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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王入殿后, 天子迫不及待的便令他上前。
——薛王回朝前, 已着人送回奏章,向天子回禀他在蒲州追查出的结果。折子中自然也提到了他在柳宅的见闻。天子已知晓, 宰相夫人向他献上一件奇特的羽衣,将由薛王呈上。
天子知晓, 薛王虽有“卜仙”之称,却对怪力乱神之事颇有成见,京中被他拆穿的方士不知凡几, 应对骗术他很有经验。既然连薛王都说, 宰相夫人母女幸免于难确系奇人异士相助, 那羽衣当真有种种不可思议之处——天子就不能不亲眼看一看了。
薛王知道天子的心思,入殿稍做陈述, 便命人将东西送上来,亲手捧给天子。
那衣服以木椟盛放,薛王亲自为天子打开。
开椟时天子只觉宝光灿然,那衣上流光溢彩, 宛若螺钿一般。然而材质轻透,似纱而非纱。天子便知薛王何以肯承认这羽衣是“□□”——至少这材质天子从未见过, 亦不信是凡间工匠所能织成。
天子便将那羽衣拿起翻看,问道,“便是这件衣服庇护了柳家姊妹?”
那衣服轻若无物,入手凉而滑,竟比美人肌肤还要细腻。可归根到底也不过是件衣服罢了。
薛王面色便有些复杂。却依旧诚实答道,“不是, 这件衣服庇护了两个奴仆。”
天子便看向薛王,等他解释。
薛王便道,“当日火场获救的是四个人。除柳氏姊妹外,还有两个奴仆。一共用了两件衣服。”
天子便问,“另一件呢?”
薛王纠结了片刻,道,“……被原主拿回去了。”他心知天子必要细问,便将当日他去柳家时发生的事仔细告知天子——却没提他怀疑云秀的事,只说烟霞散去后,便失去了那人的踪迹。虽用了鹰犬在四周搜寻龙涎香味,但香味断在屋子里,故而无处可循。
不出薛王所料——天子听后也大为吃惊,一时竟不知该说什么好。
薛王不由暗叹一声。他其实也犹豫过,是否要将真相告知天子。
他的祖父当年因服食金丹而暴卒,当今天子看似没这么糊涂,但这只是因为他还没看到可信的证物。在骨子里,天子其实比他的祖父还更容易蒙骗。祖父求的是虚无缥缈的“成仙”,可成仙后究竟能享用怎样的福分,他其实并不知道。而天子所渴慕的却是长生,长生后能得到什么,他很清楚——永生永世享用他的富贵权势。故而一旦天子要意识到他是可能求得长生的,怕只会比他的祖父更执迷不悟。
果然,天子很快问道,“那人真能随意出入虚空?”
薛王道,“……臣暂还看不破她的手法。”
天子思忖片刻,拾起那件羽衣,踱步至熏笼前。想了想,又在羽衣里包了张纸团,丢入火中。
羽衣果然没有着火。火焰遇之则分,竟近之不得。
那羽衣在赤红木炭上灼了许久,依旧没有燃烧或是灼坏的迹象。天子迟疑了许久,便空手去取——那羽衣竟凉滑如初。
拨开来看,里头纸团同样完好如初。
天子怔愣了片刻,将衣服取出。
细细打量了一会儿,笑道,“原来还是个小仙女……”
——那衣服显然是女子之物,看长短,那仙女身量当不会太高,大约才止十一二岁的模样。
薛王想了想,忙道,“臣见到的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女。这恐怕是她旧时衣物,已穿不上了,故而她没有讨回。”
“哦?”
薛王信誓旦旦,“确实如此——另一件比这一件大。臣想那少女应当不是什么仙人,只闻仙人寿与天齐,还没听过也要长大变老的。”
天子想了想,也跟着笑起来,“确实如此……确实如此啊。”又自我开解般,道,“早年西域曾献上火浣衣,入火焚烧不但不坏,反而越发洁白如雪。只是比之此物,略粗糙厚重了些——想来是一类东西吧。”
天子便将那衣服随手丢给个小宦官收着,重新坐回到宝座上,笑问道,“朕让你去看看柳家几个女儿,不知你看着怎么样?”
薛王想起云秀的话,忍不住便皱了皱眉头。
天子察觉到他正腹诽,不由笑道,“怎么,竟有这么不好吗?”
薛王忙道,“不,臣不是这个意思。柳相几个女儿养得都很好。”
“面相好?还是品学、模样好?”
薛王道,“都好。”一说面相,忍不住就想起柳云岚来——薛王被迫相了这么多次面,还是头一回遇到这么顺眼的孩子,便赞道,“一看就有福气。”
“哦?”天子犹豫了片刻,终还是问道,“被羽衣救下的那个如何?真是能‘兴邦国’的面相吗?”
便凝神细听。
薛王正要开口,忽的便想起往事来。话不由就咽了一咽,道,“是极有福的长相不错,‘兴邦国’就另说吧。且臣看着她面相好虽好,却不利早嫁——否则十七八岁上必然丧夫。不过她这面相妙就妙在,二嫁反而比头嫁更有福。”
天子:……
天子便试探着问,“是克夫的面相?”
