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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碌、轻快的日子过得极快。
时子瑗交了毕业论文,彻底的踏出了校园的步伐。
即使大学毕业,陆羽想要结婚的念头还是被拍灭了。
一是由于在他所在的军区他作为年轻一代最具作为的人被国家指派到美国进行特别训练,为期一年;二是由于时子瑗年龄未到,时爸多番阻拦;三是因为陆羽终究不舍时子瑗和他结婚后就独守一年…
在他踏上了奔走国外的步伐,时子瑗也开始了她要进行的海外商业。
两边的忙碌,竟然就这么过了一年。
这一年,时子瑗将‘雅丽’打入了海外市场,韩国为第一市场,现下已经初步成效,各方口碑都得到好评。
这一年,她大刀阔斧的将旗下的饭店统一成了‘挽缘饭店’,寓意为挽住客源,在全国现在已经建立了五十六家,几乎都在繁华的都市中,至于膳食的‘仙食居’只开了两家,一家在北京,一家则是在A县靠近乡下的地方。
言桓旗下的科技公司更是成为一流科技,其收入创下以‘亿’为单位,这是让时子瑗难以想象到的。
因为言桓对商业的敏感度特别高,根据她提供的信息,简直就让他的科技公司享誉全国,乃至海外,名望节节攀升。
时子瑗此刻坐在了上海‘雅丽’化妆品大夏的总部,正和手下们商讨下一步攻入欧洲市场事宜。
“我们这次的计划是准备让‘雅丽’进入法国领地,据调查,我们去年送去法国培训的实习生已经大部分掌握了那边的需求量,还有…”
她的内容精简、大略,但却一一说到要点,她浑身都充满了女强人的气势,对于才二十岁的她来说,从校园走出来的这一年,沉淀了不少的东西,比如,她在公事上变得干练有度,在和别人的合作上变得巧言善辩,处处为赢…
忽然,时子瑗的贴身秘书遥遥推门而入,紧接着神色欣喜附耳在时子瑗耳边,说了一句话,时子瑗面露喜色,然后便道:“这次的会议到此为止,其余的内容下次再议。”
遥遥是靠着她自身的才干进来的,她进‘雅丽’时还耿耿于怀,以为是时子瑗对她放水,终于相处一年下来,她已经变成了时子瑗的得力助手,不仅公事上默契有余,而且在私底下也同样有着深厚的友谊。
遥遥本名为陈遥遥,公司里的人都习惯叫她miss陈,这个称呼不算亲密,但是也带着丝尊称在里面。
毕业后的欣欣是他们四个唯一一个留校的研究生,沈落却是在北京的一家杂志社里,成为了一名知心姐姐,也就是专门为大多数女性解决困恼的编辑,时子瑗对此大大吃惊,因为沈落在学校的时候只是选修了心理学而已,她的主修是商业管理,时子瑗一度认为她应该是回到家族企业,成为一带精英的人物。
“瑗瑗,你现在肯定是恨不得飞过去了吧,就看你天天盼着你家哥哥回来。”遥遥半调侃着说道。
现在有什么事情能让这一年来把事业作为第一要务的时子瑗喜于表面,那莫过于是远在另一个半球的陆羽了。
陆羽去美国训练乃是秘密的,这一年,她和他只通过了两次电话,而且都是没有五分钟的电话。
时子瑗专门配备了一私人手机,专门是为了陆羽所用的,她随时带在身边,除非有会议时才放在办公的地方,刚才就是因为陆羽打了电话过来,遥遥接到了,遥遥便不顾形象的去会议室里打断了他们的会议。
而遥遥对她说的内容就是陆羽要回来了,要从美国回来了,她心情激动,难以自制,便打断了会议。
想要打电话过去,陆羽却正在回来的飞机上,手机关机中。
面对遥遥的调侃,时子瑗面不改色,依旧笑颜,“遥遥,我确实想他了。”
遥遥轻嗔,“真是没出息的丫头,说得姐姐我起鸡皮疙瘩了。”
