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嘚瑟的可爱老爹

采薇采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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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明藩回来之后看见烈风,竟然也爱得不得了,像个孩子似的围着烈风转,摸摸拍拍。

    凛凛在旁边看着,小眼神颇为心疼。

    唐明藩甚至让唐竹筠把饭都摆在了院子里,一边喝着特意让秀儿打来的烧酒一边吃着小龙虾,眼神几乎没离开过烈风。

    唐竹筠笑着吐吐舌头道:“原本我还担心爹会觉得这马来路不正骂我呢!”

    唐明藩一本正经地道:“这是你帮马贩子卖马,他给你的酬劳,怎么叫来路不正呢?”

    唐竹筠大笑。

    她好喜欢这个爹,既正直又不迂腐,百般爱护自己。

    唐明藩又对凛凛道:“马是你姑姑买的,这是姑姑对你好,要记住知道吗?”

    凛凛点头:“祖父,我也会对姑姑好的!姑姑嫁不出去,我养着姑姑。”

    气氛顿时微妙起来,唐明藩父子俩都有些尴尬地看向唐竹筠,担心她翻脸。

    没想到唐竹筠却爽朗笑道:“那咱们就这么说定了!爹,大哥,你们看看,这马车怎么办?我想去定又怕被人糊弄,得多少两银子?二十两银子若是够了的话,咱们就买一辆吧。”

    “哪里来的二十两银子?”

    唐竹筠是故意把话题引到这里的,假装漫不经心地道:“我从前在乡下学过医,去当铺当东西的时候给掌柜一个方子,让他多年顽疾改善了很多,他酬谢我的。凛凛可以作证!”

    凛凛连连点头,想起那掌柜的崇拜和感激,他与有荣焉。

    唐明藩和唐柏心都十分惊喜。

    凛凛道:“我姑姑还会功夫呢!”

    这话没人当真,但是唐明藩父子俩都发现,他们过去对唐竹筠的了解,还是太少了。

    几人商量起马车的事情。

    一辆最普通的马车,没有花里胡哨的装饰,大概十两银子左右,所以唐明藩当即拍板,让唐柏心明日告假一天去买好,这样后天上朝,他也是有马车的人了。

    唐竹筠从来没发现,自己这便宜爹还有这么可爱的一面,像得了新玩具迫不及待想要炫耀的孩子。

    既然这样,她就干脆再加一把火。

    自己的爹,当然得自己宠着。

    “大哥,别忘了找车夫,不住家每日接送爹就行。爹,我给您准备食盒炭炉,以后早上也给您带饭,您在路上吃,或者进宫以后再吃都不会凉。”

    唐明藩道:“那个什么来着?毛,毛……”

    “毛血旺?”

    “对,就做那个!”唐明藩难得喝了两杯酒,情绪有些激动。

    唐竹筠迟疑:“爹,那个的话,早上吃不油腻么?而且在宫中,那气味是不是会影响别人啊?”

    “就那个,你听我的。”唐明藩老脸激动得都红了,“听爹的,就做那个!”

    见他有些醉意,唐竹筠弱弱地答应。

    不知道是喝了酒还是因为今日满月,总觉得这个爹变身了般。

    后来唐柏心把他扶进去,伺候他躺下,出来后对唐竹筠道:“爹好久都没有这么高兴了;他知道,这马是你孝顺他的。”

    凛凛在旁边眼巴巴地看着唐竹筠——他觉得这马是送给自己的。

    唐竹筠哭笑不得:“早上祖父上朝,下午你学骑射。对了,大哥,你会骑马吗?要不你教凛凛?”

    唐柏心不好意思说,他也不会,他正想借着这个机会学呢!

    他以手遮唇,有些尴尬地道:“那个,我有个人选能教凛凛,就是爹手下的常志。”

    唐竹筠脑海中顿时浮现出一个络腮胡子的西北汉子形象。

    常志原本是土匪头子,后来钦佩唐明藩,自己进京投奔他,现在在大理寺做捕头。

    之前常志经常来唐家吃饭,后来唐竹筠进京后,十分嫌恶他,也不给他好脸色,常志不想唐明藩为难,就不太来了。

    毫无疑问的是,常志也非常非常讨厌唐竹筠。

    “那行啊!”唐竹筠假装没有过节,痛快答应,“我记得常大哥很能吃,我多做些饭菜。”

    常志那不是一般的能吃,那真的是当之无愧的饭桶,自己就能吃掉一桶饭。

    见她不反对,唐柏心道:“那就这么说定了,我明日和他说一声,让他后日下午开始来吧。”

    结果第二天,常志听说唐家买了马和马车,还要雇车夫,便拍着胸脯表示,这个活他就能胜任。

    其实说白了,也是想给唐家省银子。

    常志不缺钱,他做土匪的那些年敛财不少。

    他也是真心钦佩唐明藩,想要贴补后者,却屡次被后者义正辞严地拒绝。

    “就是,唐姑娘怎么办?”常志说这话的时候别过头去撇撇嘴。

    如果不是看在唐大人份上,他这辈子都懒得见那个恶婆娘。

    唐柏心笑道:“没事,舍妹和从前不一样了,你去就知道了。”

    第二天,常志果然一大早就来接唐明藩上朝了。

    他动作很利落地套好马车,然后就在院子外坐在马车上等着唐明藩出来,并不想看到唐竹筠。

    没想到,唐竹筠主动出来了。

    她手里拿着什么东西,后面跟着秀儿,提着个大大的食盒。

    唐竹筠笑着把手中的东西递给他,嘴甜地道:“常大哥,这荷叶里包着我做的四个肉夹馍,你路上垫垫肚子。”

    真是改性了?

    常志也没吭声,伸手接过大荷叶,低头咬了一大口——这也太香了!

    唐竹筠:“……那荷叶不能吃的。”

    常志粗声粗气地道:“荷叶有什么不能吃的?吃了败火!你不懂!”

    唐竹筠不敢说话了。

    常志一边吃着肉夹馍一边轻轻松松接过来大食盒放到马车里,道:“这肉夹馍怪好吃的,就是太少不够塞牙缝,再来几个。”

    唐竹筠目瞪口呆地看着他风卷残云一般把四个肉夹馍吃完:“哦,好。”

    她把给家里其他人留的八个都拿出来了,常志吃完后还想要,听说没有了,十分遗憾地道:“我这也就吃了个三分饱,明日多做些。回头我拎条肉送来!”

    凛凛崇拜地看向常志。

    他今日起得早,因为不放心他的烈风,也跟着唐竹筠出来了。

    唐竹筠扶额,男人间的崇拜,从来都是这样莫名其妙吗?崇拜个饭桶干嘛啊!

    过了一会儿,唐明藩昂着头,雄赳赳气昂昂地出来了,看那架势不像去上朝,倒是像要登基。

    呸呸呸,这种大不敬的玩笑不能开。

    等马车离开后,唐竹筠忍不住嘀咕:“爹这是要干什么?”

    回头小炭炉一点,红油滋滋地,毛血旺翻滚着,霸道的香气传满整个大厅——那场景太美她不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