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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童将劳荣堂拖到了一处僻静之处。
现出龙骨刀,挥刀便将其头颅砍下,
装到手里拿着的皮口袋里。
他正要将其尸身加以焚毁之际,
路童突然感觉到一阵心血来潮。
路童知道,这是圣兽塔中与其意念相通的逗乐想出来。
路童心想,出来透透气也好。
逗乐在圣兽塔中也有快一个月的时间了。
但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
当‘逗乐’出现在他的面前时,路童吓得差点没坐到地上。
他忘了,圣兽塔内的一天等于在外修行一年。
‘逗乐’在圣兽塔里等于积累了将近三十年的修为。
出来的‘逗乐’体型已是如牛一般大小,
一身红色毛发,身上布满了密密麻麻如箭簇般锋利的尖刺,
面貌如老虎,头部还长出了两个小小的牛角。
但是叫声还是跟野狗的叫声一样。
最骇人听闻的是,其背上长有一双翅膀。
‘逗乐’出来之后,直奔路童手中拿着的劳荣堂的人头扑去。
路童大惊,立即将装人头的皮口袋装进了戒指中。
‘逗乐’见状,无奈的转身一口就将劳荣堂的尸身吞进口中。
同时哼了一声,鼻中两道白光一闪,将劳荣堂的魂魄吸食进了肚子里。
然后又转过头眼巴巴的盯着路童,想要说话的样子,
可是喉咙里不停的发出呜呜的声音,就是说不出来。
路童明白,看来此兽心智已开,就差临门一脚了。
他马上想起小时候,公孙道和蓝凤师傅教给他的启智术。
是用来专门给灵兽开启灵智的。
这时候真就用上了!
路童口中默念咒语,右手食指一点‘逗乐’的咽喉。
立即将其横在喉部的一块骨头化去。
只见‘逗乐’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磕头说道:
“感谢主人启智之恩!”
‘逗乐’能说话了。
路童好像看到此兽眼中充满了泪光。
“起来吧!”
这时虚无突然出现在路童身旁。
一个圆圆的肉球上面长着五官,悬在路童的面前。
把‘逗乐’弄得一愣,刚要扑上去时,
再看到虚无的修为,马上就趴那不动了。
毕竟‘逗乐’现在还是幼年。
根本不是虚无的对手。
“公子,哪来的这个东西?”
“哦,路上遇到的。
扑到我怀里了,那时还小。
没想到在圣兽塔里一个月内就长这么大了。”
圣兽塔内不同的修为层级,不同种族的,甚至不是群居的妖兽都有自己单独的空间,彼此没有任何联系。
所以即使同在一个圣兽塔内,虚无也不知道有逗乐的存在。
这时玲珑不放心路童,悄悄跟了过来。
当她看到虚无时,油然而生的是一种亲切感。
毕竟在人界彼此也都见过面。
当她看到‘逗乐’时,却浑身不停的发抖。
赶紧躲在了路童的身后。
路童不解的问道:
“夫人怎么如此畏惧此物?”
“我也不知道,就是害怕!”
“害怕是肯定的!
将来等他长大了,即使是鬼王见到它都会害怕。”
虚无说道。
“我出来就是告诉公子,此物叫穷奇。
能存活于三界之中。
喜食人,而且每次都先吃头。
可以说是种凶兽;
不过又喜食鬼魂。
是恶鬼的天敌,所以也可以说它是神兽。
此物绝非善类,公子是否收留它,要慎重考虑。”
“哈!虚无,你可是也修的魔修,我并没觉得你非善类。
它喜食的都是它认为的食物范围。
至于今后是善是恶取决于我的教化。
所谓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
它只不过行的是妖修而已,希望他将来也能修成正果。
殊途同归罢了!”
“主人说的是。
公子大爱,虚无佩服!”
“哪里,还是虚无你博学。
我当时以为他只是冥界之物,你也不见得知道。
所以当时就没叫你出来。
这么说来,那天他扑我,是因为他当时饥饿难耐,要想吸食我的魂魄。
没想到我并不是鬼魂。
而且那时它还十分弱小,没有能力吞噬我的身体。”
“嗯,公子明白就好。
不过现在既然它已认主,也不会再危害到公子的安全了。
这种缘分可遇而不可求。
公子没事就好,虚无继续回去修炼了!”
