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任务9

冲出疯人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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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杰背着战戈,脚步一深一浅地走着,身上一点水分都没有,只要一流汗,就会立刻被蒸发掉。

    艾维斯走在最前面,汤尼由维克架着,队长扶着受伤的队员,史密斯走在中间,然后是被抓的细作,米契尔断后。

    十个人走走停停,火辣辣的太阳顶着晒,嘴巴里真是一点水分都没有了,嗓子都快冒烟了,几个人都开始后悔自己定力不足,吃了肉干,现在难受得要死。加上一行人里还带了两名行动不便的伤患,行进的速度大打折扣。

    “诶,早知道昨晚上那些蛇逮住几条收起来,今天生吃烤着吃都行啊,又累又渴。”杰抱怨着。

    旁边的维克乐了,“这话你就趁现在说,如果战戈醒着,指不定真抓一条蛇来,扒皮去骨地给你弄来。”

    “确实很有可能。”艾维斯也加入了谈话阵营。

    相处了一个学期后,战戈跟刚开始的时候确实不一样了,以前总是爱理不理,现在偶尔也会主动与他们搭话,甚至很愿意帮忙。

    米契尔也点点头。

    “你们的感情真不错呢。”队长回头对着几人说。

    “那是。”杰一马当先地得瑟起来。

    “诶,羡慕死我了,能够天天跟他同吃同睡,我都快望穿秋水了。”汤尼各种叹息。反正全天下的人都知道自己跟战戈的那则绯闻,所以毫不保留地表示自己对战戈的感情。不过也就只限于除本人外。

    因为本人根本不开窍!

    “你们多说点战戈的事情吧,我想多了解他一些。”汤尼对着Z小队的几人说。

    但是没有人接话茬,汤尼略显尴尬。试想让情敌透露情报给自己,似乎也不太可能。

    “我也挺感兴趣的,你们说说看吧,就当排遣无聊。”说这话的人是队长。

    这可惊了一下Z小队,怎么情敌一个一个的没完没了了还!不管是不是,先扼杀在摇篮里。

    “你们知道他有什么喜欢的东西么?”队长见没人问话,自己接着问。

    这家伙,绝对有企图!Z小队外加汤尼都用防火防贼防强盗的眼神打量队长。

    “嘿,自由恋爱,追求未婚人士又不犯法,你们干嘛都这么看我。”队长毫不避讳地坦言要追求战戈。

    史密斯也参一脚进来凑热闹,“嗯,我也觉得,这是个不错的女孩子,队长加油啊!”

    加油你妹啊,大叔!你带眼睛了吗?要是被战戈听到,保准你全身上下咔咔响,断骨头的声音。

    汤尼黑着脸不乐意了,“追求者可不少,你试试看吧!”汤尼本是想让他知难而退,队长只是了然地点点头。看来战戈确实很受欢迎!

    值!

    追!

    汤尼摸了摸自己的上衣口袋,这里放着一个方形的小盒子。

    竞争者那么多,看来必须先下手为强才行!别说这里的一个个虎视眈眈,还有一个战斗力堪比战斗机的青潭。没一个是好惹的!

    “你别被他外表骗了,小战战他有很多缺点啦。”杰开始揭战戈的短处,“小战战是个生活自理白痴,穿衣系鞋带什么的全部不会,生活常识基本为零,家务更是不可能了。而且他生起气来的样子超级可怕,还有,打人的时候快准狠,防不胜防。个性太认真,有时候跟他说话都绕不过弯来。最最最可怕的是他与人交际的性格缺陷,打个比方。”杰沉思了一下,“比如放屁。某天你放了一个超级无敌巨响屁,你觉得非常囧,身边有人对着你偷笑,战戈就会一副正儿八百地站出来告诉在场的所有人,屁的成分是什么,它是怎么产生的,科普一大堆关于屁的学问,然后名无表情地下结论。”

    “哈哈哈,看来他真的是一个很有趣的人!”队长爽朗的笑声在队伍中响起。

    杰非常无辜地接受旁边几道如刀剐的眼神。

    杰欲哭无泪,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我是无辜的。

    其他人怒视之,叫你多嘴!

