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不老实的家伙

素色的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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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_86272这个李清虽说长得难看,但是毕竟是这小镇里的人,对这小镇的大小事情,也了解的颇为全面,听王诺兰说还没给孩子寻到奶娘,忙就跟她建议起了最划算,最方便的招人法子,“当年,我家那个黄脸婆刚有第一个孩子的时候,也是奶水不够吃,临时才去的人市招的奶娘,我记得,我家那个黄脸婆那时候才叫一个大方!当时是许了人家管吃管住,五两银子的月钱,结果,你猜怎么着?来应招的奶娘,险些踩烂了我家的门槛儿,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里面挑了一个最中意的出来,那奶娘得了高月银的活儿,可叫一个勤快,洗衣做饭带孩子,全她一个人,就都包了!我觉得啊,你也别不舍得钱,多出一点儿,找个好的,以后啊,有你觉得省心划算的时候!”

    “花银子倒没什么,只要能找到称心的人,怎么都好的。”

    王诺兰心里一惊,喜上心来,答应了一句,笑着扭头,看了一眼那个汉子,从李清刚才的话来看,她听得出来,李清也并不一直都是个小气抠门儿,雁过拔毛,爱沾人便宜的人,这个发现,让她很是开心,对自己能把一个堂堂的汉子“教育好”的这事儿,顿时便更有信心了起来,“时候也不早了,我这就先回去家里,准备今儿晚上的吃喝了,明儿一早,我去你铺子门口儿等你,咱们一起去人市,顺带着,再去瞧瞧早市,买点儿新鲜的蔬果回来。”

    凑合着临时买来的被褥睡了一夜,临到天亮,王诺兰便在委屈中被饿醒了起来。

    以前,她总听她的那些病人们说,由于这样或者是那样的原因自己会时不时的被饿醒,当时的王诺兰对此根本不屑于顾,她还觉得是她们太娇气,现在,自己亲身体验了,才是明白,饿,根本就不是“不娇气”就能承受的了的,这就像……就像胃里有一只饿了的小虫子,闹腾起来,就能让人抓心挠肝一般!

    这可怎么办?王诺兰有些为难!古代不似现代,家里能备上一堆的零食儿,什么时候饿了,就打开一包来吃,而王诺兰,是在古代……这在现代里,也只会煮面,煮鸡蛋的人,到了这买不到方便面的古代,仅剩的“煮饭技能”,也就只剩下了煮鸡蛋!

    煮了几只鸡蛋,挑出了其中没有被煮破的,剥掉蛋壳,凑合着吃了充饥,王诺兰苦笑了一声,只觉得,将来自己过的日子,漫长的有些可怖。

    她需要适应的,不仅仅是变成一个孩子娘,更多的,恐怕是,要让她自己,变成一个属于这个时代,适应这个时代的人……比如,连想吃碗面,都得自己会和面,会擀面,会……这样的日子,是她以前时候,做梦都不曾想过的艰难,或者说,举步维艰。

    “儿子,为了你,你娘我可是什么都不顾了,以后,你长大了,可得争气啊!”

    王诺兰看了一眼窗外,漆黑的伸手不见五指,长叹一声,一手扶了桌子,一手扶了自己有些酸软的腰,小心翼翼的站起了身来,瞧现在这情景,只雇一个奶娘,恐怕是不够的了,要不……再雇个厨娘?反正,丫鬟是一定不能再买了,在小翠儿那贱婢身上,吃一次亏,就足足够她仇恨一辈子的了!

    很快,在王诺兰的纠结中,黎明前的黑暗就过去,紧接而来的,便是初升的朝阳。

    王诺兰给自己换了身儿衣裳,就慢慢溜达着出了门儿去。

    这里的空气很好,没有半点儿污染的新鲜,这是在未来,或者说在未来自己工作的地方是享受不到的。

    李清家的绸缎庄在她新买的这铺子,隔壁的隔壁,正常人步行,只需要半盏茶的工夫,但由于近期赶路收拾店铺,累的腰酸背痛的,所以王诺兰走的十分缓慢。

    当王诺兰走到李清家绸缎庄的时候,李嫂已是手里拎了一个篮子,在那里等着她了。

    见她只空着手出门来,连个装东西的物件都没带,李嫂不禁一笑,快步迎了上来。

    “你这一看,就是寻常里在家被夫君娇惯,没自己出力干过活儿的。”

    经过前一天李清的交代,李嫂已是把王诺兰当成了自己的知心人儿,跟她说起话来,自然也就多了几分亲近,“昨儿,不是你自己跟咱家李清说,要去完了人市,再去赶个早市么?你这篮子都不拎一个,一会儿买了菜啊,肉啊什么的,怎么带回来呢?”

