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小豆丁

素色的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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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诺兰让姜嫂去请了给医坊供药的草药商孙大,跟他交代,明年春天的时候,她需要买一些未经炮制的新鲜草药,来配制一些特殊效用的药来使用,该什么价钱,还什么价钱。

    但需要他带她去见一见给他供药的采药人,跟他们交代,她要的那些药材,需要什么时候采摘,采摘之后,要如何保存,以及,趁着这大冬天,没长起春草来的时候,去一些会有这些草药的地方转一转,跟他们指认一番,以防到了明年春天采摘的时候,又要找寻又要采掘,错过了最好的时候。

    当然,她也不让人家这大冷天的白忙活,一天,一两银子每人,管三顿饭,夜里在营地值守的,再额外多给一两

    孙大之前和王诺兰打过招呼,知王诺兰不是差钱的人,也仗着自己跟采药人们多年的交情,不怕被人撬走关系,稍稍想了下之后,就跟她应承了下来,当天下午,就带了十几个采药人来了医坊的院子,把他们引见给了王诺兰认识。

    现在天气寒冷,还能拿到一天一两银子的收益,这可是很让采药人们欣喜的事儿,想他们寻常时候,适合采药的好季节,不攀山登顶的去那些凶险地方采摘药材,一天里,都是很难赚到这么多的银子,尤其是在听了王诺兰说,在搭建的营地里值夜,每天还可以多拿到一两银子的贴补,这些采药人们,更是一下子就沸腾了起来!

    “我一个妇道人家。家里还有个没满周岁的孩子,肯定是不合适住在营地里的,找寻药材的工具颇多。来回搬挪,又浪费工夫。”

    说到这里,王诺兰稍稍顿了顿,抬头,看向站在跟她离了五步远位置的孙大,就继续往下说了起来,“现在是冬天。天短,来回搬运工具的话,一天里。少说也得折去大半天,不划算的很,我家夫君不在,你就帮我多费费心吧。孙掌柜。”

    “夫人只管放心!出去认药的这几天晚上。我也住营地里面,跟他们一起,帮夫人照看工具,标记地点!”

    孙大一个草药商人,当然不可能是冲着这一天二两银子的好处去的,他喜欢研究药理,觉得若能在此行里,跟着王诺兰一起找寻草药。一准儿会有所“收获”,让自己对许多药材的了解。更进一步……

    有了这种求知的念头在,付出一点辛苦,跟采药人们一起住在营地,自然也就不是什么值得为难的了,“夫人只管告诉小的,需要找寻的草药,都在什么附近,叫什么品名,小的就可以带着他们这几个老师傅,在那附近仔细找寻标记了!

    “那就劳烦孙掌柜了。”

    王诺兰要的,就是这孙大也留在营地里面,他是这小镇里的大草药商人,家里也是有不少下人的,如果,他能留在营地里,跟那些采药人一起值夜,结果,就会毫无意外的,有他家里的下人跟着,甚至,带上嗅觉灵敏的猎犬和马匹。

    在这个穷人性命不值钱的年代,那几年之前监守自盗的把金树叶子占为己有,现如今,等到了风声过去,想要把金树叶子融掉,兑换成金子的人……可以毫不顾忌的使人杀死七八个采药人,但,要对孙大这样,可以算是有些身份,在这小镇里威望还算不错的人动手,还是需要酌量一番。

    毕竟,那人还是不敢太过招摇,惹人耳目。

    死几个穷苦的采药人,至多是那些采药人的家里人去官府里闹一闹,官府象征性的查一查,查不出什么来,也就那样儿了,即便是查出了是跟军队有关的……也是一样不敢出声儿,但孙大这样的,家里在皇城里都有生意的商人,可就不一样了!

    这小镇的官府不管,他家人还可以去皇城里告状求人,介时,上面一个“彻查”的命令下来,这见不得光的事儿,可就包不住了!