薛王大摇其头,深表不悦,“陛下,臣虽然不通术数,却也知道生克之理是‘相生’、‘相克’——起码得有两个人才能看出。譬如金克木却能生水。同一个姑娘,嫁给这个人是克,嫁给另一个人就可能是旺——空口说人克夫的相士,不是学艺不精,就是另有所图。”
天子心想——你才道人十七八岁上要丧夫,这就吃书了?
然而薛王之所以被称“卜仙”,根本就不在于他命理之学讲得有多么自洽——而在于一旦他说出口了,那这件事十有八|九真会发生。
反正,薛王说柳云岚十七八岁上要丧夫,天子是绝对不想以身犯险的。
天子已大为败兴,便也不同他争论了。
只便转而问道,“在道观修行的那个呢?”
薛王的面色不由就变了一变。
他这把年纪,又是这个地位,其实已不大能听得进旁人的指摘了。
若换在平时,换做旁事,甚至换了旁人说,他都只会恼说话人胆大包天,算什么东西也敢来骂他。
可偏偏说话的是一个十二三岁的至真至诚的小姑娘,解的又是他恨了一辈子的结。盛怒之后,那话音依旧在他脑中回荡不停。直至他终于冷静下来,不得不承认她说的是再对不过的事实。
薛王厌恶玄宗时层出不穷的神仙,因为只见他们太平时来争宠斗法,却不见灾乱时他们来救苦救难。可其实神仙凭什么一定要有救世的义务?
原本他们就不是尘世之人。
他是多么聪明的人,为何一辈子都没想明白这一点?
其实未必是没想明白。
早年他亦深恨父祖贪图享乐,不顾百姓疾苦。可待到他袭爵后——虽不似父祖那般昏聩奢靡了,可其实同样没有顾及人间疾苦。
因为“做事”二字着实辛苦艰难。可“不闻不问”又未免对不起良心。于是便归罪于神仙方士。
至少归罪于神仙,比起自我反省、改正,比起逆流而动以蝼蚁之力抗拒积重难返的世道,要容易得多。
薛王便叹了口气。
天子忙问,“怎么了?”
薛王摇了摇头,道,“那个孩子生得也好。可惜臣看她,不像是个有福之人。”
薛王还真很少这么一本正经的说人没福气,天子便追问,“怎么说?”
薛王道,“陛下令臣去看她,她坐了一会儿,竟掏出个肉馒头来吃。口舌又伶俐,说话百无禁忌。”
天子一听便明白了——这姑娘脑子可能不大灵光。旁的不说,天子令薛王去看她,富贵都送到她门口了,她竟能令薛王满腹牢骚的回来,可见确实是个留不住福分的人。
便叹道,“可惜……朕本来还想把她给十四郎。”
薛王心口便是一动,不觉有些悔意——柳云秀虽说了些不该她这种小姑娘说的话,可容颜既美,眼神又剔透清澈。倒是十四郎的良配。若错过了她,怕难再遇见这么美而慧,又至情至性的姑娘了。
话说到此处,薛王便又道,“臣适才在殿外遇见的,可就是十四郎?”
天子笑道,“是——你还没见过他吧?”薛王点头,正犹豫着不知该不该问。天子已先开口了,“是叶娘的孩子。”
薛王便知天子依旧记着他当年戏言,一惊之下,忙望向四周——却见大殿空旷,一个人影也无。随即便想起,天子平生最厌恶被人打探,他身旁侍奉之人为了避嫌,常是不传唤便不近前的。
他赶紧躬身谢罪,“当日臣醉酒,所说尽是胡言……”
天子随手一挥,道,“你哪句不是胡言?朕早忘了。”又道,“这孩子性情柔善,你既同他有缘,便多照应他一二。”
薛王闻言稍松一口气,心中愧疚却越深,忙道,“是。”
待薛王离开,天子便又唤人来。
他身旁宦官俱都善于察言观色,见他只唤人却不说话,立刻便明白过来,忙将先前收起的羽衣送上。
天子抚着那衣服,细细观摩。许久之后才又叹了口气,道,“……人生烛上花,光灭巧妍尽。”
太监大都不怎么读书,不明白天子看件衣服,怎么会想到烛花。却也暗暗的记在心里,准备回头找人指点疑惑。
薛王点评云岚的话,很快便传到了柳世番的耳中——自然是天子故意使人说与他听的,毕竟事关他闺女会不会在十七八岁上守寡。
柳世番对鬼神之说,可不像薛王这么欲迎还拒、半推半就。他一贯都是表里如一的斥之为荒谬。
不过柳世番对薛王这位老好人,却很尊重——他曾听恩师说过,薛王有一妹,因在乱世中,十四岁出嫁,十五岁便因难产而夭。从此之后,但凡有人询问薛王娶妻纳妾之事,薛王都说,早嫁早育有伤女孩儿福寿。说了七八年,发现不管他怎么奔走疾呼,权贵们依旧喜欢豆蔻之年身娇体柔的小姑娘。于是再有人问,薛王便转而说,小姑娘有福气啊,可惜命里带坎儿,十七岁之前同人敦伦,对方必不得好死……
“卜仙”的不讲理之处在于,他没说,什么事儿都没有。可只要他点明了,那就没有不中的。
故而慢慢的——就没人敢问他了。
柳世番琢磨着,薛王这么说云岚,当也是同样的缘由。
在这件事上,他却同薛王见解一致。
所以当听人假模假样的来关心时,他便淡淡的回应,“这简单,待她过了十七岁再发嫁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