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做什么生意

素色的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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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也是好心,大师,你就别教训他了,经过这次,以后,他该是也不敢再瞎用手拍东西了。”

    见小学徒被金银匠教训,又怕又疼的红了眼珠子,王诺兰顿时便自责了,忙不迭的把他揽到了自己的身后,就挡护起来,“他还是个孩子呢,哪个孩子也不是打一生出来,就能懂事儿的不是?你就卖我个面子,别再教训他,刚才,他也是吓得不轻呢……”

    被王诺兰揽到身后的小学徒,先是微微一愣,继而,便从后面抱住了她的腰身,“哇”得一声就哭了出来,一边哭,一边伤心的念叨道,“夫人,夫人,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为什么第一回见你,就,就觉得你亲切了,你像我娘,我娘还活着的时候,从身后看,就,就跟你一模一样……”

    小学徒的举动,让王诺兰稍稍滞愣了一下,片刻之后回过神儿来,便伸手把他揽回了身前,蹲下身子,轻轻的摸了摸他的脑袋。

    她也是刚刚从金银匠刚才的说话里才知道,小学徒,是个没有爹娘的孩子,她也曾是个孤儿来的,她能体谅,同为孤儿的心情。

    “乖,我做你干娘好不好?”

    伸手,揉了揉小学徒的脑袋,王诺兰一如当年,她师父去孤儿院里领养她似的,对小学徒这个孤儿,伸出了亲情之手,“以后,你就叫我娘,怎么样?”

    “我这样称呼夫人,老爷怕是要不乐意的。而街面上……碎嘴的人又多,总难免要给夫人惹麻烦的……”

    王诺兰的话,让小学徒先是一愣。继而,便有些期待,又有些惶恐的“两难”起来,“可夫人不嫌弃我,想要让我给夫人当干儿子,我也喜欢夫人,愿意……”

    “那你就叫我干娘吧。”

    人言可畏。对王诺兰这个从外边儿搬来的人,就更是如此,王诺兰稍稍想了想。觉得小学徒说的不无道理,便轻轻的点了下头,给了一个折中的法子出来给他,“我家老爷不是个小气的人。待他从皇城回来。我来跟他提这事儿,他一准儿答应的!”

    “干娘!”

    听王诺兰这么跟自己保证,小学徒顿时便喜笑颜开了起来,不及她再说什么,就高高兴兴,痛痛快快的喊了她一声儿,然后,喊完了她。又笑嘻嘻的踮起脚来,亲了王诺兰的手臂一下

    金银匠虽然再三推辞。但在王诺兰的坚持下,还是没能说服的了她,颇有些不好意思的收下了她给的,价值一千两银子的银票,就留下小学徒在王诺兰这里继续玩耍,托辞铺子里还有其他生意要忙活,离开了。

    金银匠不是个财迷的人,不然,也不可能把小学徒这昔日好友的孩子养在身边,倾尽心力的教导,更不会对王诺兰甘心奉上的一千两手工钱再三推拒,他说是铺子里有生意要忙,其实,真正打算的,是要把他自认为,不该他得的,多出来的那一部分银子,去钱庄里兑成现银,然后,等小学徒在王诺兰那里玩耍回来了,就教着他用这些银子,打制一副上好的首饰出来,以“干儿子”的名义,送给王诺兰当礼物。

    留小学徒在家里玩耍了一会儿,喝了让孙嫂去给他煎好的五味解毒饮,听他说,金银匠家里就只他一个光棍儿人,以前的老婆在生孩子的时候难产,娘俩一尸两命的没了,王诺兰便是对这金银匠有了些同情起来。

    “孩子,等会儿干娘让厨娘给你做些好吃,你带上回去给你师父吧。”

    看着小学徒狼吞虎咽的吃饭夹菜,还一个劲儿的夸赞好吃,王诺兰便是大约明白,他寻常跟金银匠在铺子里,是过的什么日子了,“他教你手艺,又养活你,说是你的再生父母都不为过的,你该感恩,该孝顺他的,知道么?”

