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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岁那年,我踏上了去英国的旅途,不知道是幸运还是悲哀,我所在的那班飞机,终究没有爆炸,也没有坠毁。
伦敦是一个时尚而美丽的城市,而我却不愿意多停留。我喜欢狭窄,我喜欢阴暗,我喜欢毁灭一切。
后来,我去了JQ,那是母亲毕业的学校。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去那里,可能,因为剑桥小镇,可能,因为母亲。
我在那里,遇到了我人生第一个朋友——上官皓谦。
皓是一个云淡风轻的人,却有着一个异乎常人沉重的身世——亚洲三大黑帮之一,上官家族的长子。
出身黑道,却有着淡薄一切的温文尔雅,而这,不代表软弱,皓的眉宇之间,都带着一股不易察觉的刚毅。这点,让季宸殇一开始就看不惯,虚伪,他觉得世界上不存在“出淤泥而不染”这一种说法,就算有,也绝对不可能发生在他身边。他的父母,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出身名门,可是结果呢?
然而,也是这样的他,让他第一次愿意结下一个真正的朋友。
世界上,没有一个地方是公平的,就算只是一片无人造访的小角落,也绝对适应“弱肉强食”这句算不上真理的真理。
在国内,我还算得上是豪门世界出声;在英国,在剑桥小镇,我变成了天地间一直蚂蚁,那么渺小,甚至,随时都有捕食的人找上门来。
“喂,你就是新来的?”
强壮的肌肉,金黄的毛发,说着不算流利的英语,可是,我却听得毫不费力,我从来没有怀疑,也不会怀疑我的智商。
那时的我,刚到英国一年,我不喜欢跟无聊的人说话,尤其是这种没有素质的人,我不屑。
我继续往前走,权当有一只路面的野狗在说话。
“哟呵,挺有脾气的嘛。”
金毛大概是那群人的老大吧,在弟兄们面前丢了面子,而且对方还是一个比自己小好几岁的小男孩,怎么可能就此善罢甘休?
他挡住了我的路,一只脚踩在旁边的花坛上,一只手插在腰间,另一只手推了我一下。
我憋住没动,他的力气很大,可我不想自己后退。
“呵,我看你能忍多久?”
嘴巴一咧,露出一排让人恶心的烟熏牙,纠结着肌肉的腿突然一伸,踢了过来。
我没注意,没防范地结结实实挨了一脚,我闷哼一声,吼间涌起一股腥甜,却被我硬生生吞了下去,我甚至,脸腰都不曾弯曲一下,像这种金毛低头,我绝对不会原谅自己。
金毛明显愣了一下,那一脚,少说也用上了八分力气,他一定没想到居然面不改色。周围,他的弟兄们开始窃窃私语,我清晰地听到,那是微微的嘲讽,于是,他怒了。
又是结实的一脚,我嘴唇斜斜地一勾,这一回,我轻巧地躲开了,金毛恼羞成怒,使出全力攻击着我。
那时的我也许太高估自己了,那么不屑,所以轻敌,很快,金毛的弟兄们全都涌了上来,我被他们围在一个圈之中,每个人的手上都拿着一只木棍,我躲之不及,木棍星星点点落在我的背上,腿上,手臂上。
金毛双手环胸好整以暇在圈外微观,脸上,带着猥琐的笑意。
我狠狠瞪着他,一动不动,任由木棍打在我的身上,我仍旧告诉自己,不能弯腰,不能弯腰。金毛的笑容僵在脸上,大手一挥,那群人手上的木棍挥舞得更加疯狂。
我季宸殇,从来不是一个只会挨打不会反抗的人。
轻轻一笑,我开始反抗,赤手空拳,毫无章法,可是,我就是有那样的爆发力,单纯的,看不起这群人。
不知道挨了多少木棍,身上渐渐麻木,人影在面前虚无缥缈地晃动着,渐渐的,身体失去力气,可是,我仍旧坚持着,只为了不向这些人低头。
“给我打!往死里打!”
“老大,不太好吧?”
“你是老大还是我是老大?”
于是,力道更加胸闷,频率更加紧凑。
终于,膝盖被人狠狠敲击了一下,我终究没撑住,单膝跪在了地上。我笑了,笑得那样肆意,我想,一个十一岁的小男孩,能有那样的笑容,别人看来,该是怎样的成熟亦或是悲哀,可是,我却并不觉得出现在我脸上有什么不适合的。
也许是被我的笑容惊讶到了,那群人停下了对我的殴打,一群人中间,一个长相稚嫩的小孩,单膝跪在地上,却带着桀骜不驯的表情。
“妈的,我来!”
