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信任总是比较艰难的

刘少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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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说,百姓其实是愿意剪头发的……也是,这长发就和汉服一样,看着当然漂亮,但对于普通人来说,每天干活,哪里有精力去搞这些花里胡哨的,就算是礼法甚行的宋明,百姓、百工间剪短发的都很多,也没见那些卫道士讲什么……礼不下庶人嘛!”

    一点触动,白绝瞬间想透许多事情,人间这时候孔子都死没三百年,儒家甚至因为始皇帝焚书坑儒的原因,还是隐学,要到汉武帝时,董仲舒才会把儒学这个“绝色美人”嫁于汉武帝,许多风气,都和白绝印象中的不一样。

    做事要趁早!

    白绝想到这里,便寻人召来了鲁仲,也不说话,只是饶有兴致地看了自家这个军师好一会。

    大高个,比自己还高些,身强力健,犹如古之猛将,这就是自己的军师,与那幅胖矮身材、一脸腐儒样子的画像,截然不同。

    被白绝看着,鲁仲有些莫名其妙,等了好一会还不见白绝说话,便拱手揖礼道:“大王召臣前来,不知所为何事?”

    白绝心中一动,笑道:“无他,只是方才读史书,看到孔子的事迹,心有所感,便作了首诗,想请军师品鉴。”

    鲁仲一脸无语:“……愿观大王之作!”

    回话间,已经带了丝郁闷,君臣相得这么久,自己在人间的身份,几乎已经明说了,这一点白绝、宋黑、鲁仲俱都心知肚明,无奈自家这个大王时不时总是喜欢装糊涂,拿些话撩拨自己,让鲁仲有时分外无奈。

    自家这个大王,贤明时是真贤明,顽闹时,也是真顽闹!

    白绝信手摄来枝竹枝,在地上一通书写,写下那首诗来:

    “乞丐如何娶二妻,邻家哪来许多鸡。

    当时尚有周天子,何事纷纷说魏齐!”

    写罢,忍不住哈哈大笑:“我观史书,写孔代圣人一直想要恢复礼法,崇尚周天子的治世状态,军师以为呢?”

    “当时尚有周天子,何事纷纷说魏齐?”

    鲁仲吟了几遍这两句诗,想起那段奔波、绝望的经历,一时也不在意白绝的调笑了,感叹道:“治世之道,切忌不知变通、一法治万世,当时周天子虽然依旧有礼法大义之名,对于天下,却失德失民,气运己尽,天下智勇之士,又岂能因为礼法这样可笑的理由,平白为那些早已朽木不可雕也的周室皇族奋死效命?我……那孔仲尼不过是借周室之名,行礼法治世之心,若是真一心效忠周室,那才可笑!”

    话说到最后,声音颇有庆幸之意,很明显,对于当初没有襄助周室,自家军师当初也不是全无心理压力。

    同时,语气里,有些责怪白绝的意思,我的心你还不知道么,何必拿这些话调笑自己?

    也就是知道你一向胡闹,换成个人间君王,敢在自己面前写这样的诗,自己早就拔剑和对方讲道理了。

    白绝开始只是玩笑,听到自家军师这么说,才有些觉得这句以前嘲笑孔老夫子的诗,实际就是个键盘侠的道德婊言论,晚周周室那个熊样子谁不知道,哪值得孔老夫子去辅佐?

    不过,这样一番话,也大致确定了自家军师,对于“礼法”的态度。

    天下安定就好,百姓安居就是最大的礼法,至于皇宫上挂着的旗子,上面是写“周”字,还是写“魏”字“齐”字,都是无所谓的。

    大义尚如此,何况于礼法!

    因此,白绝也就直言明说了:“方才我见一流民之家,一身穷苦也就罢了,衣不蔽体也就罢了,偏偏头发又脏又杂乱,因此我意由国君府上下军士、仆僮开始,剪些短的头发,推及百姓,免得他们平日里无暇打理,脏乱还罢了,总能少滋生些虱虫。”

    鲁仲有些意外,却也知道自家大王一向天马行空,想法不可捉摸,便问道:“若依大王之意,以头发多短最佳?”

    白绝想起前世看的《水浒传》里,镇关西那几个秃头徒弟,便把旁边跑着玩的老虎喊来,指着它身上道:

    “若是平日里活计多的百工之流,头发可与老虎虎尾上的短毛一般长;

    若是嫌太短了不好看,可与它腹间软毛一般长;

    若还是觉得太短,与它胡须一般长也可以。

    若女子心意坚定,则以及肩、及背、及腰长发为佳,同时尽量要不影响自己平时劳作。

    当然了,此事以国君府引导为佳,不可强逼,另外,此事目前只限于庶民,如权贵之家有不事生产的,就不必理他们,任由他们维持旧观就好。”

    老虎被他捋捋尾巴、摸摸肚子,以为白绝是想和它玩,很是高兴,全然不知道自己要成了桃源国的一项标准了。

    鲁仲看了看老虎身上的毛,想了想,沉吟道:“百姓苦须发太长久矣,若由国君府先行此事,应当是无妨的……”

    白绝道:“剪发之事,可先由国君府军士仆僮做,同时寻各处村寨里的孤寡残老的百姓,传授出这门手艺,分发他们剃刀……”

    鲁仲心领神会,高兴道:“如此最好,大王真乃‘当世魏齐’也!”

    白绝:“……??”

    不就是调戏了你下,至于这么记仇么?

    ……

    扁担一家,在柴房里放好行李,正要去寻干草铺床,便见先前军士又过来,手里端着一个陶盘,上面四个馒头,一人发了一个,让众人吃。

    扁担这两年在军营里,倒是见过馒头,不过那都是都尉吃的,连屯长都不能天天吃,眼馋过许久,却是连闻都没有闻过。

    这时拿在手里,感受着那松软的触感,以及隐隐传来的麦子清香,忍不住就咽了口口水,见儿女狼吞虎咽吃得惨烈,有些心疼,便想把馒头给儿女分吃。

    “各吃各的!这馒头是给你们长力气的,免得一会沐身没力气晕那了!莫问莫问,这是府中规矩,你吃就是了!”那军士习以为常,坐得老远,免得四人身上虱子跳自己身上。

    扁担这才吃了,半天的行路折腾,朝食吃的那点面汤、蛙肉早就没了,这一个馒头吃下去,只觉得全身自在,不似平日里吃麦饭、豆饭、面汤那般不适。

    “就算这个馒头吃完,就被人家抓去当奴仆,这辈子也值了!到时眉头都不皱一下!”

    半个时辰后。

    温池外,看着自己和儿子,因为身子太脏、身上虱虫太多,而被直接推进房外河里,被两个刚剃了光头、全身上下赤条条的大汉拿着丝瓜瓜瓤一通搓洗,之后干脆拿着剪刀、短刀,把父子俩头发都也刮得只有薄薄一层,河水都被父子俩身上污垢染黑了一片,扁担就不止是皱眉头了。

    头发给自己剪这么短,是为了怕自己被抓成奴仆后,逃跑时看着显眼么?

    问题是,别的地方的毛,怎么也给自己剪了?

    PS:抱歉,感冒好了的话,更新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