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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扰了自己十二年的最大难题终于迎刃而解,杨明心情愉悦,神清气爽,再加上体力充沛,又是下山路,杨明走的飞快,一个跨步就是一米有余,往莽山镇飞奔而去。
山林在脚步声中飞快的倒退,远处的山脚下很快现出了星星点点的灯火,虽然不过是一觉醒来,可是杨明却感觉恍若隔世一般。
望着山脚下那座自己生活了十年的小镇,杨明的心变得如同火焰般的炽热,他脚下迈动的步伐更快了,好似风一般的迅捷。
而此刻,他的思绪更是如同绵延的群山般,起伏不定,他的脑海中有着太多的疑问等着他去求证,有着太多的事情等着他去决断。
首先,他要弄清楚自己到底睡了多久,在他身上到底发了什么样的变化。
然后,他要弄清楚自己在那个怪异的梦中看到的一切,到底是真实的,还是虚幻的。
最后,他要决定自己的去处,这个小镇上的所有人都以为自己已经死了,包括大哥、安妮妹妹,包括汉顿老爹和伊芙琳妈妈,一个死人出现在这里是极其不合理的。
杨明心里很清楚,不管结果如何,莽山镇都不是他能继续呆下去的地方了。
这个小镇的人们虽然很善良,也给了杨明很多的快乐,他的整个童年都是在这里度过的,可是到了将要离开这里的时候,他的心中并没有怅然。
好男儿志在四方,更何况这个小镇在杨明的心中并没有多大的归属感。
从紫云峰到莽山镇总共要跨过三个山头,杨明花了两刻钟不到的时候便到了山脚出的小镇边缘。
看着街道上喧嚣热闹的场景,杨明脱下身上破破烂烂的上衣,三两下撕烂,做了个面巾系在脸上,然后在大黑的头上轻拍了两下。
大黑极有灵性似的、蹑手蹑脚的跟在杨明屁股后面,顺着山脚一路往自己家里的方向走去。从他俩的配合默契程度以及对地形的熟稔情况来看,他们显然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
罗兰家位于小镇的西北角,极好辨认,那里只有他们一栋房子,因为那里是最为靠近莽山的角落了。
十年前,当汉顿老爹来到小镇的时候,他便和六岁不到的残在小镇西北角修建了这个一栋小屋。随后过了几年,伊芙琳嫁给了汉顿老爹,便把老罗兰位于镇中心的宅院变卖了,将这栋小屋修葺、扩大了一番,然后全家便住在这里了。
至于罗兰家为何放着好端端的大宅院不住,去跑到这种山脚尖修了个小屋,小镇居民倒是不难理解:“残那么乖戾孤僻的性格,汉顿老爹又是残疾软饭男,他俩住在这么个偏僻的地方,在合理不过了。”
罗兰家经过修葺之后,体现出了西大陆典型的建筑风格,从规模上看,颇有些富庶的底蕴。小院通体用方方正正的青白色砖石堆砌而成,外墙及顶边上雕刻着白色的浮雕与花纹,最外围是一溜木制的栅栏,将整个小院圈了起来。看起来结构简洁、整体对称而又不失本地风格的粗犷。
杨明顺着山脚一直走到家中,路上并没有碰到任何人,他并没有贸然进去,而是站在小院后方,宁心听了十几分钟方才放下心来,走了进去。
家里仍然是那天下午他刚走时的模样,一点都没有变化,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房子中的家具家什都积满了厚厚的灰尘,角落里、窗户上到处挂满了密密麻麻的蜘蛛网,也不知道多久没人来过了。