    聊着天,心情倒也轻松不少。但是没有水和食物的补给,是人都撑不住。

    “荒漠地带有可能会有绿洲或者能食用的植物,有植物也就代表会有动物,野兔之类的也有可能会有,大家走路的时候注意脚边。”艾维斯吩咐几人。

    大家都点头表示明白,能找到吃的还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

    “哪些是能吃的啊?”杰问身边的人。

    “这个......”艾维斯沉吟了一下,然后一一举例,“比如桶形仙人掌、仙人果、草菝葜、龙舌兰、野葫芦、猴面包树......”

    “他们长什么样?”

    “呃,”这个问题倒是难道艾维斯了,“事实上我只看过描述的文字,没见过实物,不过可以凭一些特征来判断。桶形仙人掌从名字就可以知道外形了,其中最好分辨的是草菝葜,个大,茎短,多汁,形状怪异,枝叶末端有指状肉质叶。棕色星形花,长有毛刺,花成熟时散发浓烈的腐肉臭味,可切开茎叶吸取汁液......”艾维斯的记忆力很好,他像背书一样,把这些植物的形状特性都讲了一遍。不过令人感到失望的是,并没有收获到任何可食用的动植物。

    十个人走了一天,又渴又饿,累得晕头转向,眼看天要黑了,却也无可奈何。

    好在有先见之明,一路走来都随手收集了一些能点燃的东西,点篝火这种事情自然是万能的维克出马。没有任何遮蔽物,除艾维斯外,另外九个人尽量紧挨在一起,以取暖。艾维斯因为有人类接触恐惧症,虽然尽量在克服心理障碍,但是更多时候他仍然不愿意与人触碰。除战戈外。

    战戈由杰抱在怀里,艾维斯以“你辛苦了,我来帮忙为理由”想接手战戈,杰却死活不放手。

    “不要,抱着小战战好舒服,而且他身上暖暖的,一点都不觉得冷。”

    杰这家伙敢情把战戈当做随身式热水袋了。

    艾维斯也发现了,他靠近战戈的时候确实感觉到很能够驱散寒意的温暖,在篝火的映衬下,艾维斯能清晰地看到战戈双颊上浮现的红晕,他伸手在战戈的额前探了探,体温似乎有点高,不过他不是医生,并不知道这算不算异常。

    艾维斯与杰交涉无果,只好靠着杰身边坐下,然后提议说,“让他平躺下来会更舒适。”艾维斯拍拍自己的腿,示意杰把战戈的头靠在自己的腿上。

    战戈怎么说也是个成年男人,杰虽然力气大,抱着无所谓,但是长时间维持一个姿势,不免有点难受,于是同意了艾维斯的提议。米契尔显然不甘示弱,硬是挤到杰的对面,拉过战戈的一只手握在自己手里,以示所有权。其实他更想直接把人扯到自己怀里来独享。

    维克看着三人如孩子抢玩具般的行为表示不齿,不过目光总是时不时落在战戈身上。

    汤尼坐在一边看着昏迷的战戈,目光温情似水。这张精致的面孔卸下平日里的疏远和冷漠,柔和了很多,原本紧闭的嘴唇现在微微嘟起,像撒娇的孩子,嘴角弯弯翘起的幅度,似在微笑。

    队长坐在不远处,心中的思绪百转千回,这个竞争者未免太多了点!

    十个人静坐不说话,气氛实在是有些压抑。

    史密斯忍不住,讲了个笑话,结果气氛除了压抑外,还很冷。史密斯尴尬不已,只能自己配合着干笑了几声。随后,他摸出自己的钱夹,看着里面照片,脸上笑容满盈。

    “是您妻子和孩子么?”队长坐在史密斯身边,很容易看到了照片。

    史密斯点点头,“这两天发生太多事情,我觉得好像过了很久似的,非常非常想她们。真希望能快点见到她们。”史密斯抚摸着照片,然后说起自己的女儿是如何如何的可爱,如何如何的优秀。

    杰看了看照片,又看了看怀里的战戈,“不知道小战战小时候什么样子,是不是也很可爱?”

    杰一说完,身边的人立刻把视线全部集中在战戈脸上,脑中各种想象小时候的战戈到底什么样?

