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八章 宠物

奉天笑笑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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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童出了城主府之后,并未停顿,

    而是直接土遁出了城。

    直接奔向五百里外的咆哮山谷而去。

    遁行一段时间后,路童便从土中浮出,立在山路旁。

    他自己的从戒指中,取出了那枚玫瑰红色的宝石戒指。

    将其认主后,打开戒指。

    从中取出了一个玉匣。

    打开玉匣后,他看到里面有五块不同颜色的条索状灵石。

    路童立即感到,全身的灵力不由自主就是一震。

    冥界的灵气自然不比丰灵大陆的灵力丰沛。

    当他偶然接触到这么高灵力的物品时,

    也不禁使自己的灵根产生一阵激荡。

    高阶灵石对所有层级的修士提升修为都有作用,

    它绝对修真者最佳宝物。

    路童不想暴殄天物。

    他打算留到将来,自己进阶到化神期时再使用。

    他知道,以后还需要很多的高阶灵石。

    由于戒指是高阶的空间法宝,不经认主,是打不开的。

    路童见里面除了这个玉匣以外就没有别的了,

    看来牟文只是把这个戒子当作一个包装物来使用的。

    路童于是将玉匣及里面的灵石,放到了自己手上那枚白色玉戒子里。

    然后又取消了玫瑰色宝石戒指的认主。

    他打算把它送给南宫玲珑,他的冥婚鬼妻。

    路童此时向远处望去。

    咆哮山谷已经在目视范围内了。

    咆哮山并不高,也不大。

    只有绵延数百里的样子。

    跟几千里长的出云山山脉,根本没法相提并论。

    路童脚下有一条笔直的山路直插进山谷中。

    四周是一大片开阔地,

    长着茂密的紫色杂草和矮小的荆棘灌木。

    路童正在观察地形的时候,

    突然有一个东西从草丛中窜了出来,并如箭一般向他扑来。

    路童并未躲闪,

    他左手虚空一抓,便把一个小动物抓在手中。

    抓到手中后,路童便感觉到哪里不对了。

    但他并没有松手。

    定睛一看,

    一只身体如刺猬,皮毛火红,

    但是外表像只猫的动物,被他抓在手中。

    路童心想,也就是自己身体刀枪不入,

    否则谁抓到个“刺猬”都得赶紧撒手。

    路童正在仔细端详这到底是个什么动物的时候,

    只见它突然向路童发出了一阵叫声。

    路童差点没被这个声音逗得乐出来。

    原来这个长得猫头刺猬身的动物,发出来的声音却是狗叫。

    路童并未多加考虑,为何它会扑向他。

    此时路童心想,这个小东西会的语言倒不少。

    明显看出这是只小崽子。

    留给玲珑当宠物也不错。

    我不在她身边时,正好给她做个伴。

    至于是什么动物?

    反正冥界的动物和人界所见的肯定有所区别。

    估计应该类似于人界中的猫狗之类的东西。

    先要认主,才能收到圣兽塔中。

    以后再查一下这东西到底叫什么。

    路童本来想把虚无叫出来问问。

    后来又一想,虚无也没来过冥界,他怎么会知道这些。

    想到这里,不禁哑然失笑了。

    路童将此不知名的小动物认主后,想了想,

    该给它取个什么名字好呢?

    刚才它的狗叫声把他逗乐了,这才决定留下做宠物的。

    “我就叫你逗乐吧!”

    路童将此意念传递给它后,便将它收入了圣兽塔中。

    然后又一矮身,便潜入土中。

    他施展土遁术潜入了咆哮山谷。

    “哎,你听说没有?

    前几天鬼王牟文在蚩尤山下挖出了一条新的高品质的灵石矿。”

    “听说了。

    我还听说,那条灵石矿脉延伸到了隔壁鬼王温婉的地界。

    牟文挖过界了!

