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九章 恨得刻骨!

素色的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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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_86272为了让自己表现的像个寻常百姓家出身的人,年轻男子强抑住心里的怒火,使劲儿的咬了一下唇瓣,告诉自己,现在还不是跟姜嫂计较的时候……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更何况,他还用不着等十年那么久?

    他只要忍过了这一时去,帮他家将军把大事办了,介时,他升官发财,还不是想怎么收拾这么泼妇,就怎么收拾?!

    到时候,看他不把她踩在脚下,拿鞋底子,可劲儿的碾她的这张蠢脸才怪!

    早就感觉到年轻男子心怀不轨的孙大和几个没能坐上马车走的采药人,在听了姜嫂骂人的话之后,也忍俊不禁了起来,他们早就瞧着这人不爽了,要不是冲着王诺兰没撵他走的面子,早就开口喷他了,哪还用等到如今,姜嫂开口!

    他们受雇于王诺兰,来帮她找寻明年春天需要采摘的草药,她待他们客气,每天清晨带人来给他们送早饭,那是她的仁德,那小子,一个不相干的外人,来凑得什么热闹?美食可口,他们又不是吃不完,他跑来分一杯羹不说,还要死缠烂打的,让他们教着他辨认药材,他们又不欠着他的,凭啥就要听他墨迹絮叨的烦人

    活该!

    对,就是活该!

    那姜嫂,可真是骂得漂亮!

    众人这么想着,便都齐齐的拿自己不屑的眼神儿,看向了年轻男子,鄙视之意,清楚的让人不用寻思,就能看得明白!

    遭姜嫂一个人挤兑谩骂,年轻男子都是在勉强压着一口火儿的,这会儿。更是让一群人都使不好的眼神儿看了,他哪还忍受的了?

    当下,气得面红耳赤,狠狠的一跺脚,就拧身直往他来时的方向,江南大营的所在,狂跑离去!

    山脚树林里。王诺兰已经唤回了跑出去狩猎的豆丁。这一次,豆丁的嘴里,没有叼野兔。身上,也难得的露出了狼狈,一只让人看不出是什么的东西,被它咬住了尾巴。走三步,歇一歇的拖了回来。

    “瞧你这邋遢样子!一会儿回了家里。可得给你洗个澡了!”

    收养豆丁也算有些时候,除了抱它回去的那天之外,王诺兰还真就没见过,它什么时候。又像现在这样脏兮兮的,快步上前,把它从地上抱了起来。一边儿给它检查,有没有受伤。一边儿教训起了它来,“我又不是养不起你!你贪玩,抓只野兔耍耍,也就得了,这……这费劲儿巴拉的弄了这么只什么玩儿回来,瞧,把毛儿都弄脏了罢?这要是伤着了哪里,以后那块儿都长不出毛儿来了,还不得难看死你啊!”

    说是这么说,但是还是在整理完豆丁身上的脏东西后,移步去了它拖回来的那只野兽旁边,慢慢的蹲下身子,查看起来,“这是一只没成年的野猪,豆丁,你不错啊。”

    野猪,这比豺狼虎豹,更令猎户头疼的动物,因有箭矢都难刺入的硬厚的皮甲,而让人不得不对它望而却步……豆丁还是只奶牙都没退完的崽子,于理,该是没本事捕获到这种花费一个狼群倾力合作的劲儿,才仅仅是有可能捕获到的厉害野兽才是……

    对野猪的厉害,王诺兰也是有些耳闻,快步走到那已经死透了野兽旁边,细细端详,确认了它的确是野猪,不是城中百姓家走失的家猪,才是本能的咽了口唾沫,看向还被她抱在怀里,只是显得有些狼狈,并没当真受伤的豆丁,“豆丁,这只野猪……是你自己猎的?”豆丁是只小崽子,不可能回答王诺兰的话,但,它不会说,不代表王诺兰不会看啊,于是,王诺兰走了过去,翻了翻野猪的尸体,拧眉察看了野猪脖子底下的致命伤口,才缓缓抬头起来,郑重的点了点头,“喉管被咬破,死于窒息,獠牙折断了一根,应该是在痛苦挣扎的时候乱跑,撞到了什么地方。”

    这么一说,王诺兰才是蓦地想起,之前时候,她曾亲眼目睹的,豆丁跟肥野兔的“殊死搏斗”,当时,它也是只朝着肥野兔的喉咙动口,速度之快,说是让她瞧得眼花缭乱,目瞪口呆,都不为过。

    这次,又是咬得喉管。

    虽然一个是兔子,一个是野猪,但……豆丁的这种狩猎本事,又是从何处学来的呢?