    “瞧你说的,李嫂,我这不是刚刚才搬过来么,什么的都还没来得及置办呢么!”

    王诺兰的做事习惯,还是没能从一个现代人扭转过来,在她想来,出门去买东西,只需要等买好了,让店家给装个袋子就好了,带篮子什么的……当然,在李嫂的面前,她是不能这么说的,不然,不被当成是个胡言乱语的疯子才怪,“我寻思着,今儿去人市,除了要给孩子雇个奶娘之外,还要再给家里雇个厨娘,不用住家,每天来给做三顿饭就成,管吃,柴米油盐都算我的,一个月,得多少银子?”

    “我寻思着,至多三两银子一个月,也就不得了了!我家雇得这个厨娘,每天做三顿饭,一顿点心,住家,才四两银子!”

    想想王诺兰的确是才刚搬来小镇里,的确是还没得着空儿出去置办东西,那个李嫂不禁一笑,又调侃了她一句道,“你家夫君也是,放你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女人在这人生地不熟的镇子里,好歹,也该先买几个丫鬟回来,对你有些照应才对!”

    在李嫂想来,买几个丫鬟在家里干活儿,是很划算的,跟人牙子买到手里,十两二十两的事儿,买回来之后,只需要管吃管住管穿,心情好了,丢几个铜子儿的零花儿,心情不好了,一文钱都可以不用给,招惹了自己不高兴,打死了官府也不会追究,当然,最最主要的是,随便使唤,什么时候想起来了,就可以什么时候使唤,不用跟雇来的下人般得,这事儿,那事儿的麻烦!

    李嫂的话,让王诺兰的心揪了一次,她稍稍沉默了一下。

    她何尝不想去给自己买几个丫鬟来使唤?

    可是,有小翠儿那个贱婢的前车之鉴……她不敢,确切的说,现如今的她,输不起。

    “在想什么呢,妹妹!妹妹?”

    往前走了几步,见王诺兰没跟上来,那个李嫂不禁一愣,扭头,看向了她去,不解的跟她问了一句,“你没事儿罢?脸色怎这么差的?”

    “没事,李嫂,只是想起了一些以前的事儿,不自觉的就站下了。”

    被里嫂这么一唤,王诺兰便回过了神儿,见她正站在远处,满眼好奇的盯着自己看,忙编了一个不能全算是谎话的理由出来,否了李嫂的这个“建议”,“丫鬟我是不打算买的,以前,我有一个从娘家带过来的丫鬟,从小儿就跟在我身边儿长,我一直拿她当自己姐妹的,结果……她竟是想要趁着我有身子的时候,勾搭我夫君,还给我下堕胎药,想害死了我和孩子,她能鸠占鹊巢……李嫂,不是妹妹我多心,不肯信人,而实在是这丫鬟啊……想要飞上枝头变凤凰,当姨娘享福,不想嫁给下人,过一辈子苦日子的多……”

    “天呐!这世上,怎么竟有这么不要脸的奴才!你怎么处置她的?这要是我,不使人乱棍打死了,才是见鬼了!”

    李嫂是家里的正房正妻,她夫君又是那样的一副嘴脸,自然,她就要比旁人,更深恶痛绝妾室的多,反正,满镇子的人都知道,她是个不好招惹的“母老虎”,她不让李清纳妾,也就是“理所应当”的很了,“要我说,这世上的男人,就没一个好东西!见了女人,就拔不动驴蹄子,不抽鞭子,不老实!”

    听那李嫂说的话,王诺兰深吸了一口气,纵使对自家夫君再是不满,可是毕竟家丑不能外扬,考虑到这一点,王诺兰恢复了脸上的笑容,“想来,我家夫君又多金,有为,那些女子还不拼命的想博得我夫君的喜欢?可是在这方面,我家夫君做的还好,有定力,前几天趁着我出门的时候,家中有个贱婢勾引他,他愣是没上当,直接唤了人来,把那贱婢给拎出去,卖红楼了。”

    说这番话的时候,王诺兰恨得牙根直痒痒,可恶的小翠,可恶的拓拔野,但是眼下不是发牢骚的时候,以后王诺兰要带着瑞儿生活在这里,她是要一人扮两人的,自然不能跟那李嫂说,拓拔野就是个混蛋,上了那贱婢的当不说,还惦记着要跟那贱婢合伙,打算谋她性命贪图她的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