看到家中熟悉而陌生的一切,杨明显得有些发怔,心中亦闪过一丝不详的预感。
“到底过去了多久?”杨明心中浮现起无数的疑问,他强迫自己将这些问题都按捺了下去。
厨房米缸中还有大半缸米,不知道过了多久了,有一大半都坏掉了,他随便捡了些好的来,满满盛了半锅,然后趁着夜色去河里把米淘洗干净了,架上锅。
他在家中并没有点燃灯火,他现在已是一个死人的身份,如果万一有人看到火光前来查探的话,那他就惨了。
所幸在自己家中,即使没有灯火,杨明也是轻车熟路,他把家里的布帘统统拉了下来,挡住了所有的光线,然后开始生火做饭。
杨明蹲坐在灶旁,怔怔的出神,不知道想着什么,他不时的用手中的烧火棍拨弄着烧的正旺的木柴,火光摇曳,忽明忽暗,他脸上的神情亦是看不真切。
“荜拨”一块正在燃烧的木柴发出一声炸响,火花四溅,灶中的火苗窜起半尺余高,明晃晃的火光将他的脸映得一片通红,那双眸子更是清澈无比。
大黑就趴在灶旁火堆处,无比安静,一双泛着绿光的眼睛盯着锅中不断冒出的热气,尾巴轻轻的晃动着,一时之间,氛围倒是颇为平和静谧。
灶旁明亮的焰火跳跃不已,将杨明身上烘的暖暖的,心底里也不由泛起一丝家的暖意。
此刻,杨明内心宁静、心态平和,就着这明朗的焰火盘膝而坐,双目闭合,古井无波,脑中摒除一切杂念,无思无想,空空灵灵。
火焰在跳跃,厨房中米饭的香味越来越浓,杨明的内心越来越为平静、思维越来越为清晰,灵魂越来越为轻盈,这种感觉很玄妙、很美好、很真实,让杨明嘴角忍不住噙起一丝微笑。这种感觉,就如同是阳光穿透雾霾深重的天,普照大地,遍地温暖。
这种感觉,就如同是自己灵魂的脱离了肉体的束缚,轻轻盈盈,想要翱翔九天。
这种感觉,就如同是化茧成蝶的那一刻发自灵魂肺腑的突如其来的福至心灵。
这种感觉,如同山呼海啸一般在他的脑海中咆哮,如此的真实、如此的玄妙。
这种感觉,就如同世界近在咫尺,伸手可触。
这种感觉,让他干涸、平庸了十二年的灵魂忍不住兴奋的颤抖,忍不住想要大声呼啸!
杨明的心中仿佛燃烧着一把火,火势越来越猛、越来越旺,他强健的心脏跳动的频率越来越快,如同擂鼓一般,他的脑海中也响起了巨大的“砰,砰”之声,如同契合着某种莫名的节奏,迅速而坚定,他的灵魂向他传递着巨大的、极度的渴望之情。
他似乎隐隐约约的感觉到,在自己的脑海里、在自己的灵魂中藏着一颗无形的眼睛,
他的心脏、他的脑海、他的灵魂、他的意识,他身体里的一切,都在传递着它们迫切的本能渴望,都在向他传递着一个无比清晰的信息:“睁开它吧!睁开它吧!!睁开它吧!!!”
这种极度的迫切、极度的渴望之情,压倒了杨明对一切事物的追求欲望。
此刻,他的精神饱满而集中,他的心脏跳动的速度比平常快了十倍,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从心房中迸射出来,为他注入了强大的生命力,他的意识无比的清晰,他的灵魂极度渴望。在这一刹那,他的精气神、他的肉体、灵魂、意识都达到了巅峰时刻。
他心中怒吼一声,猛然间睁开了脑海中那颗无形的眼。
“嗡~~~”他的脑海中响起一道奇异的翁鸣之声,紧接着,整个世界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就好像是鲤鱼跃上了龙门,从此化身蛟龙,翱翔天地,兴云布雨。
就好像是巨鲲蜕变金鹏,从此超越神圣,为天地禁忌,翼展之间,上通九天,下达十地,非神龙不食,非至尊不啖。