说罢,虚无便消失在了圣兽塔中。
路童一招手,穷奇‘逗乐’瞬间缩小了身形,也回到了路童体内的圣兽塔中。
玲珑见那只穷奇被路童收入体内后,
这才敢从路童身后转到路童前面。
她惊魂未定的靠在路童的怀里,说道:
“相公,咱们回家吧!”
“走,回家,事儿全都办完了,也该喘口气了。”
书中暗表,穷奇可不是一般的凶兽,他在上古凶兽的排名在第二位。
他是不会随便就认主的。
穷奇的祖上乃是十二祖巫之首帝江之孙,死后的一股怨气化生而来的。
所以穷奇乃祖巫的后代。
而之所以他会认路童为主,
就因为路童手上的那枚通灵宝戒中,拥有的一缕祖巫之精血。
就是在路童戴上后,融入到路童身体里的那缕神秘的黑色液体。
路童的身上,也就因此获得了祖巫的精血。
而正是因为这缕祖巫的精血,路童才有了通灵的能力。
所以当路童让穷奇认主时,
逗乐便把路童当成同一族类。
他完全没有拒绝。
而为何这枚骷髅骨戒戴在越王的手上那么多年,
祖巫的精血却没有进入到他的体内。
而一但到了路童手上,他却可以轻而易举就得到它呢?
请大家继续往后看,到后来自然就会真像大白了。
无忧无虑酒馆的后堂。
房间里的木床上,南宫玲珑此时已瘫软在路童的身上。
经过刚才在路童身上不停的纵横驰骋,尽情的嘶喊后,
玲珑心满意足的微微的合上了眼睛,她在大口的喘息着……
路童用床边准备好的香帕,给玲珑擦试着额头上的汗珠。
等玲珑平静下来后,
路童在自己的储物戒指中,拿出了那枚玫瑰红色的宝石戒指,
并把它举在玲珑的眼前。
“这是枚高阶的储物戒指。
送给你的!”
玲珑起身拿起那枚玫瑰红色的宝石戒指,
看到它时,那双刚才已经迷离的大眼睛,突然间又放出了光芒。
“太漂亮了。
谢谢相公!
我马上将其认主。”
“这还有一百块中阶五行灵石,也给你。
有了这些灵石,你也不用开酒馆了。
我们置一处大的府邸,
然后潜心修炼,达鬼仙之大成,得无限之寿元。
以便你我二人今后,可双宿双飞,永生永世。”
最后那句话,玲珑听进去了。
“夫君,我都听你的。”
“本来我打算把那只穷奇送你做宠物的。
我不在你身边时可以陪着你,没想到你会如此的惧怕它。”
“我可不要!
看见它我都胆战心惊的,你自己留着吧。”
“好吧!
过两天我就回幽冥山庄复命。
这几天咱们就把酒馆处理掉。”
“嗯嗯。”
几天后,酒馆就卖掉了。
两千两银子。
买酒馆的是组头刘玮。
刘玮的巡逻队组头的活儿,也辞职不干了。
谁都不想成天去给别人卖命。
不定哪天就会被打得魂飞魄散了。
都想自己过两天快活的小日子。
和刘玮交接完酒肆之后,路童便带着玲珑,乘着飞升台来到了神荼城。
玲珑来到冥界后,十余来年一直都在渡口镇的无忧无虑酒馆中劳作。
从来没有来过神荼城。
进城之后,玲珑被这里的繁华和喧闹给吸引住了。
路童和玲珑找了一家这里最大的客栈住下。
然后就是路童陪着玲珑一起出去,在城里到处游玩。
同时也是到各处去看看,哪里有准备出售的房子。
这是玲珑第一次跟路童出来到大城市里玩。
两人在神荼城里转悠了半多个月。
路童看出,玲珑非常享受跟他在一起出来,到处吃美食,看美景的这种生活。
所以也就多陪了她些日子。
这期间,他们在城主府附近的黄金地段买下了一处豪华府邸。
五块五行中阶灵石的价格。
这已经是天价了。
所有的家具和日常用品,乃至仆从杂役都被路童留了下来。
买下府邸的三日后,
路童和玲珑就从客栈就搬到了这里。
此时府邸大门口上面的牌匾,已经换上了‘路宅’二字。
一切安排妥当之后,路童就前往幽冥山庄复命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