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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_86272原本还在懊恼,自己没了哄瑞儿的机会,这一听王诺兰说的,春年先是一愣,继而,便忙不迭的答应了起来,“夫人说的对得很呢!我可以用勺子喂小少爷吃东西啊!就刚才,小少爷还在老夫人吃饭的时候,扳着她的勺子,舔了好几口粥呢!我保证,用勺子喂,绝对没问题的!”
“那就这么定了。”
听春年说,瑞儿已经开始嘴馋,自己扳着勺子尝过了粥的味道,王诺兰不禁一喜,俯身,又揉了揉豆丁的脑袋,就把这事儿,一口敲定了下来,“一会儿,你就去把我的这决定,告诉那两个奶娘,让她们早作准备。”
一般的小孩子,都会在刚刚开始的时候,对勺子有抵触和不喜,需要很费一番工夫,才能令其适应和习惯,而瑞儿……竟是自己对勺子感了兴趣,自主的把嘴凑去了勺子上面尝东西,这可是,一百个孩子里,都未必能挑出来一个的情况!
姜嫂知王诺兰不是个容易被说服的人,她决定的事儿,莫说是她这么个下人,就是萧一奇那一家之主在这里,也未必就能让她改变心意,心疼着瑞儿,颇有些无奈的点头答应了一声儿,就告退下去,去西侧院跟奶娘吩咐告知去了。
再说树林里的情况。
第二天一早,王诺兰起身用过早饭,和老将军夫妻打过招呼后,就带着豆丁一起,来到树林里。
豆丁是一条野狗,自然喜欢自由,没一会儿就在树林里跑的不见踪影了!
“,这个豆丁。等它回来,我定要好好的收拾一下它,让它调皮!”王诺兰佯装生气,虽然这树林看上去不是很危险,但是王诺兰也不想豆丁出现什么意外!
没一会儿,让王诺兰惊奇的是,豆丁竟然回来了!
“小崽子。你去哪里了?害的我担心!”
小豆丁没有回应王诺兰的问话。它看着王诺兰,然后转身又跑向了来时的路!
“喂,你回来啊!”王诺兰看着豆丁远去的背影。有些生气,太胡闹了,“等我抓到你,非打你屁股不可!”
可是。等追上了豆丁之后的王诺兰才发现,原来小豆丁是想给她一个惊喜啊!
那东西。竟然是灵芝!
灵芝是喜欢阴凉和潮湿的菌类,在气温十五到三十五摄氏度之间,都能生长,共分赤芝。黑芝,青芝,白芝。黄芝,紫芝六种。虽对症不同,但每种,都是非常珍贵的药材,且皆有令人延年轻身的功效。
野生的灵芝,通常生于悬崖峭壁或腐朽老树之上,因采摘困难,即便是最最常见的紫芝,完整的一株,市价也要值七八百两银子,但饶是这样的高价,也依然是,有价无市。
王诺兰不缺钱,但这有价无市的灵芝,却是她舍得银子,也弄不到手的东西!
欢喜的伸手,揉了揉豆丁的脑袋,王诺兰小心的跪在地上,先把里面的小兔子一只只的掏出来,放到自己脱下来,铺平在地上的斗篷里,然后,才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近乎是把整条手臂都伸进了兔子洞里去,才把那看起来足男子手掌大的灵芝抓到了一个边儿,小心翼翼的拖了出来。
刚才在兔子洞里,光线昏暗,让这灵芝既不显大,又没法儿辨认品类,这会儿,到了外边的阳光下面,王诺兰才是彻底看清楚了它的全貌。
这是一株白芝,芝冠有碗口那么大,通体米黄,一看就是有些年份的宝贝,非寻常紫芝可比。
用丝帕将灵芝包裹起来,塞进衣袖,王诺兰打算,不跟任何人提起此事,当然,这个任何人,不包括萧一奇。
摸了摸被自己藏好在了衣袖里的灵芝,王诺兰本能的就想起了,以前时候,曾听她的一个病患,好奇的跟她问询的一件事情,那病患是个十一二岁的孩子,因得了小儿麻痹症,双腿肌肉萎缩,而不能下地行走。
那孩子有一张婴儿肥的圆脸,眼睛明亮的,像是天上的星,他跟她问,“神医姐姐,我看书上说,千年的灵芝和万年的人参,连死人都能救活,如果,我是说如果,我也能得到那么一株神草,是不是……也能恢复健康,跟别人家的小孩子一样,下地走路?”