就好像是凡夫俗子得窥纯阳大道,从此一飞冲天、羽化登仙,直入金銮,成就不朽之仙。
在大黑的眼中,杨明仍然盘坐在灶火盘,一动不动,未曾有任何的变化。
可是,在杨明的眼里,瞬息之间,世界已经截然不同了。
他能清晰的感觉到,在自己的脑海中、在自己的灵魂最深处,有一颗说不清、道不明,无法用任何言语形容的眼睛。
在这颗奇异之眼的观测下,天地之中到处漂浮着迷蒙蒙的五颜六色的光带,周围的虚空中、每个角落里都游离着各式各样如同砂砾一般的光点,它们闪烁、它们飞舞、它们无穷无尽、它们无处不在。
甚至就漂浮在自己眼前,甚至就停留在自己的额头上、脸颊上、手臂上。
从未有过一刻,他能如此真实的感觉到它们的存在。
他的心中满是欢喜,他的灵魂充满热爱,他轻柔的伸出手掌向它们抓去,这些自然的小精灵似乎能察觉到他的善意般,丝毫不闪躲,它们围着他飞舞、围着他欢呼,它们聚集在他身旁,向他传递着自己欢快的情感。
在他好奇、仔细的观察下,这些天地中的迷蒙光带,这些虚空中的小精灵共有十几种颜色:
青色、蓝色、紫色、黑色、绿色、白色、红色、土黄色、墨绿色……在他以前的观测下,世界并没有如此多的色彩,他以前只能看到三四种色彩而已。
他不知道这些色彩代表了什么,从没有人跟他讲过,他只能通过他以前看到的游侠小说和自己的臆测来推断,或许这些五颜六色的小精灵就是书本上所说的魔法元素吧。
现在的他终于察觉到了,他眼中看到的世界和那些小说上、书本上描绘的大不相同,几乎是天与地的差别。
他不知道这是好,还是坏,他也不打算和任何人说,因为从小时候开始,残就给他培养了小心谨慎的习惯。
逢人只说三分话,防人之心不可无。杨明虽然年少,却也懂得这个道理。
他小心翼翼的捧着手中的这些小精灵,感觉到它们和自己的默契与亲密,杨明脑海中念头转动,忽然想起了自己在崖底下做的那个奇特的梦,他的内心变得一片火热。
”这些火红色的小精灵应该就是书上所说的火元素吧?”杨明如此想道。
他向这些火红色的小精灵传递着自己的信息,他静下心来,与它们沟通、交流。
几乎是在指令传达的瞬间,他手掌中的火红色精灵一闪而逝,出现在他的手指上,房中的火红色精灵亦是蜂拥而上。
随后,只看到他的手指上蓦然间升腾起一道二三尺长的火苗熊熊燃烧,大黑如同见到鬼一般,对着杨明轻吠两声:“汪!汪!”大黑的叫声瞬间打断了他平和的心境,周围飞舞的小精灵一下就消失了。
他脑海中的那颗神异之眼亦是闭合了起来,他瞬间清醒了,睁开眼睛,恰好看到自己手指上的火苗正在缓缓熄灭。
“哈哈哈哈!那天的梦境竟然是真的!我竟然可以修炼魔法了!我终于可以修炼魔法了!”
“哈哈哈哈,我就知道,大哥不会骗我的!我就知道,我能行!只要我不放弃,不被这贼老天压垮脊梁骨,这天地之中终究有我一飞冲天的机会。”杨明的神色无比激动,欣喜若狂,他的眼神更为坚定。
“大黑,爸妈和大哥、小妹都不在了,在小镇中人的眼中,我们已经死了,这里自然呆不下去了。接下来,你和我就要开始闯荡江湖了,也不知,这外面的世界是否比我想象中的更加精彩。”杨明的眼神亮晶晶的,里面埋藏了少年终生追求的修行梦,大黑的眼睛亦是贼亮、贼亮的,却是不知道狗爷心中在想些什么了。
这时候,一股浓郁的米饭香味扩散了开来。
一闻到香味,杨明和大黑的肚子就好像是饿了很久很久一样,发出“咕噜噜”的响声,他俩赶紧开吃。
虽然说没有菜,可是这对于他俩而言,并不能妨碍他们极好的胃口。