    那监守自盗的人,既是已经忍了好几年,没动用处置这些金子,自然也就有那耐心,力求稳妥的,再多等这几天。

    眼见天气还冷,再怎么稀罕钱的人,也是要归家去吃饭的,就挖几具马匹尸体出来的事儿,找几个稳妥人,几个时辰就能挖完,再趁着人都去吃年夜饭了,不会随便跑出城来溜达的档儿,把金子都从马匹的尸体里抠出来,装箱运去过年时没人会光顾的熔炼铺子化掉,聚成金锭子……这么冷的天,等人回去吃完了饭,第二天回来时候,土都能重新冻起来了,什么痕迹麻烦都不会留下,何乐而不为?

    事宜早,不宜迟。

    虽然王诺兰料定,那借用马匹尸体,来埋藏金子的人,一准儿会选在晚上,带人来挖这些金子,但为了以防万一,以及配合萧一奇的“行动”,她还是决定,尽早的让孙大带上采药人们去往山脚,把营地就建在那埋了马匹尸体的冻土正上,给那暂不能确定是当年未死的那三个人里的一个,还是全部的监守自盗之人,开始施加压力,让他们心慌起来。

    隆庆皇帝好歹也是一国之君,再怎么重视这金树叶子的事儿,也不可能大晚上还留在不是皇城的边远小镇,不去参加一年一度的宫宴。

    她想让这事儿成,就必须得给那人施加足够的压力,让那人乱了阵脚的,提前沉不住气的把东西挖掘出来,而且,还要正正好儿的让隆庆皇帝,亲眼所见!

    给孙大预支了一百两银子定钱的第二天,过了晌午,王诺兰便让车夫吴哥准备了马车,同时还抱上吴哥养的一只小狗崽子,直奔小镇的东门口而去,跟约好了在那里集合的孙大和一众采药人碰面儿。

    车夫吴哥已经在王诺兰的提前授意下,跟卖菜人提前打听好了掩埋马匹尸体的大约地点,见上了孙大和采药人之后,就驾车在前领路,直奔那一处地方而去。

    卖菜的人是个仔细人,埋了马匹尸体以后,临要走了,特意又回头瞧了一眼,有没有落下自己的铁锹铲子之类的工具,多看一眼,自然,也就对这让他累得腰酸腿软的地方多了一分熟悉,而那埋东西的人,为了自己以后好找,肯定也要找个能当做标记的东西,比如,那土坑旁边,就有一棵碗口粗的歪脖子树。

    孙大提前给每个采药人都支了十两银子的工钱,自己手里留了二十两,以备不时之需,那八个采药人得了银子在手,跟各自家里交了,就都穿了厚实,拿了药篓药铲等一应工具,欢欢喜喜的出了门来,见王诺兰来了,忙跟着孙大一起,上前来行礼。

    那小狗崽子虽是吴哥捡来的,但是毕竟吴哥住在王诺兰家里,跟着王诺兰混了几天,吃得好,喝的好,还有暖和的地方睡觉,时不时的,还有她帮忙顺毛,自然是毫不犹豫的,就认定了她这个对它好的无以复加的朋友,甚至,抛弃了吴哥这个主人,她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不说,有遇上旁人跟她说话的声音比寻常时候高了,都要呲牙威胁一番,表达它对那人的不满。

    用王诺兰的话说,豆丁这小家伙,将来一准儿会是个护主的,瞧现在,这奶牙还没退,就敢这么跟人凶了,等以后长大,八成儿是要呲牙威胁都省了,直接就动嘴咬的。

    刚把豆丁捡回来的时候,车夫吴哥因为看它瘦瘦小小,又没什么精神,就对它没抱什么能养大的希望,不想,他随口跟王诺兰说的一句,建议她再买条别的狗备着的话,就被它给记恨在了心里,任他怎么“收买拉拢”,都不肯原谅,连经由他手,从厨房里端出来的肉,它都是宁可饿着,也绝对不闻一下,经由他手倒进盆里的水,也是宁可渴着,也绝不舔一口。

    车夫吴哥是军人出身,最喜欢的,就是有骨气的东西,瞧豆丁对自己的“收买”油盐不进,本能的就更喜欢起了它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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