当时,她真的很想说一次谎,骗骗那个坚强的让人心疼的孩子,告诉他,的确是有那么一种神草,可以让他不用忍受任何痛苦的站立起来,让他有坚持下去,不要放弃治疗的勇气。
但,她还没来得及编出谎言,那个孩子的话,就又把她惹了个热泪盈眶……
那孩子说,神医姐姐,你可千万别把这个秘密告诉我爸爸,为了给我治病,他把家里的房子都卖了,做好多份工作,每天早晨天不亮就出门去工作,半夜了才回来,我已经好久好久,都没见过他了,我家穷,你可不可以,怎么便宜,怎么给我治?我不怕疼,真的,完全不怕疼的!
“宝贝,你现在,该是已经上大学了吧?”
想起那个孩子康复离开时,回头看着她幸福微笑的样子,王诺兰便忍不住唇角微扬,不由自主的笑了出来,“用自己双腿,在操场上奔跑,是不是很开心?”
给那孩子医病,王诺兰是没要半分钱诊费的,确切的说,是连药费,都未讨一分,她清楚的记得,那个孩子病愈后离开半年有余的那个除夕,她收到了一张,完全是用手画出来的贺卡,贺卡上说,神仙姐姐,这辈子,我要报答爸爸妈妈的生养恩情,不能陪伴在你身旁,如有来世,我一定早早的去寻你,保护你一辈子。
轻轻的叹了口气,王诺兰收回飘远的心思,俯身,拎起了那些蜷缩在她斗篷上的小兔子,一个偶然,与蹲在她脚边,已经把死透了的肥兔子硬拖来了的豆丁四目相对,“宝贝?”
不知是不是心有所想,目受其惑的关系,这一眼看去,王诺兰竟是觉得,豆丁那双亮得像星星般得眼睛,跟她记忆里的那个孩子,相似的如出一辙。
豆丁只是只小狗崽子,对“吃”“喝”“睡”“玩”这样简单的词语,还勉强能理解过来,面对王诺兰的这声拧眉低唤,又哪里能明白?
不解的歪头,打量王诺兰这主人一番,豆丁试探性的松开嘴里咬着的,肥兔子的耳朵,跟刚才般的蹲坐下来,想要藉此,来换她的开心和欢喜。
看着豆丁的表现,王诺兰苦笑着摇了摇头,伸手,揉了揉它的脑袋,暗叹一句,果然是她想的太多,神经质的看什么都像是跟以前有关联的了,就俯身下来,拎着肥兔子的耳朵,唤上豆丁,往树林外边走去。
树林外的营地里,孙大和一众采药人已经都吃好了早饭,连采药和做标记的工具,都已经准备妥当,见王诺兰一手拎着一只肥兔子,一手拎着斗篷的从树林里出来,忙快步迎了上来。
“豆丁咬死一只野兔,我见那母兔子死了,小兔子没了依靠,就把它们都捡了回来,打算养在院子里面,等长大些,再送来野外放掉。”
王诺兰并不是个喜欢用假慈悲,来为自己换美名的人,她从豆丁的嘴里救下这些小兔子,也不是因为“不忍”,她只是觉得,那母兔子那么拼命的想要保护自己的孩子,颇有些值得尊重,当然……更重要的是,这些小兔子,都才只有巴掌大,去了毛和骨头,剩下的那点儿肉,给豆丁塞牙缝儿都不够,与其赶尽杀绝,倒不如带回家去养大些了,再丢回山里来,给豆丁再打猎着玩儿,来得合适。
竭泽而渔,终将无鱼,何苦来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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