米饭把整个铁锅都填满了,散发着诱人的香味,那是罗兰家全家人一天的份量。
杨明赶紧用一个洗干净的大盆抢了一盆出来,筷勺并用,左右开吃,好不爽快。
大黑更是直接,只见狗爷喉中发出一声低沉的咆哮,双眼泛着绿油油的光芒,一下跳到铁锅旁,也不怕烫,直接张开大口,甩开脖子大吃起来。
这样火爆的场面,就算在怪事频发的罗兰家,亦是第一次见。
十分钟后,锅里的米饭已经干干净净了,大黑慵懒的趴在灶火旁,眼神微微眯起,肚子撑的圆溜溜的,显得极为满足。
杨明也吃的很饱了,他坐在大黑旁边的石凳上,目光沉凝,显然在想着心事。
既然确定了自己可以修炼魔法了,接下来自然是要好好思考一下自己以后的道路了。
在这片大陆上,魔法师是最为强大、最为高贵的职业之一。他们神秘而强大,掌握着足以毁城灭池的恐怖力量,是大陆所有势力、每个帝国的储备性战略资源。
但是要想成为一名尊贵的魔法师阁下,对天赋的要求是极为严格的,基本上是千分之一的机率,而一个普通的富足家庭不足以承担得了培养出一名魔法师的昂贵代价。
所以,在天赋及财力的双重掣肘下,大陆上的魔法师是很少的。
当然,如果你是一名天才,拥有媲美男爵府大小姐那般的天纵之资,这一切都不是问题。
这些常识,杨明心中是很清楚的,他也知道现在自己还其他的事情要做。
吃完饭的时候,已经是十点钟了,杨明到卧室里把身上破烂无比的衣服换了下来,从残的衣物里挑了一套黑色的紧身衣物。然后,到自己卧室床下的一个暗格中掏出了一个暗红色的小盒子,盒子显得有些年头了,上面积满了厚厚的灰尘。
打开盒子,里面满是黄橙橙的金币,在火光下的照耀下发出炫目的光,一眼望下去,怕是有几百枚之多。
要知道,在莽山镇一个普通的五口之家,一年的毛收入也不过才二十几枚金币而已,而莽山镇在哈迪城治下的几十个小镇中,经济实力乃是位列前三的。
盒子里的这些金币,是残每次从外面回来后私下塞给杨明的,让他不要告诉别人,自己储存起来,以后以备不时之需,所以杨明将盒子藏在了床底下。
杨明将金币都到了出来,细细数了一遍,一共三百二十一枚,在莽山镇,这已经是一笔巨款了。找了一个黑色的小布包,小心翼翼的将金币包扎严实,然后放在打包好的衣物包裹中。
做好这一切之后,杨明给自己打扮修饰了一番,化装成一个行走在山林之中的猎魔者、一个前来搏取富贵前程的战士,然后从房中取了一柄长剑背在背上。
最后,杨明写了一封简短的信,放在了盒子中,仍然埋在床底下,和狗爷吩咐道:“大黑,你先去小镇南面通往哈迪城的路旁等我,我等会就来。”大黑立马爬了起来,悄无声息的出了们。
杨明把家里的家什厨具都恢复了原样,然后再检查了一遍,方才放下心来。
他是从后门出去的,仍然贴着山脚而行。
这个时候,已经是十点三刻了,街道上的行人早已寥寥无几,只有喝的醉醺醺的两三个大汉。
此刻的杨明经过化装之后,乍然看下去,确实是一副猎魔人的十足派头。
身材不算高大,但却挺拔,背负长剑,黑袍染血,脸含煞气,面有刀疤,行走间昂首阔步,显然是一名身怀绝技的强大战士!
在醉汉崇拜的眼神中,杨明冷酷的进了酒馆。
此时还呆在酒馆中的,多是一些好酒之辈或是以酒助兴、谈天说地的人。
酒馆中的面孔,杨明颇为熟悉,知根知底,他神态在自然不过了,可是放在酒馆中众人的眼里,杨明无疑是一名艺高人胆大的猎魔人了。
如果不是强大的猎魔人,强大的战士,在这样的边陲小镇,满屋的凶恶壮汉,怎能如此淡定,如此落落大方?
这显然是一位见识过大世面、经常行走在刀剑口的亡命之徒!
