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见过老爷

素色的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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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一奇再见到王诺兰的时候,已经到了傍晚,她抱着一只方方正正的锦盒,红着脸,从门外走了进来。

    这是什么?难道是什么好东西吗?

    见他还在手扶着床边儿练习走路,先是一愣,继而,便抱着那锦盒,快步走到了他的身边,扶了他一把,示意他先坐下,自己有正经事情要跟他讲。

    “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了诺兰?”

    在人前里,萧一奇都会趁机占便宜的唤王诺兰为自己的“娘子”,但只有他们两人的时候,就是除了个别时候的“开玩笑”,都只称呼名字了,“这么一本正经的……可有些不像你的风格,你该不会是遇到什么事情了吧……”

    “其实也没有什么,别紧张,刚才,我去做了一些药,想着你此番回去皇城,没准儿是会用得上的,怕你认不清楚,就又都贴上了签子。”

    王诺兰一边说着,一边把自己手里的锦盒放到了两人的中间,打开了盖子,把里面的十几只小瓶子,一股脑儿的都拿了出来,抱在自己怀里,然后,一瓶瓶的往萧一奇的手里塞了起来,“这是鱼油,消热解毒,去腐生肌,用于水火烫伤,疗效是极好的,你带在身上,用的时候,我先把伤口用放冷了的开水洗净,涂抹之后,包上棉布,两盏茶的工夫就能止疼,至多一天,就能让皮肤开始重新生长,介时。可能会有些痒,记得不要乱挠……这是紫玉粉,你这卧床休养一个多月。又来不及好好调养,身子定会有不给你面儿的时候,遇上有腿脚抽筋的时候,就用火把这个点了烧成灰,加上热水,就着热吹着喝了,保管你两个月之内。都不会再犯……还有这个……”

    “诺兰,你知道吗?能遇上你,真是我萧一奇这辈子。最大的福分!”

    听着王诺兰一样样的把那些贴了签子的小瓶给自己解释清楚用途,不知道为什么萧一奇已是感动的话都说不利索。

    他还以为,她刚才害羞的偷跑了以后,是会去吩咐婆子们给她准备衣裳首饰。待自己履约前来迎娶她的时候使用。却不料,她竟是……竟是跑去给自己配制了这许多种,几乎涵盖了所有可能,足令自己能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临危不乱,都可以坦然应对的,各种药品!

    “等等,我还没说完。还有这个。”

    稍稍沉默了一下,王诺兰才面露难色的。从自己衣袖里取出了一只跟其他瓶子截然不同的,褐色的瓶子,很是有些犹豫的,递到了他的面前,“这是用曼陀罗花研磨出来的药粉,焚烧产生的烟雾,有致幻的作用,大量吸入,也可以让人晕厥,失去行动能力……这是害人的东西,于理,我这当大夫的,是不该给你的……但想着你回去了,要面对的人,肯定也是会不择手段的,所以……你好好收着,如有必要,就……”

    “嗯,谢谢你,诺兰,不到万不得已,我一定不用它。”

    萧一奇深知王诺兰是医者仁心,不忍伤害无辜,肯拿这种东西出来给自己,定是经过了极大的心里挣扎,一想到这里,萧一奇欢喜的一笑,伸手接了她递过来的那最后一只,跟其他瓶子都不相同的褐色小瓶,小心翼翼的攥紧在了手里,“诺兰,你一个人在这边,也要记得保重,我此去,多则半年,少则一月,如果顺利的话……过完年节,我会寻机会来看你,到时候把瑞儿接回来,压岁的红包和礼物,也会一并带来……”

    两人又说了一会儿话,就到了晚饭时候,婆子孙嫂端了四菜一汤,在门外轻敲了几下门,听到他们答应,便端着饭菜走了进来,小心翼翼的在了软榻旁边的小桌上摆开,就低眉顺目的退了下去。

    许是确定了“关系”,这一餐,两人都觉得格外香甜,王诺兰知道萧一奇喜欢吃什么,时不时的帮他夹菜,而萧一奇也知道王诺兰喜欢吃什么,她给他夹一筷子,他就给她还一筷子,一来二去,两个人就都吃撑了!

