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 一 沈笛韵

若云朵朵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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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沈笛韵很小的时候,世界一片绚烂。

    哥哥沈承恩和沈博言还没有变得像现在这样世故而猥琐,弟弟沈承泽仿佛童话故事中的王子一样,有一颗透明纯净的心灵。

    母亲玫兰瑛像所有的贤妻良母一样,具有古代女子娴雅端庄的风范,与世无争,温文尔雅,倾城一般的容颜,被父亲沈重阳搁置心头呵护有加。

    作为沈重阳唯一的女儿,沈笛韵一直以为自己在他的心尖上(当然,最讽刺的是她从不知道自己不是他的亲生女儿,沈重阳待她亲如己出)。童年的生活无忧无虑的,玫兰英对沈笛韵更是呵护地无微不至,甚至比她的几个儿子还要尽心。

    (现在想来,也许这超出寻常的爱或许还有对于唐欣雅的一点歉疚吧,虽然她和岳正阳的结合,是两个家族的逼迫的原因,可是毕竟伤害了唐欣雅的感情,以至于后来引起了她一系列的报复和终身沉浸在孤僻冷漠中的悲剧命运。

    沈笛韵常常会想,如果当年还叫做白雪的玫兰瑛早就洞见这样的结局,还会不会那样听天由命地嫁给岳正阳呢?当然,即便是知道,也毫无办法,岳氏和白氏都岌岌可危,那样眼巴巴地期望能从这次联姻中整合出更多的资源,以便挽救这岌岌可危的残局。

    无奈天不遂人愿,经融危机仿佛是巨浪一般涌来,顷刻间淹没了这两只在商海里踟蹰的小船。)总之,沈重阳和玫兰瑛把我奉若之宝,以至于十八年来,沈笛韵都曾坚信不疑地以为他们就是她的亲生父亲。

    倏尔,沈笛韵想起,阴凉的午后,她在沉睡中睁开朦胧的双眼,看见玫兰瑛静静坐在床边注视着她,那眼神深邃而忧伤,凄伤而又绝望,看见她睁开眼睛,转瞬就升腾起无限的疼爱和怜惜,随之演化成无法遏制的宠溺的潮水,河流一般将她淹没。

    小时的沈笛韵尚不懂,玫兰瑛那动情地凝望间,那时流露出的浅笑里,饱含着多少对于岳正阳的思念和留恋?试想一下,那时玫兰瑛影---不,那时候她还叫做白雪---正值青春妙龄,窈窕淑女,刚刚出国留学归来,满脑子浪漫思想,怎么会不渴望一个如意郎君?岳正阳这样的翩翩公子,清癯、消瘦、白皙、仿佛弱不禁风但却铁骨铮铮。哀愁的风会刮倒一般的身体里仿佛承载了人世间太多的哀愁,能写会画,随手拿起小提琴也能拉得地道。因为留过学,更是学会那西洋那一套繁文缛节的礼仪,对于女子温存有加、彬彬有礼,摘下帽子歪歪脑袋,绅士一般的笑容里,一双纯净的眼睛里溢满了真诚和友好。

    白氏和岳氏自古世交,可能是那么一次,岳正阳对着一干女客微笑着摘下帽子的俏皮样子,悄然映入白雪的眼帘,那样新奇、那样美好、那样洋气。随着岁月的流逝镌刻在了她心灵的深处。或许是一次家宴上,岳老爷要求儿子随意拉琴助兴,岳正阳春风拂面一般走上中央,质起身端起琴的样子,优雅而曼妙,优美动听的曲子流水般倾入了每个人的耳朵里,自然也包括白雪,从此记住了这个男人,深深而深深。

    现在想来,白雪那会之所以会答应嫁给岳正阳,一方面是因为白氏岌岌可危不得不选择和岳氏抱团取暖。另一方面,岳正阳的个人魅力也不能不推波助澜。否则怎么可能打动白雪这样高傲的丽人呢?

    刚刚从学校毕业的岳正阳,踌躇满志,一腔热血,却四处碰壁,苦不堪言。生逢乱世,学校学到的一切统统无用武之地,只有残忍和歹毒才是生存之道。特别是置身凶险的商海,更是如此。可是岳正阳身上知识分子的清高怎么会任他如此?而当自身的锋芒和棱角终于被现实的残酷和黑暗所吞没后,担负起复兴岳氏的使命责无旁贷地降临于他。父母年老昏聩,一日不如一日,弟弟妹妹年幼无知嗷嗷待哺,仿佛是要被驯服的鹰,或者是桀骜不驯的烈马,眼神倔强傲然,心却开始软弱进而动摇。

    就是那要命的动摇,戕害了两个不幸的女人,也让他英年早逝。沈笛韵总会想起,当为了家族大计逼着岳正阳结婚的爷爷奶奶白发人送黑发人之时,心里会是一种什么滋味?会不会后悔曾经的执拗和坚持?会不会心痛和惋惜儿子满腔的才情和未及展示的抱负?