遥遥深知时子瑗软肋,这一年时子瑗用工作忙碌来代替对陆羽的思念之情,要不然估计事业也不会发展得如此迅速。
“好吧,为了犒劳我们的遥遥姐姐,那我们去吃饭吧。”时子瑗手一摊,没反对遥遥的话。
她本身就想着陆羽,不想不可能,特别是看到别人出双入对的,更是想得紧。
从美国到北京至少需要17个小时,那么陆羽应该最早也是明天中午才能到这上海来,她不急,一年都等了,也不在乎这一天了。
遥遥的本性不改,对吃的还是没免疫力的,忙拉着时子瑗就到了一新开的饭店去吃饭。
幸而两人都不喜欢西餐,喜欢中餐,所以这新开的餐厅其实也是时子瑗名下的‘挽缘’,不过,这个遥遥是不知晓的,时子瑗也没特意提过。
“瑗瑗,这饭店好像有些熟悉诶,这菜…”遥遥吃着吃着就迟疑的说了出来。
时子瑗淡笑回道:“以前在北京市中心也有,我们四个去吃过了好几次,而现在的‘挽缘其实就是当初的那个饭店,不过这里是分店。”
“我就说嘛…”遥遥顿了顿,继续大吃。
时子瑗却紧接着假咳两声,拉了拉正很没形象大块吃肉的遥遥。
遥遥不知所以,继续狂吃。
“原来时总和陈秘书也在这里吃饭。”清亮的声音,带着丝磁性的魅力。
说话的是在前两年的小林,林少淮,以前的林助理,现在的上海‘雅丽’总部的销售总监,已经是脱离了离末的手下,成为了‘雅丽’总部不可或缺的人才,在今年年初的时候去了一趟法国培训,才回来一个月。
遥遥一开始见到林少淮的时候就被迷惑了,在林少淮的面前一度是个淑女。
遥遥一听到这声音,顿时动作停滞,过了几秒,才镇定下来,转头看向林少淮,笑嘻嘻道:“原来林总监也在这吃饭,既然那么有缘,做一起吧。”
遥遥追男一守则:该出手时就出手,逮着机会就上。
时子瑗也不揭穿,遥遥因为那个康泰的事情在大学的时候都没再谈过,本来还担心着她会成为剩女,岂料这林少淮一回来,遥遥便看对了眼,可这个林少淮却是变成熟了很多,喜怒不显于色,就连她也看不出到底他对遥遥有没有意思。
“我和吴经理已经吃完了,看到你们,前来打个招呼。”林少淮摇了摇头,礼貌的拒绝。
遥遥顿时吃瘪,声音小了一节,“哦~”
时子瑗看了看林少淮,看了看遥遥,心里再次估摸着她们两人在一起的可能性。
遥遥个性张扬,对谁都热情有余;林少淮经过几年磨练,对谁都温和有礼,本来善于言谈的他现在成了少言寡语,似乎听说是因为在一年前和谈了四年的女朋友分手,才导致这样。
“林大哥,坐下吧,你回来了,都没有和我们好好吃一餐,今天我做东,尽管点菜。”
这‘林大哥’都叫了,说明时子瑗是把他当做自己人来着,也算是私底下的交情。
林少淮一愣,随即笑了笑,便点头,“那好。”
遥遥的眼睛立刻就亮了,对着时子瑗眨眼,表示谢谢。
然后时子瑗便再点了两个菜,还顺便让服务员上了一瓶啤酒。
遥遥在饭桌上和林少淮聊得热火朝天,其实是遥遥嘴巴不停,林少淮回答最多的就是‘恩’‘是’‘没有’…时子瑗在一旁听得都汗颜不已,她哪想到开始那个性格爽直的林少淮会变成今天的这个模样,也不知道遥遥喜欢上他是福还是祸。
一顿饭吃得还算是宾主尽欢,林少淮因为喝了点酒,面色微红,生硬的发丝在灯光下显得熠熠生辉。
‘雅丽’有提供员工住宿,林少淮作为雅丽的高层人员,分到的是两室一厅的七十平方米大小的公寓,遥遥是和时子瑗一起住着,也住在了这栋楼的公寓里,就住在林少淮的楼上。
林少淮很绅士风度的送了她们回房,然后看也不多看一眼就走了,这让遥遥很是气闷。
时子瑗从冰箱里拿出了两罐王老吉,一罐给她,然后顺势坐在了她对面,喝了一口自己手里的王老吉,“遥遥,你就非要林少淮不可吗?市场部的吴经理对你穷追不舍,长得也不错,难道你就一点感觉都没有?”