金毛低咒一声,操起一根手臂粗的木棍,对着我的脑袋狠狠挥下,我瞪着他,始终带着笑容。
木棍没有如预料中地落下来,一双白得有些透明的手臂,强有力地接住了它。
“妈的,你少管闲事!”
“谁说我管闲事了?”
熟悉而又陌生的声音响起在耳边,我不用回头,他已经出现在我面前,是上官皓谦,那个我一向觉得虚伪至极的人,我甚至有些懊恼,这样狼狈的我出现在他面前,是多么的没有面子。
“他是我的朋友,你说我是不是管闲事呢?嗯?”
他看似轻轻地一用力,金毛就倒退了好几步。
我瞳孔一缩,果然是黑道出身,可是,我不喜欢接受他的帮助。
“妈的,给我上!”
“尽管放马过来!”
上官皓谦扶起我,站在我面前,捋起了雪白的衬衫,摆出打架的姿势,与他谦谦君子的外表对比,竟然没有一丝的不和谐,我想我是疯了,我竟然开始对他没有那么讨厌了。
可是,我厌恶被人当弱势群体保护,尤其,他仅仅跟我同龄而已。
“让开,我不需要帮忙。”
我冷冷地说着,看也不看他一眼。
“哈,你觉得我能走掉吗?”
话音一落,那群人已经提着木棍冲了上来。紧急时刻,我们两个的视线交集在一块,竟在刹那之间产生一种叫做共鸣的东西。缘分,就是这么奇妙。很快的,我们很有默契地背靠背成防御之势,同样的笑容,同样的镇静,我从来没想过,他竟然骨子里跟我有着惊人的相似。
忘记了挥了多少拳头,踢了多少脚,也忘了挨了多少木棍,只知道当灰蒙蒙的天落下倾盆大雨又雨过天晴之后,那群人,通通倒在了地上,然后灰溜溜逃走。
被雨水冲刷过的花坛上,坐着两个同样有着稚嫩脸庞的小男孩,一个熊猫眼,一个青紫唇角,全身,如散架一般,却有着奇异般的通常,相似一笑,一切,都已经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小小而又坚毅的拳头紧紧交握在一起,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已经开始有了惊人的默契,不为别的,只为,彼此吸引。
皓成了我唯一的朋友。
我可以和他探讨是ChateauLafiteRothschild的酒更加醇厚还是ChateauLatour的更加浓烈,我可以和他分享极限运动之后的酣畅淋漓,甚至,某些人性的阴暗面。不得不说,皓除了是一个很优秀的医学系高材生以外,还是一个很好的心理医生,跟他交谈,往往不需要太多的言语,只要他一个安定的眼神,就能让躁动的心渐渐平和下来,我想,我缺少的,也许就是这样一份宁静,但我,并不打算改变现状。
我不喜欢跟人交谈,而皓不一样,他几乎是全系女生心中的王子。至于我,凡事对我有爱慕的女人,大概都在我五米开外就已经被我吓跑了吧。是的,我讨厌女人,很讨厌。
“学,学长——”
二十岁那年,皓所在的医学系转来了一名很风云的女孩子,据说清纯与性感艰巨,美貌与智慧并存。
我并非刻意去关注,而是我有时候难以避免,比如说现在,我无聊地躺在草坪上,不远处,那个女孩子,是个中国人,正在举着一封信递给皓,眉宇间,全是羞涩。我扯了扯嘴唇,最厌烦这样的女人,而她的眼睛,竟然让我看到了母亲的影子。
我转过眼去不再看她多一眼,这段时间,她频繁地找皓,我想,大概又是一个爱慕皓的人罢了,结果,不就那样,皓并非如他表面那样温柔,不喜欢的,绝对不会以同情告终,虽然,他的拒绝也不会让女孩子伤心。这点,我不太赞同,不喜欢的,我多看一眼都不会,更不会去考虑会不会伤了对方的心。
总觉得有一道视线时不时落在我的身上,等我转过身,又什么都没有了。
不远处,皓居然笑眯眯地接过了那封情书,我微微一愣,但很快恢复自然,别人的感情,我一向没兴趣管。
“皓,可以走了吧?”
我们约好了下课后一起去蹦极。
“呵呵。”
他冲我眨眨眼,在我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将那封信丢给我了。
“给你的。”
“是吗?”
“你不问我为什么吗?”
他一愣,可能没想到我这么淡定吧。
我无谓地将双手插在腰间,那封信,我没有接,在我衣服上逛了一圈,又掉落在地上。
我的视线,从头到尾都没在那封信上逗留过一秒,双腿一迈,径直走过皓的身旁。
“哎,等等啊。”
皓追了上来,谁也没有再提那个女人。
可是,事情总是不能按预料中的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