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小山

远古奇楠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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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安安上辈子是个芳疗师,刚开始做这行的时候,她还没什么钱,只能从国际芳疗协会官网买大桶的精油分装成小包装在某宝卖。

    另外针对不同客户的皮肤状态定制护肤用品,同时也卖一些成品,比如说各种功效的面油,洗面奶什么的。

    因为比较专业又只用质量好的精油,她的回头客越来越多,订单量也越来越大,忙不过来就成立了工作室,后来又自己联系国外的精油生产基地,最终成立了自己国内的精油品牌。

    她最擅长的就是芳疗,说起赚钱第一个想到的也是芳疗,可是在现阶段,所有的芳疗知识都没有用武之地。

    因为芳疗虽然起源于草药,可真正的发展却是在西方,这就导致了很多精油和基础油的原材料都是中国没有的。

    她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朝代,或者根本就已经不是地球,可是这样一个类似于中国古代的地方,没道理会长出西方的植物。

    有些材料这里肯定也有,可是萃取方式又怎么解决。即使最简单的冷压法对她来说都是难题。

    还是算了吧,想发展古代芳疗行业,难度不是一点半点,这都是有钱了以后才能折腾的事。

    不过黑丫觉得,就算不做老本行,凭借自己的知识储备和创业经验,让家里人混个温饱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乱七八糟想了很久,黑丫又迷迷糊糊睡着了,一直到太阳落山很久,天都黑了才醒来。

    刚醒来的时候还有些迷糊,以为自己是余安安,听到外面的说话声,才反应过来自己已经是黑丫了。

    黑丫其实并不黑,她下午就看过了,手虽然黑了点,可胳膊还是挺白的,就是瘦的厉害,缺乏营养导致皮肤发黄。如果好好养养,长点肉,估计还能更白一些。

    听到房里有声音,小山估摸着大妹也该醒了,就推开房门走进来。天黑了,房里又没点灯,就着朦胧的月光黑丫只能看到小山模糊的脸。

    “大妹身体好些了吗?我给你带了好吃的。”小山以前也是叫自己黑丫的,自从小丫出生以后,他就管她叫大妹了。

    “哥……”黑丫犹犹豫豫扭扭捏捏的叫了一声,虽然她身份适应的挺好,可给一个比自己小十来岁的小孩子叫哥她还是有些不习惯。

    小山把黑丫的犹豫当成了虚弱,心疼的说,“哎,大妹病了一场看身体弱的。这是我白天得的馒头,拿回来给你吃,白面的呢,可香了。“小山从怀里拿出半个馒头,塞进黑丫手里。

    他在镇上能做的活很少,年龄小人又瘦,大部分老板也不会雇他,不过小山嘴甜有眼色,帮别人拿拿东西跑跑腿,给路过的行人带带路什么的一天也能拿到几文赏钱。

    有时候碰到个大方的,还会管他一顿饭,今天这个馒头就是他帮刚搬到镇上的一家人打扫房子主家给他的,他没舍得吃,拿回来给弟弟妹妹。

    醒来后就喝了鸡蛋面汤,一会就消化了,接踵而来的饥饿感让她觉得挠心挠肺的

    黑丫捏着手里的馒头,想起白面馒头香甜的味道,感觉自己饿的胃都开始疼了,可是想起瘦弱的小河,黑丫默默把馒头递出去。

    “我不饿,留着给小河泡饭吃吧。”

    “我给他留了半个,大妹你病刚好,吃点好的补补。”小山摸摸脑袋,开心的笑了。对他来说,能照顾好家里,看着弟妹吃点好的,就感到很幸福了。

    可惜也不是每次都有这么好的运气,很多时候出去一天也拿不回钱来,一天能有个三五文对他来说就是好收获了。

    黑丫掰了一小块塞进嘴里慢慢嚼,分泌的唾液淀粉酶让馒头有一股甜甜的香味。一小口馒头让黑丫吃的泪流满面,里面竟然有麸皮啊,一个没注意卡了嗓子把眼泪都咳出来了。

    上辈子从来没觉得光吃馒头有多美味,现在都快咳成狗了还是忍着没把嘴里那点馒头花咳出来。人的适应能力果然无比强大。(狗:我招你惹你了?)

    “大妹别急慢点吃,来先喝点水。”小山急忙端起炕头的碗递过来。

    黑丫接过喝了两口,“哥,你也吃。”掰了一块馒头,塞进小山嘴里,不过是个十三岁的孩子,正是能吃的时候,每天吃不饱还要为了家人奔波,得了点好吃食就想带回家给弟妹。

    “我尝一口就行,大妹多吃点,今天帮一家干活,可大方了,得了足足七文钱,买了两斤粟米回来,娘刚才熬了稠米粥,我去给你端一碗来。”小河回味着嘴里甜甜的味道,笑嘻嘻的出去了。

    黑丫把馒头收起来,打算留到明天给小丫小河吃,她自己就喝点粟米粥,能把肚子填饱就行。

    所谓的稠,也不过是能见到一碗底的米,喝过粥,小丫爬上炕来,拉着黑丫叽咕了半天才迷迷糊糊睡着了,小山躺在炕的另一边,轻声和黑丫聊着天。

    “大妹,要是天天能得这么多钱就好了,除了咱们吃,还能余点钱给小河买点白米白面啥的,听说白米煮得粥才香咧,熬得稠稠的烂烂的,小河一定喜欢,就是太贵了,一斤就要十几文。”

    她家所在的村子应该是属于中原偏北的地方,主食只有粟米小麦和高粱,大米只有南方产,古代交通不便,自然就卖的贵了些。

    其实她自己更喜欢喝小米粥,无论是普通小米还是糯小米(古代叫黍和稷,基本都统一叫粟米),熬得稠稠的都好喝,只是对于常年吃粟米的人来说,对大米就更渴望一些。

    “等以后有钱了,给你做白米干饭吃,再买两斤猪肉红烧了,浇在米饭上,可好吃了。”黑丫以前挺喜欢做饭,做的最好的就是红烧肉,把紧致上好五花肉切成三厘米的大块放水里焯掉血水,炒锅倒少许油,把冰糖放进去用小火熬化了,等到糖水变得赤红开始冒小泡了就把肉块倒进去来回翻炒上色,然后加入料酒生抽花椒八角大料和葱段,翻炒几下倒进砂锅,再加上开水淹没肉块小火慢炖,三个小时后大火收汁,等汁液变得粘稠红烧肉就做好了。

    想起红烧肉的味道,黑丫感到刚喝了一碗粥的肚子又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