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石头胎记

着花无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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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听苗佗生说了狼群事,带人跑到草跺跟前,亲眼看见血迹、大片狼蹄印,

    只是没有见到尸体残骸,也许被狼群分食干净或者被狼群叼走了。

    阮百里为人阴狠,他看着现场,嘴角露出阴笑,

    不相信狼群会把一大一小两个人吃得这么干干净,但他不想发表意见,反正曾忠义是头,何必出风头?

    曾忠义其实也有点怀疑,只是去哪里找?

    他不想细查了,这么冷的天,回去喝酒多快活,

    主要他知道内幕,那个孩子不是老爷的, 不会有人责罚,

    他带着手下回到鱼府,跟大管家详细汇报过程。

    这次出去,自己这边死了一个人,

    任务说完成吧,没有看到对方尸体,

    说没有完成,的确发生打斗,而且那个屠户也受了伤,最后还被狼群吃了。

    大管家听了整个过程后,没有表态,说等会去跟老爷汇报,

    至于老爷怎么个看法,曾忠义并不知道,结果是没有受到表扬,也没有挨骂。

    就在曾忠义忐忑不安时,府上来了一位客人,门房通报后,府中门大开,老爷亲自出来迎接,

    府内众人一片惊讶,能让鱼府开中门已经不得了,更何况老爷亲自出来迎接?

    几乎所有人都好奇这人是谁?

    见这人二十多岁,眼神阴鸷,给人一种恐惧感,最特别的是,身边带着一只大白狗,

    还是阮百里见多识广,说那不是狗,而是一只狼,众人更是大惊。

    以曾忠义的级别当然打听不到这位神秘贵客的身份,他也不敢打听,

    府里规矩多,乱打听、乱说话会丢命的。

    几天后,大管家找来曾忠义,

    说经过调查,杀死马夫孙二,抢走婴儿的那个匪徒没有被狼群吃掉,肯定逃跑了,

    官府将发布告示,缉拿凶犯,要求曾忠义做好准备,随时准备出发抓捕,死活不论。

    现在鱼府上下只有曾忠义见过那个贼人,阿福已经死了,

    当时一起去追捕的阮百里、吴英健骑在马上只看到贼人的后背,并没有看清他的脸。

    所以后面的追捕还是交给曾忠义负责,

    曾忠义当然连声答应,同时也感到无比自豪。

    ........

    却说关震云回到关家村,村民们见他抱了一个孩子回来,都感到好奇,纷纷纷前来看热闹、问询。

    村民们基本上都不识字,说话无心、想到哪说到哪,问他哪里来的孩子?

    关震云嘿嘿直笑,说从雪地里捡的,

    村里人不信,倘若是女孩,那倒是有可能,

    当地重男轻女严重,有的人家为了要一个男孩,拼命生孩子,结果都是女孩,

    为了减轻负担,就把孩子抱给别人家甚至直接丢掉,但丢掉男孩子的几乎没有。

    关震云对此早有准备,振振有词,

    “可能是哪家大姑娘私下生孩子,不好意思声张,只好丢掉”

    众人一听,觉得这倒是有可能。

    一个月后,村里人不再好奇,关震云生活也恢复正常,准备给巴桑洗个澡,

    他在家里烧起碳盆,倒好热水,脱掉巴桑衣服,突地大叫一声:

    “哎呀,你后背的胎记真逼真。”

    巴桑看不见,笑问:“像啥?”

    “一块大石头”

    关震云说着话,拿来一面铜镜照着,

    巴桑斜眼看去,在后背左肩下面长着一块胎记,在皮肤的背景色衬托下,的确像一块石头。

    关震云边给他洗澡边唠叨,说也不知道你叫啥名,只能给你另起一个,

    俺也不识字,先给你起个乳名,就叫“石头”吧,至于大名,反正还小,以后再说。

    巴桑嘻嘻一笑,“好!”

    洗完澡,关震云给他擦洗身子,等擦洗脚趾时,突地又大叫一声,

    “哦,你的两个大脚指头下面还各有一块小石头”

    巴桑忍不住扳脚来看,果然在两个大脚趾头下面各有一个小胎记,像两个小石子。

    笑道:“不是石头,是小石子”

    关震云被逗笑了,“对,是小石子”

    父子俩一起大笑。

    此时巴桑差不多半岁多了,已经适应婴儿躯体,自然很多话都能说了,但在外人面前,

    他依然装作不会说话,否则村民又大惊小怪了。

    只是在夜晚,两人在家才闲聊两句,关震云整个人都精神多了,视巴桑如已出,

    巴桑也很感激,就称呼他“爹”。

    关震云是一个耿直汉子,对巴桑说:

    “你一定是有来历的人,以后就喊我义父,不能喊我爹,我感觉没有这个福分”

    巴桑没听他的,还是喊他爹,关震云坚持不同意,巴桑只好改口,称呼他‘义父’。

    巴桑前世接受的是专业特工训练,经常执行外勤任务,战斗经验丰富,

    现在穿越到这个古代,虽然身体是婴儿,但思维是成年人,前世所学都在大脑里装着呢,

    心中一直放不下,多次回忆那天夜里草垛遇狼一事,从当时情况分析,应该就是自己一巴掌击退狼群,

    他只是一个婴儿,不可能是力量击退的,一定是自己的血液使狼产生畏惧。

    他记得很清楚,当时用手拍打关震云,

    小手被他的胡须扎破,手心都是血,一巴掌打在狼鼻上,对狼产生震慑,

    也就是说,自己的血液有特殊功能,这个原主还真不简单。

    可是当时狼群坐在前面时,自己的手已经出血了,

    狼的嗅觉很灵敏,一定能闻到自己手上的血腥味,而那只狼王仍然命令一只母狼上前攻击,

    直到自己下意识吼了一声,并配合一巴掌, 狼群才惊走。

    可能是自己太小,血脉不足以远距离威慑狼群!

    不管怎么说,反正是好事,自己的血液与众不同,

    巴桑分析,曾忠义一伙人穷追不舍,目的显然就是要杀死自己,

    这伙人是兵部侍郎鱼伯的家丁,由此可以推断,原主身份不凡,必然牵连着重大事件。

    他们虽然被苗佗生骗走,但姓曾的背后肯定有高人,

    只要稍加分析就能判断出真相,不排除继续追杀,

    现在他和关震云回到关家村,随时都有被追杀的可能,需要设置逃跑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