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红烧肉

黄色的饭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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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又一个周末到来。

    昨晚杨文华又去了一趟王主任家,把上次答应的麦乳精送去。

    这次他见到了王主任的丈夫还有两个儿子,他们一家都真诚的对杨文华表示感谢。

    当然这次不是白帮忙,王主人给了买麦乳精的钱,杨文华只是客气两句,就把钱收了下来。

    毕竟帮忙可以,但也不可能次次被白嫖,不然不成冤大头了嘛!

    周末的上午杨文华也没出门,趁着杨母去买菜的功夫,待在厨房里偷偷做起红烧肉。

    这是为陈雪茹准备的,那妞上次很喜欢吃这道菜,中午杨文华打算过去看她,准备搞一个爱心便当当做惊喜。

    虽然这算杨文华第一次有正式的女友,可泡妞嘛,谁还不会?

    不就是时不时给点小惊喜,玩点小浪漫,只要把女人给哄高兴,到时还不是任由拿捏?

    在这个特殊的时代,也没有后世那么多礼物可以送,杨文华只能在吃上下功夫。

    老话不是说想抓住她的心,就先抓住她的胃,杨文华也是这么想的。

    肉炖了半个多小时,杨文华打开砂锅盖,锅里的汤汁正“咕嘟咕嘟”冒泡。

    见汤汁已经很粘稠,又用筷子插了下肉块,肉块软烂的程度刚刚好,要在炖下去肉就太烂不好吃。

    用饭盒把肉装好放到空间里,又把砂锅洗干净,清理掉所有痕迹。

    至于厨房里弥漫的肉香,这点他也没什么好办法,想着母亲回来还要一会,到时应该散的也差不多。

    也不是说杨母知道一定会啰嗦,杨文华主要是不想多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嘛!

    主食杨文华没准备,空间里还有很多烧饼,实在不行到时再去买馒头,主要还是他不会做。

    收拾好杨文华就骑车出门,才关好门就被邻居大婶叫住。

    “文华,你刚才弄什么好吃的?这甜腻腻的香味,不会是红烧肉吧?”

    不得不说大婶的鼻子真灵,光闻个味就猜到杨文华做的菜。

    “哪能啊婶子,是昨天家里的剩菜,我热一下准备带出门,你看就是这些白菜炖肉。”

    说着杨文华把包里饭盒打开,这是他带的另外一个菜,红烧肉实在太扎眼,打死他也不会承认。

    “呦,这菜里肉真多。”

    大婶伸头往饭盒看了下,看到这菜里肉的数量真不少,眼神里满满都是羡慕。

    “大婶见笑了,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说完杨文华就收起饭盒,推着自行车往外走,原地只留下大婶还在那感叹,这杨家真的生发起来了。

    中午11点半,杨文华来到绸缎庄,现在也差不多到饭点,铺子里没有几个客人,

    “你来啦。”

    陈雪茹之前在看账本,看到杨文华来了,脸上马上就露出她独有的那种笑容。

    那似娇似笑的表情,让她显得特别妩媚。

    “华哥来啦!”

    “姑爷。”

    “杨哥好。”

    铺子里的伙计看到杨文华,也纷纷跟他打起招呼,除了裁缝黄师傅外,其他人都叫杨文华哥,

    其实他们的年龄都比杨文华大,只是杨文华是陈雪茹的未婚夫,将来肯定会成为他们的老板,叫小杨、文华之类的都不合适,想来想去只能叫哥以示尊敬。

    杨文华也同伙计们打了下招呼,随后就到陈雪茹身前,

    “吃午饭没?”

    陈雪茹摇摇头,“没呢,中午我们去德胜楼吃怎么样?”

    “不用,我给你带了好吃的来。”

    说着杨文华拍了拍帆布包道,

    “猜猜我带的是什么菜,猜对有奖励。”

    “地三鲜?”

    想了想,陈雪茹试探性说了一个菜名。

    杨文华不说话,只是微笑着摇摇头。

    “白菜炒肉?”

    杨文华摇头。

    “炒土豆丝?”

    “炖排骨?”

    “京酱肉丝?”

    陈雪茹一连报了好几个爱吃的菜,可杨文华依然是微笑着摇头。

    “哎呀,到底是什么菜嘛,我不管,你必须给我个提示。”

    一直猜不到是什么菜,可又想得到奖励,陈雪茹只能用起撒娇大法。

    杨文华无奈的摇摇头,

    “好吧,那给你个提示,是一道你特别爱吃的菜。”

    自己特别爱吃的菜?

    陈雪茹不由开始思考,刚才猜的那些菜名都是她爱吃的,但没有一个是对的。

    而且她跟杨文华只吃过一次饭,也从没跟杨文华说过自己爱吃什么,那......

    “对了,我想起来了。”

    陈雪茹突然想到了一道菜,

    “是红烧肉对不对。”

    说完,看到杨文华终于点头,陈雪茹立刻兴奋的伸出手,

    “奖励拿来。”

    这还是这家伙第一次送她东西!

    也不知道到地是什么!

    想送礼物直接送就是了,还搞什么竞猜奖励,真是个满肚子花花肠子的混蛋。

    “别急,奖励一会再给你,我们先进去吃午饭,红烧肉不趁热吃,凉掉可是很腻的。”

    陈雪茹想想也是,反正东西也跑不掉,还是先品尝美食更重要。

    两人走到休息室里,杨文华拿出两个饭盒摆上桌子,又从帆布包里拿出一袋馒头。

    馒头是纯白面的,是他刚才路过一家饭店买的,陈雪茹这么好的家世,估计不是纯白面的肯定吃不惯。

    再说自己的女人自己疼,物质方面杨文华可不是个小气的人。

    饭盒打开的一瞬间,一股甜腻腻的肉香就开始四处遣散。

    陈雪茹眼前一亮,口中马上分泌出大量的唾液,迫不及待夹着一块红烧肉放嘴里,那肥肥的肉立刻在嘴里融化。

    细细嚼着嘴里的肉,甜中带有一点点辣,既有肉脂的鲜香,也不会让人觉得腻。

    “好吃,你这手艺真别说,比我家以前那厨子都强不少。”

    一大口肉配上一大口馒头,陈雪茹吃的甭提有多过瘾。

    杨文华听了只是笑笑也不说话,穿越前花了那么多时间学做菜,那些功夫可不是白花的。

    再说红烧肉这道菜虽然简单,但是对原材料的要求高。

    这个时期买到的猪肉,都是那种真正用粮食喂出来的猪,可不像后世那些饲料猪那样差劲的口感。

    肉好、调味也好、火候又不差,这才能呈现出这种美妙的味道。

    本以为满满一饭盒肉两人吃不完,但是杨文华还是小看了这肉的威力。

    最后不仅红烧肉连汤都不剩,连馒头都被消灭了5个,唯一的代价就是两人都吃的有点撑。

    “都怪你,吃了这么多肉,我估计又得胖不少。”

    陈雪茹瘫在椅子上,揉着发涨肚子满脸抱怨。

    现在可是夏天最炎热的时候,要是太胖很多衣服根本没办法穿。

    得,

    看来不管在哪个时代,女人都很在意自己的身材。

    “好好好,我的错行了吧。”

    杨文华无奈的摇摇头,

    “我包里刚好还有点山楂,我去泡杯山楂水给你消消食。”

    说完杨文华就拿起陈雪茹的杯子,走到休息室的门边。