    小学徒被金银匠留在身边学艺,已两年有余,当时,他是家里遭难,被爹娘使家里下人偷送出来,“寄养”在了这连名字都没有,几近与世隔绝的小镇上的,金银匠一直待他很好,把他当自己孩子般的照料,但……却终究是个没当过爹的粗人,大多时候,都只是觉得,能让他吃饱穿暖,学到将来能够谋生的手艺,就是足足够了,极少关心他心里的想法,像柳轻心这样的,跟他亲近,陪他说话的时候,就更是少之又少。

    “谢谢干娘!”

    听王诺兰跟自己提起金银匠,小学徒的脸色蓦地一红,这才是想起,自己留在了这里吃饭,金银匠在铺子里,一准儿还是在饿着肚子的,“我回去了,一定跟师父告诉干娘待我的好!”

    “吃吧,多吃点儿。”

    经过几天的调养,王诺兰的身子已经好了许多,由低血糖引起的头晕情况,也比以前少了许多,她笑着揉了揉小学徒的头,动手帮他又夹了些菜到碗里,就把目光移向了那只装了奇怪蝎子的竹筒。

    蝎子是冬眠的动物,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习性方面,也是喜欢岩石缝隙这样的处所,而医坊的铺面,却是十成十的榫卯结构木建筑,这蝎子,是从何而来,又是怎么到了孙嫂的衣服上的?

    而且,像这样的一只,毒性厉害的堪比毒蛇的蝎子,又是怎么做到,在医坊里藏身,而未被婆子们发现的?

    这般想着,王诺兰便不自觉的仰起了头来,看向了自己头顶上的木制楼板。

    没有缝隙。

    也没有破损。

    可看这蝎子落下在孙嫂衣服上的位置,却分明是从上面坠落的。

    这事儿,有些诡异和蹊跷,王诺兰打算,把这事儿,写信告诉萧一奇,跟他打听一下,他有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事情。

    小学徒吃完了饭,又带上了王诺兰让厨娘帮他准备的食盒,就欢欢喜喜的出了门,直奔金家银铺的方向而去,给他的师父,金银匠,送吃食回去了。

    医坊的屋顶上,一个干瘦的像是只剩了皮包骨头的男子,盯着小学徒远去的身影,眸子里,露出了难以置信的光彩,这孩子没死……这孩子被他饲养的毒蝎给蛰了,竟然没死,这……这可是他活了二十年,当了十五年的杀手,还从来没遇上过的!

    是这个孩子与众不同,还是……屋子里的那个,他连名字都不知叫什么的女人,医术太厉害?

    男子突然觉得,自己对那买主给付的三千两银子没兴趣了。

    他打算在这不知名的小镇里,买间屋子住下来,观察一下那个被他的蝎子蛰了,还能活下来的孩子,还有……住在这间医坊里的,那个让他生了兴趣的女人,不得不承认,那女人,的确是漂亮的让人惊艳,不然,他也不会一招失手,没把自己养的毒蝎丢准到她的身上!

    几日后,医坊东边隔壁的车马铺子突然易主,一个长得干瘦的少年盘下了那间铺子之后,贴出了告示,转行,贱价售卖车马。

    姜嫂出门采买东西的时候,发现自家换了新邻居,还打算换品类经营,便是习惯性的进里去打了个招呼。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

    跟四邻搞好了关系,以后,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能互相有个帮衬,这一点,再亲的远亲也比拟不了,姜嫂感念王诺兰的恩德,自然就会想着法儿的帮她打点完美这些事儿。

    “我是隔壁医坊家的下人,瞧着咱这儿像是新搬来的,不知……咱这以后,是打算做点儿什么营生啊?”

    姜嫂笑着走进折价出售车马的隔壁铺子,见正在吩咐人搬挪东西的新掌柜是个自己从没见过的外乡人,忙客气的冲着他点了点头,同他说起了话来,“阁下是掌柜,还是掌柜家里的……”

    “我就是掌柜。”

    干瘦男子的声音带着几分沙哑和阴森,让寻常人听着,本能的就会觉得毛骨悚然。

    他抬头,打量了一下姜嫂,脸上的表情像是僵硬着般的动都没动一下,见姜嫂竟是一如既往的冲着他笑,而不是跟寻常人般的露出畏惧和惊恐来,本能的拧了下眉,明知故问的又试探了她一句,“你是隔壁家的下人?你家,是做什么生意的?”(未完待续。。)

    ps:  端午节快乐,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