她算是看出来了,林少淮对遥遥是一点除了同事之情外的感情都没有,她可不能让遥遥就此深陷下去,得不到回应。
遥遥苦着脸吸了吸鼻子,大力拍打了下坐着的沙发边沿,哼哼道:“这个林少淮,我还就追定了。”
时子瑗无奈抚额,对于遥遥的感情不知道如何劝解,只得道:“遥遥,林少淮以前有一个很爱的女朋友,去年分手了,估计现在他都还很想念她,你确定能让林少淮忘记他那个女朋友?要是不能,到时候受伤害的总是你自己。”
可在爱情当中,谁都是迷糊的,理智战胜不了对爱情的向往,遥遥这次像是吃定了林少淮,对于她的劝解完全就听不进去。
“瑗瑗,我有分寸,这个林少淮我就追三个月,三个月如果他对我还是如现在这般,我就放弃。”
她是下了多大的决定,才确定三个月为期。她真的是对林少淮下了真心无疑了,至于为什么三个月无果会放弃,这倒也是符合她的性子,做事不拖泥带水。
时子瑗无奈的拍了拍她的肩膀,“遥遥,你一向有主张,既然你决定了,那…从下个月开始,你就到销售部去吧,三个月,让你当三个月林少淮的助理。”
既然劝解不成,那她就推她一把了,成不成那就看她自己了。
遥遥立即大喜,给了时子瑗一个熊抱,“我就知道你会帮我的,放心,不要三个月,林少淮就会是我的。”
遥遥的豪言壮语让时子瑗咂舌不已,她可真的佩服遥遥,要是她恐怕做不到这样。
第二天,时子瑗就接到了陆羽的电话,说是下午三点便会到机场,让时子瑗前去接机。
遥遥一早就被下发到了销售部门,走得时候很没义气的说道:“瑗瑗,你可不能把这些秘书要做的事情还给我做。”
时子瑗白了她一眼,“知道你重色轻友,你不在,还有离末大哥呢,就是他这三个月要忙一点了。”
时子瑗在下午两点之前就把事情一一处理妥当,将不必要的事情都推了,必要的便推迟,然后就去机场等陆羽了。
到机场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半了,陆羽要三点到达,时子瑗便拿出手机玩幼稚的俄罗斯方块游戏。
坐在机场候机的位置上,她漂亮的模样倒是吸引了不少眼球。
才玩不过十分钟,她的眼前突然出现一双皮鞋,还有…破洞的牛仔裤。
时子瑗很确定陆羽不会这样出现在她的面前,缓缓抬头一看,约一米八高度的身材让她微微怔了怔。
来人上身穿着一件红衬衫,那精致的面容因为戴着一大大的黑色墨镜挡住了半张脸庞,他手上只提着一棕色不大的小提箱,很悠闲睇眼的看着时子瑗——玩游戏,确切的说应该是她手指上的戒指。
这样的一个人出现在时子瑗的面前,实在是怪异得很,时子瑗也很确定眼前的这个人她不认识。
“你是…陆羽的那个…小未婚妻?”
