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锄头挥得相当给力

周郎羡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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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大人,慎言啊!

    什么叫穷军户?

    说起来,咱们不也都是军户吗?

    这是咱们的弟兄们!

    让弟兄们跟着打仗,脑袋别在裤腰带里,跟鞑子们拼命,跟流贼们拼命……

    过了今天,还不知道有没有明天呢。

    当然得让他们吃好点。”

    赵诚不悦地看了吴春一眼,理所当然的语气。

    吴春顿时被噎住。

    赵诚说的话,太过理想化了。

    宣府镇,乃至整个大明,是什么样,谁不知道?

    偏偏人家站在道德制高点,他还真没法反驳。

    身后,跟着的家丁们盯着那些饭菜,直咽口水。

    听着赵诚的话,心里更是暖暖的。

    要是当官的都这样,他们也敢拼命啊!

    都是大好男孩儿,谁比谁差了?

    “后面的兄弟,你们当家丁一个月能拿多少粮饷?五两?”

    赵诚看着后面家丁的反应,暗暗好笑,突然开口问道。

    “三……三两。这是实际拿到手的。”

    那名家丁条件反射一般说出,然后,有些不安地看了吴春一眼。

    “三两,有点少啊!现在边军家丁,一般能拿到五两吧?

    甚至有更高的。”

    明末边军待遇极低,但家丁待遇并不低。

    普通军士,每个月三五斗的,还经常被拖欠。

    但作为最精锐的家丁,这是将官们的底气,他们的粮饷是不会被拖欠的。

    而且待遇都极好。

    不光是有棉甲穿,每月的粮饷,普遍都在五两左右,甚至更高。

    一个人做家丁,轻轻松松能够养活全家。

    明末的家丁,几乎是唯一敢拼命的一部分人了。

    打流寇,打鞑子……

    几乎全都是靠家丁。

    “不少了!”

    吴春有些不高兴地开口了。

    这个赵百户,这是当面动摇他手下的军心啊!

    “我们顺圣川东城,不直接跟鞑子们交锋,每元三两粮饷,是养兵千日。

    我吴某人自认为没有亏待过兄弟们,待遇不比其他同僚低。”

    “呵呵!”

    赵诚淡淡一笑。

    “问题就在这儿啊!因为大家都一样地烂。”

    “你……”

    吴春眼睛一瞪,怒气又往上涌了。

    最终,强压了下去。

    赵诚伸手在那个家丁肩膀上拍了拍。

    “兄弟,知道我们强地军什么待遇吗?

    强地军普通军士,每月1000元粮票起步。

    我们强地的小斤,一千斤差不多是五石左右。

    而且,现在粮票价格飞涨,这是我给军士们变相的福利。

    你们可以考虑来投靠我们强地军,我们的大门,随时像你们敞开。”

    赵诚给手下人都发粮票。

    现在粮票价格飞涨……

    这种福利,就相当于后世大城市土著分房的人,享受房价飞涨的福利一样。

    “赵百户,你怎么能这样?”

    是那个千户都急了。

    这是当众挖墙脚啊!

    这锄头挥得还相当给力。

    就连他们都心动了。

    一个月能拿五石粮食……

    要是十年前,五石粮食,跟五两银子,其实是差不多的。

    但现在,粮价飞涨,家丁们的待遇可没跟上。

    再看那些家丁,明显都心动了。

    “哈哈哈!三位大人着什么急?

    开个玩笑!开个玩笑嘛!”

    赵诚打个哈哈,遮掩过去。

    不过,却是趁机向家丁们抛个媚眼。

    吴春三人都快要气炸了。

    但是,拿赵诚丝毫办法都没有。

    就在这时,突然有歌声传来,由远及近,无数个声音汇聚在一起,声音洪亮。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

    喀秋莎站在那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喀秋莎站在那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姑娘唱着美妙的歌曲,她在歌唱草原的雄鹰;

    她在歌唱心爱的人儿,她还藏着爱人的书信。

    她在歌唱心爱的人儿,她还藏着爱人的书信。

    啊这歌声姑娘的歌声,跟着光明的太阳飞去吧;

    去向远方边疆的战士,把喀秋莎的问候传达。

    去向远方边疆的战士,把喀秋莎的问候传达。

    驻守边疆年轻的战士,心中怀念遥远的姑娘;

    勇敢战斗保卫祖国,喀秋莎爱情永远属于他。

    勇敢战斗保卫祖国,喀秋莎爱情永远属于他。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

    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歌词非常地美妙,又非常地热辣大胆。

    倒像是南蛮子们的风格。

    但是,吐字清晰,声音非常好听。

    歌声唱到这里的时候,整齐的脚步声传来。

    从敞亮的玻璃窗向外看去,可以看到一队队军士正排着整齐的队列走过来。

    他们都穿着崭新的鸳鸯战袄,鲜艳火红。

    扛着滑膛枪,枪管上都带着刀子……

    寒光森森。

    雄壮!

    威武!

    当这支队伍迎面过来的时候,给人一种很强的压迫感。

    小伙子们全都昂首挺胸,昂扬自信,歌声震天。

    吴春三人,何曾见过这种场面?

    他们带了一辈子兵,祖祖辈辈,都是千户官。

    但他们见到的兵,要么就是普通军户那样,叫花子一般,死气沉沉,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

    要么就是家丁们那样,桀骜不驯。

    像这样的兵,他们可从来没有见识过。

    “难怪可以打败鞑子们!”

    吴春沉吟一句,咽了口唾沫。

    扭头看看赵诚,眼中真的带着忌惮了。

    这个小小百户官,怎么恁地会带兵?

    “大人好!”

    看到赵诚,这些军士们立正了,脚下一磕,右臂甩起,高高举过眉头,敬了个礼。

    这个礼节,是大明所没有的。

    但是,能给人很强的震撼感。

    吴春三人的血,也跟着热了一下。

    “啪!”

    赵诚立正,回了一个礼。

    “兄弟们辛苦了!

    用餐吧!”

    军士们都把枪整齐地靠在墙边,以小旗为单位放好了。

    然后,排着队伍,每人拿了一个银灿灿的盘子,开始去打饭。

    “我们吃谁的饭?”

    一名强壮的军士在队伍前列高喊着。

    “我们吃赵大人的饭!”

    所有军士齐声高喊。

    “我们听谁的话?”

    那名军士再次高声问道。

    “我们听赵大人的话!”

    几百军士,声音震天,炸雷一样,炸得人热血沸腾,炸得人来不及思考其他。

    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吃赵大人的饭!

    听赵大人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