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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正伏在低矮的灌木丛中,他呼吸又细又长,口鼻前的细草只微微颤动。他安静也沉稳,即使杂草戳在他脸上,蚂蚁从他的脸上,眼皮上爬过,也不能让他有丝毫的动摇。
直到,一只梅花鹿出现在少年身前五十米左右的草地上。
少年的睫毛抖了抖。
五十米对于一头梅花鹿来讲,不过是几步的事情,每一头鹿出生不久,就能学会如何行走,之后便是奔跑,他们的速度是从小磨练的,在生死之间受到刺激,一代一代优化,普通人,即使是普通人中最擅长速度的人,他们也几乎不可能追上任何一头鹿。
何况这些鹿在山野间奔跑,他们能轻松的越过普通人无法穿越的灌木,石头,就是是河流都未必能阻挡他们。
“近一点,近一点吧”,少年只能在心中默念。
可能是少年不信仰维斯特洛大陆上的神明的缘故。
这头鹿在树木之间行走,与少年的距离时远时近,好几次都消失在少年的目光中。
少年却只能压抑心中的冲动,继续趴在地上,用力的嗅着泥土和青草的味道,保持着镇定。
他手边的草地上,有三根光滑笔直的长矛。这是用非常好的木头制成的,矛头的是箭头一样的尖锐的菱形,还开着可以放血的长槽。
“五十米射中的把握只有三成,要是它走近到三十五米的位置,我就有七成的把握”,眼见梅花鹿走近到了四十米,却又往外走了几步,少年心中暗自分析。
树木茂盛,阻隔视线,影响掷矛的弧度,这个环境实在是非常考验一个射手的能力。
不过最终,那头梅花鹿还是走近了。
已经有了一层发亮的包浆的木杆被少年抓到手中,他起身成单膝跪地状,胳膊一挥,这长矛就投了出去。
“嗤”
尖锐锋利的长矛刺破空气,贯穿梅花鹿的脖子,余势不减的钉在地上,梅花鹿死前挣扎的带起长矛,竟然又往前冲出去七八米的距离速度还是这么的快。
可这一下的爆发让他脖子上有血液从长矛的两道血槽激射出来,立刻夺走了它的生命。
“诶嘿”
少年捡起地上另外两根长矛,笑着走过去。
“宿主玛尔斯.佛花”
“宿主经验加50”
“宿主个人等级3,经验0”
“宿主个人能力(枪手)熟练度加1(狩猎)熟练度加1(搏斗)熟练度加1”
“终于升级了啊”,少年玛尔斯点了点头,蹲下身子用随身携带的绳子扎好梅花鹿的双前蹄和双后蹄。
此时因为梅花鹿死前的剧烈动作,大量鹿血从它脖子上的伤口涌出,玛尔斯拔出长矛,这血流又猛了几分,不过很快就停住了。
随着鲜血流尽,玛尔斯将长矛穿过鹿前蹄和后蹄中的空隙,将之扛到了自己的脖子上。
在角陵的树林深处,不乏极其高大的古树,其中一棵长在小河边,足有三四人合抱粗的大树。
以这颗大树为中心,有用石头和泥土建造的半径两米的围墙,半人高,上固定着削的尖锐的树杈。
大树上有一座看上去就十分结实的木屋。
玛尔斯把身上的鹿丢在地上,快速的将鹿皮鹿肉都处理了。他只留下一块新鲜的肉,其他的全部挂到木屋下,淋不到雨的地方风干。做完这一切,他才一屁股坐到一块石头,舒舒服服的喘了几口气,这段路程不近,还要涉水,可是有些累人的。
看了看树屋和一圈的栅栏,玛尔斯的心中有一种欣慰的感觉。自从他被车撞死,到了这个世界,也过去半年多了。这半年来,他从一个只有一身衣服的穷光蛋,到现在有房有粮,其中要克服了多少困难,只有他自己知道。
“嗯,过两天可以把屋子再修修,弄条饮水渠进来”,玛尔斯坐在石头上,靠着身后的大树,看着栅栏靠近河流的那一边,规划起来,这边要弄水渠,那边的围墙要加高,水渠里面还要放栅栏。
他打算在栅栏的底下挖一条直通河流的小水道,再用石头做一个蓄水池,不过不能让水死了,他还要再挖一条水渠,把水送出去,这样内外循环,水的质量就能得到保证。不过他现在更加需要钱,而且搬石头,挖土的工作不是这么一会儿就能干完的。
锄头和铁锹之类的工具就靠着树边,在小木屋下,雨水淋不到的地方。坐了一会儿,玛尔斯就收拾了几张能卖了的皮子,将晒着的肉收到木屋之中,锁了栅栏门,就往角陵的集市去。
他所居住的地方在角陵的森林深处,普通人要从最近的村子过来到这个地方,最快也要大半天的时间,而且一路上基本没有人走的路,很容易出意外。
玛尔斯只带了要卖的皮毛,腰间别了一把匕首。他在山林间快步行走,虽然不怎么的灵活,可有充足的爆发力和力量,能越过普通人只能绕开的灌木,攀上岩石堆,爬上大树,走出一条直线。