    岳正阳果然不堪重任,甩手丢下一切离开人世。他走得那样轻松,留下了和她相敬如宾的白雪独自哭泣?那样惭愧而冷漠,几年后,洞房花烛夜,当隐姓埋名嫁给了沈重阳的玫兰瑛因为刺痛娇羞地叫出声来的时候,沈重阳眼底泛出的惊喜和疑惑让白雪顷刻间领悟。那时候,岳正阳早变成了冰冷的骨架躺在同样冰冷的土地里。只是不知道他冷不冷?

    现在想来,那和白雪结婚的三个月的夜晚,他是怎么样强忍着肺病的折磨,散乱地翻阅着那些看了百遍的书籍和那本来就无计可施的账目?直到白雪抹干眼泪悄然睡去。他是如何的保持着冷若冰霜,彻底冷却了白雪的热情,她眼神中的欣喜终于黯淡,心间的渴望终于停息,静静地放弃了等待,紧紧关上了心门。岳正阳终于释然,而白雪终究是意难平。青春年少的白雪怀着对爱情的憧憬闯进了婚姻的殿堂,却发现里面坟墓一般让人窒息。

    直到,三个月后,他轰然而逝,直到三年之后,她化名为玫兰瑛,嫁给沈重阳。

    沈笛韵有时会想到,唐欣雅曾怀着如何悲壮的心情生下了自己,毕竟那时岳正阳再婚的消息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也会经常想起,唐欣雅将油门踩到底的车子是如何疯狂地撞向了叶倩云的儿子?那该是多么猛烈而犀利的仇恨那啊!

    仿佛是细胞一样充溢在她的体内嚣张而膨胀,拼命寻找着喧嚣的出口。

    正是这一致命的撞,也撞碎了唐欣雅自己的世界,当叶倩云悲惨的尖叫声传来时,唐欣雅面白如死,手抖如筛,她捂住嘴巴吓得绝望,没想到会变成这样,当叶倩云仇恨的眼神袭来的时候,唐欣她绝望地叹口气,选择了沉默而躲避。从此她孤僻、冷落、阴沉、一辈子守候着冰冷的矿山,披上厚厚的铠甲,冷漠地与世界对峙。

    她的身边已经无法容纳任何人,甚至是亲生的骨肉,因为她的脸上、眼睛上无处不是那个人的影子----那个人---那个自己恨得切齿爱到骨髓的男人。

    既然世界如此背叛,那么我也无须客气。

    沈笛韵甚至想到过,是不是有那么一天,唐欣雅的手悄然伸到了婴儿白嫩的脖颈间,口中温热的呼吸轻轻拂在了婴儿的小脸上,微微的痒甚至有点小小的舒服。

    她的手指仿佛树根一样蜷缩着,像冰冷的蛇一样慢慢靠近,在她的脖颈间踟蹰着、徘徊着、等待着。白嫩的婴儿仿佛想起什么一般,“呵呵”地笑出声来,笑声清脆让人想到了秋天的青核桃掉在石板上,绿油油的青核桃啊,那可以将手染地发黄的神奇的东西。唐欣雅的心里突然充溢了绿色,感觉到一阵温暖,抬头看见婴儿纯净的眼神望着她。

    若有所思一般,那眼神,活脱脱是那个人的影子。

    岳正阳凄伤而绝望的眼神。

    唐欣雅心里咯噔一下,吃了一惊,蓦然垂首叹息一声,手仿佛弹簧一般匆忙收了回来。

    白嫩的婴孩继续笑着,天真无暇,无忧无虑。那眉眼,难以掩饰的相似,让她不敢直视。那个人的一颦一笑,千百次地浮上眼前。

    唐欣雅无奈而忧伤,心里仿佛坠入了石头,想到了叶倩云歇斯底里的哭喊声,她捂住眼睛顺着墙角滑了下去,紧紧抱住自己闭上眼睛。一个月后,唐欣雅咬着牙将沈笛韵托付给了白雪---也就是玫兰瑛---带着赌气和报复,你不是喜欢岳正阳吗?那你就天天看着她吧。她像极了岳正阳,那眼睛简直一模一样,一模一样。

    唐欣雅说话间带着一点点嘲讽,悄然收起心里隐隐的失落。

    这个小崽子,这个要命的小崽子,只可惜自己无福消受。

    白雪捧着白嫩的婴孩,欣然仿佛喜从天降,那三个月的日子,被她一遍遍打捞起来敲骨吸髓一般地咋摸着,压榨海绵里的最后一滴水一样,延绵不尽,意味深长。

    现在有了这样一个小人儿,活生生的相像,简直让白雪喜不自禁,对唐欣雅感激不尽。

    沈笛韵甚至能想到,白雪怎么样把她放在厨房的摇篮里,一边做着饭,一边悄悄地过来看一眼。眼神充满了难以抑制的喜悦和激动。曾经以为,和岳正阳的牵绊彻底完结,谁能想到还有这样一个水灵灵的沈笛韵呢?义无反顾地来承载白雪多到不可置信、浓得让人窒息的爱呢?那爱仿佛火焰一般在她心中涌动着、奔跑着,灼烧着,蹦跳着寻找着喷发的出口,焦灼而热烈。

    唐欣雅做了一件多么善良的事情啊,把这样一个宝贝那样大方地送给了自己。白雪这样想。

    她似乎模糊地说道,这是岳正阳的女儿,请你好好照顾吧!