    “真饱!以后可不敢这么吃了。”

    摸着自己被撑圆了的肚皮,王诺兰方才发觉,这顿该是只能吃八分饱的晚饭,竟是被她给吃了个十二分,要站起身来,都有些费劲儿了,“早饭要吃好,午饭要吃饱,晚饭要吃少……要是这么个吃法儿,估计,用不了几个月,咱俩就都得吃成……”

    王诺兰没说“吃成”两个字后面的词儿,只是伸手,戳着萧一奇的鼻子,给她往上顶出了个小猪的样子,然后,便开心的笑了起来

    “我也吃撑了。”

    见王诺兰笑得开心,萧一奇也不因她戳着自己的鼻子,暗指自己是猪而生气,只伸手出来,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又瞧了瞧她的,突然勾起了唇角,“诺兰,我瞧你这肚子鼓鼓的样子……可真像是……咳,瑞儿的弟弟,快三个月大了呢!”

    “你说什么?瑞儿的……”

    萧一奇的话,让王诺兰微微一愣,待回过了神儿来,脸色顿时一红,狠狠的给了他一个白眼儿,对他“嗤之以鼻”起来,“瞎说!坏东西!没正经!”萧一奇在屋子里扶着东西走了两天,行动能力便恢复的差不多了,王诺兰使人给他做的,特意加厚的冬衣和棉鞋,也做好了。

    冬衣外边的料子,是用的贡缎,掐银丝的浮纹,衬着竹叶打底的暗花,天青色,穿在萧一奇这皮肤有些带着小麦色的人身上,让他这整个人,都显得精神了不少,他自己绾了头发,用了王诺兰买给他的一只玉簪子在头顶固定好,走出后院的时候,让所有在院子做事的婆子,都讶异的停下了手里的活计,难以置信的瞪大了眼睛!

    这……这是他们家老爷?

    一个多月之前,被车夫吴哥背回来的,像个泥球的……老爷?!

    真是不敢相信,怀疑起了自己的眼睛!这眉目如画,气宇轩昂,只是一言不发的站在那里,就能让人心跳加快,张口结舌的美男子,竟然,竟然是那个被他们当是……当是白瞎了她们家夫人那美人儿的……

    这……这……,这完全就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地造一双的嘛

    用一个词语形容,就是般配!

    对!

    就是般配!

    王诺兰跟在萧一奇的身后出门,听刚才还热闹的院子里,突然就鸦雀无声了,不禁一愣,抬头,便见到了一众婆子,个个儿目瞪口呆的,僵立原地的盯着萧一奇,不知自己是该做什么了……

    扭头,看看萧一奇,正常啊,脸上没什么脏东西,衣裳也齐齐整整的,没闹什么笑话……这些婆子们,这是要闹哪样?难不成是……

    回想起自己刚把受伤的萧一奇搬回来那阵儿,他一声脏污,跟个泥球儿似的,让人完全看不出来样子,之后,又卧榻养伤,一直躺着,没法儿收拾……虽然每天都有擦洗身子,三四天就会清洗头发,但……终究也是不似现在这般,彻底的在木桶里泡了澡,梳理好了头发,换上新衣新鞋般得爽利的……

    也难怪这些婆子们认不出来,她跟他朝夕相处了一个多月,刚才,他换好了衣裳,从屏风后面走出来的时候,她也不也是觉得眼前一亮的吗!

    老话说的对,真是人靠衣裳马靠鞍,这人,打扮和不打扮,就是不可能一样!

    “我说,你们都是傻了吗?没见过老爷吗?都傻站着干嘛?”

    想明白了婆子们发呆的因由,王诺兰不禁一笑,紧一步上前,站在了萧一奇的身边,就跟几个滞愣发呆的婆子们招呼了一声儿,“都过来吧,过来见过老爷!(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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