    总不可能,是无师自通的罢!

    这小豆丁,算来,也是个天才啊!

    ……

    隆庆皇帝和神机营的出现,让前来挖掘“宝贝”的十几人,当场就僵硬在了原地,待回过神儿来,已是被制住了行动,想挣扎也不能了。

    挨了一脚,又遭了一顿破口大骂,萧远才彻底认出,站在他面前的这个怒火中烧的人,是他父皇,隆庆皇帝!

    “父,父皇?”

    在看清来人是隆庆皇帝之后,萧远原本还带着恼怒的脸色,下一刻,就变成了惊恐,“父,父皇你……你老人家怎么在这儿?!”

    “朕不是你父皇!朕没有你这样混蛋无耻,薄情寡义的儿子!”

    隆庆皇帝刚才就险些被气背过气去,这会儿,看着萧远的反应,就更是忍不住恨起了他来,想他自己,向来珍惜一切的一个人,自以为这辈子,上对得起天地,下对得住良心,哪曾料,这老了,老了,却反倒是,被萧远这个逆子,给败坏了名声!

    这个败家子,干什么不好,干什么赚不到银钱花用,他怎么就……就能做得出来这种,卑鄙事情来!

    这些金树叶子,可都是大明朝百姓,给孝恪太后的供奉和崇敬,都是他身为一国之君,对他母亲的尊重和敬仰,这逆子,逆子!

    萧远从小跟在隆庆皇帝身边长大,因生母早亡,而一直倍受疼爱,他了解隆庆皇帝,确切的说……是了解隆庆皇帝的骄傲和执拗,龙有逆鳞,触着必死,而现如今的他,偏偏把隆庆皇帝仅有的两片逆鳞,都敲打了个难看……就算他是隆庆皇帝的儿子,就算……隆庆皇帝一直对他疼爱有加,颇多容忍……也同样,改变不了他这一次所处的,必死之局!

    原本,他是不用出来的,就像他正妃所说,跟这些身份低贱的人们一起,做这种挖掘牲畜尸体的事情,实在是有辱他大明朝大皇子的身份,当然,他自己,也是这样觉得,若不是受了他的那个手下蛊惑,怕这些家伙私吞了,他也不可能……等等!

    那个手下!

    他的那个手下!

    他若不是受那人的蛊惑,也不可能快马加鞭,大老远的从皇城赶来这种兔子不拉屎的该死地方,更不可能……被隆庆皇帝抓了个现形,避无可避,连狡辩都不能!

    那家伙,有问题!

    他一定是……是受了旁人收买,故意要坑害他的!

    这般想着,萧远便是本能的四下找寻起了那个坑害他的手下来,如果,如果能找到那人,他或许,或许还有一点点可能,跟隆庆皇帝狡辩一番,就说,就说是他受人蛊惑,跑来这里寻宝的,对,就是这样,索性不过是一张藏宝图的事儿,要绘制出来,还不是轻而易举的吗!

    而只要,只要他能把这件事推脱出去,让自己能干干净净的置之事外,以后,他就还有东山再起之时!

    隆庆皇帝已经快五十岁了,并非外界传言的那样,才刚三十五六,他已经老了,心力体力都不行了……他萧远要斗的人,不是他隆庆皇帝,而是,他的那三个兄弟,尤其是,那个贱婢所生的家伙,萧一奇……

    未及萧远琢磨完,一个既熟悉,又让他恨之入骨的身影,便映入了他的眼帘。

    萧一奇。

    那个让他一直都当成是最大敌人,都人所生,却占着一个皇子名号的下贱玩意儿!

    虽然,萧一奇一直都称呼他大哥,以比实际年龄小了五岁的生辰八字过活,但萧远却是知道,他,才是隆庆皇帝真正的孩子子,尽管,不是嫡出。

    大明宫规,帝子无嫡庶,立长立贤。

    萧一奇这个不敢承认自己真正生辰的人,从来,都是他萧远最大的敌人和对手,一直……说句不客气的,萧远伙同他人劫掠这些金树叶子,并不是因为他手里缺了银子花用,而是因为,他对孝恪太后,他的皇祖母,恨得刻骨!(未完待续)

    ps:感谢大家支持,大雨中,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