在众人胡思乱想之际,杨明走到了吧台前,径直从怀中掏出了一枚金光闪闪的金币,“啪”的一下砸在木制的吧台上,声音无比响亮。
“酒保!把你们酒馆最好的朗姆酒、蜂蜜酒给我拿上来。要是掺杂了任何水分,仔细你的脑袋!”说完,杨明冷冷的扫视了周围一眼,嘴角带着玩味的笑容,仿佛看穿了他们的想法一般。
被他“寒冷”的目光扫视到的人,都赶紧把头埋了下去,不敢与他对视。
“哼!”杨明再次冷哼一声,端起酒保递过来的酒杯,仰起头,一口喝干,然后故意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可是这个粗鲁的举动在众人眼里,又是强者的风范。
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大声打嗝,尽情玩女人。
在大汉们的心目中,这是男人、这是强者、这是英雄的标志!
杨明喝了两杯酒,打了七八个饱嗝,显得有些不耐烦:“什么鸟酒馆!连个唱曲说故事的人都没有,哈迪城的哪个酒馆不是热热闹闹的?这么沉闷,喝再好的酒也索然无味!酒保,近来你们这个鸟地方,可有什么奇闻趣事,说来听听?乐的大爷心情好了,少不了你的好处。”那酒保杨明也认得,乃是酒馆老板的儿子,本性有些软弱,他见杨明这副粗声粗气的模样,腿早就软了三分,思维根本转动不过来,吞吞吐吐的道:“大,大人,我们这莽山镇不过皮毛之地,哪里有什么大事能入得了您的法眼。”
“哼!”杨明鼻孔中重重的哼了一声,正待发作,吓他一吓。
这时候身后一个人说道:“尊敬的猎魔者阁下,我们小镇虽然不过是皮毛之地,但在两年前,确实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便是连圣域强者都参与了咧!”
“两年?两年了吗!”杨明耳中嗡鸣一声,脑海中几乎一片空白,他强自按捺住心中的惊骇之情,转身道:“哦?这小地方竟然会牵扯到圣域强者?你且说说看,要是说的精彩了,少不了你的赏赐。”说完,左手一晃,三枚金光闪闪的金币已到了手中,轻轻的摩挲着。
看着那黄橙橙的金币,那人行了一个礼,道:“话说两年前,罗兰家的第三子杨明将男爵府的三公子科林杀害之后,引发了一场龙争虎斗……”
正在讲话的人,杨明也认识,叫做吉姆,平时为人很不错,而且机灵,有一番好口才,就是好一口黄酒。
从吉姆绘声绘色的讲述中,杨明一点一滴的将当年发生的事情大概理清楚了。
青春一去不复返,少年一觉两年无。
杨明已经打探到了自己想要的消息了,然后想起一觉醒来,已是两年过去,心中生出一丝巨大的惶恐。
光阴如箭,岁月如梭,留之不住,追之不急。
此刻的他,已再没有了任何心思在这里逗留,他强自挤出笑容,再从怀中掏出三枚金币,一掌拍在吧台上,道:“这位朋友好口才,真是讲的精彩绝伦,这三枚金币就是你的了,剩下的几枚金币就请大家今夜喝个痛快!务必要不醉不休!我现在有点事情,先出去一番,稍后回来,与大家把酒言欢、谈天论地。”
吉姆大喜,赶忙抢上前来将三枚金币兜在怀中,其余酒客亦是满心欢喜,酒保又是一阵忙活。
今夜的酒馆,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酒客们一边喝着美味的朗姆酒,一边醉醺醺的谈论着刚才慷慨豪气的猎魔者,一边努力睁着迷蒙的双眼,不时望向酒吧的门口。
“那个尊敬的猎魔者阁下,怎么还没有来呢?不是说好了不醉不休的吗?”可是,即便等他们带着心中的疑问,全部醉倒在酒馆的时候,那个他们心目中的强者,那个善良的少年,正行走在茫茫的夜色中,开始他人生的第一次远行。
大黑狗跟随在少年的身后,一人一狗渐行渐远,逐渐隐没在黑漆漆的夜里。
莽山镇,再见了。
少年心中叹道,脚下的步伐却更加坚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