到那人也抬起头看向他。然后向他露出了个灿烂的笑容。

    “文铭!”他心里一颤,浮现出一个名字,这名字现在在红枫城几乎已经成了一个符号,上至八十老翁老妪、下至三岁小儿,有许多不知执政官是哪几个,但却绝对知道“文铭”这个名字。

    文铭脚下轻点,眨眼间掠过数十米的距离,出现在宋毅的哨塔下方,抬头笑着:“宋大哥,这么巧啊。今天是你值班呢!”

    宋毅神情激动得都显得紧张了起来,一双手在身前身后来回放了两次,总不对劲,然后终于是清醒了些,向外面再次扫了一眼后,确认没什么异常情况,就手脚麻利地连爬带跳地下了哨塔。

    “文少爷……铭少爷,真……真的是你啊,你……你竟然回来了,啊……这个……真是太好了!”宋毅激动的都语无伦次了。

    三年多前文铭向他道谢时。那时候文铭是执政家族的大少爷,而他只是普通的哨兵,但他却可以

    爽朗面对。

    而现在再见文铭时他就激动兴奋得不得了,非是畏于他的权势或力量。而是尊敬与崇拜!

    因为文铭是红枫城、甚至落日五城有史以来,唯二的考上三大学宫之人之一,甚至于还考了第二名!无数家长在教育孩子时,若是男的就张口闭口不离文铭;若是女的就是纪静筠。

    因为文铭两人,红枫城在落日五城中的排名,已经从倒数第二一举跃升到第一!并且在附近的一些城市也有了名气。以前红枫城的商人去其他城市做生意时,或多或少会碰到的冷遇已经少之又少了。

    此外,还有一些人从其他城市搬来红枫城,转成红枫城的城民,希望孩子能沾上点两位天才的才气,三大学宫不敢奢望,能考上个战士学院就好了。

    还有其它种种的变化就不一一列举了,总之红枫城已经因为文铭两人有了巨大的变化,城民们的生活普遍都好了许多。

    宋毅做哨兵会做得甘之如饴,自然是热爱红枫城的,看着红枫城一天天地、一点点地在变好,他每天工作时都是干劲十足,心情愉悦。

    此时见到文铭也就无怪乎会兴奋激动不已了。

    “是啊,回来了!”文铭感叹了声,然后问道:“宋大哥这两年过得怎么样?看你皮肤又变黑变粗了不少,可要我帮你换个工作?”

    文铭毫不怀疑,此时自己若想给宋毅换个舒服而又有高薪的工作,没人会不给自己面子。

    “好得很呢!”宋毅乐呵呵道,这么一会儿他也平静了许多,虽然还很兴奋,但已经不会显得太激动了:

    “至于工作的事你千万不要帮忙,徐书记官都有找我谈过,是我自己不愿意的,我喜欢当哨兵,做别的没有做哨兵开心。”

    文铭竖起了大拇指:“宋大哥好样的!”

    然后收回手、摊开,掌上霍然出现了一个比手掌稍大一些的包装精美的盒子,道:

    “这是一种保护皮肤的药膏,我从世界城带回来的,宋大哥你带回去抹一抹吧,那样皮肤就不会越来越差了。这里面有十瓶,你也可以拿几瓶给嫂子使用,女性用了皮肤会更白嫩。”

    三大学宫的学员,大多家人中都是存在普通人的,毕竟就算是大家族也不大可能人人都修炼,因此许多兼职药师的学员都会配置各种适用于普通人的药物,有需求就会有市场,也就有产品了。

    纪静筠也会配置此种药膏,不过此时文铭手上的却不是她配置的,她的时间宝贵,而这些药膏毕竟只是普通人用的,对普通人来说很贵,对他们来说却很便宜。

    因此只配置了少量,却是让文铭将其中一半交给她母亲,而另一半则是送给……苏青眉的,嘿嘿!

    虽然效果未必就比别人配置得好,但心意不一样不是?

    宋毅眼神有些发直,就那么一眨眼,这么大个盒子就突然出现了?随即他就想到了储物戒指。

    绝大多数人不曾见过储物戒指,但又少有人不曾听过储物戒指,所以他很容易就猜到文铭是有储物戒指的。

    不过他并没有提出看一看、满足好奇心的请求,储物戒指的种种传说中,除了神奇外,珍贵、昂贵之类的字眼也是从来与之相伴的。

    而他只以为这是三大学宫的学员都有的,直感叹不愧是三大学宫,当真了得。

    很快的他就将储物戒指置之脑后,看着那个精美的盒子,有些想要,却又不好意思。

    他不是想着要自己抹,而是想要拿给媳妇,这几年他们家的生活是好了不少,为邻里所羡慕,前些年刚结婚时却是相当贫苦,他媳妇为家里操劳许多,容颜早衰,这两年虽然多方弥补,效果却不大。

    而文铭拿出的药膏可是从世界城带回来的,那效果能差吗?

    只是其价格也必然昂贵,所以他又不好意思要了。

    文铭看他那神态就知道他怎么想的了,左手拉出他的右手,将盒子放在上面:

    “宋大哥,你就安心地收着吧,这对我来说真不算什么,你也不要疼爱嫂子,就舍不得自己用了,这一盒足够你们两人一起用好几年了,用完了以后我再给你带。”

    对宋毅家里的情况,他也是有所了解的,当初他被救后,文家要感谢宋毅,是有对他们家进行一些调查的。

    “哎……那……那…那我就不客气了,谢谢铭少爷!”宋毅激动地捧着盒子,他已经在想像着妻子开心的模样了。

    文铭满意一笑,就开始告辞了:“时间不早了,我就先回家了,下次出来时再来见宋大哥。”

    “好,好,是,是要赶紧回家,文老爷子、文二爷、二夫人都不知道多想念你,赶紧回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