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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的天黑得很早,天空没有星子,庭院里有无数盏灯,一盏一盏地亮着,偶尔有一两盏被风扑灭了,很快又被忘川点燃,照亮无边的黑暗。
元烈在聚灵阵里,睡得很沉,他的毛发干了,变成了蓬松的银色毛球,惹得闻龄娴想要伸手将他揉搓一顿,最终还是罢了这个念头,给他盖上毯子。
忘川进屋前惊讶道:“好漂亮的狼崽子!咦,怎么伤得这么厉害?”
闻龄娴答道:“是在森林里发现的,我打算让他在这里养伤。”
忘川不以为意,道:“可以啊,看好就行,别吃了鸡鸭鹅。”
看着忘川离去的背影,闻龄娴在聚灵镇的外圈布置了四柱天罗阵,等元烈醒来,伤口估计也愈合得差不多了,她不想元烈跑到外面,抢了镇上的普通老百姓。
四柱天罗阵布成,细密交织的电网一闪而过,又隐去形体,睡在阵法中的元烈抖了抖耳朵,闻龄娴又摇着帝钟,念诵了几遍金镞召神咒,才回屋休息。
元烈在睡梦中,听见了奇特的铃声,清冽的声音叮一下,在梦里远远地传开了,伴随着吟颂声,声音空灵辽阔,时而很远,时而又近,仿佛他童年的时候睡在母亲的尾巴里,听着清风送来的阵阵松涛。
后半夜元烈醒了,发现自己还在老地方,还是被人类所捕获的囚徒,他警惕地打量四周,那个可恨的人类不知道去了哪里,把他单独留在檐栏内。
元烈低头看着身上的纱布,想起闻龄娴,觉得她不知羞耻!耳朵和尾巴是天狼最敏感的部位,神经密集,直通心脏,除了最亲密的伴侣,别人绝不可以触碰,天狼终生只有一位伴侣,对彼此忠诚,虽然元烈是世间最后一只天狼,永远也找不到伴侣,但是他的耳朵和尾巴也绝不能让人触碰。从小到大,除了母亲,元烈都不曾被别人触碰过耳朵和尾巴,可是今日竟然被揉搓了,闻龄娴甚至还把手指伸进耳廓!
元烈狠狠地咬住垫子,想着等他恢复了,必定要把闻龄娴撕成碎片,一雪今日之耻。
垫子?元烈这才发现自己身处在温暖中,身下的这个垫子,比他睡过的任何草垛都要柔软,身上还盖着一张毯子。
元烈眨了眨眼,发现地面上画了法阵,一圆一方,叠套在一起,圆阵在内,方阵在外,阵法是只有人类才会的技能,元烈曾经狠狠地吃过阵法的苦头,不过此时此刻,他却能够清晰地感觉到,天地中的灵气被圆形的法阵所吸引,正丝丝缕缕汇聚着,传进他灵力几乎枯竭的身体里。
原来睡梦中的舒适是来这个阵法,闻龄娴为什么给他画这个阵法?是要他的伤快些好?可是伤好了他会离开,难道闻龄娴不担心他会离开?元烈拖着断了的后腿,向前爬行了几步,方形的法阵四角突然出现四根法柱的虚影,交织的电网在四柱间亮了起来。
四柱天罗阵!
元烈绷紧身体,盯着电网,脑海中出现痛苦的记忆,他曾经被囚禁在这样的阵法中,遭受着血淋淋的折磨,他甚至因此没能跟上父母的脚步,被单独留在这个世界。
人类都是一样的!恶毒又自私!
元烈双足蓄力,撞向电网,粗大的电流打在他的身上,把他弹回阵法中,他不肯屈服,挣扎起身,一次又一次拖着伤腿冲上前,直到所有力量消耗殆尽,阵法依旧岿然不动。元烈既不甘又狼狈,身上被电流灼伤,传来阵阵疼痛,他颓然倒地,看着寒凉的夜空,苍穹之上,银河流光,南面有一颗最明亮的星星,似乎在无声地召唤。
许多年以前,元烈是真正的狼崽,母亲站在高高的山岗上,无数次地指着那颗星星,告诉他那是天狼星,是天狼的故土,等到两月相承之日,天门大开,全族会结伴同行,穿过浩瀚星辰,飞升上界,前往故土,但两月相承之日到底是哪一日,却没有族人知道,于是年幼的元烈渐渐不再关注这件事,强大的父亲,温柔的母亲,能够撑起天空,为他安排好一切,那时候的父亲,是这片土地上最强的存在,万妖为之俯首称臣。
某一天,元烈和哥哥姐姐们奔跑到山林的边缘。
“那是什么?”
元烈指着远处亮着火光的地方,哥哥姐姐争相为最小的弟弟解答。
“那是人类居住的地方。”
“元烈还小,还没有见过人类。”
“我讨厌人类,他们身上有一股味道,臭得很。”
“我不一样,我喜欢他们,他们住的地方有许多好吃的,我经常混进去玩耍。”
“听说人类的生命很短,连一千年都活不到。”
“我怎么记得是还不到一百年?”
哥哥姐姐们描绘出一个陌生而有趣的世界,勾起了元烈的好奇心,他忍不住变幻成人类的模样悄悄潜入,人类居住的地方真是热闹!街边是鳞次栉比的房屋,屋檐下吊着红色的灯笼,那些灯笼的亮光连在一起,照出了一片热闹繁华的盛景,空气里弥漫着各种各样诱人的香味。
“卖糖画!卖糖画!飞禽走兽,龙凤呈祥,想吃什么画什么。”
“奶油炸的各色小面果子,新鲜出炉,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卖杏仁茶!卖杏仁茶!香味纯正,润肺止咳,滋补益寿的佳品。”
元烈摸了摸自己的头脸,自己应该变得挺像的吧?除了多了一对耳朵和一条尾巴,别的地方都和人类一模一样,他还懂事地把尾巴塞进裤子,头上扎了头巾。
直到现在回想起来,元烈还记得初始那段时间的惊叹和幸福,但很快他被人类发现,有几个叫修士的抓住了他,两个面目可憎的男子,围在铁笼边,看着缩在角落中,困在阵法里,戴着镣铐的元烈。
一个人类长着稀松的山羊胡子,眼中透着贪婪的光,道:“这可是血统纯正的天狼,不论是练成丹药,还是卖了,都能发好大一笔的横财。或者把它契为使徒,从此老子就能驱使天狼为仆,行走江湖之时,也能多几分颜面,只是有些浪费。”
旁边是一个满身横肉的壮汉,他的脸上被元烈抓了三道深可见骨的伤疤,怒道:“这么小的天狼都费了老子这样大的力气,若是再大一点的,只怕就抓不住了。”
长着山羊胡子的人类猥琐地笑着,道:“道友说得极是,还是小心些,别让它恢复了逃跑的力气,给它身上多添几个窟窿,看它还怎么跑?”
雪亮尖锐的剔骨刀,从牢笼的缝隙间伸进来,笼外之人一边戏耍,一边肆意伤害着无处可躲的元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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