不过即使如此,也是到几近黄昏的时候,他才堪堪赶上市集的结尾。
昏黄的日光落在城堡的墙壁上,其下的门洞中,拖着剩下的不多的货物的小商贩们正慢慢的出来。
不理会几个商贩幸灾乐祸的眼神,玛尔斯带着自己的货物进了城。
角陵是大城,而且是高庭的屏障,城中有很多铁匠铺和铸剑师,亨利自己弄的这些皮子质量比不上那些专业的皮匠,所以他的皮子都是直接送到铁匠铺里去的,用作盔甲的内衬,装饰。
钱的话玛尔斯暂时也用不太着,他用皮子换去自己需要的铁器,或是蔬菜水果之类野外难以获得的食物。
“玛尔斯,这次的皮子没什么问题,我收下了,有什么想要的就说吧”,一个络腮胡子的中年大汉借着昏黄的日光和灯光,看好了这一叠皮子,抬头叫人,却见玛尔斯正站在一面挂满了长剑的墙壁下看的出神。
“那里可不行,你就是给我送一年的皮子,也买起上面最便宜的一把”络腮胡子中年人笑了笑。
在维斯特洛,基本上所有的骑士,乃至大部分都佣兵,武器都是长剑,不过是单手剑,一手半剑,双手剑的差别。
这也导致了长剑的质量样式越来越好,基本能挂出来卖的长剑,都算得上是大师之作,用料考究,技术精湛,价格也一直要高于刀枪一类的非主流武器,其中专业铸剑师铸造的宝剑更是价值不菲,等闲就要数十上百的金龙。
一个金龙就足够一个壮汉舒服的吃上一个月了。
玛尔斯摇了摇头,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面板:
宿主:玛尔斯.佛花(lv/3)
体力:15
力量:14
敏捷:17
(普通成年男人均为10)
个人能力:狩猎(lv/3)枪手(lv/2)搏斗(lv/3)
当时还以为枪手是扣扳机的那种,结果是捅人的。
玛尔斯摇了摇头:
“大叔,我就看看,这东西我是不敢去碰,你看,我已经往这里送了六十张皮子了,帮我打两支枪头”
“枪头?”男人摸了摸自己的胡子:“就是一起那样的长矛头么?问题不大,不过用不了六十张皮子,你是要弄的大一点么,小的能打五六支了。”
这种短短小小的东西打起来不是有手就行?长剑什么的必然要十几年下来的老铁匠才能上手,枪头什么的随便来个能打得出锄头的学徒就行了。
男人给了个老实价。
“就打造两支大的”,玛尔斯比划了一下墙上的长剑:“就像这剑尖一样,这么长”,他又用手比划出剑尖到剑身二十公分的长度:“稍微比剑要厚一些,这样一模一样的两支。”
“嗯!”大汉继续摸着胡子,玛尔斯比划的这枪头都算得上是短剑了,而且这样的长度,在用料上也不能马虎,他摇了摇头,叹了口气道:“这可得费不少力气唉,不过咱么也这么熟了,六十张兽皮也就勉勉强强吧”。
言下之意,本来得加钱,现在不用了,下次多送些皮子来。
“好的,好的”,玛尔斯连连点头。
“你明天来拿吧,我让人给你赶工”,大汉依然摸着自己的胡子,正好这几天有几个学徒打造长剑打废了,稍微改改,本来就是不错的铁,也用不了太多的功夫,就出点材料钱。
两人说定,玛尔斯就出了铁匠铺。
因为一来一回路途遥远,所以玛尔斯每次来城里都会过一夜再回去,不过他来的时候身上没钱,自然住不了酒馆,都是找个没什么人的角落,弄点钱再去找地方住的。
角陵的大多数街道都有用石块铺着,这些石块多年来不知被多少人踩踏,风吹雨打,已经十分的光滑。
玛尔斯特意找了几个没人的角落,做出晃晃悠悠好像喝醉的样子,很快就有不开眼的劫匪想来打劫,就一拳放到,搜刮钱财。
掂了掂手中的钱袋,玛尔斯满意的点了点头,就去了他住过几次的酒馆,要了点东西吃了,开了间房睡觉。
“队长,那里躺了个人”,月光下,有举着火把的年轻卫兵在角落里发现一个倒在地上的男人。
“哦?”,队长是个三十来岁的方脸男人,他走上前来,蹲下身子,仔细的检查了一下地上这个人,发现对方身上除了人人都该有的钱袋子,其他的都没什么问题。
“到日子了么”,队长喃喃自语。
“什么到日了?”,年轻的卫兵好奇的问道。
“你看这个人,前几天刚从牢里放出去,他就是个惯偷,经偷东西,手背上还有没愈合的伤口呢”,队长抬起地上那人的手。
这人一双手的手背上,有许多横着的伤疤,又受伤还有一条裂开的正在渗血。
“每过八九天,你就在这条街上找好了,肯定有这样的人倒在地上的”,队长松开手,任对方的手臂砸在地上:“不用管,反正都不是什么好人,算同伙内讧好了,我们走。”
“好的,队长”,年轻的卫兵收起目光,几个人继续巡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