    “战戈小时候的话,确实很可爱。”汤尼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别看他现在这样,小时候特别粘人,有点贪吃,还爱撒娇,而且傻傻的,很天真!”汤尼想起战戈小时候整天跟在自己屁股后面,大哥哥,大哥哥的叫,还说要把眼睛涂黑的傻傻样子,心中的优越感油然而生,因为只有他看到过战戈小时候的样子。

    几道视线齐刷刷集中到汤尼的脸上。

    这个家伙竟然认识小时候的战戈吗?真的假的?视线里夹杂着怀疑、审视,和羡慕。

    汤尼跟几人说起了自己和战戈的相遇,不过该省略的省略,该编造的编造,听得杰羡慕个半死。

    我也好想看小战战撒娇的样子!杰在脑中自行脑补了一下,不过他想象的战戈撒娇和带颜色的第八个字母根本没区别。于是鼻血很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要是青潭在,肯定要取笑你血气方刚了,哈哈!”维克拍了一下杰的后脑勺。

    气氛轻松起来,汤尼看着沉睡的战戈,低声开嗓:

    月光如水

    梦的迷巷

    没有尽头

    我在十字路口

    与你相遇

    我的爱人

    秋冬春夏

    编织的青春年华

    这般张扬

    这般华美

    我们挥霍

    是上帝赐予的特权

    我想造一座永动的天堂

    藏好我们最原始的悸动

    最美好的记忆

    ......

    低沉磁性的醇厚嗓音,带着成熟诱惑的魅力,在这片空旷的大地上响起,被风带去很远很远的地方......

    战戈身处一片黑暗中,灵魂在不安份地叫嚣,要冲破束缚。

    谁的歌声,那么动听,就像丝丝春雨,滋润心田。灵魂好像受到安抚,渐渐平静下来。

    “嗷呜——”一声狼啸划破天际。歌声戛然而止,随即,跟多的狼嚎在四面八方纷纷响应,此起彼伏。狼群之间的领域范围不重叠,会以嚎声向其他群宣告范围。

    竟然是狼群!

    运气实在是太背了!别说这里伤员不少,武器也不多。而且荒漠里的狼肯定是变异种,原物种早灭绝了。

    逃,已经来不及了,现在不如做好战斗准备更明智。

    几个人把战戈围在中间,两个伤员站在里面。

    “大家摆好阵型,把火烧旺,不要慌了阵脚。”队长对着几人说道。

    篝火烧得劈啪作响,畏惧火光,是所有野兽的天性。

    非常时刻,艾维斯解开了那名细作的绳子,并塞了一把枪给他。现在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量。

    “你不怕我背地里放暗枪吗?”那人问艾维斯。

    艾维斯笑笑说:“如果你一会还有空朝我们开枪,能一次性开出九发子弹,并且每发致命,我倒是会后悔放开你。现在先击退狼群再说吧。”

    果然,不屑一会,一片绿莹莹的光亮,渐渐移动靠近,在黑暗中显得渗人。

    那是狼的眼睛!

    妈的!几人在心中大骂,这数量是不是太多了点!

    狼群迅速聚集过来,但是数量远远超出几人的估算。正常情况下,一群狼的数量在七匹左右,也有部分狼群达到过三十匹以上,但是面对现在不下百头的狼,显然他们撞上了最糟糕的情况,迁徙狼。某些情况下会出现迁徙狼,迁徙时以百来头为一群,有来自不同家庭等级的各类狼,各个小团体原狼首领会成为头狼,头狼中最出众的则会成为狼王。

    对于这些细皮嫩肉的猎物,它们最喜欢了。这里因为食物极度短缺,所以举行迁徙,没想到竟然在途中碰上一顿美餐,填饱了肚子再上路,真是一桩美事。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过那么美味的猎物了,在狼的眼中,人类,是世界上最脆弱的动物!他们没有尖牙、没有利爪、没有毒液、没有速度,没有坚硬的保护壳,也不会伪装恐吓。

    变异种的狼体型更高大,速度更快,力量更强,智商更高。与其他野兽相比,它们拥有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

    狼群拥有着极为严格的等级制度,同时作为一种智商高度发达的物种,面对猎物时,它们不会贸然进攻。百匹狼按捺住饥饿和贪欲,在距离百米开外的空旷沙地上静静地朝这边观望。

    作者有话要说:打滚,求留言,善良的亲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