    叫做白雪的女孩子喜不自胜外,仿佛看着恩人一般看着唐欣雅热泪盈眶。短短的三个月里,岳正阳清癯、消瘦的身影、一边看着着公司病入膏肓的账单、微微的叹息、皱紧的眉头、悉数收进了白雪的记忆里。不谙世事的白雪也感到了世道的艰难,岳氏和白氏一样,不过是硬 ,挺着一个架子,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等待着僵死的那天。

    时局动乱,两个烂摊子搭在一起,神仙也是回天乏术,更何况,岳正阳不是神仙,只不过是一个有点天真的读书人呢!白雪尽了妻子应尽的本分,没有刻意逢迎或者低三下四,前者岳正阳不需要,后者白雪做不到。生活如同白水一样,渐渐氤氲出透明清爽的味道,白雪小心翼翼地抓着幸福的尾巴,谁料到,雷霆响彻天空,岳正阳突然卧在病床上。

    “白雪妹妹,真是对不起,今生我已经辜负了一个人,没想到,还辜负了你!”

    岳正阳瘦削的脸上眼神黯淡。

    白雪大眼睛里泪水无声滑落。

    预料之中,失去了岳正阳这唯一的臂膀,白氏轰然垮台,岳氏很快被买办收购,堂堂两大企业终于没有躲过结束的厄运!白雪还能叫做白雪吗?为了避嫌、为了自保、为了生计、更是为了一个本家三叔的好意,白雪化名为玫兰瑛去了法国留学,辗转遇见了沈重阳,结婚后两人回国。

    唐欣雅在悲伤和绝望以及那一次次伸出手继而收回的过程中,忐忑不安,度日如年。终于打听到了白雪的消息---哦,不对,现在应该是叫玫兰瑛了---她昂头挺胸,仪态雍容地敲开了门,自顾自将沈笛韵塞进了白雪的怀中,看着她潸然泪下,她倔强地转身就走。

    沈重阳理智、大度、温存,伟岸如山的肩膀上承担了妻子一个小小的秘密。他答应她,一定会把她视为己出。

    白雪点点头,涕泪滂沱。

    沈笛韵呱呱地叫出声来,学会了走路,跑步,跳舞,唱歌。

    小苗儿一样蹿地飞快。

    小学时,她背着书包穿着校服,笑着对玫兰瑛招招手,“妈妈我去学校了!”

    “等等!”玫兰瑛紧走两步,将她搂在怀里,甜蜜的吻在那小小白白的脸上洇出一朵花儿。

    “妈妈!人家要迟到了呢!”沈笛韵低头扭捏,鼻子不开心吸了一下。

    “哦!”玫兰瑛恍然大悟,不好意思地放下了沈笛韵,看着她边走边擦着脸颊时些许疑惑的眼神,悄然笑出声来。

    那眼神、那动作、那笑容、那吸鼻子的动作,那样像极了那个人啊!玫兰瑛一阵寥落,那个人去了那么久,却还是影子一般在玫兰瑛心尖跳动。

    “妈妈,为什么只有妹妹坐在你怀里!”大儿子沈博言撅着小嘴。

    “妈妈,为什么妹妹要学钢琴?”二儿子沈承恩有点不理解。

    “妈妈,为什么姐姐有新玩具?”小儿子沈承泽眨着大眼睛。

    玫兰瑛微微一笑,“因为她是妹妹啊!她是女孩子,她需要被保护被疼爱,需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她需要……”玫兰瑛说了一大堆,终于连自己有点说不清楚,看着一溜儿站的三个儿子,她承认,自己把太多的爱泼水一般倾泻给了沈笛韵。

    无非是因为,沈笛韵身上有岳正阳的影子。无非因为,沈笛韵是玫兰瑛弥补唐欣雅的唯一途径。

    再次想起那个人,眼神明亮,脸上两坨病态的红晕,独自忍着肺病的剧痛,在入不敷出的岳氏勉力支撑,那地上数不尽的烟头,紧皱的眉头,长长短短的叹息,那样轻轻传入了白雪的心间。

    心知肚明,一切覆水难收,却仿佛是赴死的壮士一般,风萧萧兮易水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