    为此温婉和牟文还撕破脸了呢,还差点动手。

    不过温婉实力不如牟文,听说去找咱们帮主评理去了。”

    路童走到谷口处时,听到了地面上,把守谷口的九黎帮守卫们的交谈声。

    路童听闻此言后,立即就把他在郁垒城城主府的所见所闻的事情串联了起来。

    他马上明白了,当时议事大厅里,正在争吵不休的是什么事情了。

    路童没有停下来,继续向谷中九黎帮的总堂奔去。

    总堂自然是建立在山谷中心,建筑聚落密集,其建筑也一定是最高大、豪华的地方。

    路童这个想法自然没有错误。

    不过九黎帮和幽冥山庄最大的区别就是,它群聚的地方形成了一个大的集镇。

    帮既是镇,镇既是帮。

    帮里面五脏俱全。

    其中各种商铺林立,酒肆妓院都有。

    这些都是为九黎帮服务的。

    做这些事情的人自然不会是九黎帮的弟子。

    当然其规模要跟郁垒城相比,那就差远了。

    路童进入了九黎帮的镇中心后,找个无人的地方,浮出了地面。

    虽然他是黑纱蒙面,又是一身的藏蓝色的长袍,仍还是掩饰不住其修长而健美的身材。

    一走进如集市般的街道上,便引起了旁边的几家相邻妓院里众多女孩子们的注意。

    路童也看到,这一条街几乎隔个三两家就是一家妓院。

    卖身为娼,卖艺为妓。

    有些色艺俱佳的女孩子即使沦落风尘,

    也都想遇到一个优质男,然后早日脱离苦海。

    哪怕是自己花钱,自己来赎身。

    世间也有所谓宁娶从良女,不娶过墙妻一说。

    这些女孩子阅人无数。

    路童虽然蒙面,但是看其身材步伐,就知道是个年轻精壮的小伙子。

    于是路童走过之处,便出现了此起彼伏的招呼声。

    “帅哥进来坐坐吧!”

    “公子,我们家小姐还是完壁之身!”

    “相公,你能看我一眼吗?

    我在二楼窗口呢!”

    路童虽然也是风流潇洒之人,此时他可没那种闲情逸致。

    再说正值新婚燕尔,他也对其他的女人,根本都没有多看一眼的兴趣。

    正当路童想赶紧离开此处的时候,

    只听一个声音从旁边的酒肆之中传了出来:

    “哪来的山猫野兽,闹出这么大动静?

    九黎帮的男人还不够你们斥候的吗?

    还完壁之身,不就是小曼奴吗?

    我一会儿就去把她给办了。”

    路童听闻此言后,迅即站了下来。

    心想,机会来了。

    “哪处是曼奴小姐的香闺?”

    路童大声喊道。

    “这里,这里!”

    路童循声望去,

    一座狭小的院落前,一盏大大的红色灯笼,挂在门前。

    门额正中一块牌匾,上书‘日日春’三个字。

    院落里有一座二层小楼,

    在院门口站着一位三十五六岁的妇人,兴冲冲的朝着路童大声的招呼着。

    “红霞!

    本大爷刚才说话当放屁是不?

    小曼奴得给爷留着。”

    这时从旁边酒肆中走出一人。

    应该是喝酒喝得,不但满脸通红,就连两个眼珠子都是通红的。

    上身赤.裸,一层厚厚的黑色胸毛,

    肥头大耳都已经不足以形容此人形象了。

    肚子上的肥肉胖得几乎快要流下来的样子。

    那个被叫作红霞的妇人赶忙说道:

    “柳堂主,你可别难为我了。

    你也不是不知道,曼奴不愿意跟你。

    上次我都帮过你一次了。

    为这事曼奴差点变成了吊死鬼。

    这丫头我可是花了大价钱买的,你差点让我赔死了。

    您就放过她吧!”

    路童一看这个被称作柳堂主的人,四十多岁,结丹后期修为。

    只见他仍不依不饶的横着膀子晃了过来。

    走到路童面前说道:

    “我怎么好像没见过你。

    你叫什么?

    不是九黎帮的人吧!

    我告诉你,小曼奴是我的妞,你不准动,听见没?”

    “我叫劳荣堂!

    虎王劳荣堂!”

    路童故意大声说道。

    然后便向日日春的院子里走去。

    门口这个叫红霞的老鸨,马上高声喊道:

    “女儿啊,曼奴啊!

    出来见劳公子。”

    “来了,娘!”

    一阵燕语莺声过后,

    一位外表俏丽,身材娇小,身穿一件红色衣裙,

    看样子也就在十五六岁左右的女孩子走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