面前的那个人说话了,声音里带着疑惑,仿佛不可置信,那微微勾着的嘴唇让人感觉到他心情似乎不错。
时子瑗蹙着眉梢,睨着眼前这个‘不认识’的仿佛是外国人士的人,小未婚妻?从来没有人这样叫过她…
不对,不对,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认识陆羽,那么他是…
“你是…”
眼前的人突然很有礼貌的伸出了手,“你好,我是陆羽的好朋友,好兄弟,总之很好很好的。”
中文说得那么顺,应该是华人,中国人。
时子瑗听他这介绍,撇了撇眼,还是不知道他是谁,而且陆羽会和他交朋友,简直出乎她意料之外,而且还能一眼就看出她,更是意料。
蓦地,她一看戒指,难道…
“你是那个天才约翰&8226;金,你就是我这手指上戒指的设计者?”
约翰&8226;金蓦然笑起,带着些痞性,手礼貌轻轻的和时子瑗一握,“谢谢你想起来了,在上飞机的时候我就和陆羽说好了,他可能忘记和你说了,我会出现在这个机场,而且我也是刚从英国那飞回来的,专门来看陆羽的。”
时子瑗给他一个定义:这厮好像自来熟。
“因为忘记了你的名字,所以刚才才说你是陆羽的小未婚妻,应该没说错吧。”约翰&8226;金继续道,也顺势就坐在了时子瑗身旁的一个座位上。
时子瑗看着他这副模样,明显怀疑这人绝对是故意的,什么小未婚妻,她很小吗?
约翰&8226;金其实正如时子瑗所想,真的是故意的。
他其实早就时子瑗一进机场的时候就看到了,他也早就见过了时子瑗的照片,进一步的确认是看到她手上独一无二的戒指,然后他看到了时子瑗玩幼稚的俄罗斯方块,他便心里扪出这个称呼,小未婚妻。
“恩~约翰先生,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时子瑗,朋友们都叫我瑗瑗,你也可以叫我瑗瑗。”时子瑗可听不了他一直用‘陆羽的小未婚妻’称呼来叫她。
约翰&8226;金似乎透过墨镜将时子瑗上下解剖一番,一翘嘴,“明明就那么小,我看直接叫小子好了。”
时子瑗嘴一抽,笑容再难以上容,这个约翰&8226;金说出来的话真是难以让人接受,什么小子?小子?
她真怀疑如果这个约翰&8226;金和陆羽对峙,两个人谁会赢,这个约翰&8226;金明显就一毒舌,对待女生也不绅士。
可她时子瑗也不是好惹的,思忖了片刻之后,笑容越发的灿烂,“小金,你这‘小子’不太适合,你还是叫我小瑗好了。”
约翰&8226;金似乎全身一颤,因为他听到时子瑗对他的称呼,小金?那是有多小小金。
本来他‘小子’的称呼是为了一报时子瑗忽视他的上上容貌,谁让这个时子瑗看到他眼中是那种‘我不认识你’‘请走开’的眼神,想他堂堂一美—男,竟然受到这待遇,心里不平啊。
“不准叫我小金,要不就叫我约翰&8226;金,她们都叫我约翰的。”后面一句,妩媚加剧,顺便摘了眼镜抛了个媚眼给时子瑗。
时子瑗浑身起鸡皮疙瘩,对于这个漂亮得不了的约翰&8226;金的自恋程度无法接受,约翰&8226;金是混血儿,他的眼眸竟然是蓝色的,是湛蓝色,如蓝宝石一般。就算他没有漂亮的脸,那双眼睛也会让人看得心神荡漾。
她很庆幸她看多了美—男,所以对美—男有了不少的免疫力,要不然看到这约翰&8226;金那媚如丝的眼睛,还真会被他魅惑一回。
对待这么自恋的人,时子瑗自有一招,直接毫不客气的说道:“如果您老要叫我‘小子’,那我只能尊称您为‘小金’了。”
自恋的人一般好面子,要是让别人听到叫他‘小金’,估计他会抓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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